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刘利华:普世价值范畴体系初探

  内容摘要:普世价值(人类普遍价值)是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文化,每个人和不同范围的人类群体和人类整体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是人对人的善性积极建构的结果,它们渗透于人类生活的方面方方面面,而使人类社会和文化具有了属人的智慧、美丽与趋向神圣的性质。普世价值的范畴体系是由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构成的立体结构。在水平维度上,有效用性价值,情感价值、品质价值和祛伦理之美的价值;在垂直维度上,有人权价值和底线伦理价值构成的底线价值和与信仰提供的终极价值一致的高标伦理价值。水平维度与垂直维度的价值还以终极价值与经验价值、单一价值与综合价值的形式纵横交错在一起。

  2005年9月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时,胡锦涛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广泛传播了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的基本价值"。2007年3月温家宝总理答法国《世界报》记者问时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对普世价值的探讨正在成为中国人文研究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探讨普世价值范畴体系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研究参考系,使我们可以归纳普世价值的主要内容,对它们作一种学理的分类,进而对不同种类的普世价值的关系获得一种理性把握。

  一、价值及普世价值的人性根据

  孟子说:"可欲之谓善"。1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中指出:"具有自身由于自身而值得向往的这类性质的东西,都是一般的善。2他们对"一般的善"的界定――"可欲性"或"值得向往性"其实就是哲学"价值"的内涵。依此,我们将价值定义为:是对人而言的积极性质或积极意义。

  普世价值指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文化,每个人和不同范围的人类群体和人类整体的积极意义或积极性质。

  如果把普世价值的范畴体系比作一个美丽宏伟的建筑,那么,它的深厚的地基就是人性。对人性问题的思考需要从存在论和价值论两个角度切入。在存在论或实然意义上,由我们生命最初的本源而来的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善。在此意义上,人的自利和利他(比如母爱)倾向都是善的。人的求生欲望是人类得以存在的前提,人类首先要有求生的本能,各种生理的欲望,而能顽强地存在下去,才谈得上人及人类社会的其他一切。而在伦理学或价值论之应然意义上,人性善恶不是天生的,而是人在主体决定与被决定的双重张力下,文化地或社会地养成的。

  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性是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统一。人的自然性是人受制于自然因果律的那些属性,包括人与其他生物和哺乳动物所共有的那些自然属性,也包括其他动物所没有的,由人特有的生理构造、神经系统决定的生理性和心理性。人的社会性指人只有在社会关系和文化环境中才能具有人所具有的知、情、意、行能力,也只有具有知、情、意、行能力的人才能成为人类社会的主体。人的精神性包括人具有情感、欲望、意志等非理性的主观能力,又指具有理性反思、能动创造、对意义或价值作理性的自由选择和自我超越的精神特征。

  人性要将人的所有性质一览无余地全部概括,人的本质,则要突出人性中人之为人的关键或最主要的性质。概括地说,人与其他存在最大的本质上的不同,就在于他是"自由"的。这里说的自由,不是指人不甘约束而渴望随心所欲――人与其他具有大脑中枢神经系统的动物所共有的动物本能,而是指人在进行意义选择时,能超拔于自然因果律的制约之上,由理性来控制和支配本能。最典型的例子,可以举抗美援朝战争中的邱少云,为了志愿军的整个战役的成功,活活烧死而一动不动。

  强调人本质上是自由的,并不是否认人作为一种有限的生命存在必然要受到自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而是说,人由于其所特有的理性、情感、意志、实践等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存在的规律和领悟、选择、实现生活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自然因果律的制约,主动地处置、驾驭——包括顺应、利用和改造——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有意识地协调、处理——包括合作与斗争——与同类和其生存条件的关系,并能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因而具有了在自然、社会和精神领域达成自我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的自觉和可能,可以在生存过程中,不断地在物质、社会和精神层面实现对自身有限性的突破。受制约与可突破或可超越制约本来就是内在于人的本质中的对立统一关系,构成人之为人的一种内在动力源。

