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

笑蜀:邓玉娇的幸运不是我们的幸运

  邓玉娇并没有恢复清白之身,但至少,有望恢复她的自由之身。无论如何,这值得加额称庆。

  这是公众关注的结果。只有在互联网时代,只有在公民社会渐次成长的时代,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否则,邓玉娇就永远是孤岛,她将面临怎样的厄运,就怎么想象都不过分。

  这既令人喜,也让人忧。这一方面说明,公共舆论和公民社会正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成长为一种现实的制约力量,令强权不能不有所忌惮。但另一方面,从被指故意杀人,可能处以极刑,到现在免于处罚,邓玉娇的命运竟如此剧烈跌宕,也客观上折射了司法不公的空间可以有多大,面对这样的司法不公,公民个人可能遭遇怎样的凶险。

  这正是群情汹涌的根本原因。归根到底,公众的焦虑不只是因为邓玉娇,更是因为对自身命运的恐惧,对跟邓玉娇一样随时遭遇司法不公的恐惧。所以,公众对邓玉娇的声援,并不等于舆论干预司法,而只是在特定司法环境下,对可能干预司法的巴东当局的成功狙击。就仿佛是一次拔河,公众不只要把邓玉娇从巴东当局手中拔过来,更是要把司法从强权手中拔过来,让司法回到独立的原点,中立的原点。

  但是,要把司法从强权手中拔过来,仅有邓玉娇这样的个案远远不够。公众的关注也曾改变许霆的命运,无期徒刑变成5年有期。但后来跟许霆类似遭遇的其他公民,却并没有许霆那样的幸运。今天邓玉娇的幸运,也未必就能给今后的邓玉娇们带去幸运。不能不承认,公众的关注其实是有片面性的,在这个生活比戏剧更精彩的时代,公众容易产生审美疲劳,本是人性之常,只有那些更极端,因而更戏剧、更传奇的个案,才可能撞入公众的视野。那些同样悲惨甚至更悲惨的个案,却往往因为其情节的重复性而归于寻常,无缘从悲情故事的激烈竞争中出头,它们的苦主也就无缘得救,只能在司法不公的黑洞里无望地沉沦。

  制度缺失导致悲情故事几乎是无限量的供给,公众的关注却是有限的。唯有从制度上真正落实司法独立,人人免于司法不公才会成为可能,公众免于对司法不公的恐惧也才会成为可能,舆论与司法的彼此信任和彼此尊重也才会成为可能。而这不仅需要坚忍的个案堑壕战,更需要从个案提炼普遍意义,以之改造整个的司法体制。否则,如果不能从体制上突破,个案上的激情不能推动体制上的理性,那么个案的无限量累积就会最终令公众困倦,甚至令公众绝望,导致社会非理性情绪的爆炸性增长。这对所有人来说,无疑都是最危险的选择。(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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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财政部为虎作伥,所得税何时下降?

  2009年6月17日,中国财政部公布了《我国所得税基本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细细读来,不得不令人佩服该报告撰写人的"水平"," 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的说法,表面看来迎合了近来公众对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强烈呼声,而实际上则似是而非,因为"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定语是"今后"和"适时",并且还只是"调整"而未必是"上调"。这也就意味着,近期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会变化了。

  并且,该报告又进一步指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这又在暗示,即使今后提高起征点,也不会大幅提高,原因是所谓的"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会受损"。

  这就是由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课题研究组得出的"专业"报告,其中也可以隐约读出一些"官学"色彩:表面看来是赞同了民众的强烈诉求,而实际上则是开了一张空头支票,依然我行我素,并且倒打一耙(即"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进一步表明"必须听命于我,否则后果很严重"的论调。

  然而,无论多么高明的笔杆子,也不能抹杀个税起征点过低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并非调节收入差距的平衡器,反倒成为加剧贫富分化的帮凶。近年来政府通过开征个人所得税获得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后,也不愿再放弃这块肥肉,因此一再采取拖延战术,一再为拒绝调高起征点寻求理由。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份报告的价值实在是很高,因为调高起征点的日期每拖延一天,就能为政府带来10亿余元的财政收入。

  报告称,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这就是所谓的"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也因此"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人才济济的财政部得出如此荒谬结论,真是可笑。试问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每月减少350元的收入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大,还是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减少100元的收入对自己生活的影响大?当然是后者。

  还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我国目前的税法及执行并不完善,因此真正月薪为10万元以上的公民,有很大一部分通过各种方式偷逃个税,而月薪为5000元左右的公民偷逃个税的概率则要小得多。因此,"真正富人真不纳税"的说法,虽然有些以偏概全,但也不无道理。

  报告称,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以扶困的名义",把个税不调高起征点的原因叙述的理直气壮。但这种说法并不能服众:用事实说话,还是以月薪10万元为例,目前每月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28825元,而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则每月税负只减少了350元。在28825元的基础上减少了350元,仅仅减少了1.21%,这就是所谓的"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吗?恰恰相反,提高了起征点,并不会使"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而是中低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罢了。以月薪5000元为例,如果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则每月税负由目前的325元减少至175元,下降幅度达53.84%.

  至于"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则更是强词夺理。原因在于目前以我国的财力而言,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及其他支出严重不足,取多予少。前些年政府把下岗工人等群体抛向社会,可谓甩下了一个重重的包袱,因此近年国力的增强、财政收入的增加有着这些群体的贡献。而政府对这些群体的回报呢?根本无从谈"回报"二字。因为他们不但不能持续得到国家的补助金,反而每年要缴纳四五千元(各地区不等)的"养老保险",否则老无所养、老无所终——这就是目前的中国社会。我真担心如果让下岗工人们去北欧转一圈,回来就要造反了——当然担心是多余的,因为连吃饭都成问题,更不用说旅游了,并非每个人都像广州海事法院的官员一样,可以申请到"出国考察"的名额。

  可以说,个人所得税的第一受益者是国家,其次则是高收入群体、即"富人"。国家成为受益者不难理解,源源不断的财政收入就是明证。而"富人"成为受益者,则是因为在劳动者缴纳了大部分所得税的背景下,"富人"们得到了偷逃个税的机会。这正是为虎作伥,助强凌弱。

  厚颜无耻的官方"学者"附和道:如果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人民币,则中国大部分工薪阶层将不用交税,那么公民的纳税意识将被淡化。这暗示着不用说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是提高至3000元也是有难度的。政府总是强调公民需要培养纳税意识,但政府的公仆意识是否也需要培养?取之于民是否用之于民?不要总把义务抛与公民,而将权力赋予政府。

  自古以来,国人就有着极强的忍耐力,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惹是生非"。政府正是看到了国人的这一"特点"(优点还是弱点?)并充分利用,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过。生活的艰难、收入的微薄、物价的上涨都在昭示,真的到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时候了。

  面对金融危机,政府告诉我们要有信心,要顶住。而连个税起征点适度提高这一合理要求都不能得到满足,"一毛不拔",又怎么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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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守道:魏忠贤的罪与罚

  ——甲申再读之四

  1644年,立国二百七十余年的大明政权,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彻底摧毁,崇祯皇帝朱由检上吊自杀。大明王朝没有亡于外敌的入侵,没有亡于藩王的叛乱,没有亡于重臣的图谋不轨,却亡在一群乌合之众的农民手里,很有点"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的味道,令人感慨不已。有人认为,朱由检之所以落到这样的结局,是因为他的前任朱由校留给他的是一个千疮百孔、摇摇欲坠的烂摊子。而朱由校之所以会留下这么一个烂摊子,是因为朱由校当政时,宦官魏忠贤把持了朝政,扰乱了朝纲。魏忠贤对明朝的衰败和灭亡负有重大责任。然而,细读明史,发现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认为魏忠贤对明朝的衰败和灭亡负有重大责任的人,明显高估了魏忠贤的作用,并且对明末的政坛缺乏实质性的了解。

  明朝灭亡以后,魏忠贤被视为人品低劣、罪恶深重的罪人,受到很多人的唾骂和谴责。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所长闫崇年先生,堪称这类人的典型代表。他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里,斩钉截铁地说,魏忠贤是一个"流氓、无赖、地痞、混混":"不务正业,喝酒打架,赌博闹事,无恶不作":"既不忠又不贤":"与客氏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客氏淫而狠","魏忠贤阴而毒"。其实,在这些大帽子下面,并没有多少事实依据。这些标语口号式的评语,只是一些前人的牙慧,不是严肃考证的结论。

  《明史·宦官传》载:"魏忠贤,肃宁人。少无赖,与群恶少博,少胜,为所苦,恚而自宫,变姓名曰李进忠。其后乃复姓,赐名忠贤云。忠贤自万历中选入宫,隶太监孙暹,夤缘入甲字库,又求为皇长孙母王才人典膳,谄事魏朝。朝数称忠贤于安,安亦善遇之。长孙乳媪曰客氏,素私侍朝,所谓对食者也。及忠贤入,又通焉。客氏遂薄朝而爱忠贤,两人深相结。……光宗崩,长孙嗣立,是为熹宗。忠贤、客氏并有宠。未逾月,封客氏奉圣夫人,廕其子侯国兴、弟客光先及忠贤兄钊俱锦衣千户。忠贤寻自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忠贤不识字,例不当入司礼,以客氏故,得之。"

  这一段,大致记述了魏忠贤53岁以前的经历。迄今为止,没有人对这段记载表示过怀疑。应该说这段记载是基本可信的。

  一个没有文化的乡下人,没有本钱做生意,没有技艺挣钱,没有土地耕种,无聊之时,干些什么?赌博是封建社会乡下人较为普遍的消遣方式,魏忠贤当然不能免俗。然而他运气不好,输了。但是,输了就输了,不赖帐。悔恨之余,二十一岁年纪,愤而自残。抛妻别女,改名换姓,不抢不偷,远走他乡去当太监。此时的魏忠贤,很难说是一个品德败坏、生性残忍、行径恶劣的人。

  魏忠贤刚入宫时,干的是倒马桶、扫厕所的差事,待遇很低。但他不偷懒、不发牢骚,不偷鸡摸狗,不惹是生非。入宫多年,从来没有受到过批评和处分。后来,被提拔到仓库任职。38岁的时候,改任王才人的典膳。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他没有为自己的进一步提升走后门、找路子,却经常陪伴王才人的儿子朱由校嬉戏游玩,十多年不变。尽管魏忠贤与朱由校的奶妈客氏有着"对食"——准夫妻——关系,他亲近朱由校,可能"醉翁之心不在酒",但并不排除一个成年人对儿童的天然喜爱。那时的朱由校,并没有继承皇位的苗头。在举朝文武官员都在为谁应该做万历的接班人一事而争论不休的时候,魏忠贤绝对不可能预测到十多年以后会要发生的事情。魏忠贤对陪伴朱由校乐此不疲,多少显露出了几许温存和良善。朱由校当上皇帝以后,对他无比信任和破格重用,也说明了当年他对朱由校的关爱是真诚的,实在的,给朱由校留下了极深的良好印象。此时的魏忠贤,要说他品德败坏、生性残忍、行径恶劣,恐怕还是有问题的。

  二十多年的乡村生活和三十多年的太监生涯,魏忠贤一直默默无闻。他的最大的"名气",充其量也就是只有那个小圈子里的人才知道的,他和客氏的那点"风流韵事"。

  然而,宫廷中的偶然变故,让魏忠贤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大出风头。魏忠贤53岁那年,万历帝去世,一个月以后,泰昌帝又去世。不足16岁、没有读过几天书、也没有来得及当太子的朱由校,陡然成了大明王朝的皇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朱由校的玩伴魏忠贤立马脱胎换骨,坐上火箭,飞黄腾达起来。《明史纪事本末》记载:

  "(朱由校登基)未逾月,忠贤寻自惜薪司迁司礼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

  "(天启)三年十二月魏忠贤总督东厂。"

  "(天启)四年,叙门功,加恩三等,廕都督同知。"

  "(天启)五年,诏肃宁县建坊,赐敕旌奖魏忠贤":"九月,赐魏忠贤印,文曰:"顾命元臣'":"十一月,歲加魏忠賢祿米一千二百石。"

  "(天启)六年,诏赠忠贤四代如本爵":"巡抚浙江佥都御史潘汝桢请建魏忠贤生祠,许之。嗣是建祠几遍天下":"十月,进魏忠贤爵上公,加赐庄田一千顷。"

  "(天启)七年,监生陆万龄请建魏忠贤生祠于太学旁,祀礼如孔子,许之。"

  魏忠贤尽管一字不识,却正儿八经地当上了皇帝的机要秘书——秉笔太监。做了大半辈子下人、不知道政治为何物的魏忠贤,一夜之间走上了领导岗位。56岁的那一年岁末,又被任命为提督东厂——皇家警察机关的首脑。随之成为一个炙手可热、呼风唤雨的政坛要人。从此,魏忠贤权势熏天,名满天下。人们对他歌功颂德,纷纷投奔他的门下,以能得到他的青睐为荣耀,甚至为他建生祠以示崇拜和敬仰。魏忠贤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个有着"九千岁"称号的人物。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字不识却享有孔子礼遇的人物。

  魏忠贤总共风光了四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四年后魏忠贤以"逆党"的罪名,被崇祯处死。死后被戮尸、抄家。"生祠几遍天下"的政治明星,突然变成了臭名昭著的"权奸"。

  魏忠贤究竟犯了什么罪?魏忠贤被处死是不是罪有应得?处死魏忠贤是不是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不妨翻开尘封的历史,看个究竟。

  有据可查的对魏忠贤的刑事控诉状主要有两件。一件是天启四年六月,左副都御史杨涟的《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另一件是天启七年嘉兴县贡生钱嘉徵的《劾逆珰疏》。

  为节省篇幅,《魏忠贤二十四罪疏》。摘录如下:

  "祖宗之制,以票拟托重阁臣,责无他委。自忠贤擅权,旨意多出传奉,径自内批,坏祖宗二百年来之政体。大罪一也。

  刘一景、周嘉谟,同受顾命之大臣也。忠贤急于剪己之忌,不容皇上不改父之臣。大罪二也。

  执《春秋》讨贼之义者,孙慎行也,明万古纲常之重者,邹元标也。忠贤一则逼之告病去,一则嗾言官论劾去。亲乱贼而雠忠义。大罪三也。

  (王)纪为司寇,执法如山;(锺)羽正为司空,清修如鹤。忠贤一则使人交谇于堂,辱而迫之去;一则与沈隺交构陷之,削籍去,必不容盛时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也。

  国家最重,无如枚卜。忠贤一手握定,力阻前推之孙慎行、盛以弘,更为他辞以锢其出,是真欲门生宰相乎!大罪五也。

  去岁(廷推)南太宰、北少宰,所推皆点陪贰,致一时名贤不安位去。颠倒有常之铨政,掉弄不测之机权。大罪六也。

  文震孟等九人,抗论稍忤忠贤,传奉尽令降斥。长安谓皇上之怒易解,忠贤之怒难调。大罪七也。

  传闻宫中有一旧贵人,以德性贞静,荷上宠注,忠贤恐其露已骄横,谋之私比,托言急病,立刻掩杀。是皇上且不能保其贵幸矣。大罪八也。

  裕妃以有喜得封,中外欣欣相告。忠贤以抗不附己,嘱其私比,矫旨勒令自尽,是皇上不能保其妃嫔矣。大罪九也。

  中宫有庆,已经成男,乃绕电流虹之祥,忽化为飞星堕月之惨,传闻忠贤与奉圣夫人实有谋焉。是皇上不能保其子矣。大罪十也。

  忠贤以私忿矫旨,掩杀(王安)于南海子。是不但雠王安,而实敢于雠先帝之老仆与皇上老犬马,略无顾忌。大罪十一也。

  今日奖赏,明日祠额,要挟无穷,王言屡亵。近又于河间府毁人房屋,以建牌坊,镂凤雕龙,干云插汉,又不止于茔地擅用朝官,规制僭拟陵寝而已。大罪十二也。

  今日荫中书,明日荫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诰敕之馆,目不识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等,五侯七贵,何以加兹?大罪十三也。

  立枷之法以示威,枷号家人者,欲扳陷皇亲也;扳陷皇亲者,欲动摇三宫也。当时若非阁臣力持,椒房之戚,又兴大狱矣。大罪十四也。

  良乡生员章士魁,以争煤窑伤其坟脉,托言开矿而致之死。赵高鹿可为马,忠贤煤可为矿。大罪十五也。

  伍思敬、胡遵道以侵占牧地细事,而径置囚阱。草菅士命,大罪十六也。

  科臣周士朴执纠织监一事,原是在工言工,忠贤竟停其升迁,使吏部不得专其铨除,言官不敢司其封驳。大罪十七也。

  北镇抚臣刘侨,不肯杀人媚人,自是在刑言刑,忠贤以其不善锻炼,竟令削籍,明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贤之律令不可不遵。大罪十八也。

  科臣魏大中到任,已奉明旨,鸿胪寺传单,忽传诘责,及科臣覆奏,台省交章,又再亵王言,而煌煌天语,朝夕纷更,令天下后世视皇上为何如主?大罪十九也。

  东厂原以察奸究贪为常,不以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野子傅应星等为之招摇引纳,陈居恭为之鼓舌摇唇,传继教为之投罟设网。词组违忤,驾帖立下。如近日之逮汪文言,不从阁票,不令阁知。而傅应星等造谋告密,日夜未已,势不至于兴同文之狱,刊党锢之碑不已者,当年西厂汪直之僭,恐未足语此。大罪二十也。

  前韩宗功潜入长安,侦探虚实,往来忠贤私房之家,事露,始令避去。大罪二十一也。

  祖制不蓄内兵,原有深意。忠贤创立内操,使羽党盘踞其中,安知无大盗刺客深谋不宄之人!识者每为寒心。昔刘瑾招纳亡命,曹吉祥倾结达官,忠贤盖已兼之。大罪二十二也。

  忠贤进香涿州,铁骑之簇拥如云,蟒玉之趋随耀日,及其归也,以舆夫为迟,故驾驷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则已俨然乘舆矣。大罪二十三也。

  闻今春忠贤走马御前,皇上曾射杀其马,贷忠贤以不死。忠贤不自畏罪请死,且进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堤防,介介不释。从来乱臣贼子,只争一念放肆,遂至收拾不住,奈何养虎兕于肘腋间乎?此又寸脔忠贤不足尽其辜者。大罪二十四也。

  宫中、府中,大事、小事,无一不是忠贤专擅,反觉皇上为名,忠贤为实。天颜咫尺之间,忽漫不请裁,而驰候忠贤意旨于百里之外,事势至此,皇上威灵尚尊于忠贤耶!"(《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奏疏列举的罪名,都是大罪。谁都明白,只要其中一项属实,或者虽不属实但被皇帝相信,魏忠贤就必死无疑。魏忠贤当然也明白这一点。因此,"疏入,忠贤亦惴惴惧祸,欲结辅臣韩矿为之援。矿严拒,不得已泣诉御前。"(《明史纪事本末》)。这二十四大罪是否属实?皇帝朱由校是知情人和当事人,当然清楚。这二十四件事,属不属犯罪?皇帝朱由校是最高法官,当然可以裁决。但朱由校的裁决是:"次日,乃下涟疏,切责不少贷"(《明史纪事本末》)。这就说明,皇帝朱由校对这二十四项所谓大罪,一件都不相信,朱由校不相信应该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二十四件事,几乎全都与他有关,与这二十四件事有关的情况,他比杨涟更清楚,更有发言权。

