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陶达士:BBC马英九总统专访的观感

  6月2日,BBC中文部就马英九总统就职两周年进行了这次专访,BBC网站事先还征集了网友的问题,反响热烈。其中很多人的提问之一是:"国民党是否愿意回大陆与执政党展开和平竞争"。我5月23日留言的提问更具体:"请问马英九总统,是否可以提议与中共携手在大陆某一城市,如厦门,实行民主政治改革的试验,实行在[中华民国宪法]下的多党竞争制度?让大陆人民直接学习台湾民主的成功经验。"

  为什么我要提这样一个问题?这是源于我多年来对台湾的观察和思考:

  1,民主政治制度经受了数百年来全球各民族的实验和选择,已经被证明是适合于各种文化背景的不同民族,而且是唯一通向繁荣和谐的治国之道。民主国家的数量已经从1800年的3个,到1900年的13个,增加到今天的130多个。

  经过100多年的艰苦努力,国民党终于使台湾在华人地区率先成功跨入了现代民主政治的文明社会――多党竞争,依人民的选票而和平转移政权,初步达到了100年前孙中山树立的"主权在民"的民主大业的目标。

  随之而来的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取得了骄人成绩:

  2009年台湾人均GDP16392美元,排世界第39名。(IMF2010年4月)

  瑞士洛桑的国际管理发展学院全球(58个国家)评估,台湾表现排第8名(去年是23名),政府的效率是全球第6名,企业是全球第3名。

  正如在这次专访中马英九所说的:"我们证明在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的土地上,可以实施民主制度,这点我觉得是台湾对我们华人社会很大的贡献, 而且我也希望我们的实施很成功,不是只有一个很空泛的选举而已,还能真正的贯彻法治、人权跟自由的保障,"

  2,马英九说的很好:民主不只是选举这一件事。选举为人民提供了表达意见和选择的机会,间接地参与了各级公共决策,而经过辩论和协商形成的公共政策(包括法律)有了广泛的民意基础,执行时会得到人民的积极响应和监督。而不是现在大陆所看到的怪现象:立法时是闭门造车,施行时是漏洞百出,比如:2006年就开始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毒奶粉的产生和蔓延没有起丝毫的阻止作用,事后也没人出面据此法律追究有关部门(农业部)的责任。之后,2009又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法],照例阻止不了每年全国300万吨的地沟油返回老百姓的餐桌。

  世界各国的民主制度显示,它的多种设置共同运作――民选议员,民选各级行政长官,反对党的竞争,民间社团活跃,媒体民办,司法独立,学术自由,民意调查频繁,……形成了公共信息核实的高效机制,所有的问题都要公开透明地进行辩论,由此真相可以尽快得以大白于天下,马上通过人事和立法的调整,该换的就换,该改的就改,该补的就补,该赔的就赔,最终做到取信于民。

  通过几年来台湾资讯的流入,人们渐渐地亲眼看到了,巨大的权力腐蚀作用是怎样迅速的摧毁了陈水扁,而民主制度又是怎样快速动员了人民在反对党的带领下把腐败分子送进了监狱,一切是那样的透明而令人信服。

  同文同种的台湾,为大陆学习民主制度提供了莫大的方便;

  比如,要研究三权分立的立法这一项,就可以打开台湾[立法院国会图书馆]的网站,看到丰富的资料。大陆老百在电视上最常见的立法委员邱毅,他在任期内的活动从中可以得一清二楚,由此,议员代表人民监督政府,人民随时可以观察到议员的作为,也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他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注:其中所写99年,是指民国99年,即公元2010年。

  3,民主制度被全世界的多数国家和台湾人民都试验成功了,下一步顺理成章的是,在大陆引进一片试验田,当然是在福建或厦门最方便了,所以我提的建议就是如此。

  就算是对我的回答,马英九总统在此次专访中说:"到底这个制度在大陆上大家看法怎么样,是不是到了可以实施的阶段呢,这当然要由大陆的人民来决定。"

  就看大陆人民是否也认为值得一试呢?

  当人民形成了共识后,执政党怎么会不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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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法官被枪击泼硫酸——法治的问题?

  (注:以下是作者关于永州法院枪击案、梧州法官遭泼硫酸案的两篇短评。《法官被枪击泼硫酸:中国法治破产?》是作者在两文基础上所加,目的是引起各位对中国法治进程的讨论。――贾庆森)

  法官被泼硫酸案:真相比什么都有力量

  就是要让人们清楚,特定案件有特定的案情,并非一定要把个别的刑事案件上升至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真相可以驱赶谣言与恐惧,真相比什么都有力量。

  6月8日,广西梧州长洲区法院数名法官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突然从楼上向法官及干警泼下两盆硫酸,致使6人不同程度烧伤,长洲区法院院长等2人伤势严重,每人各有一只眼睛面临失明危险。这是10天内发生的第二起袭击法官案件。6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发生一起枪击案,该区邮政分局职工兼保安队长朱军,持枪冲进法院,向正在办公的法官扫射,3名法官当场死亡,另有3人受伤。凶手作案后畏罪开枪自杀。

  梧州案件发生后,当地官员或者由于高度的"觉悟",也或者是因注意到了网上舆情,特意要求新闻媒体要正确报道事件真相,"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员借机肆意炒作","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当地官员洞察秋毫的警惕性,及披露事件真相的承诺,值得肯定。但是,就现有报道来看,案件远未得到充分披露。谣言止于真相,既然害怕群众"不明真相"闹事,就应该尽快把真相全部告诉群众。真相可以驱赶谣言与恐惧,真相比什么都有力量。

  陈宏生夫妇向法官泼硫酸,目前被定性为"暴力抗法"。据报道,泼硫酸案牵涉的是买卖货款纠纷案,作案的陈宏生夫妇对外欠债数十万,被人诉至法院,数年来,陈家对法院判决拒不配合执行,8日上午法官干警前去执行,即发生惨剧。

  如此报道,大概可以解释夫妇二人作案动机:房屋等财产即将被强制执行,被逼进死角,一时冲动对法官下手。但是,似乎又不能使人真正信服,仅仅为了几十万元债务或房产,就铤而走险?夫妇二人不会不知道,对人泼硫酸是故意伤害罪,将面临严重刑事处罚。况且,夫妇二人为何对前来执行公务的法官痛下杀手?从报道来看,他们与法官无怨无仇,债款纠纷案冤有头债有主,欠债赖账首先输理的是自己。退一步说,遭追债与起诉后即使要发泄不满,对象应该是逼债的债主才对,而不应该是法院或法官。如果这些具体细节不披露,仅仅发一则数千字的新闻通稿,群众仍然会"不明真相"。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案情披露,也存在上述情况,一些报道似乎"点到为止",甚至对凶手作案动机的解释不断变化,这样的信息并不能完全满足人们获知真相的需求。先有报道称,永州零陵区邮政局保安队长朱军作案,主要是因为与妻子离婚案,认为法院关于财产分配的判决不公,遂对法官产生不满;之后有报道否定了这一说法,称其袭击法官,主要是因为另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朱军认为该案执行时间拖延太长,产生报复心理。但律师对此予以否认,称朱军当时未对判决提出任何质疑。这两个没有得到证实的解释之外,还有报道说凶手癌症晚期,产生厌世念头。想了解真相的群众真是被这些"解释"、"报道"弄得一头雾水,到头来还是不明真相。而且,另一则报道像写小说一样,报道结尾留下悬念,透露朱军作案前曾经留下遗书
,遗书"直指法院"。遗书是什么内容?是怎样"直指"法院的?群众们,你们就自己猜测吧。

  由于永州案与梧州案的血腥、恶劣性,当地官员对媒体报道高度警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应该以此为借口,反过去压制案情披露。现在似乎存在一种顾虑,害怕此类案件报道过多,会对公众形成一种印象,似乎法院成为社会矛盾聚集的焦点。但是,如何避免公众将个别的暴力抗法案件视为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难道不是应该先将特定案件充分披露吗?就是要让人们清楚,特定案件有特定的案情,并非一定要上升至宏大的总体性的社会问题。

  当然,如果我们一定要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那也要首先弄清具体案情。理性披露与深挖并不会损害社会信心与现存秩序,相反只有完全的真相,才是制定应对此类事件的有效措施的前提。否则一些治标的措施会缺乏针对性,比如,发生枪击案就要加强枪支管理,发生泼硫酸事件,就要严格控制硫酸销售。再者,群众获得充分真实信息后,就会走向理性平和。这也符合一些官员的逻辑,群众了解真相就不会闹事。

  2010-6-9

  永州法院枪击案,网友为什么欢呼?

  建设法治,一直被视为走出中国社会治乱循环的不二法门,但是目前,法治却再次遭到暴力的挑战。网民们的欢呼,又何尝不是在对公权,对现实中的司法不公现象泄愤?

  6月1日上午,湖南永州零陵区邮政分局职工兼保安队长朱军,以去市局验枪为名,领取一支冲锋枪与两支手枪,进入零陵区法院,找到人最多的办公室,对几名法官疯狂扫射,造成3人当场身亡,另有三人受伤,随后,嫌犯举枪自杀身亡。初步查明,嫌犯系报复杀人,认为法院三年前对他的离婚财产分割案判决不公,但此次受枪击法官并非此前判案法官。

  如此疯狂凶残的枪杀案,首先应引起所有人对死伤者的同情,对暴力和凶手的谴责。这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底线,也是最基本的法治社会准则。但是,匪夷所思的是,网上不少人却在欢呼。

  本案的详情尚未充分披露,尽管如此,竟有如此多的人为暴力欢呼。相比较而言,此前多起校园杀童血案发生后,网民们大都对杀人者表示愤怒。而屠刀或枪口一旦指向国家公职人员,网民反应却大相径庭。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他们为什么在欢呼?他们在欢呼什么?