  人性会通过人的多种需要表现出来。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欲望和需要分为八个层次:第一层是生理需要,即: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系发展的基本需要;第二层是安全需要,即对威胁、伤害的恐惧,寻求保护的需要;第三层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即对家庭、民族、国家的归属感和对爱情、亲情、友情的需要;第四层是尊重的需要,即对尊严和价值的追求;第五层是认知的需要,即追求知识、理解的需要;第六层是爱美的需要,即追求赏心、悦目、好听、好闻、好玩的需要;第七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人对表现自我、创造、成就感等等的追求。马斯洛在其晚年(1972年)进一步提出了第八层需要――"超越性需要",即人对"生活意义"的执著。他认为那些自我实现的人一般都会有一种天赋的使命感,以心甘情愿自以为乐地献�º
�于正义、真、善、美的方式实现其存在的终极价值。他认为,人的这种超越性需要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就会患上他称之为超越性病症的"灵魂病"。3这八个层次的需要中,第一、二层次的欲望需求和安全需要对应着人的自然性――生理性和心理性,第三层之上的需要则对应着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显而易见,能满足人的各个层次的需要的内容,一般而言,对人都是可欲或可向往的,即是有价值的。

  但是,人的自由本质作为生存论意义上的善并不必然地导向伦理之善。上面论及的人性、人的本质、人的需要,既是人具有趋善倾向因而可以形成善良人性的基础,也是人具有堕落倾向因而可以形成邪恶人性的基础。人类这种理性存在,必须有一种自觉地向善的追求,才能作为人类存在下去。如果任凭个人或有限群体无限度地为了满足一己的需要而为所欲为,就会有两种必然的消极后果。一是,不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在追求效用性价值时,异想天开,非理性地任意妄为导致的灾难。在社会层面,比如导致了几千万人饿死的1958年"大跃进"。在个人层面,比如暴饮暴食,纵欲无度,过于劳累而积劳成疾,势必损害人的健康。二是,违背人文普世价值,会发生反人道、反人性的灾难和犯罪。在社会层面,比如德国和日本法西斯�
�动的种族屠杀和侵略战争、比如前苏联斯大林发动的肃反运动、中国1957年的反右运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在个人层面,则会有损人利己的种种不良行为,甚至于坑蒙拐骗、谋财害命的犯罪。为了避免人类在满足需要时因为所欲为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一方面,应当有适当的量的限度;另一方面也不能听任人以动物的无情和残忍去达成需要的满足,而要对人类需要的满足有人道的质的规定。如果对反人道的恶行放任自流,一味地容恶、纵恶,人类就会被自己的理性毁灭。这些,从消极方面展示出建构普世价值的必要性。而人追求更善更美的精神超越的需要,则从积极方面提出了建构普世价值的必要性。

  从整个人类精神成长过程来看,普世价值的内容是人类文化进步过程中被人类主动建构起来的人之善性,是人类自己对社会生活精神标准的立法。它们已经在人类历史中真实存在,并一直作为人类趋善求美的精神源泉滋养着人类。

  从公元前500年前后的轴心时代开始,人类文化先哲先圣们就开始非常自觉地深思、构建、倡导适用于所有人的普世价值了。无论不同民族的先哲在表达形式上有多少不同,他们所揭示和提倡的普世价值的内容,都是人之为人的精神资格的尺度,是人能够有尊严地、高贵地、美丽地生活的精神规定性。先人们所论证的"善"或"至善","德"或"美德"实质上就是普世价值的规范,就是为了人类全体和每个人类个体能健康地存在与发展,而理性自觉地对人在人的生活中应当如何不应当如何的精神标准的最初立法。从那时开始,人类文化对普世价值的追求和建构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2500多年过去了,人类自己文化地建构起来的普世价值已经积累起丰富的珍宝,到今天,达到了可以将普世价值的内容作系统化梳理的程度。下面我们就来集中讨论以人性为地基的这座精神建筑的结构、内容和功能吧。

  二、普世效用性价值和人文价值

  对普世价值的最基本的分类是把它的内容分为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和不可量化的人文价值。

  对于可量化的有用性或效用性价值的普世性很少异议。人的自然性或人与生俱来的延续生命的本能和各种生理、心理欲望、需要,是普世的效用性价值的人性基础。凡人都有健康长寿的向往,都有衣、食、住、行等欲求,都愿意过轻松、方便、舒适、高效的生活。在这个意义上,衣可蔽体,食可果腹,屋可居住,交通工具可以方便出行,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极大地提高我们生活的效率、舒适度,使我们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得到满足,我们的健康得到维护,生命得以维持和成长,这些对所有人都具有效用性价值。相应地有助于满足这些需要的经验知识、科学理论、技术等等也都是有价值的。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比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涉及的商品价值显然属于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以及满足人们消费需要的商
品显然都具有普世价值。效用性价值对人类的实现,是人类在物质生活层面的自我实现。在这方面人类的创造和进步,表现为物质文明的进步,是人类在物质生活方面的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相应地,体现的是人的自由本质、人的理性自主选择和超越能力在物质生活层面的达成。