  其实,《二十四大罪疏》中提到的大部分事件,史籍上都有记载。如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是定罪的尺度,那么,用这个尺度去衡量这些件事,很难得出杨涟所下的"大罪"结论。《二十四大罪疏》中提到的另一部分事件,史籍上则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可说是子虚乌有。

  第一项。"祖宗之制,以票拟托重阁臣,责无他委。自忠贤擅权,旨意多出传奉,径自内批,坏祖宗二百年来之政体。大罪一也。"票拟,就是各部门、各地方的官员向皇帝提交的奏疏,由内阁大臣先拟定一个供皇帝参考的批复意见,附在奏疏上,一并呈送皇帝审批。皇帝再用朱笔批示。皇帝的批示,叫批红。在这个过程中,秉笔太监是收发文件的经手人。明朝正统皇帝朱祁镇,一则懒惰贪玩,二则偏信太监,常常叫亲信太监代为批红。有时干脆就叫太监口头传达圣旨了事,也算是又快又省吧。此后,成化皇帝朱见深、正德皇帝朱厚照、隆庆皇帝朱载垕都经常这样做。太监批红和口头传达圣旨的事例,《明史》中多有记载。朱由校照着干,只是援引惯例而已。如果要说太监批红和口头传达圣旨,是坏祖宗二百年来之政体,是犯罪,那么,首犯只能是成化皇帝朱见深。不是朱由校,更不是魏忠贤。至于"旨意多出传奉",那是皇帝朱由校的事情。这样做对还是不对,只能由朱由校负责。魏忠贤无非是传达一下而已。"径自内批"之说,更是无稽之谈。魏忠贤不识字,不会写字,怎能"径自内批"?把太监批红和口头传达圣旨列为魏忠贤的大罪,既没有道理,也没有根据。

  第二项。"刘一景、周嘉谟,同受顾命之大臣也。忠贤急于剪己之忌,不容皇上不改父之臣。大罪二也。"天启二年,吏部尚书周嘉谟因对腐败的政坛感到厌倦,主动辞职。大学士刘一景多次上疏,要求把朱由校的奶妈客氏逐出皇宫、免除魏忠贤的职务,招致朱由校的厌恶,被朱由校下令退休。这两件事,前者与魏忠贤无关,后者虽然牵扯到魏忠贤,但责任不在魏忠贤身上。那时的魏忠贤,仅仅是一个秉笔太监,还没有到东厂任职,其地位和权力,比刘一景、周嘉谟低得多。那时的魏忠贤,即使想"剪己之忌",哪怕是剪除身边的一个太监,恐怕也力不从心,遑论要剪除两个顾命大臣。除了朱由校,谁能撤销顾命大臣的职务?把刘一景、周嘉谟的辞职和退休列为魏忠贤的大罪,既没有根据,也没有道理。

  第三项."孙慎行,邹元标,忠贤一则逼之告病去,一则嗾言官论劾去。亲乱贼而雠忠义。大罪三也。"

  礼部尚书孙慎行天启二年托病辞职,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原因是,他控告方从哲谋杀光宗,被朱由校驳回。朱由校继位后,孙慎行等东林党人坚持认为,光宗之死是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所致,应该追究李可灼的责任。首辅方从哲袒护李可灼,也要追究其责任。而非东林党人认为,光宗之死与红丸无关。双方针锋相对、争论不休,整个朝廷闹得鸡犬不宁。首辅方从哲居中调停,反招致双方的攻击,吃力不讨好。朱由校为平息事态,令孙慎行暂时回乡(江苏武进)养病。孙慎行认为这是方从哲出的主意,对方从哲怀恨在心。天启元年四月,孙慎行还朝。继续拿"红丸案"说事。他给朱由校上疏说:"先帝骤崩,虽云夙疾,实缘医人用药不审。阅邸报,知李可灼红丸乃首辅方从哲所进……其罪恶逆天,万无可生之路。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毋询近习,近习皆从哲所攀援也;毋拘忌讳,忌讳即从哲所布置也。并急诛李可灼,以泄神人之愤。"(《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一》)孙慎行意欲一举将方从哲置于死地。奏疏中既没有提供方从哲犯罪的证据,也没有说明方从哲犯罪的动机,却一口咬定光宗是方从哲谋杀的。并且,他要皇帝不要听别人的意见,不要去调查取证,直接杀掉方从哲了事,并杀李可灼灭口。朱由校是光宗的亲生儿子,对光宗的病状和死因,无疑比孙慎行更清楚。朱由校看了这个奏疏,明确表示:"旧辅素忠慎,可灼进药本先帝意。卿言虽忠爱,事属传闻"。明确指出孙慎行说的并不属实。

  事实上,光宗在服用"红丸"之前,已经得了重病,"数夜不得睡,日食粥不满盂,头目眩晕,身体罢软,不能动履"(《明史纪事本末·三案》)。去世前的几天,一天下泻三、四十次。这样的病症,即使在今天,也早下病危通知单了。光宗死的时候,孙慎行任礼部右侍郎(朱由校继位后,升任礼部尚书),几乎没有接近光宗病榻的机会。对光宗的病因、病状及医疗过程不可能有较多的了解。光宗的死因,他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他说"先帝骤崩,虽云夙疾,实缘医人用药不审"。"阅邸报,知李可灼红丸乃首辅方从哲所进。"这两句话,完全是想当然的,并且自相矛盾。"实缘医人用药不审",是说医生用药不当,光宗之死可以认为是医疗事故。后面说,光宗是因服红丸而死。红丸提供者是官员,不是"医人"。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光宗之死,不是"医生"用药不当的医疗事故,涉嫌谋杀。为了把谋杀的罪责推到方从哲身上,孙慎行推翻了自己以前坚持的,"红丸"是鸿胪寺丞李可灼所进的说法,改为"李可灼红丸乃首辅方从哲所进",自打嘴巴。

  第二个原因是,孙慎行在当年廷推阁臣中落选。天启二年,正值换届廷推,东林党人推举孙慎行为内阁候选人。但没有得到朱由校录用,孙慎行最终落选。用不用他,决定权在朱由校,不在魏忠贤。就算是魏忠贤在朱由校的面前说了孙慎行的坏话,那也只是提意见,提意见也叫犯罪?何况,魏忠贤是不是提了反对意见,只有朱由校知道,杨涟怎么知道?

  通过这两件事,孙慎行明白朝堂上没有自己的戏了,于是,主动辞职,"七月,谢病去"。(《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至于左都御史邹元标的辞职,一是因为邹元标受到给事中硃童蒙、郭允厚、郭兴治等人的排挤。二是他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犯了朝廷大忌。史载:"给事中硃童蒙、郭允厚、郭兴治,虑明年京察不利己,潜谋驱逐(元标)。会元标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集同志讲学,童蒙首请禁之。元标疏辨求去。帝已慰留,允厚复疏劾,语尤妄诞。而魏忠贤方窃柄,传旨谓宋室之亡由于讲学,将加严谴。叶向高力辨,且乞同去,乃得温旨。兴治及允厚复交章力攻,兴治至比之山东妖贼。元标连疏请(求去)益力。诏加太子少保,乘传(船?)归。陛辞,上《老臣去国情深疏》。"(《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一》)

  孙慎行和邹元标的辞职,不管出于真心还是假意,起码一点,形式上是他们自己先提出申请,并经过了朱由校亲自审查和批准。尚书和御史的人事任免,决不是魏忠贤一个人能够玩得转到。把孙慎行和邹元标的辞职,列为魏忠贤的大罪,也是既没有道理,也没有根据的。

  第四项."(王)纪为司寇,执法如山;(锺)羽正为司空,清修如鹤。忠贤一则使人交谇于堂,辱而迫之去;一则与沈隺交构陷之,削籍去,必不容盛时有正色立朝之直臣。大罪四也。"

  王纪与大学士沈隺交恶,由来已久。《明熹宗实录》记载:"(天启二年)刑部尚书王纪劾沈隺与魏忠贤交通事。七月,沈隺劾王纪讯廷弼狱,纳贿……熹宗以王纪回奏违慢,斥为民。……向高上疏,言王纪、沈隺交攻,王纪被斥非其罪。诸臣交章救纪,不允。"这就是说,王纪与沈隺互相攻击,都到朱由校那里告对方的状,称对方有罪,试图将对方打倒。他们谁是谁非,笔者不了解具体情况,没有发言权。但有几个事实是不容否认的:一、王纪告状在先,沈隺反诉在后。二、官司是在朝廷上公开打的,打了几个月。三、双方都有人声援。四、最后的判决和处理是朱由校作的。最后,"刑部尚书王纪乞恩认罪,革职为民。"(《三朝辽事实录》)。王纪被革职,官方的说法是"回奏违慢",不是因为他弹劾了沈隺和魏忠贤。当然,这也许是一个借口,是一个委婉的说法。真正的原因,就算是他弹劾了沈隺和魏忠贤。但整个过程不是魏忠贤一手操办,是显而易见的。

  工部尚书锺羽正辞职的事。《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九》这样记载:"天启三年,锺羽正拜工部尚书。故事:奄人冬衣,隔岁一给。是夏六月,群奄千余人请豫给。蜂拥入署,碎公座,殴掾吏,肆骂而去。盖忌羽正者嗾奄使发难也。羽正疏闻,因◇求罢。诏司礼太监杖谪群奄,而谕羽正视事。羽正因言:"今帑藏殚虚,九边壮士日夜荷戈寝甲,弗获一饱。庆陵工卒负重乘高,举炎风赤日中,求佣饯不得。而独内官请乞,朝至夕从。此辈闻之,其谁不含愤?'复三疏,自引归。"

  锺羽正因太监闹事并受到人身攻击,连续打三个报告要求辞职,朱由校最后同意了他的要求,让他退休。太监闹事,不排除背后有人支持和怂恿。怂恿者为什么要刁难锺羽正?从《明史纪事本末·三案》所记:"孙慎行借题红丸,诬先帝为受鸩,加从哲以弑逆,邹元标、锺羽正从而和之"来看,恐怕与"红丸案"不无关系。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怂恿者就是魏忠贤。

  王纪被革职和锺羽正辞职,史籍记载颇详,都是朱由校亲自处理的。说"忠贤一则使人交谇于堂,辱而迫之去;一则与沈隺交构陷之,削籍去",并无证据。退一步说,即使"忠贤一则使人交谇于堂,辱而迫之去;一则与沈隺交构陷之,削籍去"属实,即魏忠贤在其中起了挑拨离间的作用,也只是官场上的勾心斗角,谈不上犯罪。

  第五项."国家最重,无如枚卜,忠贤一手握定,力阻前推之孙慎行、盛以弘,更为他辞以锢其出,是真欲门生宰相乎!大罪五也。"

  这是第三项的重复。枚卜就是推举内阁大臣。这里,必须先搞清楚两点。第一,是谁"力阻前推之孙慎行、盛以弘"?第二,"力阻前推之孙慎行、盛以弘"算不算犯罪?事实上,当时被推举的候选人名单呈送给朱由校后,是朱由校亲自圈定的。不存在谁"力阻"的问题。何况,就算魏忠贤在皇帝面前对孙慎行、盛以弘提了反对意见,影响了皇帝对候选人的选择,那也谈不上是犯罪。《明史·宦官传》载:"初,朝臣争三案及辛亥、癸亥两京察与熊廷弼狱事,忠贤本无预。"说明魏忠贤与这些事是没有关系的。杨涟说魏忠贤在这件事情上犯有大罪,既不符合事实,也缺少起码的理由和证据。

  第六项."去岁(廷推)南太宰、北少宰,所推皆点陪贰,致一时名贤不安位去。颠倒有常之铨政,掉弄不测之机权。大罪六也。"此项与上一项完全相同,不赘。

  第七项."文震孟等九人,抗论稍忤忠贤,传奉尽令降斥。长安谓皇上之怒易解,忠贤之怒难调。大罪七也。"

  文震孟是天启二年的进士,殿试时,被朱由校钦点为状元,任翰林院修撰。当年十月,因上《勤政讲学疏》,被朱由校下令廷杖后开除公职。对文震孟的廷杖,在午门外当众进行。朱由校下令全体官员到现场观看文震孟受刑。此前,韩旷等人上疏为其说情,请求宽恕,被朱由校拒绝。这是一个轰动朝野的事件,不可能是魏忠贤个人操控得了的,更不可能是魏忠贤背着朱由校干的。事件的整个过程,都是朱由校起的主导作用,基本上未见魏忠贤的身影。

  文震孟被廷杖解职,到底是"稍忤忠贤"还是触怒了朱由校?不妨看看《勤政讲学疏》原文:"今四方多故,无岁不蹙地陷城,覆军杀将,乃大小臣工卧薪尝胆之日。而因循粉饰,将使祖宗天下日销月削。非陛下大破常格,鼓舞豪杰心,天下事未知所终也。陛下昧爽临朝,寒暑靡辍,政非不勤,然鸿胪引奏,跪拜起立,如傀儡登场已耳。请按祖宗制,唱六部六科,则六部六科以次白事,纠弹敷奏,陛下与辅弼大臣面裁决焉。则圣智日益明习,而百执事各有奋心。若仅揭帖一纸,长跪一诺,北面一揖,安取此鸳行豸绣、横玉腰金者为?经筵日讲,临御有期,学非不讲,然侍臣进读,铺叙文辞,如蒙师诵说已耳。祖宗之朝,君臣相对,如家人父子。咨访军国重事,闾阎隐微,情形毕照,奸诈无所藏,左右近习亦无缘蒙蔽。若仅尊严如神,上下拱手,经传典谟徒循故事,安取此正笏垂绅、展书簪笔者为?且陛下既与群臣不洽,朝夕侍御不越中涓之辈,岂知帝王宏远规模?于是危如山海,而阁臣一出,莫挽偷安之习;惨如黔围,而抚臣坐视,不闻严谴之施。近日举动,尤可异者。邹元标去位,冯从吾杜门,首揆冢宰亦相率求退。空人国以营私窟,几似浊流之投;詈道学以逐名贤,有甚伪学之禁。唐、宋末季,可为前鉴 ."(《明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奏疏中列数了皇帝形如傀儡、赏罚颠倒、营私舞弊、诽谤理学、打击好人等多条罪状。但没有一个字涉及魏忠贤。文震孟受处罚的真正原因,是他诋毁和侮辱了皇帝本人。别说在皇帝至高无上,神圣不可冒犯的封建社会,就是在当今世界,对国家领导人如此指斥,恐怕也免不了"恶毒攻击"罪或诽谤罪的。把文震孟受处罚归罪于魏忠贤,显然没有根据。

  第八项."传闻宫中有一旧贵人,以德性贞静,荷上宠注,忠贤恐其露已骄横,谋之私比,托言急病,立刻掩杀。是皇上且不能保其贵幸矣。大罪八也。"

  杨涟上疏的天启四年,朱由校还未满20岁,一个"德性贞静,荷上宠注"的贵人,怎么就成了旧贵人?"荷上宠注"的贵人,魏忠贤巴结都来不及,又怎么"恐其露已骄横"而要"立刻掩杀"?魏忠贤的骄横,难道别人都不知道,只有那个"荷上宠注"的贵人知道?一个"荷上宠注"的贵人,魏忠贤都要"立刻掩杀",那魏忠贤要"立刻掩杀"多少人?该"旧贵人"姓甚名谁?是不是有这样的"传闻"?这个"传闻"是哪里来的?疑窦重重。就算有这样的"传闻",也不过就是"传闻"而已。凭一个"传闻",给人定罪,并且定为大罪,是没有道理的。

  第九项."裕妃以有喜得封,中外欣欣相告。忠贤以抗不附己,嘱其私比,矫旨勒令自尽,是皇上不能保其妃嫔矣。大罪九也。"

  一个妃子怎么会对一个太监"抗不附己"?魏忠贤要皇帝的妃子为他干什么?皇帝的妃子什么事没有顺从魏忠贤?一个受到皇帝赐封的妃子,魏忠贤能"矫旨勒令自尽"?就算魏忠贤"矫旨"勒令她自尽,裕妃就会相信和听命?皇帝见自己的爱妃自尽,能不追查原因?能像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一样?一个因"有喜得封"的爱妃,身边没有宫女、太监侍候?宣旨和自尽之时,裕妃身边的宫女和太监全都是瞎子聋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朱由校都不知道,杨涟又是怎么知道的?是听说的还是想象的?能凭听说的和想象的东西给人定罪?

  第十项."中宫有庆,已经成男,乃绕电流虹之祥,忽化为飞星堕月之惨。传闻忠贤与奉圣夫人实有谋焉。是皇上不能保其子矣。大罪十也。"

  朱由校即位不到一个月,就封客氏为奉圣夫人,提拔魏忠贤为秉笔太监。随后几年,每年对这两个人都有封赏。朱由校、客氏、魏忠贤三个人一直亲如一家,至死不渝。孕妇流产,本是常事,怎么一定是别人逼迫堕胎?并且一定是客氏、魏忠贤逼迫她堕胎?客氏、魏忠贤逼迫她堕胎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嫉妒?一个半老徐娘、一个净身太监,会对一个女人怀孕而嫉妒?是为了夺取皇位?此前和此后的事实证明,客氏和魏忠贤既没有政治头脑,也没有政治野心。此外,客氏、魏忠贤逼迫中宫堕胎,朱由校能不知道?朱由校知道客氏、魏忠贤逼迫自己的老婆堕胎,为什么还一而再再二三地给他们加官进爵、表彰嘉奖?"传闻忠贤与奉圣夫人实有谋焉",一无人证,二无物证,凭一个传闻就能定罪?谁能保证这个"传闻"不是杨涟自己编造的?

  第十一项。"忠贤以私忿矫旨,掩杀(王安)于南海子。是不但雠王安,而实敢于雠先帝之老仆与皇上老犬马,略无顾忌。大罪十一也。"

  王安遇害,不排除与魏忠贤有关。是否"矫旨",只有朱由校和魏忠贤清楚,杨涟不可能知道这个秘密。但雠王安等于"雠先帝之老仆与皇上老犬马。"就是强盗逻辑了。再说,"雠先帝之老仆与皇上老犬马,略无顾忌。"也只是个人的好恶,哪里能算犯罪?

