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冉云飞:变态维稳和民众维权的拉锯博弈

  一些媒体和网站都在评自己的"十大新闻",党产黄喉新华社的"十大新闻"依旧是一派大好,倘从他们所评的"十大新闻"来看,中国就是世外桃源、尘世乐土。但问题是,你就是到备受官方管制的网络上,也可以看到许多令新华社评功摆好的评选汗颜的内容和帖子。这也怪不得党产黄喉新华社,它存在的目的就是愚弄民众、为统治集团的不当利益摇旗呐喊,因为它骨子里就是宣传机器而非什么媒体。宣传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披一层新闻的外衣,靠撒谎来达成推销其意识形态私货的目的,让你被愚弄被欺骗、利益被盘剥后还得感激它。此种伎俩纯熟到其流程怎么做,不少人一眼即知的地步,可是一些接受它单一信息灌输的人,依旧受着愚弄而不自知。

  若是在传统传媒垄断所有信息的时代,在中国这个铁幕国家,你就永远只有被动接受新华社的灌输和愚弄。好在有网络的存在,哪怕只是个备受GFW管制的半残废网络,也可以从门缝里看到许多与党产黄喉完全不同的风景。就我目力所及,就有一些网站和媒体,将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评为2010年度十大新闻,有的甚至位列十大新闻之首。如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就被日本共同社以及日本国内加盟报社、电台、电视台的报道和社论负责人评选为2010年日本国内外十大新闻之一;2010年德国之声网站最受关注的新闻主题按照点击量排序、听众网友票选2010年重大新闻事件按票数排序,刘晓波获诺奖均为首选;45家香港中学21000多名中一至中七学生评选出中国十大新闻,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为十大新闻之首,得票率为78.1%.这样的评选样本固然是æ
��限的,但就这几家的评选,我们也能看出背后所深藏的社会意蕴。

  刘晓波获诺奖为什么被日本媒体评为十大新闻事件呢?如果你看到同是这些日本媒体把中日钓鱼岛事件评为国内十大新闻之首的话,就会理解他们在评国外新闻时为什么把刘晓波获诺奖当作十大新闻之一了。如果朋友们不健忘的话,一定还记得《南方人物周刊》对石原慎太郎的采访——把该周刊有关责任人因此采访而遭受惩罚联系起来看,就可以更深透地理解官方为何要整肃这样的访谈——在这个采访里石原慎太郎明白地说,他并不痛恨中国,只是痛恨独裁的中国。也就是说他并不反华,他只反共。从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被日本媒体评为十大国际新闻之一里,我们不难看出石原慎太郎的看法在日本并不是孤立的。因为一个独裁的中国,与日本发生战争的概率一般说来会高于民主政体的中国(从实际例证来看,民主国家之间多以谈判为
主解决双方的争端,而非动辄发动战争)。也就是说,日本关心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固然有诺贝尔和平奖的巨大名声和中国官方的极力阻扰和"成全"的效应有关,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日本人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希望中国能在民主自由的道路上有所推进。要知道日本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基本上是不关心的,除了少数有影响力的人如牧野圣修以外,仿佛中国的人权灾难发生在外星球,与日本完全没有关系。事实上,日本官民对中国人权灾难上的绥靖政策和没有底线的实用主义态度,必然给日本民众自身的利益也带来不测的后果。

  德国之声中文部,它作为报道中国新闻特别是被官方屏蔽的新闻之媒体,其听众和读者在价值观上有一定的趋同性——这同美国之音、BBC、自由亚洲、法广等台的中文部是相似的——所以德国之声网站无论在点击量和网友投票上,刘晓波获诺奖都被评为该网站十大新闻之首,固然这表明了一定的民意,但从社会事件上的分析上,其意义有限。倒是45家香港中学的21000多名学生评选刘晓波获诺奖为十大新闻之首,更具社会风向标的意义。一来说明诺贝尔和平作为普世价值的一部分,在香港是有广大市场的,哪怕是在未成年人中,也证实了香港公民教育还是比较成功的。复次,香港人深感大陆的政经环境与自己的利益一脉相承,有很多影响,所以特别关注大陆的民主自由进程,刘晓波获诺奖这种焦点性事件给了他们一个关注和表达的机会。�†
�者香港年轻人对大陆事务的关心,与更多的八零后参与维园烛光晚会一样,反应出香港年轻一代对自身所处环境并非冷感麻木,倒是可以折射出中共官方强力渗透香港社会各方面后,年轻人对北京政府某种意义上的疏离与反弹。这就像官方用尽所有下作手段阻扰与刘晓波获诺奖相关的活动,使得香港人自认为是中国人的认同感大幅下降一样,官方很难想像打压一个刘晓波会在香港会引来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如果说刘晓波获诺奖,官方无所不用其极的变态打压,以及民间并不因此停步的反抗,是变态维稳与民众维权的标志事件的话,那么像谭作人和赵连海事件、谷歌事件、李刚门等,入选德国之声和香港评选的十大新闻之列,这说明维权在新闻中的比重加大,既反应出中国社会官民冲突愈演愈烈,同时也可以看出民众权利意识的逐渐高涨。当然参与以上新闻的评选或者要看到以上的新闻评选结果,都必须翻越"网络监狱"亦即官方所说的GFW——当然亦有少量"搬运工"将此种消息转至不用翻墙的国内网站让民众看到,但一定不是特别有影响力的网站或者个人博客,否则会被尽快删除掉——但问题在于,国内能够报道的官方传媒,在报道网络流行词汇时,也不得不提到许多与维权有关的事件。