  但是普世价值不止这些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还有不可量化的人文价值。荷兰谚语有云:你可以用钱买到血浆,但是买不到生命。你可以用钱买到地位,但是买不到尊重。你可以用钱买到性,但是买不到爱。……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格尊严,做人的良知是无价的,情感是无价的;坚守正义的品质,面对邪恶时的勇敢无畏,为了成全他人和社会而自愿地奉献、牺牲的精神等等都是无价的。这些不可量化的普世人文价值的深刻的人性基础是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人对这些价值的认可和践行体现的是人的自由本质、人的理性自主选择和超越能力在社会和精神层面的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

  三、水平普世价值与垂直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还可以从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的视角作进一步的梳理。在水平维度上有四类普世价值。除了上面论及的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还有三类人文普世价值也处于水平维度。它们是:情感价值、品质价值、只满足人的生理与心理需要的美——"祛人文之美"1的价值。这三类人文普世价值具有不可量化性。

  (1)效用性价值或祛人文价值。如上所述,效用性价值对于人的存在具有无可争议的积极性。但是对这种价值的认同不能决定我们在道德上的善恶。人不是越富越坏越穷越好,也不是越富越善,越穷越恶。富比较容易使人贪图享受而失去创造力、同情心、还容易使人财大气粗,产生自满、自负、傲慢、凌弱欺贫的不健康心理,然而这并不是必然的。科学知识既可以被善用,也可以被恶用。所有以把握实然规律为目的的具体的、实证的、经验性的科学知识、哲学方法论都能增长人的能力和才干,却不能决定人在精神境界和道德品质上的高低。"有才无德"反映的就是有知识和能力而道德低下的情况。

  (2)情感价值。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具体对象渴望爱和被爱、多情、深情、怜悯、同情、宽厚等等,与无情、冷酷、麻木不仁、自私、贪婪相比,显然是正价值,然而它们本身的性质有待具体确定。比如电影《色戒》中描述的女主人公因情欲的满足而爱上一个残害自己同胞的汉奸、日本一些政治家和平民不痛恨反而顶礼膜拜二次大战中的战犯。这种施错了对象的感情,在伦理意义上价值是负的。

  (3)品质价值。青春、活力、创新力、聪慧、勇敢、毅力、节制、自制等等品质,与衰朽、固执、僵化、保守、愚昧、懦弱、脆弱、纵欲无度、暴躁等等相比,是正价值,然而它们本身的性质有待具体确定。比如"人生永不言败"表现的是顽强的毅力,但是如果在价值方向上错了却以毅力将错误到底坚持,背道而驰,走得越远,负价值越大。可见青春、活力、创新、聪慧、勇敢、毅力等等品质,不能自足地成为伦理意义上善的,只有在垂直维度上指示善恶的价值指导下才可能成为伦理上善的。

  (4)祛人文之美的价值。祛人文之美的价值指审美对象满足人的生理性和心理性方面的美的需要的积极意义,不涉伦理善恶的是非判断,是对应着人的生理性与心理性或人的自然性的审美对象,带给审美主体的舒适感、愉悦感。在生理的层次上的美的积极意义在于给人以感观上,然而高出基本生理需要的满足。比如美服――冬暧夏凉的衣着,美味——如花香,美食——色香味具佳,都会给人以美感享受。获得生理层次的美感,主体和美感对象之间不需要距离,需要亲自"品尝";审美主体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审美能力的培养。在心理的层次上,美的积极意义在于给人以心理上的安慰、快乐、放松和激励。音乐、戏曲、舞蹈、杂技、体育表演、奇川俊岭、大江大海、杭州西湖、桂林山水等等,都会给审美者以心理美感享受。心理层次美�š
�欣赏需要一定的文化和艺术的熏陶。

  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引导人类生活走向丰富多彩,而不决定人类生活趋向善和神圣的高度。人类文化堕落时,有可能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实现。这种善有如下特点:一,它们在自身之内可作量的计较,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的中庸适度,就是适用于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的程度标准。比如,亚氏认为,勇敢是处于怯懦和鲁莽之间的适度德性。二,它们作为"善"在自己范围内会有"不善"相比较、相对应。即,相对于中庸适度的德性,过与不及都是"恶"。比如,对于"慷慨"而言无论是不及的"吝啬"还是过头的"挥霍"都是"恶"。三,它们不能抗争伦理之恶,在伦理学意义上既可被善用,也可被恶用,是否为"善"不是自身决定的,其在生活中的人文意义要受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制约。四,这些水平维度的普世
价值的具体形式具有无限多样性的发展可能,例如中国的京剧和西方的歌剧各具千秋,各自在表现形式和流派上都会有不断创新的空间。