  第十二项。"今日奖赏,明日祠额,要挟无穷,王言屡亵。近又于河间府毁人房屋,以建牌坊,镂凤雕龙,干云插汉。又不止于茔地擅用朝官,规制僭拟陵寝而已。大罪十二也。"

  朱由校对魏忠贤的奖赏和祠额,是朱由校主动赏赐,史籍多有记载。但这种赏赐出于魏忠贤的"要挟",却没有证据。牌坊是奉旨建造,有据可查。"茔地擅用朝官,规制僭拟陵寝"之说,并不复杂,一查便知。但此事未见史书记载,也没有发现有关物证。民间曾传说魏忠贤在北京香山碧云寺附近为自己建坟。但迄今未见可以确认的遗迹。足见"规制僭拟陵寝"乃无稽之谈。以无稽之谈给人定罪,是没有道理的。

  第十三项。"今日荫中书,明日荫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诰敕之馆,目不识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等,五侯七贵,何以加兹?大罪十三也。"

  "今日荫中书,明日荫锦衣,金吾之堂,口皆乳臭,诰敕之馆,目不识丁。如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等,五侯七贵"之说,基本属实。但这是皇帝的旨意。皇帝的作为,只能由皇帝负责,帐不能记在魏忠贤头上。就算是魏忠贤提了这样的建议,也不算犯罪。

  第十四项。"立枷之法以示威,枷号家人者,欲扳陷皇亲也;扳陷皇亲者,欲动摇三宫也。当时若非阁臣力持,椒房之戚,又兴大狱矣。大罪十四也。"

  魏忠贤是否有立法权,"立枷之法"是否经朱由校批准,暂置不论。但这个"立枷"之法的目的是"扳陷皇亲、动摇三宫",那就是奇谈怪论了。"当时若非阁臣力持,椒房之戚,又兴大狱矣。"说明当时"兴大狱"之事并未发生。以没有发生的事给人定罪,道理何在?

  第十五项和第十六项。"良乡生员章士魁,以争煤窑伤其坟脉,托言开矿而致之死。赵高鹿可为马,忠贤煤可为矿。大罪十五也"。"伍思敬、胡遵道以侵占牧地细事,而径置囚阱。草菅士命,大罪十六也。"

  这是两起民间民事纠纷案件。是不是与魏忠贤有关,是不是魏忠贤经办或处理,处理得是否公正,笔者不了解具体案情,不好轻下结论。退一步说,这两起案件,就算与魏忠贤有关,是魏忠贤处理的,被魏忠贤办成了错案或冤案,在那个时代,对一个高官来说,恐怕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无非是"工作失误"、"办事不细致"、"好心办成了坏事"而已,算什么大罪?

  第十七项和第十八项。"科臣周士朴执纠织监一事,原是在工言工,忠贤竟停其升迁,使吏部不得专其铨除,言官不敢司其封驳。大罪十七也"。"北镇抚臣刘侨,不肯杀人媚人,自是在刑言刑,忠贤以其不善锻炼,竟令削籍,明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贤之律令不可不遵。大罪十八也。"

  这两件事《明史》上均有记载。前者见《明史·列传第一百五十二》:"士朴性刚果,不能委蛇随俗,尤好与中官相搘柱,深为魏忠贤所恶。会当擢京卿,忠贤持不下,士朴遂谢病归。"后者见《明史·宦官传》:"四年,给事中傅櫆结忠贤甥傅应星为兄弟,诬奏中书汪文言,并及左光斗、魏大中。下文言镇抚狱,将大行罗织。掌镇抚刘侨受叶向高教,止坐文言。忠贤大怒,削侨籍,而以私人许显纯代。"前者因不屑与魏忠贤为伍,自己辞职。魏忠贤讨厌周士朴,周士朴也讨厌魏忠贤。属个人恩怨,扯不到罪字上去。后者因在办案时将三个被告中的两个擅自不予追究,被撤职。汪文言、左光斗、魏大中案,是否冤假错案,结论应该在审判之后。审判之前,不能下有罪或无罪的结论。刘侨"止坐文言",并且是"受叶向高教",显然是渎职行为,且涉嫌徇私枉法。上级撤销下级的职务,是行使职权,只有对错之分,也是扯不到罪字上去的。这两件事,与"明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贤之律令不可不遵。"是根本挂不上钩的。

  第十九项。"科臣魏大中到任,已奉明旨,鸿胪寺传单,忽传诘责,及科臣覆奏,台省交章,又再亵王言。而煌煌天语,朝夕纷更,令天下后世视皇上为何如主?大罪十九也。"

  "鸿胪寺传单,忽传诘责",不就是受到皇帝的严厉批评吗?即使这个批评是错的,即使这个批评不是来自皇帝而是来自魏忠贤,也不算犯罪。批评或责骂一个下级官员能算犯罪?"煌煌天语,朝夕纷更",那是皇帝的事情。皇帝说话不算数,朝令夕改,不管算不算犯罪,都不能把罪责安到魏忠贤头上。

  第二十项。"东厂原以察奸究贪为常,不以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野子傅应星等为之招摇引纳,陈居恭为之鼓舌摇唇,传继教为之投罟设网。词组违忤,驾帖立下。如近日之逮汪文言,不从阁票,不令阁知。而傅应星等造谋告密,日夜未已,势不至于兴同文之狱,刊党锢之碑不已者,当年西厂汪直之僭,恐未足语此。大罪二十也。"

  东厂是明成祖朱棣设立的特务机关。由皇帝直接领导和指挥,不受内阁管辖。东厂的权力不受任何机构约束。它可以逮捕除皇帝之外的任何人。逮捕一个官员,从它挂牌的那一天开始,就是"不从阁票,不令阁知"的。"逮汪文言,不从阁票,不令阁知"完全是照章办事。魏忠贤天启三年十二月总督东厂,到这时才半年时间。汪文言案是魏忠贤任内的第一个大案,该案当时还没有审结。汪文言被捕,是因为给事中傅櫆告他有罪。魏忠贤下令逮捕汪文言,完全是执行公务,不属于犯罪。

  第二十一项。"前韩宗功潜入长安,侦探虚实,往来忠贤私房之家,事露,始令避去。大罪二十一也。"

  如果确有其事,就是里通国外的重罪。据东林党人说,韩宗功是清军的一个间谍,经常到北京刺探军事情报,长期住在魏忠贤家里。但是不是确有其人,确有其事,没有旁证。杨涟说这个人已经"避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就无从核实。无法核实的罪行也能定罪?实际上,迄今为止,并没有发现有关魏忠贤与清军勾结的迹象和证据。

  第二十二项。"祖制不蓄内兵,原有深意。忠贤创立内操,使羽党盘踞其中,安知无大盗刺客深谋不宄之人!识者每为寒心。昔刘瑾招纳亡命,曹吉祥倾结达官,忠贤盖已兼之。大罪二十二也。"

  组建内兵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可以偷偷摸摸干的。即使不是出于朱由校的主意,也必定得到了朱由校的批准。组建内兵本身是一项策略,只有对、错、好、坏之分,谈不上犯罪,责任更不在魏忠贤身上。

  第二十三项。"忠贤进香涿州,铁骑之簇拥如云,蟒玉之趋随耀日,及其归也,以舆夫为迟,故驾驷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则已俨然乘舆矣。大罪二十三也。"

  "驾驷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是魏忠贤出行的派头。凭他的地位、权力和与皇帝的特殊关系,抖抖威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俨然乘舆"毕竟不是乘舆,抖威风也算大罪?

  第二十四项。"闻今春忠贤走马御前,皇上曾射杀其马,贷忠贤以不死。忠贤不自畏罪请死,且进有傲色,退有怨言,朝夕堤防,介介不释。从来乱臣贼子,只争一念放肆,遂至收拾不住,奈何养虎兕于肘腋间乎?此又寸脔忠贤不足尽其辜者。大罪二十四也。"

  在那个年代,一个人有没有罪,是皇帝说了算的。皇帝说你有罪,你就有罪,皇帝说你无罪,你就没有罪。魏忠贤在皇帝面前骑马,皇帝不责怪他,说明皇帝认为他没有罪。杨涟偏说有罪。是不是有点滑稽?何况,这还仅仅是"传闻"呢。

  综上所述,第一项、第十四项、第二十项、第二十二项,事涉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安排,是不可能不经过皇帝批准的;第二项至第七项、第十七项至第十九项,事涉省部级以上官员的任免与处罚,只有皇帝才有权处理;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二十四项,完全是皇帝的个人意愿。这十二项,都离不开皇帝的存在。算犯罪也好,不算犯罪也好,都没有魏忠贤的责任。是不是当时的皇帝朱由校什么事都不管,全权委托魏忠贤在处理所有的军国大事呢?不是的。朱由校即位以后,几乎天天临朝听政,与文武官员见面。他"昧爽临朝,寒暑靡辍,政非不勤"(文震孟《勤政讲学疏》),魏忠贤想瞒着他干一些他自己不同意干的事情,是绝对办不到的。

  第八项到第十项"罪行",仅仅是传闻,又是朱由校家里的私事。是否属实,朱由校比任何人更清楚。当然比杨涟更清楚。朱由校直到去世,对这三件事都没有任何反应,说明这三件事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十五项至第十六项,是涉及魏忠贤处理的两起民间民事纠纷案件。就算被魏忠贤办成了错案或冤案,也算不得大罪。

  第二十三项,是生活作风问题,不算犯罪。

  只有第十一项和二十一项可以把魏忠贤列为犯罪嫌疑人,但前者证据不足,后者则没有证据。

  可见,杨涟的《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明显存在着无限上纲、捕风捉影、张冠李戴、夸大其词的倾向。很难说是客观公允的。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来衡量这二十四项罪名,几乎没有一项可以成立。

  无怪乎杨涟上疏之后,"次日,乃下涟疏,切责不少贷。"而魏忠贤继续升官发财。

  在杨涟上《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三年之后,朱由校去世,朱由检继位当皇帝。钱嘉徵又向朱由检上《劾逆珰疏》,列举了魏忠贤十项大罪:"一、并帝(与皇帝平起平坐);二、蔑后(欺压后妃);三、弄兵(组建内兵);四、无二(违反祖制);五、克削藩封(待遇超过藩王);六、无圣(享受孔子礼遇);七、滥爵(滥封爵位);八、掩边功(假冒军功);九、朘民(剥削老百姓);十、通关节(徇私舞弊)"。

  钱嘉徵的《劾逆珰疏》,与杨涟的《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大同小异。相同的是,都咬定魏忠贤有大罪;都没有拿出魏忠贤犯罪的证据;都无限上纲;都把朱由校做的事说成是魏忠贤做的。不同的是,前者有24项罪,后者只有10项罪,减少了14项。"谋杀王安"、"里通外国"和"陷害忠良"的罪行都没有了。杀害后妃改成了欺压后妃。除了笼而统之的吃剥削和徇私舞弊外,没有一项属于刑事犯罪,全是思想观念罪。

  钱嘉徵所说的十项罪名,都是大罪。只要其中一项属实,或被皇帝认为可信,魏忠贤也将被立即处死。

  朱由检长期身处皇宫,又是朱由校的弟弟,皇宫和朝廷的事情,无疑比钱嘉徵更清楚,更有发言权。钱嘉徵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朱由检自然心中有底。朱由检看过钱嘉徵的《魏忠贤十罪疏》后,没有表扬钱嘉徵,反而予以斥责:"青衿贡士,不谙规矩,本当重处,姑饶一遭。"可见,钱嘉徵反映的情况,朱由检是不那么相信的。事实上,钱嘉徵当时38岁,是一个国子监贡生,没有官职。连给皇帝上疏的资格都没有。他的奏疏是请别人转呈的。钱嘉徵没有进过宫廷,也没有接触官方档案和采访当事人的机会。魏忠贤的情况,他不可能有较多的了解。据此推断,钱嘉徵的《劾逆珰疏》,只能是根据传闻和想象写出来的,是属于文学作品一类的东西。其真实性和说服力也就可想而知了。此时的魏忠贤,仍然是提督东厂,大权在握。他没有利用职权对钱嘉徵打击报复,而是向皇上叫屈,"十大罪疏上,忠贤不胜愤,哭诉于上"(《明史纪事本末》)。钱嘉徵事后也没有因此而遇到什么麻烦。

  朱由检是第三个正式指称魏忠贤有罪的人。朱由检没有采用杨涟的"二十四大罪",也没有采用钱嘉徵的"十罪",甚至没有用它们作参考,而是别出心裁地简化为四句话——"不报国酬遇,专逞私植党,盗弄国柄,擅作威福"(谈迁:《国榷》)。朱由检同样没有拿出魏忠贤犯罪的证据。在魏忠贤被处死后的第二年(崇祯元年),朱由检才下令成立专案小组,对魏忠贤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在崇祯二年三月十五日公布。但公布的调查报告,仅仅是一串空洞的罪名和三百多个案犯名单。有时间、有地点、有人证、有物证的具体罪行,一件都没有。而"不报国酬遇,专逞私植党,盗弄国柄,擅作威福",也无非是渎职失职、任人唯亲、滥用权力、生活腐化问题,不是实质性的犯罪。

  据说,"钦定逆案"是朱由检最大的政绩工程。这个工程的打造过程,《国榷》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崇祯二年正月廿四日,思宗召大学士韩矿、李标、钱龙锡,吏部尚书王永光定逆案。谕曰:"朕欲定附逆入罪,必先正魏、崔、客氏首逆,次及附逆者……卿等数日内确定,不许中书参预。'阁臣不欲广搜树怨,仅列四五十人以请。上大不悦,再令广搜,且云皆当重处,轻则削籍。阁臣又以数十人呈进。上怒其不称旨。二月壬子,又召阁臣及刑部尚书乔允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曹于汴于平台,问张瑞图、来宗道何不在逆案?阁臣云:"无事实。'上曰:"瑞图善书,为魏所爱;宗道祭崔呈秀母,文称"在天之灵",其罪者矣。'问贾继春何以不处?阁臣言:"其请善待选待,不失厚道,后虽改口觉反覆,其持论亦多可取。'上曰:"惟反覆故为小人。'于是发原奏并前红本未入各官六十九人,各令酌定。于是案列甚广,几无一遗。"

  皇帝"欲定"你"入罪",并且要"数日内确定",你能无罪?

  朱由检的"钦定逆案"是不是完全正确、永远正确呢?崇祯本人用行动作出了回答:不是。四年后,在"钦定逆案"中列入"阉党"名单的一些官员,朱由检曾多次考虑重新起用。李自成攻克北京前夕,太监王承恩对朱由检说:"若忠贤在,势不至此",崇祯默然无语,并不认为王承恩说得不对。并且,还派人秘密收殮了魏忠贤的尸骨,多少显示出了一点对魏忠贤的愧疚。崇祯死后,名列"阉党"的太常少卿阮大铖被南明政权任命为兵部尚书,名列"阉党"的太仆少卿杨维垣、徐景濂,给事中虞廷陛、郭如暗,御史周昌晋、陈以端、徐复阳,编修吴孔嘉,参知政事虞大复等也先后复职。"钦定逆案"差不多翻了个底朝天。

  魏忠贤究竟有什麽罪,杨涟、钱嘉徵、朱由检都说不清楚。更没有拿出魏忠贤犯罪的确凿证据。相反,他们的指控,都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牵强附会,牛头不对马嘴。如果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来衡量,完全可以宣告魏忠贤无罪。

  然而,魏忠贤还是被定了罪,并被处以极刑。朱由检发扬光大了朱元璋、朱棣的株连传统。魏忠贤的部下、同事、亲友,以及与魏忠贤有过交往的人,包括还没有断奶的婴儿,全都受到株连,无一幸免。其中,"首逆凌迟者二人(魏忠贤、客氏);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交结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交结近侍又次等、论徒三年输续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交结近侍减等、革职闲住者四十四人。又,忠贤亲属及内官党附者五十余人,合共三百二十余人。后又增'逆案漏网'者三十六人"(谭迁:《国榷》)。

  魏忠贤为什么被定罪?是因为朱由检需要用他的鲜血为自己的"新政"祭旗;是因为朱由检不能容忍他的权势与声望。他必须死。至于他是否犯了罪,并不重要。

  同一个魏忠贤,同样的法律,同样的制度,前后两个月时间,朱由校说他有功,朱由检说他有罪。谁是谁非?假如朱由校和朱由检两人为此对簿公堂,谁将胜诉?这,都将是无解的命题。

  明朝灭亡以后,把魏忠贤说得罪大恶极、一无是处的稗官野史举不胜举。(《明史》中的有关文字,显系采自这些稗官野史)。魏忠贤以致成了人们心目中反面人物的典型。但这类稗官野史基本上是出于文人的"恶搞",书中大肆渲染的魏忠贤的"罪恶",大多查无实据。对于一个政治上被搞臭了的人物,谁都可以往他身上泼脏水。泼错了也没有人追究他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责任。相反,泼得越多越狠,就越符合"圣意",越符合"主流意识",越显得"嫉恶如仇",越显得"正确"。名利双收。

  话说回头来,魏忠贤主政东厂期间,位高权重。身处唯我独尊、以我划线的人治时代,要说魏忠贤手上没有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党同伐异、公报私仇和草菅人命的情况发生,是不可能的。魏忠贤不可能完全无罪。事实上,对东林党人的残酷迫害,制造杨涟、左光斗等人的冤狱,就是典型的例子。《明史纪事本末》记载:"(天启五年)秋七月,下楊漣、周朝瑞、左光斗、顧大章、袁化中於北鎮撫司……遂五日一比,慘毒更甚。比時累累跪階前,訶詬百出,裸體辱之,弛杻則受拶,弛鐐則受夾,弛拶與夾,則仍戴杻鐐以受棍。創痛未復,不再宿,復加榜掠。後訊時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臥堂下,見者無不切齒流涕。"另如:"工部郎中万燝上疏刺忠贤,立杖死":"中书吴怀贤读杨涟疏,击节称叹。奴告之,毙怀贤,籍其家。"……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罪行。但令人叫绝的是,钱嘉徵、朱由检对这些罪行却一字不提,是因为这些事与魏忠贤无关?还是这些事根本就不算罪行?