  《南方日报》在《中国网络2010年回眸:草根给力 神马都非浮云》一文中,引用了网民参与宜黄自焚事件时的诗歌:"爱围观,爱微博/爱鸭梨,也爱豆你玩,更爱/神马都是浮云的黑色幽默/我不是蚁民/我爸也不是李刚/我是2010中国网民/很给力"。围观和微博,都是表达公民意识的方式和工具,接下是议论自己的处境和对李刚门的调侃。紧接着记者回顾2010 年的大新闻也有很多维权事件,这说明墙内与墙外,虽然对刘晓波获诺奖之事报道完全不同,但普通的维权事件却有不少重叠之处,这说明变态维稳和民众维权的拉锯博弈,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态势。到年底钱云会惨案的发生,有继续演化的趋势,围观和调查,体制内外知识分子和各路公民的自行参与,使得我们更进一步地看清中国各级政府信用的完全崩溃,中国社会的深层走向值得持ç
��观察。

  来源:http://www.bullogger.com/blogs/ranyunfei/archives/37416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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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杨恒均:民主才是硬道理——谈谈深圳、重庆模式

  这次网友和我的互动中,更多的是提到近日炙手可热的"重庆模式",以及有人要用"重庆模式"来贬低的"深圳模式"、"广东模式"。

  "深圳模式":发展就是硬道理

  "深圳模式"是30年前小平同志首创的改革开放的直接成果,是"发展就是硬道理"的真实反映。自从建立了特区,短短20多年时间里,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国际大都市,其高速发展的记录估计至今没有被任何一个城市打破。之后虽然陆续出现了"浦东模式"、"温州模式"等,可基本上都和"深圳模式"一脉相承,或者说,换汤不换药。这种模式的特点:讲究效率,相对开放的市场,比较自由的经济,加上政治上有限度的思想解放。

  应该说,"深圳模式"虽然没有推广到全国,但中国过去三十年的经济发展,基本上都是循着这个思路与方向在实施。深圳、上海与温州只不过走在全国的前面。然而,"深圳模式"发展到今天,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贫富差距加大,贪污腐败盛行,民众的不满日增,近几年经历了"民工荒"、买不起房到富士康跳楼事件,"深圳模式"渐渐失去了光环,"不缺钱"的"深圳模式"缺少了点什么,是公平正义,道德水平,还是文化与精神?

  而且,当我们站在改革30的十字路口,恍然悟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深圳模式"根本无法复制,谁也学不来,深圳只有一个。

  "浦东模式"也好不了多少,疯狂拆迁、胶州路大火、杨佳案、冯正虎、钓鱼执法、用高房价与对外地农民工的歧视保持上海的人种纯洁性等等,都让"浦东模式"成为花瓶一个。至于"温州",这些天大家提的最多的不是它的模式,而是那位惨死车轮下的钱运会……

  这些事件加到一起,人们不禁要问,"深圳模式"出了什么问题?是一开始就走错了路?还是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时我们却失去了方向?"发展是硬道理"这句话还是"硬道理"吗?经济高速发展了这么多年,蛋糕也做大了,社会却越来越不公,民众的幸福感却并没有增加,部分底层民众的生活甚至不升反降?

  问题出在哪里?

  "重庆模式":民生才是硬道理

  难怪这个时候,"重庆模式"会横空出世,重庆的领导人薄熙来同志适时提出了一个口号:民生才是硬道理,公正也是生产力。

  按照推出"重庆模式"的智囊们的解释,"重庆模式"主要是指这样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实践:以"唱红打黑"为主体的社会治安整顿和精神文明建设、公租房规划、户籍制度改革为标志的城乡统筹发展,和以建设内陆大开发战略高地为战略的包括重组国营、民营、外资三驾马车、优化经济结构等内容(来源:乌有之乡)。

  翻阅支持与主张"重庆模式"的智囊们的著作与发言,你会发现,他们始终强调的不是"重庆模式"中一些改善民生的经济措施,而是"(重庆模式)重在文化改造,重在精神建设,是运用毛主席大公无私的思想对那具有'腐败性的传统文化'的又一次荡涤"(徐维国语)。

  "唱红打黑"、"重在文化改造,重在精神建设正是"重庆模式"的精髓所在,也正是"深圳模式"所欠缺的重要一环。

  我们知道,"深圳模式"是在小平同志拨乱反正与思想解放之下"摸石头过河"建起来的,但那场"思想解放"绝对是有条条框框的,并不是没有底线的,当快要碰触到一些红线的时候,"思想解放"鸣锣收兵、草草收场、半途而废的。可以这样说,这么多年来,无论说到"深圳模式",还是"浦东模式"、"温州模式",我们满眼都是经济、市场、发展、效率,这些东西确实让大多数人富裕了,城市也发展了,国家也更强大了,但是,这些模式都不包括支撑人类最最核心的文化与精神文明的内容。你什么时候听说过经济发展水平直逼世界最发达国家的上海与深圳,在文化、价值观与精神上有与中国其他地区有太大的不同?