  这种欢呼,也让人想到上海杨佳袭警案发生后,网民的反应,有人称杨佳为"义士"、"大侠"。虽然永州法院枪击案与杨佳案的具体案情不同,但是两案件反应出的社会情绪是相似的。公安局、法院是执法司法机构,本应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的体制化渠道,却成为聚集社会不满的焦点,甚至成为人们发泄不满的对象。文革十年浩劫之后,建设法治,一直被视为走出中国社会治乱循环的不二法门,但是目前,法治却再次遭到暴力的挑战。当尖刀刺向警察,当子弹射向法官时,这本身当然是作案者发泄的手段,但同时,网民们的欢呼,又何尝不是在对公权,对现实中的司法不公现象泄愤?

  以某个人、某个公职人员,或者某个公权机构为对象的凶杀案,尽管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没有特定对象的报复社会案件。当前一段时间,此类极端个人事件经常发生,整个社会似乎坐在火山口上,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永州法院枪案以及网民的欢呼,也是无特定泄愤对象。无特定目标的社会泄愤,应该引起对整个社会的反思,不是追问某个警察法官或者某个法院怎么了,而是应该追问,这个社会怎么了。

  永州法院枪击案和杨佳案背后,网民在欢呼,其实是在嘲弄、拷问这个社会,同时这又是社会断裂的症状,是权力与权利之间关系紧张的表现之一。大众发泄情绪,已经到了罔顾基本社会伦理的地步,社会共识已经遭到部分破坏。网民,即社会屁民的代表,他们判断问题的首要标准,已经不是谁杀人谁偿命,而是看他杀了谁。

  门户网站已经将永州枪击案置于不太重要的位置,甚至已经删除,而且关闭跟帖评论。媒体大概是在担心自己又被指为暴力的帮凶,担心承担相似案件蔓延、传染的责任。但是,我们分明看到,欢呼的是网民,不是媒体。帮凶似乎不是媒体,而是网民与社会。

  2010-6-1

  来源: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57aee6c8db299b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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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细看公民社会的细节

  妻子在自己任教的中学的停车场倒退停车,不慎将自己的车子撞到旁边同事的车子,妻子把车子停好后,出来看一下,对方的车子没有什么损坏,停留了一会儿,她也不知道如何是好,时间到了,她先去上课,下课后她就开车回家了。按照德国法律,妻子应该等对方车主出现,或者报警。

  第二天早上警察到我们家,要求妻子到警察局汇报事故的实况。警察说,妻子没有及时给警察报案,而是"邻居" (居住在学校停车场旁边的一户人家,看到现场。)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才获知这个小事故已经发生了。警察认为,妻子的这种做法,是想逃避事故责任。

  一个月后,地方检察院来信:擅自逃离肇事现场,违反德国交通法和刑法,处罚一千欧元,禁止开车一月。

  妻子不服,提出抗诉。再过一个月后,地方法院来信:某月某日将开庭审理您的抗诉。

  我让妻子立刻撤回抗诉,要求法院取消开庭。如果开庭,妻子这个官司是输定的,从而产生的费用可能要五千欧元左右,因为对方车子没有被撞坏的事实,不能掩盖她逃离肇事现场的犯罪事实;因为对方车子没有被撞坏,不是妻子说了算,而是一个官方认可的鉴定机构说了算。检定机构经过鉴定后,车子确实没有损坏,鉴定费用五百欧元。地方检察院控告的是,擅自逃离肇事现场刑事罪,而不是其他。

  这样的事要是发生在国内,我肯定破口大骂:那"邻居"吃饱饭撑着,多管闲事。然而,在德国我是另外一个看法。我认为,德国人的公民意识很高。

  德意志给人的印象是很死板,我认为,德国人非常严谨。德意志有两样东西是世界任何民族无法超越的,一个是哲学,一个是音乐。德意志这个民族,遵守纪律是世界闻名的,其哲学思维非常严谨,但是并非死板。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杂乱无章的自由。德国人严谨的哲学思维,带来了一套"音乐般"的整体协调的秩序教育,这种教育的特点就是,让你从小分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我一个朋友当全职母亲,她儿子三岁,上幼儿园,她就训练孩子系鞋带。

  上小学的小孩,德国家长都会分配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比如洗碗,垃圾分类,扔垃圾等。让小孩懂得有吃饭的权利,也有扔垃圾的义务。

  德国小学的地理课本是从家门口开始,我儿子不像我,先学习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他先学习本地有哪些教堂,哪些河流,多少博物馆,多少面包店, ……尽量让小孩熟悉自己的家园,熟悉了才有感情,对家园有了感情才会热爱。

  从小学开始,常识课的内容涵盖如何做饭如何吃饭、交通安全知识等,三年级的学生都必须通过警察局规定的骑自行车考试。警察和有关部门会定时到中小学讲课,比如消防课,遇到危险如何找紧急出口,等等等等。说来,你也许不相信,德国各个城市的消防队,百分之九十的工作人员是义务的、自愿的。当他们把居住地视为自己的家园以后,他们会热爱自己的家园,所以成立各种各样的互益性社团组织,比如动物保护协会、老城区保护协会,来维护自己的家园。

  六年级的学生义务轮流值勤,当"替代交通警察",早上七点至八点在主要路口指挥交通,以保障上学的小孩能够安全到达学校,这时的学生"交通警"比真正的交通警察权力还要大。德国很多十字路口,在交通灯下面都写着"(不要闯红灯)给孩子作榜样!"难怪你在德国会看到,深夜里下大雨,哪怕没有车辆来往,有些德国人还在那里等到红灯变绿,才过马路。这就是德国人的"死板"。

  德国人"死板"的教育,培育出的公民意识是,这样的事今天发生在你身上,明天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维护你的权益就是维护我的权益,维护权益从自己身边最具体的事情做起。

  那天,国内一位著名画家到寒舍雅会,他说,其实,我们中国人教育小孩都很"公"呀,可是血液中又引导孩子 "私"。他还说,他在家里教自己的儿子《论语》和《道德经》,教育小孩做好人、要有承担、要有正义感,但是,放下课本,他们父子俩走到南京路,看到有人在打架,父子俩下意识地命令自己,立刻远离那"是非"场所。

  德国人让小孩自己系鞋带,中国人帮小孩系鞋带,甚至送小孩上大学,对小孩的事情,能包揽的尽量包揽下来。

  以上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德国人和我们中国人对待公民意识教育的不同态度。

  什么叫作公民意识呢?虽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但是,至少我认为,公民意识就是公民懂得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个国家的公民知道,他们作为公民应该拥有哪些权利,应该尽哪些义务。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整体。这个社会的每个成员,除了拥有社会给他的权利外,还应该维护这个社会的整体利益。人一旦只知道自己的权利,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整体利益就会受到破坏,而最终也会危及自己的个人利益。

  西方"魔鬼在细节"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这句谚语,形容做任何事的关键在于做好那些可能不起眼、微不足道的细节,其实我们中国人也一样,老子在《道德经》中写道:"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于细。"

  我们中国人知道,天下的难事都是从容易的时候发展起来的,天下的大事都是从细小的地方一步步形成的。

  公民意识是什么?公民社会是如何建成的?就是每个具体的公民,每天面对自己的要做的事情或必须放弃的事情,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先来一个价值判断,然后决定做还是不做,做或者不做,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做或者不做,每个公民都得对自己的后果负责。

  德国把抽象的严谨的哲学思维,转化成具体的公民意识,就是体现在自己身边的事情,在于做与不做。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到身边具体的事情上,所以,多年的建设和教育,把人已经带入一个高层次的公民社会。撞车没损坏与撞死人,程度不同、性质一样,擅自逃离肇事现场,这样的刑事犯罪应该受到惩罚。

  中国本来是礼仪之邦,本来应该很容易建设公民社会,但是,《论语》和《道德经》是一种"指导思想",现时的公民需要一个链接,那就是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的具体化。要有这个链接,你首先要承认,人是自私的,人性是罪恶的。然后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化,落实到每件具体的事情上。我们年轻读大学的时候,喊的口号是"建设四化,从我做起!"当时我认为已经很具体了,现在想起来,还是"假大空",因为"建设四化"是一个整体概念,"从我做起"虽然具体,但是,当中需要一个链接,那就是我今天明天具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我对自己的决定要负责。

  写于2010年5月30日,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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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7日星期一

施卫江:遏制个人恐怖主义的有效途径——人格担当的扩展

  心理学家阿德勒用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自卑与超越》,认为先天的生理或心理欠缺可以催人奋进,强力超越自我和别人。可是对于超越性禀性欠缺、能力差劲的人来说,已经处于不断被别人超越的情景,并且在加速地落伍下去,该怎么办?通常,对他人的"怨恨"比起超越行为来,居有更多比重的情感欲念,倘若没有外在制裁力量有效地约束的话。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接连发生了至少有6起袭击小学、幼儿园儿童案件,此外还有数起滥杀妇女儿童的案件,另据北京青年报2010/05/12报道:在北京,《警方制止7起针对校园案件》,于是全国范围内各所低龄学校纷纷配备起专业保安来,真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个人恐怖主义者图像

  杜克海姆在《论自杀》中运用社会调查的实证数据表明,自杀中占据较多比率的是利己主义的原因,这些人群都是太脱离社会,个性太强盛,极端的自私自利为其自杀根源,最大的发作征兆就是精神空虚,在他们眼里,已无他人可作牵挂,也没有神灵可作安魂,可去赎罪。