  必须指出,在与东林党人的斗争中,魏忠贤并不是孤身奋战。他也有一个"党",后来被称为"阉党"。其实,这个称谓是很不准确的,比较恰当的叫法,应该称作"帝党"。因为从朱由检开列的所谓"阉党"名单中可以看到,"阉党"人员绝大多数是皇帝朱由校亲自任命的政府官员,属于"阉宦"的人员极少。这个名单同时说明,这个"阉党"的最高领袖,是朱由校而不是魏忠贤。

  东林党与"阉党"之争,不是是与非之争,不是正确与错误之争,不是正义与邪恶之争,更不是为国为民而争。东林党与"阉党"之争,纯粹是帮派之间的权力之争,利益之争。他们的斗争手段,也别无二致,没有什么优劣之分。都是不择手段地必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孙慎行控告方从哲,说:"其罪恶逆天,万无可生之路。陛下宜急讨此贼……";杨涟控告魏忠贤,说:"寸脔忠贤不足尽其辜者";钱嘉徵控告魏忠贤,说:"罄南山之竹,不足书其奸状;决东海之波,难以洗其罪恶。伏乞皇上独断于心,敕下法司,将魏忠贤明正典刑,以雪天下之愤"。无不如此。如果角色互换,杨涟、钱嘉徵成了主审法官,魏忠贤成了囚徒,魏忠贤的遭遇不一定会比杨涟、左光斗等人好多少。

  人们在谈到天启年间的政坛乱象时,一概归之于"魏忠贤专权",却常常忽略了朱由校的存在。当时的实际情况是,高踞庙堂之上的朱由校,才是真正的实权人物、"罪魁祸首"。朱由校对魏忠贤言听计从确是事实,但朱由校执政七年,从来没有放过权,也是事实。魏忠贤既没有专权,也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专权。魏忠贤只是朱由校的一块石头、一只猎犬、一只替罪羊而已。没有朱由校的授权,魏忠贤这个大老粗能干什么?朱由校去世前十日,"召见阁部、科道诸臣于乾清宫,谕以魏忠贤、王体乾忠贞可计大事":"上病亟时,召皇弟信王入,谕以当为尧舜之君,再以善事中宫为托,及委用忠贤语。既崩,忠贤自出迎王入"(《明史·宦官传》)。可见,朱由校对魏忠贤是绝对信任的,魏忠贤对朱由校是忠心耿耿的。所谓的"矯旨",其实就是奉旨。

  奉旨变成"矯旨",是中国式的聪明。中国人素有为尊者讳的传统。功劳、善举,都归英明领袖,罪恶、错误,全在臣民和妃嫔身上。明朝的灭亡,其责任当然不在朱由校,也不在朱由检,而在魏忠贤了。迫害东林党人的罪恶,也就必须由魏忠贤来承担。发号施令的朱由校,因为是皇帝,自然免于起诉。当然,魏忠贤也不必因此而心生怨言,谁叫你不是皇帝呢?

  魏忠贤死了。死后背了无数的骂名。魏忠贤之所以背上无数骂名,是因为他"罪"有应得。这个"罪",不是他现行的罪,是他的原罪,是他的身份。在许多人眼里,宦官是生而有罪的。宦官而"专权",罪就更大了。

  魏忠贤是一个喜剧人物,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喜与悲,全在皇帝的一念之间。方孝孺被朱棣诛灭九族,张居正被万历死后戮尸。许多人愤愤不平,朱棣和万历却认为他们罪该如此。朱由校上台后,却给方孝孺、张居正"恢复名誉",宣布无罪。东林党人被朱由校列为贱民,永不叙用。朱由检却来了个"逐忠贤党,东林诸人复进用"。结论总是人下的。人的因素第一,"颠倒了的历史又被颠倒过来"的现象,在中国也就不绝如缕。以致进入现代社会,类似现象还时有发生。胡风、彭德怀、刘少奇等案,就是例子。

  魏忠贤死了。死前他与老友李朝钦痛饮一醉,然后从容自尽,告别了这个纷扰的世界。魏忠贤临死之前想了些什么?也许想了很多,也许根本就没有想。但魏忠贤现象,魏忠贤的大富大贵、大喜大悲,魏忠贤的狠如虎兕、弱如羔羊,留给了世人沉重的思考。

  作者电子邮箱zolotang(at)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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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邓玉娇的重生与田凤的逝去

  邓玉娇使得小城巴东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的中心。2009年5月10日,这个21岁的小女子面对企图对她施暴的腐败分子,奋起抗争,用随身携带的劳动工具——修脚刀,分别刺死、刺伤了两名歹徒。6月16日,巴东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虽然对邓玉娇为限制刑事责任人的说法难以服众,但邓玉娇重新获得自由也足以告慰所有关心她的人。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邓玉娇是幸运的,她的幸运得益于网络的发达和资讯传递的快捷,也得益于中国民众嫉恶如仇的朴素意识——而并非由于法治意识的成长,正是因为对法治的不信任才催生了公众参与的热情。

  而幸运并非属于每一个人,同样是服务员,田凤的遭遇就远没有邓幸运了。2002年8月11日,年仅15岁的田凤离奇的从石首市百花园娱乐城(6.17石首事件发生地永隆大酒店的前身)楼上跳下身亡,她身上穿的三角裤被拉断了,胸罩也被拉得稀烂。公安部门的结论是"自杀"。

  讲到这里,标题所用"逝去"二字的份量就太轻了,这是一种怎样的逝去?与邓玉娇相比,田凤的遭遇不是更为悲惨吗?邓玉娇用修脚刀维护了自己的尊严,而田凤却不明不白的逝去。

  虽然邓玉娇一案存在着众多的疑点,但主体的脉络并不过于混乱。而且邓玉娇的做法是对目前不良社会现象——嫖娼、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嫖娼的勇敢抗争。这就非常容易吸引公众的眼球。加之网络上流传的邓的几张照片也将她清纯的形象烘托出来——这不得不说是增加公众关注力度的一个因素。

  而田凤的情况却与之不同,主体的脉络就很不清晰。有一个疑点是,田凤早上上班前跟姑夫说过,有个领导想占有她,不愿意去上班了。加之田凤身上穿的三角裤被拉断了,胸罩也被拉得稀烂这些现象,更使我感觉到田凤的死也是类似于邓的一种抗争。遗憾的是,以上的各种现象虽然是事实,但当时并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在当地政府的强令下,田凤的尸体草草火化。这就使得我上文"田凤抗争"的说法仅仅成为一种臆测。

  2002年时网络的普及程度不能与今天并提,这也是邓、田两案不同结果的一大原因。虽然相比西方国家,中国政府对于网络的控制更为严格,但不得不承认,网络已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热点事件的重要、甚至是最重要力量。但个案中司法的正义必须要依赖于公众的参与和压力来维护,恰恰反映了中国司法的弱点。

  客观甚至不客气的讲,公众的观点有时并非是正确的,而且公众并不承担观点必须正确的责任。事实上,司法机关有着接近案例的最大机会,而其他人大部分情况下只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而一旦这种道听途说在传播过程中发生歧义,会不会过犹不及、对司法造成新的歪曲?单纯嫉恶、仇富的心理会不会带来新的不公?

  尽管有着前文所提到的疑问,但在司法独立只是一种口号、公平正义并非体现于所有案例的今天,公众通过各种途径的参与不失为一种积极地辅助性力量。公众参与虽不能够在事发时使受害人得到保护,但从昔日田凤的无声逝去到今天邓玉娇颇具"辉煌"色彩的重生中,确实感受到了这种力量的存在。

  ( 北京大学法学院    电子信箱:lisongpku(at)gmail.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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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胜利:学术腐败,国家腐败更霍乱

  据中国媒体《广州日报》(2009年3月5日)、《新京报》(3月8日题为《葛剑雄所说抄袭学生论文校长是谁》及《南方都市报》《南都周刊》(6月19日))等等上百种不同的大量报道之后,6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该报记者刘芳长篇"核心调查"《女教授联名举报大学校长博士论文抄袭》报道,广州中医药大学赖文、吴丽丽两位教授举报她们的校长博士论文抄袭之事,至今三年,依然逍遥法外,几乎没有任何"国家法制"、任何管理机构可以治疗这种学术腐败。

  两位举报者,其中的吴丽丽,就是经校长授意的操刀抄袭者。抄袭的对象恰是自己的学生,现在已经留校任教的一位青年教师。一篇是署名为敖海清的《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神经机制的初步研究》(以下简称"敖文"),另一篇是署名徐志伟的《逍遥散抗心理应激损伤学习记忆的有关神经生物学机制研究》(以下简称"徐文")。两篇博士论文的相似度高达近50%,不仅主体内容、试验数据、导言、论文摘要高度一致,甚至连两者的错别字都错的一样。两位举报人,自2007年起,连续公开举报三年,从全国政协会议上当着政府副总理和教育部长的面,把事情捅了出来,随后又在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将之曝光、再到举报到广东省教育纪工委,中共广东省纪委,连中学生都能一眼认定的抄袭,居然经历了漫长的举报过程,居然三年一直没有任何下文。

  这就是中国总体法制、官场、知识等等环境的可见一斑。就这样一件种简单到了小学生都能一眼辨别、一比就知的抄袭案,为什么处理起来这么难?世界各国国情不同,但学术标准都是一样的,雷同就是雷同,走到天边,有任何理由,学术都不允许雷同,何况这么大面积的雷同,无论用什么说辞,都解释不了这种雷同。如果这种规模的雷同都不算抄袭,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抄袭这回事吗?学术腐败,不像官场腐败直接是3000万、5000万,学术腐败直接导致的博士、导师、院长、校长,这些高等学府的高官的一统天下,造成中国学界乌烟瘴气,历史已经60年的中国、中国国家谁又来管理如此学术腐败。

  2009年6月15日,辽宁大学刚刚澄清了该校副校长陆杰荣及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杨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抄袭一事已被确认基本属实,发表在中国知名权威学术期刊《哲学研究》2009年第4期刊登了署名"陆杰荣、杨伦"的《何谓"理论"?》文章,经对比照,《何谓"理论"?》至少有80%内容原封不动复制了王凌云的文章。一个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一个是辽宁大学副校长;一个是80%文章"原封不动",一个是"全文雷同字数"比例近44%完全一致。除此而外,09年4月中国工程院士、著名血液病专家陆道培指认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09年3月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李庆生申请进行论文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09年4月上海大学博导陈匀因论文抄袭被撤销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浙江大学何海波造假……都是国家"带头人"之举,国何以担?

  层出不穷的学术腐败:(1)原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陈进,在负责研制中国国家攻关项目"汉芯"系列芯片过程中存在严重、尖端的造假和欺骗行为,以虚假科研成果欺骗了整个国家鉴定专家、欺骗了上海交大、研究团队、地方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欺骗了媒体和公众。陈进被撤销上海交大微电子学院院长职务、撤销教授资格;(2)上海大学陈湛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阶段性成果,因抄袭被撤销,校方已决定免去陈湛匀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湛匀是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拥有经济学博士头衔和教授职称,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两篇论文涉嫌严重抄袭。(3)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是由于在申请清华大学职位、职务以及在个人网页中提供的个人履历、学术成果的材料存在严重不实,被撤销教授职务的;原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材料中,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课题列入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事发后,杨杰"院长"被免除一职、解除其教授资格;(4)暨南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教授、博导邱丹阳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菲南沙争端的历史与法理研究》,邱论文的基本结构、论证、分析及结论全盘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与邻国海洋划界争端问题》(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是1997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博士论文文库中可以查阅,索取号为1998D8221),邱"论文"正文100页,其中约62页是一字不差地抄袭自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良福的博士学位论文;(5)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土工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导赵维炳博士反映,河海大学刘汉龙教授剽窃其学术成果。刘汉龙曾任该校岩土工程研究所所长、国家重点学科主任、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时年42岁……学术造假,是腐败形式的最高境界,尽管不是什么金钱财富,却是一个国家的知识、文化、社会的中坚,中国学术腐败,与党政腐败的生态环境一样,正面临一次次的溃堤、腐烂和霍乱。

  国家如是,学界如是,三年如是,中国之国家谁能补天?如此国家,官界一腐败随便就是2000万、3000万元(见新华社2009年6月19日题为《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查处一批大要案》一文,其中"山西省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索贿、受贿,涉案金额达3300余万元"报道)学界如是光天化日以抄袭文章以取职位、教授、博士、校长,中国学界还真有为了知识、学术,而追求不朽"真理"者吗?广东学界已退休的赖文教授和36岁的吴丽丽副教授,她们为了真相,为了公道,她们事不关己、却顶着持续、千钧的压力,坚持了三年,他们能是广东省、广州市唯一、仅剩的一线希望之光吗……若最后的一线光明也灭了,谁能补天?谁能补中国之天?

  官员腐败,可以更朝换代;种子烂了,可以换别的品种;而一国学术腐败,国将何国?何以将国家的进步、科技、文明、学术等一切领域"走"向何方?一个国家的学界腐烂、行为不端盛行,毁坏的不仅是一代代人与人类,而是撼动了国本,致这个国家的社会、知识、教育、研究、文化等等整体断代、根乱、甚至夭折、产生智慧源头的霍乱。大自然、人类、科学、知识之"学术",差之毫厘,谬之国源、害之全类……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巩胜利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若有任何见解、疑问、版权使用等问题请通过Gvv21(at)hotmail.com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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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 至google(投稿)



2009/06/25  至google

Wed.  Rainy


“莲花”还没走远,其兄弟“浪卡”又一路小跑的来了

厦门又下起了雨

风暴总是一个接一个的来

打开信箱收一下mail,却发现gmail怎么也打不开

难道google要“整改”了

可怜的google,成了那4000万的替罪羊

虽然你是搜索引擎,但也不能搜出淫秽图片啊,尽管淫秽信息到处都是,尽管那些图片不是你传上去的

我开车撞死人,不是我的责任,是汽车厂的责任,你不生产汽车我能用汽车撞死人吗

我拿刀杀了人,不是我的责任,是刀生产厂的责任,你不生产刀,我能用刀杀死人吗

虽然你是搜索引擎,但也不能搜出境外网站啊

什么我们要好好利用internet,你无知了不是

我们天朝上国,那需要你们蛮夷的信息,我们正在致力于建造一个大一统的local area network

虽然你是搜索引擎,但也不能搜出不良信息啊

什么你说没搜不良信息

我们天朝上国正值盛世中华,经济繁荣昌盛,社会一片和谐,你总时不时整点那个啥的,还说不是不良信息

人人都知道我们的XX穿着美丽的外衣,可就你说它没穿衣服

你也太不厚到了吧

连境外电影到国内公映都要剪个天朝版的,让你整改一下,也不算是委屈你吧

别的不说,就说这最近在全球热播的《变形金刚2》,全世界都能看,可到了国内我们就是要剪上几刀

长官说了,我们只能看正义战胜邪恶,不能看到破坏

什么你说XX控制XXXX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不了解我国国情,你千万不能把我们XX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其实我们的xx用心良苦哦,它在逼迫我们学习,进步呢

它满嘴的真真假假,就是为了逼迫我们必须练就一双能去伪存真的慧眼,让我们在日后的生活中不被别有用心的人骗

它control internal network,就是为了让我们好好学习外语,如果不懂外语,怎么能看懂境外网站的信息

它屏蔽境外网站,就是为了让我们好好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逼迫我们必须学会编写破解程序

它乱剪外国电影,就是鼓励我们多挣钱,然后移民国外

……

我们的XX为了我们的将来可以说是呕心沥血啊

这岂是你们的XX所能比拟的

很想骂人,但我是文明人,所以只说两个词

太阳

氧化钙
 
 
 
花花牛, 福建厦门
 
2009-06-26

stanley.ni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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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

李立:杭州网络实名制难以执行反映的立法教训

  昨天,中国日报的记者通过电话对我进行了采访,就杭州网络实名制的规定目前难以执行的现状提了一些问题,我作了几乎是"老生常谈"的回复。

  根据记者的追踪报道,距《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20余天,其执行结果却差强人意。"我们没有接到相关执行文件。"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网监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是人大颁布的,公安机关只是职能部门,没有权利就此事发表看法。在杭州比较知名的论坛,如十九楼论坛和杭州网论坛进行注册的时候,都不需要提供个人真实信息。"网站还是执行原来的老版本"。从事在线交易的淘宝网本来就实行了某种程度的实名制,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用户在身份注册的时候,不需要实名,但是在进行网络交易的时候,需要得到网站的认证标志,而用户需要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通过验证后,才能得到这个认证。也就是说,这个新规定目前没有被大力执行的迹象。

  可以说,在笔者眼里,这个规定难以执行是原先就能预计到的。一部法规,如果出台后在执行层面是这样难的状况,从另一方面来看就是说明在立法这个层面存在着缺陷,这个我在杭州网络实名制规定的立法缺陷中已经提到过。今天我再补充三点想法:

  1、立法一定要注重可行性研究,要对相关主体及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包括技术层面的。

  历史潮流浩浩荡荡,不是靠强制性立法能阻挡的。

  为什么杭州各网站不积极按照这个新规定来实行实名登记?这个问题本应在立法过程中就进行充分调研可了解到,为什么不做这个工作?

  2、有关网络管理的地方立法不能把眼光只局限于当地

  互联网是没有地域界限的。互联网服务业也是没有地域界限的。与杭州相关的网站,未必就一定要把服务器和公司放在杭州。

  不良的地方法规限制,最终的效果并不能达到预想的管理要求,最多是把当地的网民赶到服务器不在杭州(公司也不在杭州)的网站上去,最多是降低了本地相关互联网服务行业的竞争力。

  3、立法应当强调"服务型政府"理念

  对于需要促进扶助的互联网服务业来说,政府在监管上更多地应当体现一种服务的理念,而不是单纯的管理态度。

  难道就一定要增加网站及网民的成本及麻烦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吗?非也。

  比如政府很想让大家少开自驾车上下班,那就一定不是通过禁令或罚款,而是通过建立便捷低价的地铁及公交网络来实现。

  就拿实名制来说吧,如果一定要实行,政府是否可以考虑把实名制作为一种环境建设而由政府来解决核心问题,比如建立免费的网络认证中心,使实名制成为网站及网民愿意使用的一种便捷有效的免费服务。这些类似的政府服务项目,在技术上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关键是想不想去做。

  作者:李立律师,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 首发于LawLe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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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Google,你不应该服务中国大陆----------------------------看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是如何谋害google的吧

看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是如何谋害google的吧

 
 

SSB 通过 Google 阅读器发送给您的内容:

 
 

于 09-6-25 通过 可能吧 作者:Jason Ng

昨晚9点左右,陆续有中国大陆的网友反映无法打开google.com旗下所有服务,就连ggpht.com、googleapis.com这些看起来和google.com联系并不多的网站都无法在中国大陆访问。

到了晚上11点左右,各地陆续恢复,先是Gmail,接着Docs,再后来基本上所有的google.com服务都可以正常访问。但是,根据我在twitter上看到的情况,还有不少线路目前仍然无法访问Google.com(所以处在这些线路的朋友们也看不到这篇文章的图片)。

从我目前获得的信息,这一次Google.com访问被中断,和Google没有关系,幕后是谁,大家心里都知道。

(pic via)

一、有组织、有预谋的央视

Google搜索框里出现的"搜索建议"下拉菜单里的关键词是由搜索频率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某些关键词的搜索频率相对较高,那它们就更有机会出现在搜索建议的下拉菜单里。比如输入"可能",搜索建议里就会出现"可能吧":

昨天有人在Google Docs上发布了一篇文档,文档指出:央视曝光谷歌搜索含有色情信息的报道里,搜索框出现的搜索建议是有人故意刷出来的。文档里用了"儿子"开头的关键词,其实那还不足够指出央视的"有组织、有预谋",让我们看看另外一些关键词。

在《焦点访谈》里,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奚伟副主任说,在google的搜索框输入"性",google就会给出一大堆的"联想关键词",搜索这些关键词都能引导到"黄色网站"。视频截图如下:

姑且不谈"联想关键词"的表达错误,我们将视频里出现的关键词"性开放图片"放到Google Insights for Search里看看搜索频度:

关键词"性开放图片"在17日、18日的搜索量突然飙升,之前几乎是没有搜索量。而19日的搜索量依然较高可以理解为央视播出节目后有不少人去尝试搜索这个关键词。

央视的节目是在18日晚上播出的,这里面有什么逻辑呢?先不要急于下结论,继续看奚伟副主任指出的另外4个关键词,为便于观察,我将截图里的前五个关键词放到一个图表里,数据范围为全中国:

还是看不出问题所在?我们将区域缩小到只看北京地区的:

问题出来了,奚伟副主任键入"性"后出现的建议都是在17日、18日被刷出来的。更巧合的是,这5个关键词,在全国范围和在北京范围的搜索频率曲线惊人的吻合。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里面的逻辑就非常容易想到了,央视为了让Google在报道中看起来"很黄很暴力"、让人"心神不宁",在报道的前两天故意去刷这些关键词,到了真正拍摄的时候,这些搜索建议就很自然地出现了,央视就可以大声地说:"看吧,Google就是个色情搜索引擎"。

二、大量舆论攻势污蔑Google

为了配合笑话-"绿坝"的推行,有关部门真是大费脑汁,动用了大量的舆论攻势,正如我之前在"央视曝光谷歌搜索含有大量色情淫秽内容的逻辑"里所说,只有拿Google开刀,才能让无知网民、不明真相的群众认为互联网是淫秽满布、让人心神不宁

让我们围观这些看起来是五毛,实际上不止五毛的舆论吧:

甚至,今天新华网做了个让人心神不宁的调查,截图如下:

这个调查,无论从选题还是答案,都是值得竖起"拇指"的。

三、不听话,就断网

Google在中国是非常不听话的企业,根据新华网的报道: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从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办公室获悉,国家有关部门18日下午召见"谷歌中国"网站(google.cn)负责人,对"谷歌中国"网站大量传播淫秽色情内容进行执法谈话,宣布对"谷歌中国"网站的处罚措施,暂停该网站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

有关部门要求谷歌"暂停境外网页搜索业务",这不,现在在google.cn依然能搜索到维基百科CNN这些外国反动网站,谷歌你这么不听话,竟敢公然抗旨,不断你网断谁?