  这就是我今天要强调的"深圳模式"的致命弱点,也是"深圳模式"难以为继,根本无法推广到其它地方的关键所在。无论是"深圳模式"还是"浦东模式",都只不过是一种经济发展措施,一种提高效率、快速圈钱与积累财富的方法与手段,在政治与思想、精神层面,根本称不上一种"模式"。正因如此,当迅速崛起的"重庆模式"不但以其发展民生的经济措施,而且以其"唱红打黑"的政治思想模式挑战"深圳模式"的时候,没有一个像样的学者说得清"深圳模式"是个神马东西,更不用说奋起辩护了……

  汪洋的思想解放与温总理的深圳讲话

  看出"深圳模式"(或者"广东模式")这一致命弱点的显然有很多人,否则,三年前来到广东执政的汪洋书记,就不会一到广州就吹响了"思想解放"的号角。汪洋书记看到了广东的困境,表面上是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其实是政治思想观念束缚了经济与社会发展。汪洋大力提倡思想解放,就是要赋予"深圳模式"以政治、文化与精神的内涵,在思想解放的口号下,广东各地出现了诸多体制改革,有东莞的"腾龙换鸟"、广州的财政公开、顺德大部制改革与深圳的权力制衡试验等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思想解放依然是风声大雨点小。

  另外一位看到"深圳模式"存在严重问题并站出来呼吁的正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他在特区建立30年之际来到深圳,提出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死路一条,提出民主自由和法治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之后又在连续七次的讲话中促进政改、提倡普世价值。可惜的是,无论是政界、学界还是民间,反映并不热烈。最后又是一个不了了之。

  我看到有一些知识分子竟然这样评价温总的讲话:这个时候高谈阔论政治体制改革,谈普世价值,谈民主自由与法治,有什么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不公,普通人看不起病、住不起房,拆迁自焚屡次发生、贪污腐败屡禁不止等等,你不来解决,却奢谈普世价值?怎么能指望人家来呼应你?

  呜呼哀哉!殊不知,中国经济发展到今天,所出现的那些问题,如果不是靠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靠回归到民主、自由、法治与人权这些普世价值,又如何奢望某个领导人来施行仁政?希望某种在这个种变态与滞后的政治文化与思想框架下的修修补补来解决问题?

  "深圳模式"以致"中国模式"都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有些人就认为这种模式错了,应该改弦易辙,这个没错,错在他们认为这个模式是学习世界先进模式学错了,而不是因为我们恰恰放弃了最应该学习的那部分造成的。

  这件事我已经说过多次,已经说累了。中国三十年前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促进了经济上的"改革开放"之后,就被叫停了,从那时开始,我们几乎全盘地吸收了西方的经济发展模式,后来又照搬过来市场经济,只要"发展"就好,只要"高效率"就要,这也没有什么错,"高效率的发展"无可非议,它让中国富强了,让一般民众的生活水平也有大幅度的提高。

  然而,在引进世界各国先进的经济模式与科学技术的过程中,我们摒弃了与此相伴相生的先进的思想与普适的价值观。什么自由民主与人权,我们斥之为"资产阶级的",却只把资产阶级剥削人的方法,自由得允许权钱交易的市场单方面引进过来。绝对的权力加上绝对的自由市场,结果,我们看到的是,绝对的权力在绝对的自由市场里享受到全世界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及的"超级自由",一种损害民众人权,剥夺广大民众民主与自由权力的那种极少数人的自由。这不能不说是"深圳模式"的失败之处。

  如果你还不相信,那么睁眼看看周围的世界吧。如果说学习西方造成了贫富差距,你看看西方哪个资本主义国家比我们的贫富差距更大?如果说,社会不公正是自由市场与普世价值造成的,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拥抱市场经济的国家比你我生存的社会滋生了更多的不公?如果说,经济高速发展就造成了高房价与民众看不起病,我忍不住又要弱弱地告诉你:知道我每年去澳洲几次干吗?我是去免费看病与买有政府补贴的药品的。因为我的收入不高,在那个国家,穷人看病是不要钱,买药有补助的,与此相反的是,大富大贵的人,以及工资收入较高的公务人员则需要掏自己的腰包看病买药……

  你想要社会公平,你想要公平正义,想要活得有尊严,有一条可走,就是用进一步的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缺了一条腿的"深圳模式"(以致推而广之的"中国模式"),可这条路涉及到彻底的思想解放,涉及到一些人的根本利益,并不好走,于是一些人转而寻求"重庆模式"。

  重庆的经济改革值得鼓励,政治模式则是一种倒退!

  重庆的薄熙来同志针对"发展是硬道理"提出了"民生才是硬道理",得到一些学者肯定,应该说,从单纯的经济发展与只讲究效率,到重视公平,关注民生,应该是一种进步,值得鼓励。可有一些"重庆模式"的支持者就此借机诋毁"发展是硬道理",则是不顾历史事实了,请问,没有改革开放这么多年的发展,重庆用什么来关注民生?有些人不是至今都认为毛泽东是关注民生的吗,那么,毛时代的普通民众有几个是有隔夜粮与多余存款的?饿死几千万人不正是发生毛氏高唱与民同甘共苦的时代?