  单纯自杀只是针对自身的行为,倘若杀身的同时还得连带着众多的他人一起去"同归于尽",这样的案件可以称为个人恐怖主义,因为犯罪主体是非组织的个人;政治诉求是没有的;目标是无差别的素不相识的体力弱小者,但都不对准人生价值残年不多的老人;手段是极其残忍的,滥杀无辜;理智是清醒的,已明知去殉命;面目是无法辨别的,都是"沉默的大多数";前兆是隐蔽的,因而出击具有突然性而难以防范,从而对整个社会制造出极为恐怖的气氛。

  中国的案件为什么会频发?议论者普遍认为是社会公平缺失,贫富差别拉大、特权强权侵权等等。这些在我看来,果然营造了不良的社会氛围,有相当的外围成因,但不是主因,也不是最直接的和最深层的原因。因为从恐怖杀戮的对象来看,显然是整个社会,报复性的暴力犯罪需要有情绪的积蓄和特定的目标方向,从何处来,便向何处发泄。于建嵘教授指出:"六起案件存在的共同点包括发生地都是中小城市,犯罪嫌疑人都是没有稳定工作的30到40多岁中年人,都是针对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于建嵘表示:"此类犯罪突然频繁发生体现了蔓延到整个中国社会的'绝望感'的一个截面,犯罪后企图自杀说明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

  个人恐怖主义犯罪者,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人生的"失意者",经历过严重的挫折,更重要的实情是,都为大龄未婚,或者遇到了婚姻危机,精神状态上灰心丧志,心灰意冷。就拿首先出场的郑民生来说,记者孔璞用郁达夫笔下的"零余者"形象来描述:"袋里无钱,心头多恨","过着无聊的日子"。他们都有着强烈的被社会抛弃的边缘感,被社会淘汰掉的失落感,于是将仇恨发泄到素不相识的人群身上。

  恐怖主义行为的生物学机理

  要想明白恐怖犯罪的动机,就得了解关于人的生物学进化和博弈论的机制。我们不妨把大肆杀戮儿童的恐怖犯罪看成是一种"怨恨"的博弈手段,其进化机理在社会生物学上可以剖析出清晰的脉络来。

  "利他性"的问题在社会生物学里被花费大量笔墨来阐述。但是社会生物学学说的首要命题是:基因总是自私的,因为它不自私就不可能存在。这里说的自私指的是单个的基因层面,而不是基因的有机体载体:活着的一个个生命,譬如,人,读者千万不要误会。基因自私的目的是什么呢?就在于试图尽可能大地扩张与自身相关的基因库队伍1.为此,基因创造了生存机器(机体),并让生存机器无条件地为自己服务,使得基因能流传下去,因此基因自私的对象绝非单纯针对自身,而是覆盖于各级等级的亲缘基因,由此展开了各种各样的自私策略(即选择)。美国学者威尔逊认为:"由于同一种基因拷贝可以同时存在于许多不同的个体之内,因此使得不同的个体有了共同的利益。社会生物学认为,个体行为中的利他主义形式的原因,就是基å
��的这种共同利益,换言之,利他主义行为是出于基因自身利益的需要,说到底,还是基因的自私性所造成的。"2.

  所以威尔逊说"人类和昆虫都具有极端的牺牲能力,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是心灵和昆虫的"心灵"(如果有的话)功能相同;但却意味着这种行动不需要什么神圣的或超绝的力量来引导。我们有理由去找寻更为普通的生物性解释。"3尽管威尔逊承认:"利他之举的形式和强度有一大部分是文化决定的。人类的社会进化显然是比较文化性而不太是遗传性的。"但他接着说:"其中有一个要点,即行为背后的情绪在所有的人类社会中都已强烈地表现出来,只有这一点可以认定为是通过基因进化的。社会生物学的假设并没有说明各社会间的差异,但它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与别的哺乳动物不同,以及为什么(在狭义方面)他们与社会性的昆虫这么相似。"4

  社会生物学中关于"亲缘选择",是指一种基本的生命进化形式,"自然选择在血缘关系网这个组织层次上的一种表现形式。亲缘选择理论的核心是:尽管基因天性是自私的,但是由于近亲体内有不少基因是共同的,所以,每个自私的基因必须同时忠于不同的个体,以保证那些拥有相同基因的动物生存。","如果为了拯救更多的近亲个体而牺牲一个个体,对于基因来说当然是合算的。因为它失去了一个拷贝,而保住了更多的相同拷贝。于是,操纵个体对亲属表现出不惜自我牺牲的利他主义行为的基因,就会在基因库里传播开来。"5

  "怨恨"行为的进化机制是,做出"同归于尽"的事情来:行为个体在减少(或干脆灭掉)了自己的适应性的同时,也降低了与自身亲缘不相关的竞争对手的适应性,以此来减轻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亲属基因有机体的竞争压力,这样,间接提高了自身亲属的适应性,从而为自己的亲缘宗族这个小集体作出"利他性"的贡献。计算亲缘关系指数,亲近血缘的基因库里与自身亲缘指数高的基因有机载体其竞争实力相对增强了,这样的博弈论在"丛林"生存观上讲是有利的。

  且看中国传统家族主义,男性族的传种接代,被尊为履行老祖宗的使命,儒家文化的"生生谓之易"就是这种生育至上论的反映。男人必须建立家室,繁衍后代,添丁家族,生儿防老,是男人务须检验而通过的一场大考,是至关重要的一项战略任务。已经成长为一个大男人,觉得此重任已毫无指望的时候,活在世上便是面子无存,灰头土脸,认为就是个"多余者",转换成生物学语言:无法拷贝自身基因的生命载体。其人若是人格禀性低下的,则会自暴自弃,走上"丛林"的生存之路,采取报复措施:干脆牺牲掉自身肉体,放弃掉自我人生,如此则弃掉了成为家族(亲族)面子攀比竞争中累赘的肉身,减轻自己亲缘基因(即亲属)的压力,作为代价获得的转换是,与此肉身一起必须作出同归于尽,使之尽可能多地损害、毁坏、甚至摧毁
与自身血缘关系远离的人们的美好生活,并且连带拖累被毁之人的亲属们在人生自我价值上的正常实现,尤其是一胎化家庭中的家长,以此来减缓自身的亲属在自我实现的局面上与他人相比总体上处于不利的颓势,对于"多余者"来说,抛掉了一个面子累赘的包袱,算是一种"解脱",他为着亲近血缘的基因库里大大减负掉了消极性"面子"的价值份量,从而为亲缘基因的作出"利他性"的贡献。这便是"怨恨"的招数。

  以国人看到的现况为例,中国恐怖分子为什么总要选择体力弱小者,因为只能使用"冷兵器"的犯罪方式可以"多多益善"地残害他人性命,并非人云的:"在弱者面前呈强壮"。再说,残害对象都选择为年轻幼小者,而不是老人,意味着希望摧毁掉人生充满朝气的有潜力价值者,并且针对相对而言的富人、至少是一般的常人,譬如,传言南平血案罪犯郑民生特意打摩的到较远的当地"贵族小学"南平实验小学去作案。所以,凡是这些案件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时,人们就会发现,每当受害者家族提出民事赔偿时,显然都是根本无法实现的——恰是"怨恨"的机制所在!

  其博弈的算计犹如玩象棋游戏。高手下棋总是要寻找机会,试图将己方的弱子兑换掉对方的强子,如把"兵"兑换到"马"或"炮",或用"马"或"炮"兑换到"车",若能将小"卒"兑换到大"车",那就得到便宜更大了;进而,若能以一个弱子兑换到对方数个的强子,那么更加合算了,便宜很大很大。又如弈陆战棋,试图用己方低价值的"工兵"、"排长"去拼耗掉对手的"炸弹",或用己方"炸弹"撞上对方高价值的"司令"、"军长",将其报销掉,是绝对合算的一手。接着,余下棋局的子力对比就会有利于己方,不利的局势或许由此逆转。

  但"怨恨"博弈着眼于生物上的肉体,再加上"面子"价值上的"选择"份量,于人类而言,只能说是一种卑劣低贱的策略,因为它未能洞晓人之赋予了高贵内涵的关于人的尊严、人格至善的价值蕴涵所在。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不是简单无价值蕴含的"零和博弈"。我们在此借用亚里士多德的发展体系来阐释人学。人是基因和文化(质料和形式)协同进化的动物,而恐怖分子所要专门去摧毁的恰是他人的有机体肉身,也就是"质料因",企图以此来减缓低位等级的"形式因"——廉价虚荣的面子竞争,但是这种做法却进一步拉大了高位等级的"形式因"差距,亦即精神性高级品位上的人格较量,因为违背了"人本身就是目的"的至高道义,即最高"形式"的立法,康德指出:"每个理性存在者,才是目的本身"。(《实践理性批判》)

  认定恐怖主义的"怨恨"招数是低贱无耻德性而降低其人格等级,另一依据是,现代性的伦理精神在评判道德行为的品行上,着重以行为的手段、方式来衡量,而不依动机或目的,因为后者更多地与宏大叙事相连结,大而无当,具有虚幻性和欺骗性,应予以脱魅、降解、降级。亚里士多德早就悟到行为中展现的现存在的价值,声称:"好的行为其自身就是目的"。这表示行为要依靠把自己作为目的的人格来承担,从而具有实现人格的意义,作为美德的善之个人自身便是一种目的。杜威概括为:外在行为和内在人格"是紧密相关的,在道德上是同一个东西"。而恐怖主义所施展的手段正是极其残忍而恶劣的大肆虐杀无辜者。