昨晚的断网事件是一个警告,谷歌你要是再不听话,后面还有更好玩的

四、 Google.com无法访问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Google.com无法访问带来的后果有多严重?

0、显然,搜索用不了,地图、阅读器也用不了。

1、所有挂有Google Adsense的网站无法正常加载,广告收入减少甚至消失,如果adsense长期无法使用,这些网站可能会关闭

2、调用Google API的网站均无法正常加载

3、网站上含有的picasa相册图片均无法显示

4、Gmail无法访问,重要邮件无法读取

5、更严重的是,google.com的域名解析被劫持,国内邮箱无法与Gmail进行通信

6、大多数与IT相关职业的人必须使用google,google无法访问将可能导致工作无法完成,社会财富可能因此减少

总之,一旦Google的业务无法正常访问,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尤其是Gmail的通信被切断的话,那简直是暗淡无光的日子。

可以说,封锁Google是站在网民的反面,是在历史潮流面前螳臂当车

五、如何判断google是否被封?

当你无法访问Google时,不要惊慌,先看看到底是本地电脑的问题,还是全国性的问题。这是我的建议:

1、回忆自己是否搜索了一些不和谐的词语,如果是,那就等3分钟再尝试

2、看看加密的GmailGReader能否访问,如果是,那问题还不算严重

3、换个浏览器试试

4、稍等几分钟看看是否能恢复访问

5、切换到OpenDNS看看是不是本地解析错误,OpenDNS的IP是:

208.67.222.222

208.67.220.220

6、在twitter看看有没有其他人说google无法访问,最好的是搜索"google",如果真的是大面积访问失败,肯定很多人在讨论这个话题

7、使用外国代理看能否打开Google,如果能,则有可能是中国大陆的问题

8、如果Gmail在全国都无法访问,这意味着问题很快会解决,因为Gmail不可能长期被水产

六、翻墙是每个中国网民应掌握的技能

种种迹象表明,我们的国家正在组建全球最大的局域网。要获得多维的信息,我们必须翻墙到外面的世界,我相信可能吧的读者们都有自己的翻墙方法,这里无需讨论也不能讨论。

每一次的"网络故障",都会使一批新人学会翻墙;每一次的舆论导向,都会让人获得更多真相。

1.0方式的管理不能制止2.0方式的传播,信息总有发散地、无中心地传播着。

如果你身边有人不知道墙,不要笑话他,设法让他很想上某个网站但又怎样都上不去,这时给他一个"梯子",他就明白墙的存在了。这一直是我的做法。我的经验告诉我,直接和他们说"墙是存在的"是没用的,要让他们亲自撞墙才能深切体会。

随着大中华局域网的建成和绿坝的推行,翻墙必定成为每个中国网民必须熟练掌握的技能。

七、谷歌的无奈

google.cn作为Google.com的"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阉割版,承受的压力比我们的鄙视要多。

一方面它承受着来自中国政府的压力,要求将一些"不良"结果删除。

另一方面,它还承受着美国要求公正提供搜索结果的压力。

第三方面,它还因为自我阉割而承受着高端网民的鄙视。

谷歌有多无奈或许只有它自己知道,这不是它的错,问题不在于谷歌,而在于幕后的大老板。

(pic via)

谷歌今年在中国有了上升的势头,一方面和百度的竞价门有关,另一方面则因为其努力的本地化,从拼音输入法到谷歌导航,再到音乐搜索,这些都是本地化的产物。

然而,当我们都以为谷歌在中国终于有了翻身的机会时,它却遇到了不可抵抗的力量,连李开复在电信3G广告里的镜头都被张朝阳替换掉了。谷歌的无奈与悲哀我们应该去理解,而不是去抱怨、指责它,因为它反抗不了大老板。

或许,它本不应该进入中国大陆这片神奇的土地。

但不管怎样,作为一个热爱互联网、热爱自由的网民,我义无反顾地支持Google(谷歌)

相关文章:


© 可能吧 | 查看原文 | 59 条评论



 
 

可从此处完成的操作:

 
 

于建嵘:花钱买不来稳定

  中国的信访活动面临着许多困境。比如,因信访部门权限和掌握的资源有限,提供权利救济的能力十分低下:"分级负责"与禁止"越级上访"的规定,挡不住信访民众涌向上级政府的事实;极低的信访成功率却不妨碍信访洪流日渐壮大等等。对此,目前的解决 之道是,通过建立对地方的种种信访责任追究制,力求将"引发信访的问题"化解在源头,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这是一种压力型的解决机制。但我认为,它没有正视地方党政的能力,没有正视相当多"引发信访的问题"产生于利益分配制度的结构性失衡,一味强调责任追究,必然造成地方上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采取各种手段来消解来自上级的压力。这将会带来新的问题。

  首先,用钱来人为堵塞信访渠道,会造成民众的不信任,并有可能促成政治激进主义。"销号"、"截访"打击了信访民众对于信访部门的信任,连带损害了他们对上级部门的信任:"贿买"、"收买",将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转化为庸俗的经济问题,破坏了信访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严重的是,信访本是为密切联系群众,现在却将群体上访、越级上访看成是不稳定因素;信访本是为了落实宪法赋予群众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现在却在花钱稳控中损害了信访民众的基本权利。一旦失去对寻找正义的希望,失去对党政部门的认同,失落的信访民众可能产生强烈的绝望情绪,而这是激进主义情绪和行为的温床,也是反体制思想和行动的温床。

  其次,花钱买来的稳定是种假象,它不利于中央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影响国家政策的形成和调整,有可能错过在体制层面解决引发信访的深层次矛盾的最佳时机。比如征地补偿,即使完全按现行法律办理,仍常会招致不满,原因是法定补偿标准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如不及时修改会带来更大的隐患。而如果地方花钱掩盖了矛盾,闭塞了上级的耳目,就可能致使其做出错误的判断。

  再次,"贿买"、"收买"信访者的金额没有客观的标准,而是取决于主政官员害怕"一票否决"的程度以及信访民众真实行动能力的大小。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访民众的期望值,在客观上鼓励了"信访钉子户"的产生,容易在信访民众间造成互相攀比的情况。它不利于建立处理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不利于对信访问题的系统化解决。

  综上所述,想通过花钱来解决信访危机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要破解信访难题,我的主张仍然是:重新确定信访的功能目标,在强化和程序化信访制度作为公民政治参与渠道的同时,把公民权利救济方面功能从信访制度分离出去,以确定司法救济的权威性。改革目前的信访体制,可以考虑撤销各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全部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而最为迫切的,是要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少数地方党政机关迫害信访者的案件要坚决查处。

  (原题《靠什么换来稳定》刊《半月谈》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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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投稿)





2009/06/23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Mon.  Rainy

 

雨一直下

 

被台风吹倒的树还躺在人行道上

 

台风已经走了

 

但有些风暴会来的更猛烈

 

邓女侠被宣判无罪

 

但总让人觉得这不是我们的胜利

 

有罪的人依然在过着悠然自得的生活

 

出租车又罢工了,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

 

刚刚在杭州经历了五米高空看风景,今天邵阳又上演百名武警抢尸体,而且还自鸣得意的说:我们“处理”的很及时

 

天天把“三个代表”挂在嘴上,可郑州的官员却说了句实话: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

 

早就听说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新中国,又传来河北一mm,因为父亲上访,考大学“政审”不合格

 

上访有罪呼

 

连坐死灰复燃呼

 

偶听说,香港的黑社会都知道:祸不及家人

 

前一段的“跨省”已经让人心惊胆寒,如今高举的“绿坝”又成了悬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让人彻底绝望

 

Google 又成了众矢之的,但大家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深圳长倒下了,但大家知道一个市长倒下了,更多的“市长”站起来

 

我们长篇累牍的批判着“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可南海诸岛被别人占完了,我们的数百枚导弹对准的却是台湾

 

油价已经高过美国一元,油价上涨时,我们说和国际接轨,油价下跌时,我们又说要符合中国国情

 

结果是:该和国际接轨的,我们好像都“符合”中国国情了,该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好像都和国际接轨了

 

居江湖之远则犹其民,居庙堂之高则犹“怎么防民”

 

其结果也必然是: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台风去了

 

台风会再来的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海鸭也呻吟着

 

勇敢的海燕呢,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作者:花花牛,福建厦门

 
2009-06-24

stanley.ni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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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历史存真》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hechengye贺承业 <hechengye92@gmail.com>
Date: 2009/6/25
Subject: 投稿
To: chinaweekly@gmail.com


《让历史存真》贺承业
这是在目前的语境条件下,我们这一代行将就木的人,高论不敢有大话无需说,力所能及的`可以做的事就只有借助山寨写出我们的经历,让历史存真,留与后人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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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涌:高考加分丧失了什么原则

  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删繁就简",使社会难以监督。本来旨在打破一考定终身、增加多元化的加分政策,如今越来越象个丑闻。如果政府不立即进行改革,这股加分风将会愈演愈烈,进一步引起公愤。

  我作为美国一个大学的教书匠,也许能提供若干观察,供我们制定录取政策时参考。加分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但加分应该主要是弱势加分,而不是强势加分。掌握好这个大原则,加分就容易为社会所接受。

  不妨看看美国的经验。美国没有中国意义的高考,人家叫大学申请。不过,申请一般也需要考试,比如SAT等等,还要有高中的成绩。申请到最后,同样有个录取问题。美国各大学都设有专门的录取办公室,特别是那些名牌大学,竞争激烈,大家在筛选被录取的学生时,经常把申请材料量化。一些庞大的州立学校,经常有一系列非常规范的加分规则。那么,这些规则是什么呢?兹举几端: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加分、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加分、来自非常糟糕的学校的学生要加分、来自弱势种族的要加分(这本是惯例,近年来有些州禁止,但即使禁止的州,学校还要想方设法绕开禁令招募弱势种族)、克服生活困难的人要加分(比如由单身母亲带大,母亲有病要照顾,下面还有弟妹要带的学生)等等。如果你出生富裕家庭,但肯吃苦,到贫民窟打义工,甚至自己花钱跑到非洲照顾艾滋病人,也会获得加分。

  这样的倾斜政策,是否会创造类似中国那样的"高考移民"呢?当然会。比如,我就知道个常青藤教授的孩子,从小上私立学校,申请大学前几年,突然转到城市内一个几乎全是黑人的危险学校,后来果然顺利进入名校。富人会不会占优势?当然会,而且占的优势很大。比如,谁有钱让孩子去非洲照顾艾滋病人半年呢?不过,虽然有这些漏洞,这些加分政策还是好。第一,这种制度帮助的毕竟主要还是穷人。第二,如果富家子弟为了进好大学要到贫民窟的学校泡几年,或跑到非洲吃在美国不可能想象的苦,至少他们比起别的富家子弟来还是应该加分的。

  可是,国内的加分政策则让我惶惑不已。以浙江省为例,加分的都是航模、射击等等贵族运动。为什么农村户口不加分?为什么民工子弟不加分?为什么从小不得不打工的孩子不加分?按理说,我们应该把这些该照顾的弱势都照顾到了,才能考虑其他的加分。这不仅是社会公平问题,即使从素质选材上讲,也更合理。试想:一个民工子弟,从小饭都吃不饱,上学时断时续。但他在十八岁时考大学,总分比一个从小上各种补习班的城市富家子弟只低六十分。这难道不说明他的才能和潜力比后者高出许多吗?

  有人可能会说:这样的政策会创造高考移民呀!其实高考移民并不可怕。我宁愿看到一个在北京上海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跑到中国最艰苦的农村读三年书。他加分就加分。因为他在那里受到的教育,比城里的补习班提上去的五六十分更有价值。所以,政府应该有个统一政策:彻底禁绝靠贵族活动得来的强势加分,逐渐推行弱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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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宋教仁在民初的政治舞台上

  宋教仁是20世纪政治史上一颗最耀眼的流星,作为同盟会的要角,中部同盟总会的核心人物,国民党的实际领袖,在辛亥革命前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从1911年秋天到1913年3月他被暗杀,这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如流星一般划过了中国的夜空。

  一、

  武昌起义发生前,居正曾到上海请宋教仁等前去主持,最终没有成行,导致革命后从床底下拉出黎元洪当领袖。对此宋教仁是后悔莫及,他之所以极力主张责任内阁制就是为了保障民国的大权不落在旧官僚、旧军阀的手里,他曾对胡汉民说:"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则总统政治上权力至微,虽有野心者亦不得不就范,无须以各省监制之。"

  但他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不仅和孙中山有分歧,当时也没有多少人赞同。民国成立之前他真正显露出政治才干,主要还是在南京的斡旋活动。1911年12月攻克南京前夕,江浙联军内部就矛盾重重。宋教仁奔赴镇江去见林述庆、柏文蔚,就是调和联军。南京城下后,在林述庆、徐绍桢、程德全等之间,都督问题不能解决,他又一次到南京调停,奔走于林、徐之间。林愤然说:"革命党本非争官而来,必欲争,则请稍五分钟,余即可解决矣。"宋教仁说:"毋出此,请君让之。"林答应立即出兵渡江,准备北伐。这就是所谓"金陵夺印"。

  但不久(12月17日),南京的江浙联军军官聚众闹事,迫使各省代表会将原来选举的结果(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倒置,重选黎元洪为元帅。南京革命派中拥护黄兴的人,要逮捕闹事军官、惩办改选代表。南京,又处于革命军内部火并的前夜。也是亏得能干的宋教仁从中斡旋,才避免了发生武力冲突,使南京的政局得以维持。

  宋教仁所在的湖南同乡的龙公馆,一时成了南京的一个枢纽机关。内部有意见,从这里交换。外来的消息,也从这里探听。

  章太炎那时就发表宣言说"总理莫宜于宋教仁",孙中山长于议论,是元老之才。建置内阁只有宋教仁最适合当宰辅,他"智略有余,而小心谨慎,能知政事大体"(1920年他为宋教仁的日记作序还说他有宰相之望)。他的评论固然不乏灼见,舆论却认为宋教仁想自己当总理,所以才主张内阁制。结果孙中山提名他为内务总长也遭到临时参议院的反对。这一时期宋教仁是受到内外打击的。

  二、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那天,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使宋教仁竟然未能参加孙中山的就职大典。他和前来约他一起参与大典的居正等人,刚要出门就被女子北伐队长林宗雪带的一群女兵挡住,林按剑说:"我们来此不要怕,只是要求女子参政权,必须宋先生答应。"宋说:"大总统今天就职,你们不去排班护卫,已经失礼,向我要求,更是无理取闹。"好不容易说得他们一哄而散,就职典礼也结束了。

  宋教仁只是担任了短期的法制院长,随后就作为迎袁专使之一进京,袁指使曹锟的部下发动兵变,他虽然看出这是阴谋,却对由黄兴领兵北上表示异议,他说统兵北上,不是儿戏,如果出兵,必然引起战争。话没说完,马君武就大声指斥他为袁世凯做说客,出卖南京。照着他脸上就是一拳,宋左眼受伤流血,在医院住了几天才愈。孙中山当场喝止马君武赔礼。经黄兴、胡汉民等劝阻、解释,马君武承认了错误。

  孙中山让位以后,宋教仁在袁世凯的第一届内阁里出任农林总长,在政坛上崭露头角。袁世凯称他"天资才调,超越齐辈",在唐绍仪内阁里他是最有政治才华的人,还替内阁起草了大政方针的草案,来不及讨论,这个脆弱的混合内阁就垮了。他与蔡元培等同盟会阁员当面向袁世凯辞职,袁用极为诚恳、严肃的口吻说"我代表四万万人民挽留总长"(蔡元培回敬他:"元培亦对于四万万人之代表而辞职")。

  从此,宋教仁对混合内阁、超然内阁有了深刻的认识,更加坚定了对政党内阁的信念。在袁世凯当上民国总统以后,有些革命党人腐化蜕变了(如刘揆一),有些悲观绝望,如邹永成写了一首绝命诗以后就投黄浦江自尽了,诗中有"不谅猿猴筋斗出,共和成梦我归天"这样的句子。孙中山看到当时的情况,已经退出政治,主张把政权完全让给袁世凯,专心去做社会工作,准备修铁路二十万里。宋教仁却执着地想通过政党内阁来限制袁世凯所代表的旧势力,实现真正的共和民主。所以他早就赞成张謇向孙中山提出的解散同盟会的建议,他主张把革命党变为政党,有过选择同盟会中的稳健分子另外组党的打算。

  他在辞去农林总长后对袁世凯拉一些同盟会员入阁就极为不满,称之为"逼奸政策",还派魏辰组去见袁世凯,表示反对。所以即便叫他当总理,他也不做。他已经明确他的政治目标首先是要造党,然后通过议会选举,掌握多数席位,进而组成政党内阁,这样才有国民党的出现。