  重庆因地制宜重视民生的一系列措施值得鼓励,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一系列经济改革是在一个老工业区的直辖市进行的,有专家认为,重庆"新经济政策"是靠政府"八大投"(即重庆城投公司、高发公司、高投公司、地产集团、建投公司、开投公司、水务控股和水投公司)支撑的,以庞大的国资为后盾,是一个风险极高的产业大跃进模式。无论是全民社保、公租房项目,还是户籍改革,要长期运作下去,需要雄厚的资金。重庆模式是否能够持续是个问题,要推广到全国,就更成问题了。

  还有重庆学者指出,重庆模式不可复制和推广到全国,主要是因为重庆有薄熙来书记和市长黄奇帆这样的强势人物相互配合,新政是在绝对权威之下推动的。"唱红打黑"不是这个模式的附属物,而是灵魂与主导,没有"唱红打黑",那些经济政策也难以实行。曾应邀去过重庆三次的司马平帮先生认为重庆是"强人政治",有了强人才能带动人民做事情。薄熙来崇拜毛泽东,能整段整篇地背诵毛主席的文章,而毛泽东一生充满挑战但从未被任何挑战所压倒。(司马平帮)

  说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重庆模式"更多的是一种政治模式,这也是"重庆模式"从一开始就有别于"深圳模式"的。而如果从政治层面来讲,"重庆模式"中的唱红打黑,以及薄书记的一系列做法,确实是文革毛泽东时代的缩小版。然而,迄今为止,"重庆模式"却在山城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毛的文革却造成了全国性的灾难,原因何在?很简单,第一,"发展是硬道理"给中国以及重庆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否则,你何来廉租房与全民医保?鄙视"发展是硬道理"的重庆,用什么来关注民生?其次,是重庆的规模,大家不要忘记,类似于重庆的模式在"南街村"与"大寨"这种地方都取得过局部的成功。但如果要推广到全国,绝对是天大的灾难。

  有人说,现在同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是,我们国家富裕了,如果再来一次人为的平均主义,来一次强权下的"公平正义",以及绝对权力主导下的"改善民生",普通民众都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不错,1949年时的打土豪分田地以及全民公有制确实让普通民众享受了几天"当家做主"的滋味,但后来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呼吁公平正义,都急于缩小贫富差距,但用什么方式方法,绝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更不仅仅是一个手段与政策的问题。是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办法,还是用倒退的办法,这也不是重庆或者深圳等某个地方的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家与民族命运的生死攸关的问题。

  "重庆模式"从政治与思想层面来说,就是一种赤裸裸的倒退,而它的迷惑性就在于这种政治上的倒退同经济上的一些得民心的措施结合在一起,让很多人迷糊了。

  各位,历史上由皇帝老爷与掌握绝对权威的人布施仁政并在一个时期以及某个地区得到民众广泛支持的事件,多如牛毛,结果只不过是你的祖先被一次又一次玩弄而已,中国也始终没有走出历史的恶性循环。

  "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汪洋2007年主政广东后,"广东模式"浮出水面,广东模式就是"深圳模式"的推而广之。很有意思的是,汪洋主政广东与薄熙来主政重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而两人都在主政的地区很"给力"的打造一种新的经济与政治"模式",为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杀出一条血路"。单单从这一点上讲,我对薄熙来与汪洋两位中共领导人都很赞赏。至少,他们比那些为官一任只知道明哲保身、闷声发大财的官员要强得多。

  就因为这两位领导人的相似之处,我最近被反复问到的问题就包括:"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的最大区别在哪里?是殊途同归,还是南辕北辙?

  我想,如果一定要指出两人营造的模式最大的区别,我就只好从自己切身感受出发。列宁说"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让我们还是从政治入手。从政治文化的层面讲,一切"模式",归根结底涉及、处理与解决的始终是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这个问题。无论是"发展",还是"民生",也说的是民众与政府的关系。

  我们说,薄熙来用"民生是硬道理"代替"发展是硬道理"获得了支持的重要原因也是他强调的是"人"而不是"发展"。那么,我们不能只停留于口号,让我们深入看一下"重庆模式"中的"人"与政府关系。

  我想,最能突出的莫过于"唱红打黑",唱红是薄熙来提倡的,打黑更是政府强势主导的,一个"对付"的是普通民众,另外一个对付的也主要是以民众中比较强悍的"黑社会"为主。这就是重庆模式的本质:用红歌"教育"人民,用打黑对付不听话的少数人民。

  再看看汪洋主政广东的这三年,非常巧合的是,三年来,我大多时间都住在广州,对汪洋的新政当然是近距离观察。有意思的是,自从汪洋提出思想解放,到几乎每年一次与网友交流,以及每年两会等在各种政府部门会议的讲话,汪洋书记几乎从来没有直接面对广东民众"发号施令"过,更没有以任何方式要"教育"广东人民(当然包括我在内)。他一方面同网友平等交流,另外一方面却向官员声嘶力竭地灌输执政理念,他的很多讲话,都能够成为教育党员干部的经典(例如诸如"官员认为老百姓不听话,老百姓认为官员不像话"等等)。自始自终,汪洋始终避免扮演一个"教导"民众的导师角色,在广东的民间,你几乎听不到有人会提起汪洋如何如何,而在重庆,民众常常提起"我们的薄书记"……