  康德对"善良意志"的思考已经意识到上述这些水平维度的"善"的有条件性。康德说:"除了善良意志,没有什么能被设想为可被称作无条件的善的东西。聪慧、机智、判断力以及心灵的其他才能,不管你如何称谓它们,或者作为气质上的特质的胆识、果断以及坚韧,毫无疑问,在许多方面都是善的并且令人想望。然而,如果要运用这些天赋才能和这些在特有性状上被称为品质的意志不是善的话,则这些天赋才能和品质也可能会变得极其恶劣而且有害。……权力、财富、荣誉、甚至健康以及通常的福利和舒适满足,这些通常称之为幸福的东西,如若没有一个善良意志去匡正它们对心灵及其行为诸原则的影响,以使其与善良意志之目的普遍相合,那么它们就会引发自负甚至骄横。"4

  康德经过一系列以自觉追求和建构普世价值为内容的哲学论证,终于确立了一条可作"善良意志"的人文价值不可抗的最基本的原则――"实践的律令"或"绝对命令":"你的行动,应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或是他人人身中的人性,始终当作目的而决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5简言之"人是目的"。

  对这条人类能够健康地存在与发展的人文规律和人文价值真理作通俗化解释就是:任何具有自由本质的人,永远不希望自己被非人地——如仅仅作为工具、手段、生畜、花瓶、图章、玩物——对待,不能只是作为别人的工具和手段,他所具有的人性,决定了他必须被人道地对待。我们可以把康德揭示的这条人文价值真理,视为垂直维度的人文普世价值的最底线伦理价值。

  四、垂直的普世底线价值与高标价值

  垂直维度的普世底线价值与高标价值都属不可量化且指示善恶的人文价值。底线价值规范的是为人的起码精神资格,给出的是人与野兽、魔鬼划界的标尺;高标价值昭示的是成圣的理想,给出的是人在人品境界上不断向天使接近的自我超越的意义灯塔。

  底线的普世人文价值包括人权价值和伦理价值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来看普世人权价值。根据联合国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普世人权价值的内容有: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凡人享有思想、言论、信仰、结社,获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享有拥有个人财产、婚恋、受教育、谋生、不受恐吓和奴役等等自由。这里的自由是自由权利。人在享受这些尊严和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维护他人享有同样尊严和自由权利的社会义务。普遍人权价值,规定了每个人类存在当有的人格尊严以及为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只要是人,都不会认可自己的人格和这些基本权利被蔑视和践踏;相应地,只要是人,也就不应当蔑视和践踏其他人的人格和这些基本权利。

  不难发现,普遍人权宣言肯定和规范了的人权及人格尊严的价值一方面以康德论证的"人是目的"为理论合理性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是"人是目的"这一人文价值规律和人文价值真理的具体化、现实化。

  再来看底线的普世伦理价值。1993年世界宗教大会通过的,旨在达成对底线的普世伦理价值共识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已经提出了这样一些底线的普世伦理:以道德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其肯定的表达"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为前提的一条"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及由可见于世界上大多数宗教的四项诫律发展出的人类文化的底线的积极伦理原则。这即是从"不可杀人"引伸出的"尊重生命"的"非暴力和敬重生命"的原则,从"不可偷窃"引伸出的"处事正直,办事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和团结" 的原则,从"不可撒谎"引伸出的"言行都应诚实"的"诚实的生活和宽容"的原则,从"不可奸淫"引伸出的"彼此尊重,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权利平等与伙伴关系"的原则。

  这里的"每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显然是康德"人是目的"绝对命令的不同表达,也是对普世人权价值的认可。从四项宗教诫律而来的四个"不可"之前两项,已经成为人类多数国家刑法禁止的内容。后两个"不可"作为人类各民族公认的伦理规范,则延伸到人权和法律不能涵盖的更为宽泛的道德领域。而由四项"不可"引伸出来的四项积极伦理原则,鼓励着人在法律不能规范的更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中的道德自觉,展示出人的道德在生活世界放射光芒的更加广阔的空间。比如"尊重生命",不止于尊重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还会表现在对人精神上追求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理解、欣赏和扶持。