  三、

  孙中山与宋教仁都强调要建设民国,但孙中山所说的建设是社会、经济建设,宋教仁所说的是政治建设,这一点他们是不同的。1912年7月21日,在有800多人参加的同盟会夏季大会上,宋教仁以202票当选为总务部主任干事,开始负起实际上领导同盟会本部工作的重任。他认为政局不定,必须建立大政党,实行政党内阁,才足以稳定政局,推行政策,就一心致力于造党。在征得孙中山、黄兴的同意后,他着手和统一共和党等政党联合,组织国民党。

  宋教仁之所以能让孙中山都曲从,是因为当时他在党内的群众支持。在党内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那些代表本党出席议会的议员们,在众多的议员中,必须有其中的有力人物和宋教仁密切合作,才能成功,这个人就是张耀曾,他是同盟会议院党团总干事兼评议部长。国民党成立,他是总干事兼政务研究会主任,是这次组党的关键人物。

  但这次改组同盟会内部的争论很大,1912年8月25日同时在北京、上海两地举行改组成立大会,其中上海的会就以当场争吵一哄而散。北京的会在湖广会馆的大剧场召开,能容纳一千多人的会场都非常拥挤。据曾经目睹其事的梁漱溟回忆,当宣读党章要通过时,因为规定不收女党员,所以女同志唐群英、沈佩真等起来质问、辱骂,甚至直奔台上向宋教仁寻殴。台下也有多人鼓噪。虽然有不少维持大局的人尽力劝阻,形势还是岌岌可及。幸得刚刚抵达北京的孙中山临场讲话,才使秩序得到控制(孙8月24日到京,梁漱溟说黄兴也在场,而且是"先到先讲"显然是记错了,黄9月5日才到北京),孙讲话将完,左右(张继等人)就请他继续讲,不要他停,拖了数小时。等把选票收齐,已经天黑。整整一天没有休息、吃饭。尤其是盛夏季节,孙中山还穿着大礼服,满面流汗。但国民党总算组成了。这是当时的第一大党,为此后国会选举奠定了基础,也为宋教仁的死埋下了种子。

  国民党是由同盟会联合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组成的,宋教仁是这次组党的原动力,没有他敏捷的政治手腕就不可能有这种政党的大化合。国民党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纲领中放弃了同盟会的"男女平权"的主张,把"力谋国际平等"变成了"维持国际和平",党纲中和共和党不同的是"发展地方自治"、"注重民生政策"这两项,和同盟会时代相比要温和得多。这是为了争取选民、赢得大选所作出的选择,也是为了造成宪政国家第一大党所做的改组。所以曾遭到激烈的反对。

  民初的中国(1912年前后)政党林立,起码有300个以上形形色色的政治团体,五花八门,令人目不暇接。但真正在政治上有影响的无非是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这几个,其他的都不过昙花一现。宋教仁就是想造成两大党对峙的宪政格局,所以国民党成立时有"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立,不宜小群分立"的宣言,进步党也有"故一党在朝,发展其政见,必有一党在野批评其得失,研究其利害,监督之以使政府不敢为恶"的说法。两党制的格局似乎也已经初步形成。但问题的要害是他们都忽略了袁世凯这一因素,袁和他所代表的专制力量是不愿意让中国出现这样的局面的。所以在袁世凯手里握着枪杆子的前提下,谈论什么多党制、两党制太奢侈了。宋教仁悲剧的根源在这里,中国20世纪以来的悲剧的根子也总是在这里。袁世凯死了,还有段世凯、蒋世凯……等等,只要他们拿着枪,握着权,谈什么宪政民主,什么议会政治,统统都成了痴人说梦。

  然而,并不因此就能把先辈们的理想一概否定了。在20世纪末我们再次回顾历史的时候,还是不得不承认他们当年所追求的宪政目标的价值,他们的热情、他们的鲜血是不能亵渎的。

  国民党成立后,马上作出详细计划:1、派人到各省成立支部;2、组织选举;3、取得国会、省、县议会的压倒多数,坚持议会民主制;及早组织强有力的、名副其实的政党责任内阁,预定宋教仁为内阁总理。

  四、

  1912年冬天和1913年春天之间举行的这次议会选举是有相当局限性的,对选举资格作了具体的限制,规定有民国国籍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才能参加选举:1、当年纳直接税二元以上;2、有价值五百元以上的不动产;3、小学校以上毕业;4、相当于小学校以上毕业。这几项条件主要是从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方面作了限制,西方国家在民主化的进程中也都有过各种各样的选举权限制(英国从大宪章到实现普选经历了240年;美国开国初期颁布的宪法,也只有拥有一定财产和纳税能力的白人男子才有选举权,实现普选是在178年后),所以尽管只有10%的人参加了投票,民国初的这次选举还是中国第一次有实质意义的直接、公开的选举,也是唯一一次由选民自己投票选出国会两院的议员。

  由于国民党挟辛亥革命的余威,又合并了其他政党,加上国民党成立后立即制定了详细计划,以取得竞选胜利为首要目标,在本部专门设有选举科,积极筹备选举,所以选举的结果是国民党大获全胜。

  在众议院的596席中,国民党占了360多席,除去跨党的不计,还有269席;参议院274个议席,即使不算跨党的,国民党也得了123席。国民党在参、众两院所得的议席大大超过了其他三党的总和,可以说已取得压倒多数。比如在宋教仁的家乡湖南,从国会、省、县议会,国民党的候选人都以90%以上的比例当选,宋教仁1913年初在湖南参加竞选(约法规定,组阁的应该是国会议员),湖南省议会选他为参议员,众望所归,一声喊就把他选出来了。他拼命造党,与袁世凯、与其他政党在宪政轨道上竞争的第一步可以说实现了,但也就只能到此为止。国民党的胜利敲响了宋教仁死亡的丧钟。宋教仁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里,要"竞上最高峰"、"我欲挽强弓"。要根据约法组织政党内阁,把国家引上民主政治的正轨。

  五、

  胜利在望的时刻,宋教仁在湖南和当地的国民党人商讨过组阁计划,邀请谭组安担任内政部长,仍兼湖南都督。想利用他和袁世凯的世谊(他父亲和袁的叔祖父袁甲三是拜把兄弟),在未来的府、院之间起协调作用。他曾把这些组阁的计划电告北京的国民党总部。袁世凯的密探也得到了这一消息。

  此后,他沿江东下,从长沙到武汉,再到安徽、上海、杭州、南京等地,一路上发表演讲,阐述政党内阁的主张,猛烈抨击现政府在内政外交上的失败,他的言论风采,轰动一时,也使整个近代史仿佛有了些生气。

  他在上海时,各地的议员云集,准备北上参加正式国会。制定宪法,选举总统,由取得国会压倒多数的国民党组织责任内阁,开启中国民主政治的航船,这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怀疑了。他的理想——"进而在朝,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地监督政府"即将成为现实。他不知道自己成了袁心目中的"梁山匪魁",更没想到他的生命已接近终点,中国短暂的宪政尝试即将寿终正寝。1913年3月20日,上海闸北火车站一声枪响,中国伟大的宪政民主实践者宋教仁倒在血泊之中,两天以后他32岁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和宋教仁有交情的革命学问家章太炎说他有宰相之望,"惜其才高而度量不能尽副,以遇横祸"。这是书生之见,宋教仁的死和"度量"没有任何关系,既然他要走宪政民主这条路,已经掌握政权的袁世凯不容许这样的事实发生,那么他就只有被杀戮。消灭政敌的肉体生命是人类政治史上常见的丑恶现象,从来就是人类的耻辱。如果说"度量",那是袁世凯没有度量,而不是宋教仁。

  在中国这块还没有经历过近代意义的思想启蒙的古老土地上,人民根本不知道民主、自由、共和、人权为何物。连陈其美、陈炯明这样的革命党人掌了权以后,也只知道用暴力来铲除异己,镇压不同的声音。什么宪法、什么人权、什么宽容离我们这个民族真是太遥远了。 在宋教仁遭暗杀之前,陈其美就用相同的方式结束了革命家陶成章的生命,执行暗杀的人后来成了民国的大总统,没有比这些血的事实更加惨痛的一幕幕了。我们为什么只谴责袁世凯不守规则、践踏人权?陈其美呢?陈炯明呢?——他早在民国元年就在广州对新闻记者大开杀戒了,比张作霖、张宗昌们要早得多。

  所以,旧军阀、旧官僚如袁世凯等固然是缺乏民主、人权思想,革命党人如陈其美、陈炯明们也未必有什么民主、人权的信念,这才是中国的现实,是20世纪那些血写的历史告诉我的事实。孙中山、黄兴一让总统、一辞留守,蔡锷为四万万国民争人格,宋教仁追求宪政理想,不惜以身相殉……这些都是百年沧桑里的异数。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刘揆一、是胡瑛、是唐继尧、是蒋介石……他们才是中国的常数。

  重温历史就是为了避免同样的悲剧一再重演,一个不会总结教训的民族注定要被历史的潮流仍到北冰洋去。走近宋教仁,我们从殷红的血迹中并没有看见什么微茫的希望,我们看见的只是袁世凯美丽而残酷的微笑,看见孙中山冲冠的怒发,听见黄兴痛苦的号啕,……俱往矣,一切轰轰烈烈、大喜大悲都已被万紫千红的世纪末的春天所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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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为什么群众总是“不明真相”?

  200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石首市发生了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事件。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赴石首市处置此次群体性事件。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已逐渐平息。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群众全部散去。石首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通报中指出:"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于19日在该市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两大交通要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

  与去年发生在贵州瓮安的"6.28"事件相同,此次石首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又见群众"不明真相"的说法,为什么每次发生类似事件时,群众总是"不明真相"呢?

  单就本次石首事件的处置而言,很多疑点和问题都足以使群众"不明真相":

  第一,公安刑侦人员的初步侦查过于草率。据悉,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接警后,派出人员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对尸体进行了初检,没有发现身体致命伤"、"在死者所住房间发现了死者所留一份遗书",据此排除他杀,认定为自杀。人命关天的大事,仅仅通过现场的初步侦查便得出似乎是决不能推翻的结论,实在是过于草率。"没有发现身体致命伤"就可以认定为自杀吗?遗书的真伪性经过鉴定了吗?

  第二,按照常理,警方与死者家属都在进一步寻求死者的真正原因,而为什么警方对尸体解剖的要求却遭到了死者家属的强烈抵制呢?如此强烈的抵制,充分说明了死者家属的心理:如果把死者尸体交与警方,那么死者的真正死因就永远不能解开了。为什么警民冲突到了这种地步?难道警方真的要颠倒黑白吗?

  第三,封闭处理的传统模式加剧了群众的"不明真相"。本次事件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传统思维,即"能压住则压住,能捂住则捂住"的惯性工作思路,这可能是出于地方政府"不愿给上级领导添麻烦"吧。在此次事件发生两天之久后,由于篓子捅得太大,石首市政府才不得不通报了此事。倘若没有数万群众"不明真相"式的"围观起哄",恐怕这一事件早已于无声处了。

  第四,2002年8月,同样是在这个酒店,一名叫田凤的15岁女孩不知道何因,突然从百花园娱乐城(即永隆大酒店前身)楼上跳下身亡。 田凤的父亲田文彬当时在深圳打工,接到女儿出事的消息后,迅速赶往石首。他看到,尸体已经运到了殡仪馆,身上穿的三角裤被拉断了,胸罩也被拉得稀烂。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非但没有认真调查,反而向强令家属将尸体火化。这个教训使群众感悟到,如果这次再无动于衷,那下一个跳下的很可能就是自己了。

  第五,一两个人"不明真相"尚在情理之中,而数万群众均"不明真相"就不易理解了。这些群众的绝大多数与死者非亲非故,何以连续数日为此事"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 此次事件发生后。针对流传的诸如"死者所在酒店有当地领导参股"、"该酒店是吸毒、贩毒窝点"等言论(在该酒店后方墙角边,到处可见丢弃的注射器,而附近根本没有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至今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三级政府均未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连政府都"不明真相",又怎能强加于群众?

  第六,人民网对此次事件的报道也非常模糊,字里行间透露出对事实的回避。如"据悉,围观群众少时有数千人,最多时有数万人。"这种说法"弹性"太大且极不准确,既然"围观群众少时有数千人,最多时有数万人",那么"平时"又有多少人?

  另外,"部分围观群众多次与警察发生冲突,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的说法也很片面。按照这种说法,既然警民之间发生的是冲突而非单纯的群众殴打武警,那么肯定是双方都要受损,但此处却唯独报道了一方的受损情况:"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群众有没有受伤?难道群众的受伤是罪有应得?

  看着这样的报道,我也"不明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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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 反对拘留纪念毛泽东的平民――只要不是邪教般的集体疯狂,都应宽容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huxingdou <huxingdou@gmail.com>
Date: 2009/6/23
Subject: 转发: 反对拘留纪念毛泽东的平民——只要不是邪教般的集体疯狂,都应宽容
To: huxingdou@gmail.com



     反对拘留纪念毛泽东的平民
——只要不是邪教般的集体疯狂,都应宽容
             胡星斗

   惊闻郑州葛丽英女士主要因为纪念毛泽东而被拘留[附件],不知是否属实,我们敦请有关当局披露拘留的真正原因;我虽然批判毛,但反对因毛获罪,反对限制甚至剥夺人民的宪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我们坚决捍卫人民说话的权利和信仰自由的权利。
   目前,畸形的改革培养了强大的官僚特权利益集团,导致了弱势群体的权利被剥夺,社会不正义、不公平成为制度性的病症,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由此而崇拜毛、纪念毛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极左人士维护专制、将毛泽东重新神化,恰恰充当了特权利益集团的帮凶,充当了弱势群体的加害者;毛建立的劳教制度、户籍制度、官本位制度、官控经济制度、特权制度、文化专制制度恰恰是葛丽英们灾难的源头,改革开放正是试图改变这些罪恶的制度。葛丽英们如迷途的羔羊,不了解自己灾难的源头,那不是他们的错误,而是长期愚民的结果,缺乏公民教育的结果,是宪政民主思潮以及我所提倡的宪政社会主义(兼顾右派的“宪政”与左派的“公平”价值观,通过“宪政”达到“公平”,而不是通过毛式专制、极左派的阶级斗争达到“公平”)的美好理想受到压制的结果。
   对于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绝望中的弱势群体,只要不搞邪教般的集体疯狂,都应予以宽容;各级政府应当启发他们、尊重他们,归还他们的权利,保障他们的自由,而不应当打压他们、拘留他们。

2009-6-23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www.huxingdou.orgwww.huxingdou.net。)

附件:
郑州葛丽英被拘留,竟是因为纪念毛主席?
作者:莫名惊诧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郑州四君子之一葛丽英女士,于2009年6月19日下午16时遭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人民路派出所传唤;21时,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被拘留。
据说,警方拘留葛丽英的理由有两条:
1、 在清明节时,在郑州紫荆山广场祭奠毛主席;
2、 在《乌有之乡》网站发表过一篇文章,报道郑州工人组织毛主席著作读书会。
这真是岂有此理!
在毛泽东亲手缔造的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正值共和国六十周年大庆前夕,地方公安局竟一而再、再而三地逮捕、拘留纪念毛泽东的公民。试问今日中国,竟是谁家天下?
丈夫出狱不久,妻子又遭拘留。满门忠烈尽受屈,郑州当政非秦桧?
强烈要求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公开拘留理由!
强烈抗议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拘留葛丽英!
强烈建议网友们关注此案进展,保卫人民群众纪念、信仰毛主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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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薛涌:不应只有“谷歌中国”该反省

  因其中能搜出大量淫秽色情内容,"谷歌中国"网站被国家有关部门宣布暂停其境外网页搜索和联想词搜索业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色情和低俗内容。尽管"谷歌中国"相关责任人迅速致歉,并表示将按照政府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但还是有一干人士相当不满,他们呼吁:"坚决打击黄色网站,坚决抗议低俗网站腐蚀青少年!"

  看到这样的反应,我不免有些吃惊。"谷歌中国"难道是"黄色网站"?我长年在海外生活,主要从事学术文化工作,"谷歌"是每天必用的工具。特别是近年来"谷歌"开始把各大图书馆的书扫描上网,一些在哈佛图书馆都找不到的书能在"谷歌"上看,一些几百美元一本的书也可免费阅读,更不用说随便碰到什么不懂的概念,上"谷歌"多半能查出线索。这样的千秋伟业,已经把人类文明带入了新阶段。这样的公司,怎么会经营"黄色网站"呢?

  当然,我用的是"谷歌"的英文版,从来没有使用过"谷歌中国"。我过去认为,"谷歌中国"不过是"谷歌"在中国的自然延伸而已。看到最近的新闻,才开始注意"谷歌中国"。比如,报道显示,利用"谷歌中国"进行搜索时,把"儿子"一词敲入搜索栏,立即有"儿子母亲不正当关系"等色情内容自动显示。实在让我目瞪口呆。我马上照猫画虎,打开英文谷歌,敲入同样的词汇"son",却找不出一条黄色内容来。

  为什么"谷歌"貌似一到中国就变黄了?我们可以假设三大理由:第一,中国对黄色信息的管理不严;第二,中国的互联网市场越黄越俏,你要竞争,就得这么编排;第三,中文网络中,黄色内容点击量多。

  我这么说,并不是毫无根据地胡思乱想。我想,英文网站中一定有许多黄色内容。但以我个人在美国的生活经验来看,你和黄色信息的关系,基本上是井水不犯河水,你不找它,它大体也不来犯你。当然,偶尔也有黄色信息进入电子邮箱,随手删掉即可。一般在你爱看的网站里是看不到黄色内容的。

  但在中国的有些网站就不同了。我看的中国网站,和英文网站,性质按说很类似。但是,你看看国内几大门户网站,哪一家的首页上没有黄兮兮的挑逗性内容?比如我自己的博客,本来是思想文化性的,但评论留言中至少五分之一为黄色信息,甚至一丝不挂的照片都贴出来。也许,这些是个人行为,很难控制。但由我博客所在网站推荐的文章,每天都进入我的博客,内容经常是些和性有关的东西,比如几条大白腿等等。 

  我一直主张,对这类东西不必禁止,但也犯不上到处推荐吧?毕竟我谈的是教育改革、产业升级,甚至养育儿童之类问题。把儿童不宜的"大白腿"推荐到我这里,至少是找错了客户了吧?