  是的,有些深刻的东西往往就存在于表面,我自己这种漫不经心的观察恰恰揭示了"重庆模式"与"广东模式"的最大区别。我已经说过,我对薄熙来与汪洋两位"敢为天下先"的领导人都很赞赏,我也很不愿意在这里加入自己的价值观来做出"对与错"的评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上下三十年的历史,至少在这个层面已经检验了"重庆模式"与"深圳模式"的优劣。

  毛泽东主政的前三十年,正是一刻也没有忘记用教育人民的方式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用打击"阶级敌人"的方式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唱红歌正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为什么要唱红歌?因为统治者在骨子里认为民众太愚昧,需要教化、需要引导,于是用这种唱红歌的方式来统一思想,来改造文化,来纯洁民众的精神……只有民众的思想统一了,他们才能够集中力量为民众办大事,办好事!呜呼哀哉,历史残忍地告诉我们,有几个当权者在统一民众的思想之后,不是把民众像猪狗一样愚弄来愚弄去?

  改革开放之后,思想解放最大的成果是自由,普通民众先是获得了经营自留地的自由,包产到户的自由,做小贩的自由,又进一步获得了更多的经济上的自由,又从经济到社会,到政治层面,从而在民主与人权上,也有了前三十年无法比拟的进步。虽然,这期间也不停地有人想要统一思想,想要用某种口号与思想来束缚中国老百姓,但总体来讲,中国人在思想空间也获得了较大的自由。近几年的公民社会的形成,更让越来越多的民众认识到,政府与官员不是用来教育民众的,而日益觉醒的民众反而有义务与责任来"教育"政府,教导统治者如何执政,如何为人民服务。我们原本以为由统治者扮演精神导师的角色、动不动就让人民去唱红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模式"的希望与出路:民主才是硬道理!

  从"发展就是硬道理"到"民生才是硬道理",从"深圳模式"到"重庆模式",中国的问题始终如邓小平所说,是一个左与右的问题,他主张既要反左,也要反右,但他也知道,最主要的还是反左。在中国,左是政治正确的,所以,"重庆模式"乍一推出,就罩上了"唱红打黑"的护身护,而"深圳模式"与"广东模式"得以升华的"思想解放",却躲躲闪闪,犹抱琵琶半遮面,至今也不知道要解放什么。

  其实,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到今天,人类发展到今天,"发展"早已不是硬道理,"民生"也不是硬道理。当今的中国,民主才是硬道理。所谓民主乃世界潮流,他包含的自由、法治与人权理念,也涵盖了"发展"与"民生"在内。"民生"重要,但却不能靠皇帝老爷来保证,更不能靠投机分子来弄几个便民措施一蹴而就。无论是"发展",还是"民生",决定权都应该掌握在民众手中,这就是民主的精华,也是发展不失去公正,民生不被忽悠的唯一保障。

  中国模式的出路与希望就在于我们拥抱自由、法治、民主与人权的价值理念,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听,其他的路要就是死胡同,要就是死路一条。民主,才是真正的硬道理!

  杨恒均 2011-1-16 海口

  来源:杨恒均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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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

黄鹤昇:秦始皇对中国的统一起了很大的作用吗?

  中国共产党用暴力夺取政权,用暴力维持统治,对秦始皇的暴政一直情有独锺。毛泽东就大言不惭地说他比秦始皇厉害几百倍,秦始皇只杀四百多个儒,他一下就杀了四百多万知识分子。如今中共尊孔扬儒了,对秦始皇这个政治污点不敢再加宣扬,但对秦始皇的"丰功伟绩"还是大加肯定的。这个"丰功伟绩"就是: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使大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思想有了凝集的基础。秦始皇还做了"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工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秦始皇真的对中国统一起着很大的作用吗?我们沿着历史的足迹去看看吧。

  早在秦始皇统治的三千多年前(距今已六千多年),神农氏已经统一了中国。据《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记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於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1这个记载,说明在神农氏统治时代,中国一直是统一的,后期的神农氏世衰,诸侯才作乱。於是有黄帝起来平乱,战胜了作乱诸侯,各诸侯都服从了黄帝的领导。根据这个历史记载,中华民族的建立,应该归功於黄帝。我们读历史都知道,黄帝联合炎帝,打败蚩尤,建立华夏民族,我们都称自己为炎黄子孙,而没有称为秦皇子孙,就是中国人都认为黄帝和炎帝是我们的始祖。