  这个《宣言》的"走向"性意味着,底线的普世伦理价值还处于建设过程中,有些属于人之为人的底线伦理规范还可加进,比如慈爱下代、孝敬长辈、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等等。

  上述底线人权价值与底线伦理价值从权利和道德上规范了人之为人的底线,是人之为人的精神资格的内容,也是人的理性为人类能形成和平、健康、有尊严的社会生活的自觉立法。抛弃或对抗这些底线的人文普世价值的人类个体,在精神上就不具有为人的资格;同样,拒绝这些底线的人文普世价值的人类群体,无论是什么阶级、什么文化、什么民族、什么国家,其在精神上都是不达标的,因为其必是反人类或反人道的。

  在人类文化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还形成了普世伦理的高标价值。例如,老子提倡的遵从"利而不害"之天道,而奉行"为而不争",无条件地善待世界的圣人之道;孔子提倡的"仁者爱人"的仁道;耶稣牺牲自己为世人赎罪的无私奉献的精神、"爱敌人" 的包容与宽容精神,中国历代志士仁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以身载道精神,苏格拉底为正义和真理而献身的精神,等等,这些高标普世伦理价值如果能被人类广泛地接受和实行,人类会走向神圣化。然而由于人生来具有七情六欲或自然性,很难摆脱贪求物、欲,为名、利所役的人性弱点,虽然多数人都认可这些普世伦理高标价值对人类的积极性质,却一般会停留于赞赏和希望别人践行这种高标价值使自己受益,而自己不能主动地去践行这些价值。然而,在人类几千�¹
�的文明史中,正是这些高标伦理价值作为一种拉拽着人类精神向上的力量,起着加强人精神向上超越,使人类不至沉沦为一种平面动物的作用。

  在人类对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建构中,普世伦理价值是时间在先。早在轴心时代,人类不同文化先哲和古老宗教创始人就已经广泛地涉及到人之为人的底线伦理和追求神圣境界的高标伦理了。然而那时人类对于人生来在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上平等这一与人的自由本质内在统一的人权普世价值缺乏自觉的认识。人类发展到近代,才有洛克、斯宾诺莎、卢梭到康德等西方伟大哲人,开始积极论证并提倡人生来在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上平等,直到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这一普世人权价值才在历史中被对象化。然而普世人权价值的真正全球化,却是在20世纪二次大战后。直到这时,人类才对承认人是目的,承认每个人在人格尊严上和自由权利上生来平等,相应地承认普世人权价值在整个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中具有前提性、基础性地位开å
��达成共识。概括地说,普世人权价值的确立时间上在后,然而逻辑上在先。或者说, "每个人都应当得到人道的对待",这一人权价值本身就应当被设定为整个人文普世价值体系不可突破的底线。

  就个人而言,人类历史上从来就不乏自觉自愿地选择安贫乐道,为义舍利,杀身成仁的人格典范。然而从社会整体的道德建设或实践的角度看,伦理高标价值与底线人权价值和底线伦理价值之间有着层层递进的有序关系。高标伦理价值绝不能脱离了底线价值另来一套,更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如果什么人或什么政权在无视甚至肆意侵犯人权价值,违背底线伦理价值的同时,却向人民大众标榜甚至强制地推行一套所谓的"高标价值",不是无知就是欺诈,不是做秀就是愚民。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专制政权,在无视乃至践踏广大人民的基本人权的情况下,无一例外地为了维护自己把持的绝对权力,都会颁布一套要求整个社会遵从的道德规范、道德纲要之类的东西,高标伦理价值就成了专制统治者玩弄于股掌间的一种欺世盗名、一种为自己的专
制统治涂脂抹粉的玩宜儿。鉴于这样的历史教训,在公民的底线人权价值尚未被认可,尚未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人文学者在提倡高标伦理价值的时候,绝不应忘记争取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呼吁统治者自己首先奉行底线伦理。

  一种文化垂直维度人文价值的至高点是由其文化信仰的对象昭示出来的。中西文化由于都具有自觉的信仰而在人文精神领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为人类文化贡献了珍贵的财富。这一点在本文第六节再稍作展开。