  "谷歌中国"经营的是搜索服务业务,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中文里有什么,搜索出来的就是什么。我并不反对国家对"谷歌中国"的处罚。但应该看到,互联网毕竟是个新生事物,这就好比,你发明了汽车,就会有交通事故;有了交通事故,你就应加强交通立法,严格执法,并增加汽车的安全性(比如装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但不应该攻击汽车本身。

  在美国,不久前在线交友平台Myspace被一位恶意母亲利用,假扮男孩子和邻居的女儿网恋,致使对方自杀。在中国,百度等网站过去也因黄色内容引起过麻烦。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主要还是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我们对由互联网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考虑不周。这些后果出来了,大家马上面对、治理,也就可以了。以后再出现新问题,还要面对、治理。人类的什么发明创造不是这样呢?我们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使老百姓能发出更多声音,总的来说,还是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进步。遗憾的是,我们忘了问问:为什么中国的黄色文化这么发达?你可以说,甲型流感是飞机带来的,各国际航空公司有责任严密监测、报告,但你不能说甲型流感是飞机制造的,我们应抵制飞机。

  如果我们中国人少制造、消费些黄色文化,别动不动把这个叫"美女",把那个叫"美女",少关心点谁和谁上床了之类八卦,这方面的生意就少了。你让"谷歌中国"去传黄,它也找不到客户和生产厂家。

  作者系美国波士顿萨福克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早报美国特约撰稿人 薛涌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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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陈行之:邓玉娇案作为社会学标本的意义

  新华网6月16日电 据人民网报道,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

  这就是说,这件事就像最近几年发生的很多让人心烦的事情一样,终于画上一个句号了,很多让人心烦的学者、网友可以闭上嘴巴了,我们的祖国又将不受干扰地在和谐幸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了……然而我很怀疑事情会不会真的是这个样子。

  这是因为,邓玉娇案从最开始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除非一些特别愚蠢的法律工作者和所谓的学者,人们关注的完全不是案件的刑事部分;而法院判决了结此案的内在支撑,也不是几个流氓成性的家伙猥亵强奸妇女从而导致被杀、本案主角邓玉娇是否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是服从于一个超越法律的更大的社会目标——社会和谐——所做的一种选择。

  这就是说,对邓玉娇的判决是政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法律判决的结果,是权力者和民众在长时间博弈之后选择的一个和局。在这个严肃的政治结果面前,任何关于法理、法律的议论都显得不着边际,一些所谓法律工作者和学者的认识甚至不及情绪激动的网民的直觉来得准确。

  在此之前,我对邓玉娇案没有发表过只言片语,这里固然有习惯因素——我不喜欢对即时发生的社会事件做出评论,我认为无论何事都需要沉淀一段时间——同时还有一种基于过去经验的预期:在政治选择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所谓的法律结果没有意义,它是无果之果,只有政治选择结果出来了,事件的真实意义才会最终显现出来。

  显现出来什么?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东西。

  1.标本:邓玉娇案的社会学意义

  小时候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经常有这样的内容:地主老财把贫苦农民逼得走投无路——或者农民的妻女被奸污,或者地主狗腿子讨要地租遭到殴打,或者再也无力承受地主老财敲骨吸髓式的压榨——总之农民急眼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用菜刀把地主老财、地主老财的妻子或者儿子给宰了……在这样的述说之后,通常是对农民杀人行为的喝彩,认为这是被压迫阶级的正义之举,还往往把这种暴力归结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号召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杀人(哪怕杀的是儿童)这件事就也就不再血腥了,那是无比美丽芳香的革命之花。

  六十年来,我们就是这样被教导的,犹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阶级反抗一直是我们国家意识形态宣传的核心,是政权合法化的标牌(据说政权来源于被描述过的那个反抗阶级)。直至目前,这种观念仍旧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体现在各种各样的教科书中,体现在电影、戏剧、小说、电视连续剧(所谓"红色经典")等几乎任何形式的艺术表达中。因此,至少在理念上,我们对于社会反抗并不陌生,我们认为以暴力反抗压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否则哪里会有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红色江山呢?哪里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呢?

  陈行之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认为这种国家意识形态不好?!

  我不是认为不好,相反,我认为很好,我甚至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教义中,此条最好,因为它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更符合社会学原理,人类就是在不断反抗压迫和奴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的过程中走过来的——他们跨越了野蛮的中世纪,启蒙主义的思想光辉驱散了黑暗与蒙昧,专制主义只是在极少数国家还作为历史残迹留存,民主和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显得愈加鲜亮,即使风吹雨打也没有丝毫褪色,即使最腐朽黑暗的势力也不敢公开反对它……我们常常说历史归根结底是向前发展的,就是缘于一种被全人类认可的普世价值构成了人类理性与良知的支撑,历史知道向哪个方向发展才符合人类的健全本性,知道它到达的地方总是回响着人类理性的雄浑合唱。

  遗憾的是在这场合唱中,没有我们的声音,没有我们的身影,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到达历史到达的地方,我们是眼睁睁地看着人家在行走,听着人家在歌唱;我们被禁止发出声音,被禁止向历史到达的那个地方张望;我们只能像被豢养的动物那样享受"存栏权",必须适时地哼哼我们很和谐很幸福,否则即使你现在得到的那一点吃食也将被拿去……就在这样的情景之中,三个被我们供养的官员酒醉饭饱,像牲畜那样对人起了淫欲,把一个柔弱的女子逼到了墙角,这位女子不愿意被牲畜糟蹋,做了激烈反抗,杀了其中的一个,于是,一个社会事件产生了——这就是 "邓玉娇案"。

  邓玉娇案最初并不是一个社会事件,只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每天都在发生的权力罪恶中的一桩,例如我们平时所说官员"嫖娼费报销"、"到国外出入色情场所""猥亵幼女"之类,远比不上几亿、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从民间掠夺财富来得耀眼。如果说每天都有人往可怜的骆驼身上码摞干柴,邓玉娇案不过是一根轻飘飘的稻草,不至于就会把骆驼压死,我们可以忽略不计这个小小的偶然性。无情的是,偶然性常常会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突变为必然性,成为某个历史阶段必然性链条的起端或者某个重要环节,这时候,你就不能认为那个偶然发生的事情是小事了——纵观历史,从各种形式的改朝换代到改变历史发展方向的世界大战和形形色色的"革命"的爆发,一种社会制度替代另一种社会制度,得天下者成为人民的奴隶主式的牧人,亿万人们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不是常常源于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吗?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一根轻飘飘的稻草,它是能够压死骆驼的——譬如邓玉娇案,我就听到骆驼在巨大民意的压力下虚弱地呻吟。

  现在大概没有人否认邓玉娇案是社会事件了,那么,邓玉娇案怎么就会成为"社会事件"了呢?我们固然可以说,这是因为人民对这件事的态度和权力者的态度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和对立,所以小事成了大事,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成为了影响深广的社会事件……这个说法不错,我甚至认为它是很恰当的。然而,相对于这个事件所含蕴的政治学、社会学机理,这个解释显然过于简单了,它可能会导致我们忽略某些本应当看到的东西。

  什么东西呢?

  我把话题再稍微扯远一些。

  2.大道理:重温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原则

  先讲一讲大道理,即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

  据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一般规律。经典解释是:"暴力革命是指某些阶级或集团为了进行社会变革所采取的武装行动。"马克思同志和恩格斯同志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列宁同志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188页)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这就是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一般规律。

  我们用小沈阳的方式问一句:为什么呢?事情怎么就啪啪的成这个样子了呢?

  我们不做解释,先用教科书上的大道理作为回答——

  (一)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暴力机关。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工具而出现的。在所谓和平时期,资产阶级凭借国家暴力机关,迫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接受奴役。当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威胁到资产阶级统治的时候,资产阶级总是首先动用全部国家暴力机器,残酷镇压革命运动。随着资产阶级日益走向没落和反动,在人民中愈加陷于孤立,也就愈要依靠反革命暴力来维持统治。特别是到了帝国主义时代,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不断高涨,帝国主义的统治基础遭受沉重打击,垄断资产阶级为了继续维持反动统治,空前扩大和加强它的军事官僚机构。这时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要争得自身解放,就必须拿起武器,进行武装斗争,用革命的暴力消灭反革命的暴力,才能夺取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二)资产阶级和历史上的一切剥削阶级一样,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要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无产阶级革命意味着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这对于资产阶级来说是痛苦的,不堪设想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决不会自动交出政权,总是要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拚死的反抗。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过反动阶级自动放弃政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先例。相反,一切反动统治阶级在行将灭亡的时候,总是首先使用暴力。一般地说,一个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是通过暴力革命来实现的,而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不通过暴力革命更是不可能的。

  (三)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实践,也证明了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是法国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公社存在的72天是武装斗争的72天,而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正是革命暴力使用得不够,没有彻底消灭资产阶级的军队。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也是经过武装起义取得胜利的,胜利之后,又经过三年国内战争,消灭了反革命武装叛乱,粹碎了14国武装干涉,才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中国革命的胜利,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了22年艰苦的革命战争才取得的。同样,亚洲和欧洲许多国家人民革命的胜利,无一不是暴力革命的结果。

  小道理如何?

  小道理是:你不能把人逼入绝境,把人逼入绝境,即使最柔弱的人也会做出最剧烈的反抗,这种反抗超越了温良恭俭让的商讨阶段,那一定是给事情一个"了断",是你死我活,是不顾生死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著名的新疆石河子蒋爱珍杀人案不就是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吗?极为血腥的山西省晋中市胡文海杀人案不也是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吗?邓玉娇案是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我先不做断言,只是建议读者把这个人想象为我们的妻子和女儿,设身处地想象她们遭遇的事情,你难道不认为她有理由杀死那些企图强奸猥亵她的官员吗?你难道不会产生也亲手去杀几个衣冠禽兽的官员的念头吗?所以我们确实有理由把邓玉娇案归结为与蒋爱珍案和胡文海案性质相同的案件。

  相对于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的大道理,这种个体对自身命运和遭际的反抗反映的自然是小道理,即我上面说的把人逼进绝境以后,人们铤而走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犹如大狗是狗,小狗也是狗一样,大道理是道理,小道理也是道理,而且,从内在机理上来说,小道理与大道理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还可以这样表述:大道理本身就是由无数小道理汇集而成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是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的具象表现,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就是由无数个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构成的,至少在邓玉娇案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必要区分大道理小道理,我们讲述的是同一个道理:一个被权力者暴力侵害的人是否有权力以暴力的方式进行反抗?

  我们都是经过党多年教育的人,自然知道在具体的社会事件中,应当站稳的立场、应当坚持的观点、应当恪守的原则,通常情况下,我们几乎可以不假思索就能够对事件做出反应,我们的反应与国家机器的反应往往同出一辙、严丝合缝、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在",因为一个超级的"在"代表了我们,我们的精神由于长久闲置而处于萎缩凝滞锈蚀状态,不管我们地位多么卑微多么凄凉多么悲惨,我们发出的竟然都是国家的声音,我们常常为此感到吃惊。

  现在我们不要吃惊,仍旧像以往那样同出一辙、严丝合缝、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地与国家机器保持一致,仔细想一下在邓玉娇案问题上,我们站稳的该是什么立场?坚持的该是什么观点?恪守的该是什么原则?

  我觉得这些问题很有意思。

  3.错乱时空:邓玉娇是湖南农民运动中的一员吗?

  首先,我们坚定地认为,尽管邓玉娇的反抗仅仅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但是这件事几乎具备了一个社会事件的所有典型特征:它至少在某些方面准确印证了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基本状况,至少在某些方面深刻反映了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特征——在无数无权者的脖子上骑着许许多多野蛮横暴的有权者,无权者成为了有权者欺瞒、诈骗、剥夺和侮辱的对象,有权者对无权者动辄打骂,动辄羞辱,动辄戏弄……此种情况,与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1927年描述的湖南农村的境况何其相似乃尔!

  不同的是,湖南农村发生了大面积社会反抗。

  34岁的毛泽东同志不无兴奋地描述道:"……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这等于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打轿子。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劣绅!今天认得我们!'为所欲为,一切反常,竟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毛泽东:《湖南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下同)

  这样好吗?毛泽东同志认为"好得很"——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好得很"或者"糟得很"甚至成为了革命和反革命的试金石和分水岭,但是我们仍禁不住想问:在毛泽东同志"好得很"的欢呼声中,"一群人""涌进""土豪劣绅"家里去,"杀猪出谷",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还"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此时神圣的国家法律到哪里去了呢?须臾不可或缺的国家各级政权到哪里去了?见鬼去了吗?

  我想,维系一个社会的法律和国家政权肯定没有去见鬼,它们一定还在,不同点在于,既然"暴烈的行动"为我们的主义所赞同和鼓励,既然千千万万民众都造起反来了,那么,法律还是个什么东西呢?借用一位官员前不久辱骂人民的话("你们是个屁!")说,这时候法律也就是一个屁——屁还值得谈论吗?不值得谈论了。国家政权者,神圣不神圣?庄严不庄严?在暴力革命中,也不过是与土豪劣绅一样的东西,照样可以被泥腿子们像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那样"踏上去滚一滚"——被"刁民""滚一滚"了的国家政权显然无法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了。

  我们得到一种观感:事情在某些非常时期是以非常态形式显现的,而"革命"就是这样非常时期的非常事件。我想,1929年出生在德国、1974年移居英国的著名社会活动家、社会学理论家拉尔夫?达仁道夫在《现代社会冲突》(1991年出版)开头所谓的"革命是又苦又甜的历史瞬间",概括的也许就是这样一种历史情境。

  毛泽东同志大概也认为践踏法律不是什么值得欢呼的事情,紧接着为湖南农民运动做了辩解:"上述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自己逼出来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历来凭借势力称霸,践踏农民,农民才有这种很大的反抗。凡是反抗最力、乱子闹得最大的地方,都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为恶最甚的地方。农民的眼睛,全然没有错的。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得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把历史看作一个连续的运动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在空间和时间上重新建构历史框架,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提出问题:假若邓玉娇是上个世纪20年代湖南农村的一个劳动妇女,假设对她动了畜生念头的不是我们敬爱的"公仆",而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而邓玉娇又是被"乡农会"保护的人,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将给那件事情怎样的判断?

  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力就可以想象,被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残酷压榨而又得到"乡农会"保护的湖南农民邓玉娇绝对不会束手就擒,成为被畜生们蹂躏的对象,她一定会为保护自己的尊严和名节进行激烈反抗——莫说杀一个,全部杀掉又怎么样?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会认为邓玉娇"防卫过度"吗?会在他伟大的社会学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讥讽邓玉娇"心智不全"吗?会认为那些没有使用暴力而上访请愿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精神病"吗?如果毛泽东同志有这样的"认为",做这样的"讥讽",那个著名的报告还会产生如此深远的历史影响吗?他还会成为中国革命的旗手,带领中国人民创建一个寄托着人民美好期望的人民共和国吗?

  我想他不会了,他将丧失一个伟大民族精神指导者的声名,他永远不会成为领袖,他不过是一个粗通文墨的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一个把灵魂抵押给了魔鬼的政治流氓。凤凰不是鸡,永远不是鸡,马克思主义者归根结底是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从一桩普通社会事件中看得到了应当看到的东西,他那声"好得很"不是随便喊出来的,他知道应当拥护什么,更知道应当反对什么——他如此着迷如此热衷于民众对社会的暴力反抗,邓玉娇,作为受迫害最沉重、反抗最激烈的人中的一个,在这位人民领袖心目中占据怎样的地位可想而之。我们有理由沿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思路设想:邓玉娇会受到农民的拥戴,很有可能成为乡农会主席,成为农民领袖,带头到"县城里并且杀了大绅士,例如湘潭的晏容秋,宁乡的杨致泽……"一句话,邓玉娇极有可能成为农民英雄,就像她在毛泽东心中一样。毛泽东的一声"好得很!"就是这样被呼喊出来的,这就是说,邓玉娇正是他要寻找的人,激动之余,他会不会专门写一篇《湖南农民运动邓玉娇事件考察报告》也未可知。

  遗憾的是他老人家如今静静地躺卧在纪念堂里了,他不会对邓玉娇案发表直接看法了,但是他的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信仰,他的"好得很"的欢呼,却没有从我们的灵魂旷野上消失,仍旧指导着我们对人对事的看法——邓玉娇案,就是这样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发展成为社会事件的,它就是这样成为一个典型的社会学标本的。

  这件事如果仅仅封闭在乡间,也不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但是现在有了网络,"一切从前为绅士们看不起的人,一切被绅士们打在泥沟里,在社会上没有了立足地位,没有了发言权的人,现在居然伸起头来了"(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下同),结果引起了越来越多网民的同情和愤慨。他们虽然没有像毛泽东同志极为赞赏的那样"不但伸起头,而且掌权了",他们也没有机会"在乡农民协会(农民协会的最下级)称王,"把"农民协会在他们手里弄成很凶的东西。"他们更没有机会"举起他们那粗黑的手,加在绅士们头上",甚至"用绳子捆绑了劣绅,给他戴上高帽子,牵着游乡(湘潭、湘乡叫游团,醴陵叫游垅)",他们不过是在网络上表达了一些自己的声音,"他们那粗重无情的斥责声,每天都有些送进绅士们的耳朵里去。他们似乎已经到了'发号施令,指挥一切'的程度,站在一切人之上——从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做反常。"

  绅士们怎么样呢?绅士们很不舒服,说:"网络是为他们建的么?主管部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把'绿霸'拿出来用一用?"于是,邓玉娇案开始趋向于"无",就像我们已经发生的很多社会事件那样。

  这时候我们才再次警醒:历史时空不会出现倒错,历史是不可以解构的,我们面对的仍旧是硬梆梆的今天的现实。今天的现实是:即使你有一千个理由认为邓玉娇案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中的暴力革命原则,是新时代提供的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新鲜案例,值得大书特书,值得上《人民日报》,值得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值得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甚至于可以作为向人民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教材,印制成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公款订阅,公务员人手一册,广泛深入进行学习,甚至于发动一场"七说九论十八议"之类的全民政治运动,但是,时过境迁,今天的中国毕竟不是1927年的湖南,即使是毛泽东的话也"不好使"了,马克思主义又算是什么东西呢?所以,邓玉娇案没有上《人民日报》,也没有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更没有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它也不可能作为向人民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教材,印制成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公款订阅,公务员人手一册,广泛深入进行学习,更不可能就此发动一场"七说九论十八议"之类的全民政治运动,它的最终结果预示,事件结束了,这个世界从来都很安谧和谐,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们似乎听到这样的解释:邓玉娇案不过是一个神经错乱了的人做了神经错乱的事,错杀了罪不当诛的人民公仆,这里哪里有什么土豪劣绅?哪里有什么不法地主?你们甭信毛泽东那些胡说八道,他老人家有时候也"神经",认真不得的。什么?马克思主义?我没听说过你说的那种马克思主义,暴力反抗还是马克思主义?你简直把我两个蛋都给笑掉了!我跟你们讲,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就是社会和谐,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社会和谐,其他全是扯淡!听见没有?全是扯他妈的淡!

  "扯他妈的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行了,没劲,就像我们平时嘲笑某个人:"你这个人真是瞎扯淡!"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只能以暴力手段解放自己的教义"扯他妈的淡",毛泽东思想关于"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的观点是"扯他妈的淡",而我们又明明看到无数邓玉娇被牲畜们动了念头,把挤到了墙角,被扒掉了衣服,罪恶随时或者已经在连续发生,我们总得让一个不扯淡的人来评说一下这件事吧?

  谁来说呢?