  到了尧、舜时代,中国已有很好的文官制度:中国分为十二个州,尧舜坐镇中央政府,有四岳官员管理四方诸侯,有十二牧管理十二州。舜帝还制定出奖罚分明的典章制度:"五岁一巡狩,群后四朝,偏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肇十有二州,决川。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过,赦;怙终賳,刑,钦哉,钦哉,惟刑之静哉!"2史书还记载舜帝用二十二人做各部门的首长治理天下,这二十二人分工明确,各尽其能:命禹做水利部长,命弃做农业部长;命契做教育部长;还有驯化禽畜的部长、管文艺音乐的部长、还有监察(批评时弊、监督舜帝言行的官)部长、管军队的部长等等。有如此系统而明确的行政架构分工,现代社会也只不过如此。於是舜帝"谋於四岳,僻四门,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
�帝德,行厚德,远佞人。则蛮夷率服。"3我们试想一想,在四五千年前的舜帝时代,就有如此分工细緻、刑罚分明的典章制度。舜帝是不是在领导着一个统一的中国?史书早就记载,在舜帝时期,已经是"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尚书。舜典》0一0页)了,何待几千年后的秦始皇来"统一度量衡"?可以看出当时的舜帝,德高望重,"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4可见舜帝是多么英明伟大,中国人称他为圣人就不为过了。到了禹时代更有进一步的发展,中国分为九州,其统治疆土相当於现在的中国。其行政区域划分相当明确,田地划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哪些地该种植什么、哪些水该养殖什么都有明确的分配。"於是九州攸同,四奥既居,九山刊旅,九川涤原,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府甚修,众土交正,致慎财赋,咸则三壤,
成赋。中国赐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5可以说,在禹的统治下,五穀丰登,六畜旺盛,山坡有植,到处莺歌燕舞,天下太平。"於是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为山川神主"6我们不要小看禹这个"明度数声乐",这说明在禹时代,已有一套非常文明、非常完善的典章制度,在管理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方面面。我读《尚书。禹贡》,有一个很大的惊叹,就是禹的"九州",疆土辽阔,人口众多,他的版图,相当於现在的中国。在当时交通落后,信息不发达的情况下,禹是怎样统治中国的呢?他靠什么来凝聚整个中华民族的智慧,靠什么使人民信服他,推他"为山川明主"的?若果说他没有一套完善的、公正的、行之有效的行政系统来管理民众,他是不可能坐稳中国来领导九州的。

  可以说,在三皇五帝时期,中国早就是统一的。在尧帝时,已制定历法,一年366日,以闰月正四时;到了舜帝统治时期,已经是"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见5注)。再以后有文字记载的"夏、商、周"三个朝代,其文明的典章制度更是辉煌灿烂。《诗经》、《尚书》对此都有详细的记载。《诗经》颂曰殷商的辉煌;《尚书》记载周朝的灿烂。我真不明白,为何要将统一中国的丰功伟绩归於秦始皇一人?读中共编导的历史教科书,你会觉得怪怪的,好像没有秦始皇的出现,中国就国将不国,中国就四分五裂了?彷彿秦始皇是统一中国的大英雄。在我看来,他们如此歌颂秦始皇,就是贬低、割断自己的民族历史。把三千多年的中国统一历史不要,而将秦始皇捧为中国大统一的功臣。这种将中国历史上最残忍、最险恶、最无人性的暴君�
�为英雄的做法实在让人匪夷所思。秦始皇对中国的统一真的作出巨大贡献吗?

  早在秦始皇灭六国前,中国的文字是统一的,大家都使用汉字,只是各国的书法不同而已。秦始皇灭六国后,规定全部按照一种书法书写,这就是"书同文"。我们试想:假如今天我们取消草书、取消隶书,规定只能书写楷书,那中国还有书法艺术的发展吗?秦始皇做的,就是箝制人们思想文化的发展。这个"书同文",可不是不同文化的"文",而是书写不同笔画的"文"。用当今大陆与港台使用汉字来作比较,就是大陆用简体字,港台用繁体字的区别。秦始皇做的,就是这么个工作,你说对中国大统一有什么贡献?又如他的"车同轨"。你的车不能造得太大也不能造得太小,一定要按照秦始皇规定的尺寸做。以我们今天有大车小车的情况来看,这是是非常愚蠢的。况且在古代多是泥路,车同轨,那车行走多了,车痕越走越深,泥路
很快就坏了。秦始皇不仅打破了交通工具的多样性,而且这一法规还极不科学。不难看出,这个"车同轨"对中国统一有什么文化思想的贡献?一点助益都没有。我们再来看他的"统一度量衡"。上面我们已举出舜帝时期早就有"同律度量衡",到了周朝,中国的算术已经有惊人的发展。周文王创《周易》,六十四卦,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算的公式是一样的,只是算法不同而已。在秦始皇灭六国前,各国使用的货币不同,有的将黄金视为最贵的货币,有的将铜视为最贵的货币,而且造的铜钱大小也不一样。秦始皇灭六国后,就把这一切以法律形式统一了下来。这项工作,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就如我们将一公斤换成两市斤那么一回事。秦始皇所做的,就是:你们以后不要什么十六两一斤了,就以十两一斤算吧。秦始皇所为的,都是在�‰
�人的文化基础上,做一些画蛇添足的工作而已,对中国的思想文化、科技并没有什么建树。据太史公《史记》的记载,秦始皇这些"丰功伟绩",都是他出巡时,叫那些书生搜肠刮肚,写成刻在石碑上的颂辞。他把他的政绩,描绘得天花乱坠,功盖三皇五帝,人民安居乐业,歌舞昇平,天下大同。实际上这些都是夸大其词的吹嘘之作,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我们来看看秦始皇在巡狩瑯琊山时,刻的石碑是怎么说的: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於海。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抟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楫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7读了这些肉麻的讚词,你会有点似曾相识。这不正是当今中共吹嘘他的"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是人民的大救星"一样的吗?所谓的"人造地球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成功"、"人民安居乐业、歌舞昇平的太平盛世"之类的"丰功伟绩"。实际上只是自我吹嘘之作。秦始皇的统治若真的那么好,它也不会二世而亡了。对於秦始皇的暴政,汉代的贾谊早有总结,太史公也有记载,在此不加多说。