  人格须由连坐制来整合

  恐怖行为具有反社会特征,着重表现在其人格上难以与社会进行情感联络和整合,特别是由亲属所连带的耻辱感的严重匮缺。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整治对策就是,增加罪犯亲属的人格担当,学会自尊法则,增强心灵约束力。

  基督教思想对于人的罪性有极深的剖析。美国基督教伦理学家尼布尔说:人内在着 "自恃的罪性",对此,企图靠主体觉悟的道德来拯救总是力量薄弱的,对于德性气禀低劣的"小人"来说,尤其如此。为此须拓宽思路,将道德负载须适度地法制化,要适当增加些对罪性的主体律以制裁性因素相威慑,就此增强罪性主体人格的负重感和责任感,并赋予人格以扩展的内涵,使人格角色化认同,以让其行事处世由个体自我的独立人格扩展至相关亲缘族群的"总体人格"(韦伯:Gesamtperson)来担保。这样的人格担当是与中国悠久而浓郁的宗法制家族文化传统相吻合的。

  诚然,人们对于羞辱性的事情远比荣耀来得敏感,但是从正义的理念出发就应该取得"平衡":既然贡献该带来的是荣耀,譬如某某家庭出了名人、伟人、天才、状元,那么该家庭,乃至整个家族就会增添光彩。同样,危害则理应带来的是耻辱,古人云:"知耻者近乎勇",在现代意义上,"知耻"表明的就是责任。唯有负责任的代价付出方可换取相应的权利资格。为此,我们得建立起荣辱平衡的机制来。

  自然,这样的做法会使人联想起中国古代社会里盛行的"连坐制",这个制度到了现代社会,遭到了否弃,因为它违背了个体自律这个现代法理原则。

  但是,大凡宏观性质的社会历史性事件往往都具有错综复杂的多重价值趋向,也容易引起争议,这合乎辩证法精神,乃因人是灵与肉、个人与社会两重性而呈现纵横交错。就说前些年被废除的"暂住证制度",现在人们普遍认为是"恶法"无疑,尽管如此,但还是不能说它不具有丝毫的积极意义。历史上的"连坐制度"也是这样,我现今希冀推行它,试图只是在适度的、温和的、有限的道德层面上使用,以作为个体自律法理的补充。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任何个人都不是一座自成一体的孤岛,而是处于社会系统的各类层次环境之中,人在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与周遭他人的种种牵涉。中国家族主义的乡土国情决定了,乡土国人的社会活动通常总是多多少少与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利益族群的关系而展开的,尤其是事关荣辱的面子上,着重体现出本家族的添丁、传种接代——基因有机载体的繁衍,所以在此,所谓"养育"当然包括了基于地域血缘纽带上的族群,长期来在日常生活中所哺育以内部成员的道德价值信念的养料,由此奠基了家族中每个行为主体的道德性禀性,相应地,个人的行为理应牵涉进该族群总体在道德上应尽的义务,只是在现代个体独立和个体本位意义上看,显得较为间接而轻微些。既然乡土国人的生活价值信念中过多地参与了低级的面子情
怀,为此,需要有社会的整合机制强制地填补以赋予更多高级文化内涵的人格因素,以健全人生。

  科学家最近发现:"基因驱动不良行为 最新研究显示反社会性格可遗传"6.性格上的病症在亲属中的发生率与血缘关系成正相关,即血缘关系越近,发生率越高。有资料表明,患者双亲的异常脑电图率较高;单卵孪生子的性格一致率较高,脑电图很相似,犯罪率超过双卵孪生子。病态人格的寄养子女与正常对照组相比较,有较高的病态人格发生率——表明了反社会型人格的亲属关联性。

  有人定会说,人的素质是受后天教育影响的,即便如此,也有足够的调查表明,童年的精神创伤、不和睦家庭关系、不良家庭教育方式和不良社会环境因素都在致病人格上起重要作用。心理学家指出,人类人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特别是在婴幼儿和儿童期。

  凡此种种,家庭、亲属都逃脱不了渊薮的干系,都该用"道德思过"(雅斯贝尔斯)来拯救。家庭、扩展了的家属都该按亲缘等级梯度适度承担病态人格在道德上的连带责任。让我们观察我们的近邻韩国人是如何看待道德连带责任的,2007年弗吉尼亚大学枪击案的凶手被确认是韩国裔学生赵承熙后,韩国驻美国大使李泰植在参加韩人教会举行的追悼礼拜时提议,以韩人教会为中心,轮流绝食32天,以此分担遇难家属和美国社会的悲痛。他强调说:"以此次事故为契机,韩人教会应该进行自我反省和忏悔,并创造重新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机会。"7——这正是一个负责任的民族给予全世界的形象。

  人格的提升需要设立至善目标

  对于中国的道德谱系来说,向来缺乏形而上的资源,因而国人的"原罪"就鲜为人知。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就是回避彼岸世界的召唤,将人的伦理精神禁锢于此岸,用圣人理想来做道德楷模,所以国人的道德体系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闭塞了人超越自然,通向至善的道路。人是有缺陷的存在物,需要拯救的。而儒家的圣王人格定位在人的自身理性上,高度寄托于"人性本善"上,拒斥神明影响力的"爱"的造化,如此,还原在物理世界观上,则使得一个人文的自组织系统缺失了"负熵"的引入,系统"增熵",趋向混乱,至少是难以"减熵",使推动中国的人文系统进步。

  从整体上说是如此,但放眼局部上,中国古代的文人、贤人亦有高尚品位。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已经涉及到人格的轻重之分,司马迁以自身屈辱之躯践行了人格的高贵,兑现了人生豪言。当然,绝大多数的作古之人介于这两者之间。

  二十一年前,胡耀邦同志去见马克思的时候,就是两袖清风一身轻,倘若在国人世俗的眼光里,用物质攀比的尺子来衡量,岂不糟糕透了?为什么今天的知识界人士都为他的高风亮节所折服呢?正是人格魅力所在!

  古人曰:"人穷志不穷", 说的就是要有志气。即使身处逆境,人也要坚守住人格上的操守,保持自我的完善,方有底气去回旋人生,有资格去重振旗鼓,来日方长,此世尽管无望,来世还可卷土重来,这样就是"超越自卑"的真谛。

  中国的中学生都学习过法国作家莫泊桑的《项链》一课,作品中女主人公玛蒂尔德在世俗气中面对金钱和地位,真是无奈地感到耻辱,自惭形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心身代价,但是对待自身人格高级形式的完善的长期坚守,她却成为胜利者。她的人生告诉我们,尽管处于低级肤浅的面子攀比荣耀上的劣势,尚有人格尊严的高尚一面值得去追求。高尚的价值极大地依赖于至上的终极信仰来牵引,可惜中国文化是缺失的。

  儒家对于人格的操守持高调立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如此说,这当然需要有坚强的意志、决心和能力。可是能做到"千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吗?由于儒家的道德律缺少崇高感和神圣感,就难以为人所自律,以至于当今的一些人性堕落之徒干脆"破鏆子破摔",走上报复全社会的极端之路,如此则输掉了来世翻身的老本,反映在社会生物学进化论上,即牵累了亲属基因载体的人格等级,因为在人格上较量的是"形式因",即心灵,精神性内涵,而恐怖残杀专门针对"质料因"的行为恰是背道而驰于人格的较量的。

  现代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展开人生各个方面的激烈竞争,社会的人群自然要拉开差距,总会有赢家和输家。明德格物之人深知:即使在经济性的人生拼搏之旅中失措,处于了不利的地位和境地,但这还仅是肉身的失败,尚未可说是人生的完败,人活着总有心灵在,心灵走的是另一条战线,也是同样重要的,不妨去退守这一防线吧。

  人,倘若陷于经济和婚姻上的困顿境地,感性欲求无源,生活寡然乏味,但是作为理性操控的心灵仍然有着相当的自由度,可以在己所能及的天地里做一番爱心善意,积功积德的事情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做出第一道德公设:"意志自由"就有这个意思;成全自己的好品格,作为一项德性的"投资",会投影回报到自己的亲属和下一代的,至少不去牵累他们吧,康德做出第二道德公设:"灵魂不朽"就有这个意思;对于缺乏宗教情怀的中国人来说,不妨信守:上天自有报应,去期盼、去求得来世的翻身仗吧,只要抱着"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信念,就是有志气的好品格。康德做出第三道德公设:"上帝存在"就有这个意思。

  譬如,中国历史上,中原农耕的汉民族曾有三次被文明水平低下的北方游牧民族大规模征服过,但是汉民族的节气仍然在,高级形态的文明方式并未向低级形态求和而臣服,反而是因为汉文化的博大高深,去包容兼并了低级形态的游牧文化。今天世人对于中国文化的称颂和评介,理所当然地看重一以贯之的汉文化的传承,绝对不看上外来征服者在中华精神文明上做出的粗暴、野蛮和杀戮。

  艰难、窘迫、困顿、潦倒的境况,殛需精神关怀,仁爱施舍,以求宽慰。在此,来自天国的关爱可以起到特殊的功能。圣。托马斯说:"终极之善是仁爱之心。只有仁爱之心才是上帝的至善造成的结果,友谊的其他方面的善属于人类的善行。但是,如果没有至善造成的仁爱,人所公认的友谊不过是暂时的,功利的,甚至是虚伪的。只有依靠至善的统摄,人类才有真正的共同之善。"8继任托马斯主义的马里坦认为,在人与人之间交往中,都是作为主体与客体而确立起认识关系,这样就难保人们相互间的主体性存在,因为作为客体来认识往往置人以手段、工具的意义,而不是真正以人为本,这样的认识就有失于公正。自我的目的性只能在主体性中得到保证和实践。人活着世上,要避免被人误解,只有依靠上帝,唯有上帝才把我当做真正的�¸
�体来看待,才能理解我存在的深处,知道我的一切,上帝对他的所有拥有物主体性的深切体验,以免于自身孤独和绝望为由,来保证他的拥有物——我免于孤独和绝望,这样我就有了"爱"的来源。9当我的主体性被充分启动后,人进入了活生生的、开放式的自为存在,成为了"爱"的给予的源泉——那样的人格怎会做出伤天害地的恐怖事情来?