  我们请上帝来试一试。

  4. 超越极限:上帝会宣布非法为合法

  我对宗教充满了敬重,但我既不是佛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我只是一个用笔说话的微不足道的文人,所以,我这里说的上帝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我说的"上帝"是人的内心,人的本性,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活跃在人的灵魂世界中的那个精灵。

  上帝在所有人心中——睡在水泥桥面下的农民工,捡拾垃圾的妇女和儿童,被强行遣返的上访人员,在街头流浪的乞丐,被权力资本剥夺工作岗位的工人,因为强行拆迁导致的失地农民,被城管人员追打的小贩,被作家协会排斥的作家,因为发出自己的声音而被边缘化的学者,由于拥有思想而失去自由的思想家……所有这些人心中都有一个神圣的上帝,正是这个上帝,在体察了他们的艰难之后反复劝诫他们:历史归根结底是向善的,你们要相信,那些"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他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你们"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圣经?新约?彼得后书》)人们就是凭借着这种微弱的希望活下来的,社会就是在这种劝诫中保持基本平衡的,权力者就是在这种他们所需要的平衡和稳定中演绎一幕又一幕让人瞠目结舌的历史活剧的。

  于是我们看到了邓玉娇,我们看到了一个社会学标本。

  "任何一定数目的人成为社会,不是因为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由物所决定的或者推动他个人的生活内容,只有这些生活内容相互发生影响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发生影响的时候,人才从个体的空间走出来,形成为社会。"([德]盖奥尔格?西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1908年)

  意思是,人的内在本质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人是相互影响的产物,人是社会的因子,因此,任何对个体灵魂的劝诫和呼叫,只能在道德层面产生某种程度的抚慰作用(我没有丝毫贬低宗教的意图),人的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马克思所谓"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表述的也是这个意思,存在主义哲学"人在行为中证实自己"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把邓玉娇案抽象成为了某种社会学标本,如前所述,这不是被称之为邓玉娇的人的个人事件,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够从邓玉娇案件中看到其深处蕴含着的社会学意义,我们才会领悟到这件事与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产生多大程度的关联,我们才能够为许许多多困惑不解的问题找到答案。

  上帝会怎么说呢?

  在远比上帝的想象更无耻更血腥更堕落更罪恶的人间,他会不会为那些轻飘飘的说教感到羞愧?他知道那些说教保护不了他的子民吗?假若我们认为上帝是活跃在我们灵魂中的精灵,那么,我们就应当发出这样的诘问:当暴力成为权力者进行政治掠夺、经济掠夺、文化掠夺工具的时候,人们是否有权像被逼到墙角的邓玉娇那样选择使用暴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回答。

  2009-6-18,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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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巴东警示录

  在举国关注之下,巴东县的这起案件终于一审落槌。难以计数的网络言论马上作出各种不同的评论。无论如何,这起发生在巴东县的案件及其审判已经成为显示这个时代特色的一个标本,也留下了许多对今后制度建设的启示。

  在进入网络时代的这些年间,通过网民的热议影响决策者,最终导致相对正面结果的案件有三起,第一起是2003年的孙志刚案,对于那位遭遇"史上最牛提款机"的许霆的审判是第二起,第三起就是巴东县的这一案件。"三大战役"中的网络民意都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即对于孙志刚、许霆和邓玉娇这些弱者的深切同情,对于公权力的满腹忧虑和普遍的不信任。网络言论仿佛是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各种论坛上的"高楼"耸立、博客播客们的激情涌动,虚拟世界里的场景却令人感到真实而且巨大的压力。这种情况当然也引起不少人的担忧:在事实真相扑朔迷离的时候,带有明显倾向的网络民意是否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

  但是,公众的激烈议论源于对政府的行为的缺乏信心,因此,怎样取得公众信赖也许是更值得反思的问题。假如在野三关这个偏远小镇的这起案件发生在前网络时代,事情就会化繁为简,本地公安局的结论就会成为当地媒体上的一小篇报道,当然,镇上以及县城里的人们会对于案件情节有些议论,街谈巷议,窃窃私语,过一段时间,一切都恢复"正常",波澜不惊。然而,网络改变了这一切,困难在于,我们的政府还难以适应这样的改变。

  以往,为了不受外界干扰,侦查机关对于案件的处理往往采取一种不透明的方式。在巴东案件中也是如此。公安局向外界披露的信息既迟缓,又贫乏,而且还自相矛盾。其间还发生过驱赶记者的事件。邓玉娇最初的代理人夏霖、夏楠律师中间被解除代理关系,但是蹊跷的是,本该由邓玉娇或其母亲宣告的事情却是由政府来宣布。这种越俎代庖当然让人会让人怀疑是巴东县政府操纵的结果。假如公安局以及巴东县政府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理案件,欢迎媒体采访,每天都向记者通报案情进展,包括黄德智、邓贵大的身份以及家庭背景,某些事情让邓玉娇、黄德智这样的当事人直接面对记者,自由地回答提问,使得公众能够以一种更加信赖的心态获取信息,也许双方对于事实的描述仍然是各执一词,不过那毕竟是当事人本人在说,客观上也减轻了政府所承受的压力。

  一起刑事案件的处理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环节。法律规定三者之间既有配合、又要制约。在本案中,我们却只看到配合,看不到制约。例如,检察院对于侦查结论是否进行过严格审查,他们是否对于黄德智仅仅只是受到治安处罚而非刑事控诉提出异议,两位夏律师指称的某些关键证据受到毁损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根本没有听到负有对侦查机关监督使命的检察院的任何独立声音。不仅如此,最后的审判环节也给人一种"按既定方针办"的印象。这样一起事实情况扑朔迷离的案件,审理、合议庭合议以及宣判加起来不过三个小时。几家经过严格筛选的官方媒体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在语焉不详的报道里,我们不知道律师除了作出无罪辩护之外,是否对于检方证据以及立场进行过有力的质疑,案件中的关键人物黄德智以及在案发现场的其他人是否到庭作证,是否受到律师和检察官的仔细盘问?那份称邓玉娇有"心境障碍"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究竟意味着什么?鉴定者是否出庭加以说明?尽管最终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判决结果却是与事先公安局的侦查结论若合符契,不免给人一种判决结果在审前已经确定之感。本来应该成为释疑解惑的最重要平台的庭审却没有发挥这样的功能,反而增加了疑问,这是令人遗憾的。

  执法与司法机关之外,我们还看得到其他机构走到前台。例如这样的一则报道:

  6月3日,巴东县政协主席林廷芳主持召开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通报"5·10"案件的处理情况,会上通报了县委常委会关于"邓玉娇案"的会议纪要,会议认为省州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5·10"案件的处置得当,定性准确,顺民心,合民意,与会人员对案件的处置表示赞成和拥护(6月6日恩施新闻网)。

  看来,在法院判决之前,关于该案如何处理,县委常委会已经专门开会,并作出会议纪要。政协主席会议也要进行讨论,并且认为公安部门"处置得当,定性准确,顺民心,合民意",与会人员"表示赞成和拥护"。县委常委会居然研究具体个案,也许会议纪要不只是传达的政协,法院和检察院也不会例外。假如各机关都表示赞成和拥护,那么最后的审判还有什么悬念呢?在一起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案件处理中,采取这种与现代法治准则格格不入的方式且堂而皇之发表出来,又怎样树立国人以及国际社会对我国司法的基本信任?

  本文发表于《东方早报》2009年6月19日。因为篇幅限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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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显芳:从第一颗原子弹的诞生过程,探讨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必要性

  一、第一颗原子弹的诞生过程

  1945年7月16日,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沙漠地区爆炸成功,标志着人类利用原子能的时代的开始。

  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工程是从1942年8月13日开始的,到1945年7月16日爆炸成功,历时2年11个月,在当年的技术水平相对还比较低的情况下,这不能不算是个奇迹。

  67年前,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过程,对于我们今天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的技术创新中心,还是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如何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我想,通过了解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过程,一定会给我们带来非常有益的启发。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原子弹的制造过程,使我们在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时候,从中得到更多的启发。

  (1)卢瑟福与原子科学理论

  早在1898年7月,居里夫妇正式宣布了对放射性元素镭和钋发现以后,卢瑟福立即就把注意力转移到问题的另一方面,他想要弄清楚这种天然放射性究竟是什么?1899年,28岁的卢瑟福报道了有关铀射线穿透铅箔的情况,他发现铀射线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非常容易被吸收的射线,他称之为α射线,另一种是穿透能力比前者强的射线,他称之为β射线,这两种射线都同时伴随有第三种更强的射线,他称之为γ射线;他还发现,γ射线是当前所有已知射线中最强的一种放射性辐射。

  卢瑟福正是运用了α射线这个炮弹,轰击薄的金属箔时,发现了原子核。但他对原子核模型的描述只是建立在质子与电子组成原子的简单结构上,与现在的原子核模型相比,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识。但并没有影响他获得1908年诺贝尔奖。

  到了1932年,由卢瑟福的学生查德威克(Chadwik)发现了"中子"以后,才把原子核的结构重新确定下来。

  由于中子不带电荷,它可以接近原子核,并且还可以穿透原子核。中子的发现,使物理学家得到了一个比α射线更有力轰击原子核的炮弹。由此,也使人类利用原子能的梦想成为可能。

  (2)西拉德与"原子反应堆"

  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他的以狭义相对论为基础的著名能量公式:E=MC时,人们只是把它当成人类企盼能源可望而不可及的梦。1913年H.威尔斯(H.G.Wells)竟在他的《The world set Free》一书中预言了一场由英国、法国等国与德国、奥地利等国的世界核大战。世界的主要城市都被原子弹摧毁。尽管威尔斯预言这场战争将在1956年爆发,但它对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却一点也不失水准。

  受威尔斯的影响,西拉德(Leo Szilard)在原子核理论的思想指导下,为了实现增加粒子速度以获取轰击核心的能量,于1928年12月17日提出了最早的直线加速器的专利申请。一周后,又提出了回旋加速器的申请。1934年12月,他又提出了同步回旋加速器的专利申请。并在1934年初受到居里夫妇发现的人工放射性的鼓舞下,西拉德又提出了链式核反应专利。在证实了铀裂变可以解放两个以上的中子时,链式核反应的可行性在理论上已经基本解决。

  (3)罗斯福与原子弹研制

  由于担心德国会利用比利时的铀矿,1939年西拉德请与比利时女王比较熟悉的爱因斯坦给女王写信,目的就是尽力阻止德国利用这一战略资源。发信前,他们认为应先通知国务院,这样他们又认识了萨克斯。在萨克斯的提议下,爱因斯坦建议美国总统应优先发展核技术。

  1939年10月17日萨克斯见到了罗斯福总统,由于萨克思并不很熟悉核技术的主要内容,也不善于向外行阐明科学道理,会见中,他喋喋不休,大谈地缘政治等,再加上西拉德所建议的只是要生产一个大块头的快速反应堆,这使谈话的目的变得不清楚,没有引起罗斯福总统的重视。

  1941年10月9日,华盛顿卡纳基学院院长万尼瓦尔.布什工程师,面见罗斯福总统,建议拨款支持科技界,抢先在德国人的前面研制出原子弹。会见只用10分钟,他就拿到了"可以,罗斯福"的批示,就是这一天美国总统终于下令研制原子弹。

  (4)奥本海默与"曼哈顿工程"

  1942年8月13日,根据科学研究发展局主席布希博士的建议,在纽约以东的曼哈顿地区建立了一个研究机构,作为制造原子弹的领导机关,并把原子弹的研制计划命名为"曼哈顿工程",具体由奥本海墨负责。

  美国人相信德国人已经开始了研制原子弹的计划,这使美国感到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曼哈顿工程迅速膨胀到一个投入达20亿美元,雇员超过15万的人大工程,许多项目仅仅在理论上证明可行就匆匆上马。

  曼哈顿工程共有16个工程项目同时执行,其中主要工程是原子反应堆,235个工厂,原子弹试验场等,在参加工程的15万人当中,仅有12个人知道全盘工作计划。

  1942年12月在西拉德等科技人员直接参与下,芝加哥大学的原子反应堆被成功启动,这标志着,人类制造原子弹只是时间问题了。

  1945年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了炸响在人群居住地的世界第一颗原子弹。当时奥本海默曾估计会死亡2万多人,然而,在约有30多万人口的广岛,受原子弹爆炸影响而死亡的人数近14万多人。全岛5万余建筑物,67%被摧毁。

  8月9日,美军相继在日本广岛之后又在长崎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第二天,日本就开始接受投降谈判,之后不久,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二、对我们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启发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高科技产品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再也没有比第一颗原子弹来得这样鲜明、广泛、深刻。它不需要任何宣传和专家评审,但无人不敢认为,第一颗原子弹不是一个高新技术产品。

  下面我们再次对第一颗原子弹诞生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进一步进行总结和分析。

  1、回顾原子弹制造过程我们不难看出,没有16项工程的按时完成,即没有"曼哈顿工程",也就不会有原子弹,所以人们普遍认为负责这一工程总指挥的奥本海默是原子弹之父。

  2、然而,曼哈顿工程所耗资金20多亿美元,动用了全美国三分之一的电力;在战时的非常时刻,没有罗斯福的决定,原子弹只不过是纸上的中子加速器而已,因此,有人认为,罗斯福才应该是原子弹之父。

  3、但是,没有爱因斯坦的建议和万尼瓦尔.布什的陈述,或者没有西拉德的链式核反应和加速器的专利技术,罗斯福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原子弹?所以有人说,爱因斯坦和西拉德才是真正的原子弹之父。

  4、可是,如果没有卢瑟福等人提出的原子核模型,西拉德又怎么会提得出加速器的专利?

  5、再看当时的全世界局势,阻止希特勒在全球的称霸,进行消灭法西斯,结束战争,实现和平,这是人类社会的要求。西拉德提出的抢在德国人前面研制原子弹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奥本海默精心统筹实现"曼哈顿工程"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罗斯福决定生产原子弹同样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可见,社会的要求,人类的呼声才是原子弹产生的主要动力。

  上面5个环节都是第一颗原子弹诞生不可缺少的关键。对于今天我们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过程,同样还有非常大的参考价值。根据上面5个环节,我们可以把一个高新技术产品诞生的必要条件简要总结为:

  1、有人提出技术发明;2、技术可行性(专家建议);3、有人愿意投资;4、内行管理;5、产品有市场需求。

  上面5个条件是不言而喻的。用这5个条件就可以检讨我们国家多年来,为什么技术创新工程一直没有走上正路,为什么出现那么多的假的高新技术产品,如,最出名的"汉芯"IC产品。究其原因,就是技术创新工程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进行主导,政府既是项目建议人,又是投资人,并且还是市场需求者,一人承担了3个角色,在整个技术创新工程中缺少了最基本的第1、第2项,以及第4项,政府只把技术创新工程当成一项形象工程来建设。

  三、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建成为创新型国家

  2007年1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是提高我们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系统工程中,它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把这些方方面面都联系起来进行有序排列,就形成一个完整的主体工程,缺少了主体工程中的某个环节或步骤,都将使整体工程无法实施,或者把工程项目引向失败。

  我曾经写过一篇《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的文章,认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

  什么叫技术创新,在本世纪初,日本政府相关部门曾经就未来20年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对企业家作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占第一位的是技术开发能力,第二位是知识产权。这两个要素共同构成了日本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实力,即:技术创新能力。正是因为这两要素相互存在联系,所以日本政府把它们当成知识财产战略的头等大事来考虑,日本政府在2002年就确立了知识财产立国宏伟构想,陆续出台了《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和《知识财产基本法》,成立了知识财产战略本部。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差。中国政府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虽然也出台过一些优惠或扶植政策,但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例如政府支持的IC技术开发,以及AVD、EVD、HDTV等技术项目的开发,都没有使这些项目或参与这些项目的企业得到健康发展,政府的支持反而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使人们的思想更加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更加急激升华。年初招标,年底就可以获收的思想,只能鼓励企业弄虚作假,谁的台词说得漂亮,谁就胜出擂台,因此,弄虚作假的行为到处横流,龙芯、汉芯、方舟这些IC作品,全都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植和支持获收的杰作。

  不过,可喜的是,这几年中国政府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它已经认识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并在政策方面对那些技术创新取得较大成绩的企业,比如申请专利的数目比较多的企业给与奖励。但这还不够,因为,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的多少,并不代表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就很强;而技术创新的能力强的企业,不一定申请专利的数量就多。

  根据统计,自从2003年以来,中国企业在国内申请的专利数量每年都成倍地增长,但可惜这些专利大部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不到申请专利总数的20%.而在这些发明专利之中,属于原创性的或系统性质的专利很少。另外,很多企业都把申请专利数量当成是一件企业的美丽外衣,而很少对专利进行实施,真正实施的专利不到3% .而对比之下,日本对专利进行实施的比例高达34%,两者相差十几倍。

  根据日本工业所有权综合情报馆情报流通部提供的资料介绍,2000年在日本保有专利权的100万件专利中,被实施的专利为34万件,而没有实施的为66万件。专利未实施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出于防卫目的,占31.5%;二是效果不明显,占20.8%;三是情势变化,占13.1%;四是开发了新技术,占10.1%;五是商品化利益小,占9.5%.

  中国企业对专利进行实施比例低的原因,一个是为了迎合中国政府浮躁、急功近利、以量充好的口味,多拿奖金;另一个原因是企业技术开发投入费用非常少,没有能力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第二号公报显示,我国在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中仅一成多开展科技活动,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仅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6%,而固定资产投入一直在GDP的45%左右。估计要到2020年,中国工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才会达到GDP的2.5%左右。这个数值与技术先进国家企业在技术研发经费投入方面进行比较,低得可怜。

  在全球研发投入前50家企业中,欧盟(18家)多于美国(17家),日本为12家。这些企业在前50家企业研发投入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欧盟企业36%,美国企业35%,日本企业12%.

  企业要进行自主创新,就意味着企业要增大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资金方面基本上只能勉强维持生产,难以拿出再多的钱用于技术开发。并且搞技术开发转化成商品的过程时间非常慢长,风险很大,更没有人愿意把有限的钱用来搞技术开发。因此,政府必须在政策上,以及财力上给与自主创新型企业更多的支持,这样,企业才产生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在这方面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就是我们的典范。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大力推进知识财产的利用,日本专利局建立了专利流通促进事业的实施体制,对一些大的专利实施项目,如果个人或企业没有能力实施,日本政府就委托日本著名的早稻田私立大学替他们实施,然后把专利转让给需要技术的企业。

  而我们国家正好相反,政府只支持大型国有企业申请专利,把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调得高高的,中国人申请专利的费用,特别是维持费比美国人在本国申请专利的费用还要高(美国申请专利只需交申请费,不需交专利维持费),然后政府通过对企业申请专利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方式,把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全部免了;而对个人或中小型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并且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很难实施,最终只好放弃。

  如果中国政府真的也想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就要进行创新,多为中小企业办几件好事。比如向日本政府学习,责成某大学或某研究所成立一个专利技术实施机构,把那些没有能力实施的重大发明专利集中起来进行实施,然后把专利技术转让给那些需要技术的企业。这样做,可以加快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对国家、企业、个人都有好处,并且还可以提高国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国人的技术创新能力。

  到了我们国家对专利进行实施的比例高达30% 以上的时候,我们再来谈论,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还不迟。

  陶显芳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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