  秦始皇的唯一功绩,可能是在政治制度上有一个大突破:将以前的封建制度打破,建立"郡县"制的君主专政。这个"郡县"制,对中国的大统一思想文化是否起着很大的作用?我们再来看看。

  秦始皇灭六国后,不再进行封建分封制,採取"郡县"制的形式进行统治。就是说,他不再採周朝的封建分封诸侯建国,而是派官员到"郡县"去任职管理。这种行政管理架构,可以加强秦始皇一人独裁的权力,但说是中国统一的必要条件并未见得。黄帝以来的几千年,华夏民族都有一个向心力——天朝中国管理诸侯。天朝与各诸侯有一套完善的典礼制度在维系,没有人怀疑中华民族是分裂的,否则就没有人讲"夏、商、周"三个朝代了。也就是说,秦以前的夏、商、周,是採取封建制的形式来维系中华民族的,秦始皇是採取"郡县"制的形式来统治的。历史已告诉我们,由於秦始皇的残暴,他的统治维持到二世而亡。历史没有假如,假如说当年秦始皇灭六国后,他不是採取李斯建议的"郡县"制,而是回归周朝的封建制,重新分封,
将部分权力释放给他的皇亲国戚及功臣,他的江山,有可能至少可以维持四、五代,我看不会二世而亡这么短命。它的短命,恰恰就是坏在这个君主专政的制度上。汉武帝以后的君王,都採取秦始皇这个"郡县制"进行统治,可惜他们的王朝,没有一个延续是超过"夏、商、周"的统治年代的。如果我们将中国的文明史划为五千年,以秦为分界线,刚好封建社会与君主王朝各一半:大概各佔二千五百年。封建社会才经历几个朝代,而君主王朝就换了二十几个。从保持中华民族长治久安的角度来说,还是封建制度优於秦始皇的"郡县"君主制度;从维系一个民族命脉的文化、礼俗来说,秦始皇的措施对中华民族也没有什么贡献。他把人民当黔首,焚书坑儒,箝制人民的思想行为,极大地破坏中华传统文化。他的暴政,差点将中华优秀文化丢�¤
�殆尽,若不是二世而亡,诸子百家的学说就淹没了。他当时只准留下农政和医学的书籍,其他的都烧掉了。如果他的统治延续几代,中国很多优秀文化就失传了。到了汉初,汉高祖找来不少博士,在民间到处搜罗、编纂,才理出一点中华民族文化的命脉来。如此来看,秦始皇不仅不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而且是破坏中华民族文化的灾星,是民族的罪人。翻开中国的历史,没有哪个朝代的统治者,会站出来歌颂秦始皇的,只有中共,这个暴力政权,与秦始皇惺惺相惜,在教科书大捧他的"丰功伟绩",还出电影,将秦始皇捧为统一中国的《英雄》。

  註释:

  1《史记》中华书局出版,2005年3月第一版,第3页。

  2 同上书,19页。

  3 同上书,29页。

  4 同上书,32页。

  5 同上书,56页。

  6 同上书,60页。

  7 同上书,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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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为什么“散布谣言”不能轻易入罪?

  谁没有传播过不实消息?

  一个网名叫"红钻帝国"的青年,因在网上传播济南七月十八日大雨导致某地下商场死了人的"不实消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散布谣言"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这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现代法治国家的法律中十分罕见,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一规定措辞不严,实际上很难统一执法。

  所谓"谣言",最基本的定义就是"不符合实际的传言",可是将传播谣言写入刑事罪名,却会产生很多问题。人都在社会交流中,就必然传递消息,消息大多并非亲身经历,而是看来听来的二手三手消息。所以,保证自己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传播不实消息"的人,是不存在的。大多数人在向他人转述时,至多根据逻辑合理程度或现实可能程度作出经验性猜测判断,但是谁也做不到保证"真实"。你不可能在转述以前都去调查确证,事实上有很多事过境迁已经无法确证,但我们还是每天都在传播。这里面,无疑有很多转述消息是"不实"之词,是在"传播谣言"。如果如此"传播谣言"就能入罪,每个人都可以抓起来审一审,没有一个是清白的。

  所以,很难在其他法治国家的刑法里找到"传播谣言"的罪名。"谣言"作为一种言论,不能因其内容"不符合事实"就能入罪。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并没有把内容"符合事实"作为受保护的先决条件,因为法律不可能对人要求做不到的事情。传播内容不符事实的消息,也是一种言论,原则上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但是,这并不是说,任何言论都受法律保护,说话可以完全不负责任。有些发言者必须负刑事或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不属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范围。那么,什么样的言论可以入罪呢?这是一个需要非常谨慎审视的问题。

  什么样的言论可以入罪?