  形上之罪:人人有责

  源于世俗目的道德,人们施行起来往往受周遭环境限制,环肥燕瘦,各取所好,归结不出道德的根底,所以它不能代替终极的人性良知。终极良知的缺失或受损被雅斯贝尔斯称作为"形而上罪过"。

  对于神圣性的宗教未有开启之身,人就莫能洞穿自身真实的存在,"生活短促而乏味"(鲍恩)。如此的国人境遇,本来就"缺乏拯救:中国人的生活最形而下"(孙隆基),到了当今,圣王、领袖、英模、劳模等等的道德理想和期待全都破灭后,国人的道德信念又进而失落许多,于是都自以为是"看破红尘",转而专攻于形而下的世俗肉身物欲大拼比。世态炎冷,冷漠无情,看客丛生,为当今民风新尚,不难理解,现今的结局便出现了新动向:出局者干脆就扰局!这种非人性化生存态的构建当然是与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群的共同营造有关,对此,我们大多数就该承担形而上的:"我为人的罪过。"

  说得宽广些,认为是腐败特权不公贫困导致个人恐怖主义丛生,是皮相之因,这些源自体制层面的欠缺,我们也该知道,制度是由国民人性共同支撑起来的。社会中的全体成员作为交互的主客体,已经协同化(synergism)于运用各自低层次德行的生存智慧于其中,并已处于这种平衡态的稳定结构。在一个家国同构的稳态社会里,主奴根性充斥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国人人性的成长道路,自幼年起,主奴根性的培育首先是在家里开展的,而不是在社会课堂上。对此,我们的每一位家长,每一位父母亲,怎可不拷问自己的良心?

  舍勒的价值类型学指出:在价值等级秩序中,人性原则要比道德原则高出一筹。雅斯贝尔斯指出,人性意识往往为道德意识所不能启及,"形而上罪过包括幸存者的罪过和不象人的罪过,它指的是不能与人类彻底团结一致,不能完全按人性行事。"10的原罪。在雅斯贝尔斯那里,"我之所以为人"和"活得象个人",是一种至高的良心境界。

  人们今天普遍认识到:是社会正义的缺失导致了众多的袭童案。但是人们未能认识到:正义应该是一种全面的"平衡",它的完善,有待于社会各个方位和层次的全面展开,凡是某一部分失偏都会引诱某一部分人群的不当得势得利,这并不一定是落实在实施者个人的肉身有机体上,而是可以为其亲缘基因的有机体载体所得益。我们社会中发生的多起个人恐怖主义案件,就是如此,因为我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营造了一个欢呼恐怖主义的氛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却不自知。

  心理分析学家指出:一切不合理的社会现象都有其病态的心理根源。我们社会有着浓厚的"均贫富"的民粹传统,民粹大军容易为权势所诱导而误导。不是吗?且看前些年,我们社会中的大群大群愤青们,为纽约9.11事件,伦敦7.7事件中的恐怖主义行径而幸灾乐祸,鸣放鞭炮,而喝彩叫好之时,是否想过:你们所张扬的中国特色的民粹主义,正为当今本土泛起的恐怖主义在作思想和舆论准备呢!那么我们该如何去拷问民众的良心呢?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的价值观在极力声张国际事务中的所谓"正义"的时候,如何反身自躬去对待本土的正义缺失,去平衡这"双重标准"呢?

  "刑不罚众"在法律上使得绝大多数人能"释负"的同时,恰恰需要的是道德上的责任的加强,以纠正这失偏了的正义,垫补责任空缺,人格上应担当起"形而上之罪",因为我们国民的人格欠缺尚多。在创造历史的丰功碑和耻辱牌上,都不能缺少人民群众这个主体。

  初稿于美国纽约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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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江:中国中产阶级为何冷漠民主政治?

  许多西方的现代化理论家认为,中产阶级和私有财产集团有着反叛现有政权的革新精神,一般是自由、民主建设的重大动力。当西方学者将此种学说应用于中国情景时候,便产生了显见的谬误。这种谬误的思路是将颇不相同的社会机制作了简单的直接类比。事实正如人们所看到的,中国中产阶级已成型且逐渐壮大,各个阶层的私有财产也呈飞速增长,不过,他们远非如西方理论家所说的民主政治的积极鼓吹者和实践者,通常也不是对现有政权制造麻烦;相反,他们中有许多积极要求入党,甚至参加政协、人大,担任政府官员,至少能成为一名"党外盟友"也算是不错的收获。

  在中国,什么人称得上是"中产阶级"?这个名称划分颇有分歧,这首先源自于认识上的混乱,更来自于用意识形态来划分名称的含糊暧昧,就好比现行中国宪法中,将"知识分子"划分入"工人阶级"似的荒唐可笑,人们只好说:将就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尴尬,但是这不应妨碍我们对于本题做出分析。

  在中国语境中,大体上,中产阶级是指中等至偏高程度的财产拥有者,具有良好的教育程度,以白领为主体的群族构成。至于他们的价值取向如何?则难以显现自身的独特性来。盖因中国的大一统环境无法容忍有任何独立的倾向。

  在西方,经典的定义如秦晖指出的:"西方中产阶级最早是指市民,既包括穷人,也包括富人,既有无产者,又有资本家。民主的社会基础在于所有人,其动力应是非主非奴的自由人和国家的纳税者。"《中产阶级不是"民主"的前提》(载于《绿叶》09年第十二期)因此,在西方语境中,中产阶级是个政治价值蕴含的词汇,他们的天性就是不满足于封建特权,具有革命的倾向。

  但是秦晖的思路显示出他的"阶级斗争论"偏见来:人只是经济的动物而已,人的一切行动似乎只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什么阶级决定其什么行动,可谓:对号入座标政见,画地为牢束自身,从而缺乏人格的蕴含及人的主体能动性和超越性的因素。秦晖文章的缺陷根源在于他的"制度论"局限——在秦晖视野里,文化是毫无优劣之分的。

  中国中产阶级淡漠民主政治,这点确切无疑,至于原因,学术界探讨似乎不甚深透,我在此思索出几条原因来,供大家深究之。

  群体主义的基因密码

  孟德斯鸠说:"有怎样的人民,就会有怎样的政府。"

  在法理上讲,西方推行宪政自由主义和民主秩序,其运作所期待的社会活动主体必定是个人,使之作为终极的单元。个人主义与民主政体本身有着亲缘关系,因为民主的要义是有竞争的选举,靠差额来代表每个权利主体所作出的自主选择。民主的理念就是个性化的意识形态,唯有独立自主的自由人个体,才会做出自己的选择。当然,更强烈些的个人主义又与民主程序,即靠多数选票决定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相排斥。尽管如此,总体上讲,个人主义必定是民主政治的前提。

  现在来看看中国的国民,数千年来生存在东方亚细亚生产方式之中,其汉族文化的生成和发展是处于远东地理位置上的广袤大平原,在其内的局部地域里无甚军事天险可以据守,所以不像民主意识萌芽地的希腊半岛,任何小的邦国、宗族社会、族裔乡村都很难保持自身相当的独立状态,其地的人员流动、部落冲突与交往甚为频繁,军阀混战乐此不疲,国境扩张可达极其广远。自然地,最为有利于群体主义价值观的滋生和繁衍,构建成为农耕文明的上层建筑。由此看来,在东方的文化地缘上,有着极其深厚的群体主义的传统性,仅仅靠自身社群内部的元动力,希冀培植起民主的价值观和推进现代宪政,自然是难乎其难。

  马克思说:"皇帝之所以是皇帝,就是因为有人愿意做奴仆。"中国民众的集体无意识,历经无数朝代的"专制——奴性"熏陶、再辅以"家族主义血缘伦理"的强化,长年累月的积淀至今,已在遗传基因密码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即以强烈的群体主义为价值取向。当然生命的遗传密码都是可以修改(进化)的,我们不是宿命论者,凡是后天的社会实践都会生成新的"习得性遗传"(拉马克),打在旧有的基因之上,便会产生新的积淀而有所转变,可是涉及遗传特征的改变都是相当缓慢的,每一个生命有机体的自由活动时空都有着相当多的限定,为此需要经历许多代际的渐变才会最终发生嬗变,因为生物进化都是渐进的过程。故此,刘晓波作出了天才的论断:"三百年殖民"方可改变中国,绝非狂人说疯话!