  美国司法制度对这一问题的答案,探讨了很多年,可以给我们作一个参照。

  美国最高法院很早就在判例中指出,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有些言论不在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范围内。言论是否受法律保护,要看其"时间,地点,方式"。最高法院的经典例子是,在坐了很多观众的剧场里大叫"着火啦",这样的言论不是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有可能被判为一种刑事犯罪,因为它会引起混乱,危及他人生命。那么,什么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不可以的呢,这很难预先一一列举,而必须就每个个案来考察判断,其标准是,此言论是否会引起"清楚和现实的危险"。

  就以在剧场散布"着火"这个"谣言"来说,喊的人是不是犯下了刑事罪,要根据具体案情。在这个例子里,"真实"是一个重要考量,如果确实着火了,叫喊着火即使仍然会造成混乱,但显然不能作为刑事罪来处罚。可是在复杂的现实社会,"真实"不是唯一标准。比如说,有人看到了冒烟,闻到了烟味,因此判断失火的可能性很大,他告诉旁人着火,可是事后证明并没有失火,这是不是犯罪?如果他没有得到确证就不能判定失火,就不能告诉他人失火,也可能贻误了帮助他人逃出火灾的机会,等于是法律捆住了公民帮助他人的手脚。还有,如果他身旁的人告诉他着火了,他是不是应该转告他人,如果转告他人而事后被证明是"传播谣言",是不是应该判他犯罪?

  从这样简单分析就能理解,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逐渐建立何种言论受法律保护的标准时,为什么要谨小慎微,斟字酌句。事实上,建立"清楚和现实的危险"标准以后,最高法院后来对这种危险进一步缩小范围,指出只有在言论可能引起"迫在眉睫"的"清楚和现实的危险",法律才加以干预。也就是说,如果某言论可能引起社会不安等危险,但是这种危险并不是紧迫的,而是有一段缓冲时间,那么这种言论仍然是合法的,因为危险既然不是"迫在眉睫",就可以通过信息的公开和畅通,将危险降低甚至消解。

  美国最高法院发现,仅仅考察可能的后果,建立"清楚和现实的危险"的标准还不够。有些言论涉及公众利益,必须给这种言论以最大保护,有尽可能宽敞的空间。如果用"可能引起社会不安的后果"来约束它,就可能堵住了事关公众的有益信息的流通。在著名的沙利文一案中,黑人民权运动在报纸上散布的关于警方的信息是"不真实"的,但是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这种言论违法必须证明言论者一方的动机有"明显的恶意"。如果不能证明有明显恶意,这种言论即使不符合实际,也因为事关公众利益,必须允许表达,是合法的。

  如果言论对他人造成伤害,言论者有可能要负民事责任。在2001年的Amwey公司对PG公司一案中,最高法院拒绝复审,维护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判定Amwey公司在竞争中恶意散布谣言伤害同行公司,有明显的经济利益动机,这种造谣竞争不能要求宪法和法律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最高法院对于法律保护的言论范围之鉴定,至少是可以操作,可以统一执法的。传播一种消息是否合法,关键不在其内容是否"符合真实",而是在于传播这种消息的后果,以及传播者的动机。如果传播不会引起立即的危险,没有造成对社会和他人的伤害,如果不能证明传播者有恶意诽谤诋毁他人的动机,那么,传播这样的消息就是合法的,就是受宪法和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在这样的标准下,即使传播的消息内容不符合真实,或者不完全真实,或者真实性无法确定,传播仍然是合法的,不必担心警察来拘留你。

  该怎样尽可能减少谣言?

  现在再看"红钻帝国"的"散布谣言"案,此案暴露了法律规定的模糊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依法惩处。问题就在于,将"谣言"和"谎报"一词写入法律,这个门槛太低。如果你听说本地发生了矿难,你不可能下矿井核实以后才去请求救援。听到火灾矿难消息不确实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一个负责任的公民第一时间做的,是赶紧传递这个消息,抓紧每一秒钟救火救灾。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从来没有传播过"谣言"。既然人人都可能传播谣言,却不可能人人被拘留,于是放过谁拘留谁就成了警方手里的处置权。这种模糊的法律,给了警方过于宽泛的处置权,属于"有毛病的法律"。

  如果我们有法律应该保障公民言论空间的观念,可以公正地说,"红钻帝国"在网上发帖,并没有形成犯罪,还不到需要政府来加以阻止和惩罚的地步。现在已经公开宣布,地下商场在大雨灾害中没有死人,可这是我们事后才"听说"的,我们采信了没有死人的消息。而"红钻帝国"在事件进行之中,听说了死人的消息,她采信了这一消息。她在网上传播这一消息,和我们此刻传播没有死人的消息,都没有造成对他人的实质性伤害,没有引起社会不安的立即危险,也不能证明有恶意的动机,那就都属于公民行使正当的言论权利。在这里,消息是否"符合真实"无关合法还是非法。

  事实上,我们之所以喜欢打听消息,喜欢传播消息,因为社会生活有这个需要。人不仅需要吃穿住,而且结成社会,需要信息。我们需要听和说,不让听不让说,即使吃得饱饱的,也会憋死。

  一个值得思考的角度是,如果你想要尽可能减少不真实的谣言,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造成一个信息畅通的环境,尤其是政府机构有责任及时公告真实情况。记得在美国9.11事件发生时,电视中市长朱利安尼以及如警方、消防队这样救险指挥不间断地发布公告和回答记者提问。而且他们发布信息的诚信历经过长期考验,能够取信于民。同时,新闻台除了新闻主播现场报道,也不断插入从民间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如录像、目击者描述等等。因此,在如此重大灾难前,没有"谣言满天飞"的现象。假如济南在突发灾害面前普遍出现不实信息流传,需要检讨的是,政府是否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而不是去处罚在灾难临头的刺激下传递消息的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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