  遗传赋予每个种族中的每个人以某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加在一起,便构成了这个种族的禀性和气质。荣格说,文化的积淀体现在国民人格上。故而,凡是中国的人士,不管是中产阶级也好,平头百姓亦行,达官贵族也罢,都是同一民族中繁衍出来的普通一员,都是具有汉民族共同特征的遗传基因密码,携带上汉文化的各种意识形态,事先已经编制好了各种人文信息的程序密码,于是潜在而强有力地操纵着中国人肉身有机体的各项社会活动。

  主体与客体之间交流与反馈,在历史长河流逝中积淀而成的心理定势,是人与环境共同协调共同积累的结果,其携带着的群体主义文化的遗传基因,即为集体无意识所操控的程序,稳定成为人格上的原型,它先天地指引人的认识和导向人的行动,使之具有较高概率意义的特定道德价值倾向性。当今世人已经看到了,即使国人的中产阶级(或其他阶级都一样)即使离开了本国故土,远走他乡到民主国家,亦会呈现出鲜明特征的中国人的群体主义人格来,即不甚关心自由民主的政治生活。所以,远非可用纯粹客观的原因,如社会制度的约束使之"无法民主"——来作主观上的充分解释理由。

  大文豪歌德指出:"人们只能认识自己所爱的,爱,或激情越强烈越充沛,认识就越深刻越完整。"当一个民族的禀性为典型的群体主义,其所"爱"的社会生活当然是等级主义的纵向隶属形态,如热衷于物化的面子的攀比就是其表象的显现,远非是禀性的另一端,即基于个体意识的自由平等的民主生活。

  现象学家M.舍勒对于道德意向的思索表明:只有当客观合意的爱的秩序已经得到认识,与人的意愿相关,并且由一种意愿提供给人,它才会成为规范"。因而,"对人而言,所谓事物的'本质'的'核心'始终在他的情性赖以维系处。凡是远离人的情性的东西。人始终觉得'似是而非'和'不在其位'。人的实际的伦理,即他的价值取舍之法则决定着他的世界观和他对世界的认识与思考的结构和内涵,同时决定着他对事物的献身意志或主宰意志。"(参阅刘小枫选编:《舍勒选集。爱的秩序》上海三联书店,第740页及751~752页。)

  因此,我们在此讨论某人或某个群体的行为选择,譬如,中产阶级是否热衷于民主政治,但若不深入于我们的国民人性之中去作探索,论证如浮萍,漂浮而无根。

  正如当年鲁迅先生为自己的天真所困惑住的。鲁迅对青年的认识,起初也是幼稚地想当然的。他信奉"进化论"为恒定坐标,认为青年必胜于老年,但是事实告诉了鲁迅,远非如此单纯:"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对于青年,我敬重之不睱,往往给我十刀,我只还他一箭。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这并非唯物史观的理论或革命文艺的作品蛊惑我的,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

  背离"进化论"致使德性的退化,反映在当今,其显例是,"爱国主义"的愤青狂热是由中国年轻人支撑起来的,让我们瞧一番:《闪闪"红心"已超500万 三分之一MSN用户共诉爱国情》吧,(上海的东方网报道http://news.eastday.com/c/20080417/u1a3536672.html ),而不是中老年人!然而构成中产阶级主体的无疑正是年轻人,由此可推想:中产者中排斥外来的民主价值观的"爱国者"甚多甚多,因为这两者同时显现出的,必定有个大的交集。

  在西方,"民主、自由、宪政"的精神都是奠基在"性本恶"之上,提倡"合理的利己主义";相反,中国传统中儒家的"性本善"却有着深厚影响,其推崇"内圣外王"的"圣人道德"。故此,中产阶级人士尽管对于权贵的商业垄断而不满,对于官员的贪污腐败而厌恶,对于太子党的豪富而愤恨,对于市场不平等的竞争而怨言,但是内心却总是期盼着靠贤人来摆平不均;希冀有清官上任来烧他的三把火;渴望天下太平而过上小康大同生活;消极些的则钻进巫术之中避世一番,如修炼法轮大法功夫之类。总之,极少有从自己做起、从当下做起,培植民主精神,试图拯救社会的。

  生存中锤炼出来的奴性

  除了国民性的群体人格因素,当然还有客观方面的外部环境问题。

  中产者并非天生的,他们之所以成为了中等财产阶层中的一员,必定经历了一番社会实践的历程,为此自身不得不染上浓厚的本土价值观,用作家柏杨的话来说,须在文化酱缸中腌制过一番。因为,提供给予中国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是典型的"关系型"的,即国人生存于此种社会环境,想混出名堂,做人做事务须都得处理好方方面面的人际关系。当他在"搞关系"的时候,就须与长官保持高度一致,为得到首肯,须时时端渡长官的心思。同时还得走下层的群众路线,与工农群众相结合,与无产阶级打成一片,媚俗于普罗大众的趣味,不能彰显自己个性的价值观来。

  你想成为中产者吗?就得时时磨练自己,处处压抑住书生习气,泯灭掉智者的良知、磨掉个性意识的"菱角",操行不可告示于人的潜规则,以使自己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总之,在中国不能容忍有中产阶级自身特有的价值观。

  中国的中产阶级,在人数上还只是相当少数,现今的情景大约占22%,1,而且,名义说是为"中等",其实无论在经济上抑或文化教育上都属于较为上等的水准,亦即较为"冒尖"的阶层,由此则反而处于社会交往中的劣势地位。须知:中国的国粹乃"以众欺寡","枪打出头鸟",所以中国人的处世之道总是少数服从多数——以合群为圭臬。这样,使得中国的中产阶级在行为举止上,处处受掣肘于人数占据多数的、受教育程度相对低下的人群。而教育低下人群的秉性、知识和价值观体系,无疑地是以传统中国式的趋向,即"专制——奴性"的范式,因为他们所能接受到的人文信息相对狭窄得多,绝大地是从本土的社会实践中亲身经历,也只能是群体主义的价值理念。

  再次,中国中产阶级的特点,大多数都是打工族,基本靠薪俸为生,他们基本上没有自己的资产、也没有权力和机会可作股份化的投资于自己所服务的单位,以使自己立足于有所发言的权力。中国的劳动法制明显是软弱欠缺的,它并不为打工族的中产阶级白领们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就是说,中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并不是相应地处于社会的中游,他们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只能以依附的人格来生存,使得与普罗大众一样,同处低下的社会地位。

  更因,国人的事业进展,往往伴随着人脉"关系"的扩张,两者成正相关展开,于是形成了"俱分进化"2现象。即,事业之人在成就物质财富的同时,往往也为社会人伦秩序的无序化,即为降低正义等级作出了"贡献",如同一个热力学封闭系统中的物体在作功的同时必然会"增熵"的效应一样,即增加了该系统的混乱程度。增熵效应所对应于社会学、伦理学层面的现象是,社会整体善性的下降。在本文的主题上,可以说,"增熵"即降低了社会的民主诉求。

  我们知道,民主政治的本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就这样,正是这个要求前提下,势必产生悖论:你想要民主吗?那么就得尽力吸引大众来参与,为此不得不以群体主义价值为诱惑而发生价值偏转,也就是,即使你采取了民主的形式,也会在实质内容上采取民粹主义的价值观念,如仇富情结,均等财富等等,最终导致难以推行民主的实质内容,顶多也会使得西方式的民主价值观变形扭曲。

  在人伦亲缘浓厚的中国环境之中,国人所特别热衷的事情就是面子观的大攀比。毕竟在大多数的场合,中产阶级人士是在与社会下层的人士打交道,为此,以"五十步笑百步"的气概笑傲下层人士,这也可相当的满足了,而绝不会想到去挑战上层的政治权威,尽管不满足于社会政治的不合理现状,但更多地,是希冀颠覆等级,取而代之,"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道出了中国下层人士的肺腑心声,而不是去追求平等发展,更不会嗜妄体制变革。

  现今国内媒体大量报道说,大城市里的白领也好,中产也好,普遍地生存、工作、精神压力太大。承受不了压力的人纷纷返乡、或退出大城市生活。为什么处于社会中上游的白领中产者会比普通的低下者承受更大的压力?在我看来,这主要是物质化的面子攀比竞争在上述人群中被放大的缘故。因为大城市中白领大都受过良好教育,他们的事业发展前景远比低教育人群来得广阔深远,为此作期盼而想象的热情当然会高涨,攀比也就膨胀起来了。攀比热情突显的是等级价值观,而民主政治所依赖于平等的价值观。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是典型的中国式做人的程式,当一个吃足了"苦头"的人士,奋斗了若干年之后终于翻身得了解放,当上了中产等级,至少能在多数场合,爬在了多数人群之上时候,"狼与羊"的位置顿即互换,那时候他的身上所携带的遗传密码就会发出强烈的行动指令:成为"人上人",开始作威作福吧!就如中国旧时女人缠足代代相传那样,有关缠足的基因密码得以持续拷贝下去,绝不会发生"基因突变":如乔治。华盛顿那样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理想而放弃皇帝宝座做自己的表率。包括中产阶级在内的中国普通百姓愿意为民主中国的前程做出自己的贡献乎?这个问题等价于如下一个:一个人能自提头发脱离地面吗?

  再从个人素质来说,由正义缺失所凸显出来的人缘主义"关系"之术,是凭借于专事形而下的特殊主义的自私自利,靠的是低知识性(如荣登中国富豪榜者,大都为资本游戏中的"大地主"而已,即出自知识含量低下的房地产业)的势利术禀赋,如"厚黑学"、"城府"之类的功夫,从而排斥掉普适化的高尚德行。依据舍勒的价值类型学划分可以分析出3,人际亲缘之"关系",就是那种颇具排斥性的、与他人共享程度极低的低级下等的价值类型。当一个靠"关系"而成功的中产者,不仅与当政者牵涉上千丝万缕的利益,而且其人文素质必定下降了若干等级,这恰与民主的理念施善于社会的公德是背道而驰的。

  沙滩上难盖大楼

  民主精神标示着一个社会的政治建构运行在高级层次上的状态。对于民主缺乏热情现象则表现为人的高级德行——主体自主性的阙如。

  现代自由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者,即大多数国民的人文素质教育水平,是极重要的因素,需要达到相当的水准,这水准绝不是简单地以学历的多寡高低来衡量的,古希腊社会里根本没有学历的概念,但是那里的自由民们的参政议政意识已经相当的浓厚。可是蒙昧主义在中国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到了近世更是由于左倾思潮妖魔泛滥不已,反文化、反智化尤甚,使得中国的知识分子地位特别低下,这当然会牵累到当今中国中产阶级的地位相对低下,二者属近似性质的问题,尽管左倾势力在退潮。低下的地位又使得主体的活动积极性大为降低,并使人的德性降低。

  群体主义是属于开化程度低下的文明意识,是建立在以血缘为纽带的社群共同体(Gemeinschaft)上,而不是建立在以利益交换基础上的公民互助社会(Gesellschaft)。"群体主义"只是显示其社群内个体软弱无力,才需要相互依赖而已(卢梭),内部绝非是一团和气的"和谐社会",中国的群体主义代表儒家趋向于等级森严的差序社会格局,而非平等的权利和人格尊严,用儒家思想的天下秩序来表达:"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所以天然地导向专制型政治体制。道家虽有个体意识,但趋向于消极的自我肉体保存,绝不参与社会共建之旅而推动社会进步发展。总之,中国传统思想中难以寻找出社会大善的有效途径。

  民主的事业是一项高级形态的社会活动,高级的社会形态需要有相应的高级德性,即自主的高级意识。因为人的一切有意识的外在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支配下进行的。用中国教科书中的套话说,社会意识应与社会存在相适应。

  现实生活中,中国人的做人境界正是"适应环境",那么,"适应"之中可否有超越于"环境"的德行?答曰:中国人所热衷的"适应"是认同于即成事实而不是拯救世界,鲁迅笔下的阿Q就是楷模。如此的适应,则使得本土社会具有"超稳定结构"(金观涛)

  拯救世界需有超越于现世的宗教意识,中国道德能担负重任吗?人类理性若缺少了终极关怀,道德的份量则显得肤浅,霍克海默尔表示:世俗的原因归结不出道德的根底。人的有限性表明,人若只依靠人性自身的力量,利益冲突时候只会照顾自己,惟有借助于神明影响力的"爱"的造化,方能得救人类全体。

  "美德在灵魂中地位崇高,在现实才会处处可见。自由在每个人的灵魂中居何位置,在现实中就居何位置。灵魂中有自由,现实中就有自由。所以,不仅要问自由在现实的政治秩序中有什么位置,而且要问自由在灵魂中的价值序列有什么位置。这意味着,中国所面临的政治秩序的改造与重建,在本质上是灵魂中价值秩序的调整与重组。这两种秩序是高度互动的,它们并不完全同步,可是又不能彼此分离。由此可见,灵魂与灵魂不朽的信念是有政治意涵的。"4

  中国的中产阶级不关心民主生活,是基于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社会是个自组织的系统,我们为了便于探讨本题,不妨把社会系统大致可看成由富人、中产和穷人这三方的成员组成。按系统论观点,系统内各个要素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并在功能上联系着,互为交流而牵涉成一体。如同生物的进化,社会要形成一个主体性增强的善性氛围,是个渐进的过程而决非一蹴而就;反之,若社会中的全体成员作为交互的主客体,已经协同化(synergism)于运用各自低层次德行的生存智慧于其中,并已经处于这种平衡态的稳定结构,则表明了经久历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至此,除非有外来的"能量"和"信息"强力干涉"内政",系统内部即使有任何扰动都会得以衰落下去,最终复归于平衡态。犹如一个陀螺旋转着,即使受到片刻的打击扰动,偏
离了原有的运转轨道,也会很快复原。

  在中国搞民主事业,无疑需要有崇高的献身精神,起码需要奉献,但是既然已经协同化于一个相当自私自利、毫无宗教意识的氛围里,崇高的献身怎么萌发呢?

  中国的现况是,底层的群众尽管对严重的贫富差距产生了强烈的愤懑,但却容易把情绪发泄向中产阶层。因为中产者在政治上的地位软弱,使得底层人士认为是可"欺侮"的,尤其会准对传统性极强的国营企业内的脑力劳动者。而这种情景恰为上层统治者所默认,因为中国统治法术的灵魂在于,寄希望于下层的各方力量在自相牵制、拼斗中抵消掉。如此则使得人们始终处于低级德性场景之中相互"协同",难以升华精神品位,推进民主政治。

  譬如,按西方的理解,在西方的近代历史中,中产阶级等同于市民阶级。如果这样来衡量中国的中产阶级,那么上海的原住市民在早一个世纪前就具备了中产阶级的资格。资料充分表明,在上海的外国租界里,本地的居民已经享有高度的自治了,5然而这般"海派"素质的上海市民被中国其余地区的民众所看好吗?否也!"几乎全国各地,对上海人都没有太好的评价。"(余秋雨:《上海人》)余的文章尽管出笼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但即使到了今天,人们只要上网搜索,尽可发现,辱骂、丑化上海人的话语比比皆是,在一个言论绝对不自由的国度里,辱骂一个特定的地域群体-上海人的自由却是相当地高。这就说明了,中国的民众普遍不能接受具有一定的西洋化了的上海市民精神,然后在这样一个"民粹主义"精神的名义下,可以名正言é
��地对待上海人及上海的市民精神进行一番"民主集中制"!那么我们今天怎能期盼:具有一定西式文化素养的中产阶级白领阶层人士为中式社会中的普罗大众叫好呢?

  由此可以理解:倘若我们社会中的有个别知识人士,自以为学富五车,以为多懂得了些大众所不懂得的道理,于是鼓起道德勇气率先打破既成协同的均势稳态,大声呼唤民主精神的话,则必将面临着种种有形和无形的社会压力,陷于"无物之阵"(鲁迅语),也许会遇到的是诸如"一式点头、微笑"(鲁迅)。须知,压力往往首先不是来自于上层,而是下层的平民百姓,被视之为书呆子似的发疯!以致于后来会思忖并反悔:还是以合群于大众为上策,随大流、和稀泥倒是可以确保安稳渡日子。

  因为我们民族缺乏那种对于精神性高贵事物的憧憬、对于理想事物的远景期盼。若用黑格尔的话来表达,则悲观得多了:"对于精神性事务,中国人一概是远离的。"(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

  真正具有民主意识的人士在当今中国社会之中,只能是人数很少的一部分,他们可称之为社会良心的文化人士,简称"文人",当然是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他们的个人财产未必能及上中等程度,即使"达标"中产的也只是其中少数,这是因为,当人生境界当上升至高级的精神层面而具有鲜明的人文意识时候,知识者内在的良心必定与集权体制的规范相冲突,此外还与中国社会十分世俗化的市场运作机制相背离,在逆境中成才致富当然是难免其难。学者萧功秦说:"作为'观念人'的知识分子","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往往与个人所属集团的利益没有直接关联,而与他们所自觉承担的道德使命感有关。从本质上说,知识分子更具有激进的理想主义的倾向性。"(萧功秦:《当今中国的中产阶级与知识分子》)可是这样一些
人士对于今天中国民主前程的影响力相当之小。这并非如萧功秦所说:"作为"观念人"的知识分子具有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情结"。

  我以为,这是由于普遍的绝对的精神当处身于粗俗低级的物欲场景,使得高级形态的精神欲善自身,势必会造成中间环节的脱节而发展中断。我们考察中国环境里的人文型知识分子的功用,不妨参照亚里士多德制定的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等级链体系来阐述之。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认为,一切事物的本质是由质料和形式二者组合而成。质料是潜在的形式,而形式是实现了的质料。低一级的事物是高一级的事物的质料,反之则是形式,低一级的事物又是更低一级事物的形式。"更低的质料——(形式)质料——形式(质料)——更高的形式",由此构成了一个等级序列。从质料到形式的目的论发展是渐进的过程,高等级事物之所以发展成为高级别的,乃因其高等级的形式因(精神性)偏多些,亦即它相对于其他所有等级存在物而言,距离宇宙的绝对精神要靠近些,因此,高等级事物其所携带的原初性质料因就相应地要少了些,反之亦然6,那么高等级事物在一旦直接(倘若中介和缓冲带的缺省)对付粗陋的低等级价值物的原初周遭场景,高级价值物通常就是个弱者,力量会差于低等级的,因�¸
�它的专长不在于此。依据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原理,生命的"形式"多了,"质料"势必要减少。从事哲学人类学的舍勒指出:事物的存在,"从根本上来说,低级的是强大的,最高级则是孱弱的。"(舍勒:《人在宇宙中的位置》) 较高级存在之状况如同"美":"其娇媚柔弱,易受损害,也是既短暂又罕见。"舍勒的同行尼古拉。哈特曼对此赞同道:"较高级的存在和价值范畴天生就是较孱弱的。"中国也有妙语:"虎落平阳被犬欺,龙遇浅水遭虾戏。"

  由此来观照当今中国,一个长期受僵化了的制度与规则所支配、一个没有被超越性的宗教终极关怀浸润的、一个缺乏精神自主性的民族,就是无法理解知识分子的自由主义理念和民主精神。因为中国和西方之间的价值观差距甚远,而中间的沟通环节却是匮乏奇缺,以作承上启下的功能。

  社会进步只能渐进

  现代西方社会学的主流受进化论影响,认为社会的进步是渐进的历程,并非靠经济极速增长就会自然而然地迅即带来社会上层建筑的变革,即使产生出相当数量的拥有中等资产的阶层群体来,亦是难以肩负重任,使推动政治变革,也许是一个捧不起的阿斗,被政治鼓动家牵住鼻子走的牛犊,被煽动起愤青的狂热来,让外人大跌眼镜。对于一个传统深厚、巨大人口的中国尤其如此。

  现代社会是以物质文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运转体系,生存于其中能够奋斗成为中等收入程度的人们,绝大多数是从事物质生产或为其配套的流通、服务领域的。他们的现实处境是:同事们大都为收入和教育程度低于中等程度的,但是在人数上往往居压倒性优势。那么可想而知,这种工作环境必定都是非常传统中国式的,也就是说,通常是一个个"专制型"的小型社会,不管其是官营的,还是民营的7,除非是来自西方人投资的企业,当然在东部沿海地区市场经济发展良好的地带,或者是高科技的企业,那么专制状况会相应地减弱些。

  中国的专制社会呈现为纵向隶属关系的金字塔型结构,生存于其中的人们,不管处于何等层级,是何种人员规模的小组,通常都为"主——奴"根性的人格结构,除非有受过西学影响的自身极强的个性和执著的意志。我们不妨比喻,将社会中的各个层次的组织机构视作为一块磁性材料中的不同规模程度的构建,每一块构建都与其他构建及总体形成了全息同构的"磁性",即"主——奴"极性(物理学上标记为:N-S,社会学上则是M-S:master-slave)对应,"单位"是作为中国政治体制和社会结构中的基本单元正在被人们所认识,它是一个包含着几乎所有的专制信息密码的细胞。

  假如没有外部的更加强盛的磁力场干预,则中国社会的本身就是一个"永磁体",即能够保持着十分长久的"磁性"——主奴根性。

  美国纽约法拉盛

  修改稿于20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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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忠:中国代工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压榨劳动力

  扼杀梦想之后

  新一代中国农民工出生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之后,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长大。这一代人并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生存,他们往往有更高的追求和向往。在这一点上,他们与其他国家的同龄人并无太大差异。当今中国的管理者,包括政府官员和商界领袖,大多是在贫困环境中长大。他们视收入的边际增长为生活的主要目标,此外别无他求,对周遭环境好坏也并不太在意。两代人观念的鸿沟,就是地产泡沫和最近劳资紧张背后的压力源头。

  如果中国的体制始终无法满足新一代的需求,那么,不久的将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很可能集中爆发。

  机器与人

  十年前,我曾参观某家电子制造承包商的工厂流水线。一排排年轻姑娘专注地将零部件组装到一起。工厂对她们的如厕和小憩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即使是在休息时间,她们也只能坐在指定的长椅上。车间经理告诉我,这些人都只有18岁,"这活儿需要手指灵活的工人。过几年,我们再换另一批18岁左右的女孩。"

  参观之后,我写了篇文章,陈述了这样一个观点:中国经济的奇迹就是依赖那些极端温顺听话的中国工人。从这一经济动力中获益的,不仅有提供技术、品牌和分销渠道的西方企业,还有设在中国的外包制造公司。后者尤以利用中国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著称。目前,代工行业发展最成功的当属中国台湾企业。

  卓别林在影片《摩登时代》中,曾借助滑稽表演,将现代工厂体系不人道的本质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当今大多数发达国家,卓别林模仿的那些场景早已了无踪迹。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工厂主只好购买自动化设备来取代人力,比如,现代化的汽车装配厂主要由机器人来操作生产。

  可是,当跨国公司将生产环节外包到中国,在劳动力成本低廉、供应充足的环境下,资本密集型生产发生了改变。一些工厂以人力取代机器起家,包括一些电池制造商在内。这是可以预见的。但是,出人意料的是外包模式―特别是电子制造业的外包―将这一模式用到极致,利用廉价劳动力最大化体现规模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通常与资本密集型的产业关联。如果企业需要一笔固定投资,那么,它需要一定的规模以取得投资回报。在中国,外包业务劳动密集型特点突出,同时也规模巨大。有些企业雇佣了数以十万计的工人(通常在同一地点)工作。它们是如何发展规模经济的?

  我认为,有两大因素促进这类企业的壮大。其一,与苹果公司或惠普公司这样的大客户建立伙伴关系并不容易。通常看来,长达数年的沟通往来才能获得对方的信任。在同行中脱颖而出的供应商更容易获得青睐。随着时间的推移,供应商的总量不断减少。因此,坚持下来的供应商规模不断扩大,其规模经济效应源于优质的客户关系管理。

  其二是劳动力管理。这也许比第一点更重要。一家成功的中国代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最大限度地压榨劳动力。这与公司的组织制度密不可分。如果一家公司聘用了数以十万计的中国员工,那么,相应地,它需要一个庞大体系来组织招聘、安排住宿、提供培训以及管理员工。

  军事化管理溯源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希望迅速实现工业化,同时面临着农业劳动力转化为工业劳动力的挑战。日本企业选择军队作为学习的范本。因为当时军队也面临着类似问题:需要将农村男孩训练为有作战能力的士兵。军队采取了压力最大化和严格的全盘管制的方法。这样一来,工厂制服、早操、忠于公司的观念教化等,成为后来日本工厂的特点。

  这套体系也推广到了其他东亚地区。台湾受其影响尤其深远。由于台企深谙日本的管理模式,又对中国劳动力市场颇为了解,它们在中国大陆的工厂管理甚至比日本在华工厂更"出色"。

  台湾的成功推动了美国经济的转型。这样一来,跨国公司专注于研发,以及品牌推广和分销。

  美国的品牌公司、其分销公司和台商代工公司之间的盈利关系可持续的前提是,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仍然丰富,并且中国工人仍然愿意接受工厂的工作条件。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持乐观态度。我看到很多华工为多挣一点钱去很远的地方干活,原因有二:一是中国人"吃苦文化"的影响;二是家庭责任的要求。代工厂的女孩子们一个月能挣100美元,用来付弟弟的学费,给妈妈买药,(如果可能)为家人买处房子。她为家庭牺牲自己,换句话说,她并没有自己的人生。

  归根结底,她们当时接受艰难的环境基于三个因素:其一,她能吃苦;其二,她们家需要这笔钱过活;其三,当时物价较低,100美元已经是很多钱了。

  如今,这三个因素都发生了变化。首先,中国的新一代不太愿意吃苦。他们是中国经济腾飞中成长起来的第一代,不必担心挨饿受冻。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在有些村庄也许没有严格执行,但总体而言出生率已经大大下降,所以,这一代是在父母的宠爱中长大的。不是那么爱吃苦的性格特点,使中国的青少年与其他国家同龄人有了更多共性。

  其次,农村家庭的生活也没有十年前那么差了。每户要供养的孩子更少。政府比以前更关注农村教育;有了医疗保险体系,家庭因病而陷入经济危机的情况减少;大多数农村家庭都建了自己的房子。当代农村青年肩上的家庭责任,不如以前那样沉重、那样迫切。

  第三,通货膨胀已经严重侵蚀了收入的价值。今天的农村青年渴望生活在大城市,但城市房价增速比他们工资的增速还快2倍。他们的梦想比十年前更难实现。

  时代变了

  最近发生在富士康等企业的事件,意味着一个新面目的中国出现了:劳动力资源不如以前充足,劳工不如以前温顺听话。在以上事件中,政府和企业的应对方式暴露了它们对这一事实的无知。它们仍然以为这些只是个别事件,通过施压和收买就可以恢复"正常"局面。

  在此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代沟以及当地政府和企业不寻常关系。今天的青年和上一代好像来自不同的世纪。而当今的政府官员和商界领袖都属于他们的父辈。从近期的劳工危机来看,政商界似乎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处理劳工危机的。

  统治者的决策往往以短期边际效应最大化出发,而不会考虑个人梦想或长期目标。

  现在的年轻人更关心自己未来的发展。他们想在大城市定居;和其他国家的同龄人一样,他们期待从事有趣、高薪的工作。当前的工厂体系无法满足他们的梦想。那些工厂通常远离市区、比较封闭。离开农村来到工厂的年轻人发现,自己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在这里比在家乡更孤单。他们身处城市和农村之外,过着最与世隔绝的生活。

  在现有薪酬制度下,他们的生活非常困难。基本工资很低,只有通过大量的加班才可能挣得接近2000元的月收入。他们没有时间来规划、提高自我,或者融入城市。几年后,他们将失去青春和工作,却仍然没有能力或财力来享受城市生活。

  商界领袖和政府官员当然会问:为什么现在的工人不能像十年前一样接受上述情况呢?他们不明白,时代变了。上一代的工人关注的是亲人的经济利益,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未来。

  地方政府和工厂业主的特殊关系,是解决或避免劳工问题的阻力。大多数沿海工厂都从内陆招工。当地政府与工人几乎没有任何责任关系。另一方面,因为税收和其他收益的缘故,政府与工厂业主的关系非常紧密。处理劳工问题时,当地政府自然站在企业那一边。

  为改善现状,中央政府应该严格审批远离市区的大型工厂用地。未来的工厂应靠近发展完善的城市,像其他国家那样鼓励工人租用当地房屋,而不是过宿舍生活。他们应该得到融入城市生活的机会。最好的办法是将厂址设在工人住地附近。

  尽管有些人意识到了中国劳动力的挑战,但是,一些政府官员和商界领袖或许对此还没有清楚认识。维持原有模式和保护西方客户业务的冲动,蒙蔽了他们的眼睛。处理富士康这类危机时,他们采取的措施治标不治本。我担心更严重的类似危机还会再次发生。

  最终,市场力量将打垮当前的制度。工人可以选择离开。他们可以参与城市服务业。虽然工资可能有点低,但生活要好得多。而且,他们有机会融入城市生活。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最终将迫使工厂在劳动力密集的地方选址,并提供人性化的工作条件。拒绝改变的沿海当地政府将是最大的输家。为了保证收入,政府希望与工厂站在一边,但最终他们将失去工厂!

  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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