  相对于水平维度的人文普世价值,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有如下特点:一是顺序性:底线价值一定是高标价值的必要前提,这个顺序不能颠倒。二是单向性:敬重生命一定会反对滥杀生命,主张言行诚实一定反对虚伪欺骗,主张公正公平一定反对偷窃掠夺,主张男女互尊互爱一定反对把异性甚至同性仅仅作为泄欲的工具。三是只定性质不定程度: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规定着善恶性质,不能用"中庸适度"来衡量、评价。四是,整体性及收敛性,由上述底线价值到高端价值——最终由信仰支撑的终极意义,作为指示伦理善恶的标准,构成一个完整的具有收敛性有机体系,不可拆解,也不能像水平人文价值那样有无限多样的扩展、创新的可能。

  五、单一价值、多重价值与综合价值

  单一人文普世价值根据不同的参照系会有不同的界定。比如从效用性普世价值和人文性普世价值的视角,单一的可量化的效用性价值,我们可列举产品优质、款式新颖、经久耐用、营养丰富、交通和通讯快捷、住房宽敞、环境空气清新等等;单一的人文价值,可列举人格尊严、尊重生命、道德黄金律等等。从垂直维度的视角,底线价值可列举"人生而平等"是一种单一价值,高标价值则可列举"无条件地善待世界"是一种单一价值。从水平维度的视角,我们可以列举出勇敢、温柔、好学、热情、聪慧等等都属单一价值。

  相对于这些单一的人文普世价值,有些人文普世价值是多重性或多义性的,还有些是综合性的。

  多重性或多义性普世价值,是在同一种价值名称下,涵盖实质上相近却不相同的几种可平列的价值内涵的价值。比如同是以"真"冠名,却至少会有三种意义——相对于信息虚假的真实、相对于态度虚伪的真诚、相对于出于故意欺骗的谎言和有意无意曲解真实情况的谬误的真理。比如"善",如上所述,可以指效用之善,也可以指人文之善、可以指存在论意义上的善,又可以指伦理学意义上的善。比如美,有对应着人的生理性的舒适美,也有对应着人的心理需要的愉悦美,可以是形美、也可以是质美。比如爱,可以是欣赏和喜欢的情感倾向、也可以是奉献与成全的意志行为。

  综合性的普世价值,指其内容由多种价值有机结合而成的普世价值。综合性的普世价值,可以是效用性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综合,也可以是人文价值中垂直价值与水平价值的综合,还可以是不同层面的垂直价值的综合。而凡是涉及人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性人文普世价值,一定要有人文垂直维度的价值作核心或灵魂。

  这里只举例式地依次对"公正"或"正义"、"人的价值"、"幸福人生"、"社会进步"、"精神之美"等综合性人文普世价值作一概述。

  (1)公正或正义。朱熹有一句解释"仁义"的话,对我们理解"正义"非常有启发性:"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6参照此我们可将"正义"解释为"正者扬善弃恶之理。义者善以制事之宜。"作为一综合性普世价值,正义的内涵是:以符合其适用对象本质的应有形式和程度对垂直普世价值的运用或落实。具体地说,正义首先是鲜明地坚持、体现我们前面论证过的底线普世伦理和普世人权价值、以及高标伦理价值规定的从善弃恶的正理,不仅如此,而且在将这些扬善弃恶的普世价值运用于规范具体的社会生活内容时,要有形式和程度的适宜性。

  正义这一普世价值的综合性第一体现在,它容纳了垂直维度上的各个层次的普世价值,坚守底线价值,以及在此基础上认同高标价值都是正义的;第二体现在,它在肯定、坚持和运用这些垂直价值规范适用对象时,突出了适宜性。前面我们谈到,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具有不可量化性。这里有一点要分辨清楚,正义这一价值本身是不可量化的,但是,正义的内涵里有要求适宜的规定性。

  正义的适宜性,首先是要遵守垂直价值的顺序性、单向性。其次,前面我们谈到,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不适用中庸之道。正义的适宜性,是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侵略战争是不正义的,反侵略战争是正义的。对违法犯罪的人按照法律剥夺其人身自由是正义的,"虐囚"是不正义的。杀人偿命是正义的,诛连九族是不义的。对上课迟到的学生进行批评是正义的,对上课迟到的学生进行体罚是不义的。由于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平等,相应地机会平等是正义的,而在机会面前将人分成三六九等是不义的;由于人的品德与才干不同,在劳动中作出的贡献也不同,按劳取酬是正义的,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是不义的。正义的适宜性不是在量上寻求过与不及之间的中庸适度,而是该怎样就怎样

  (2)人的价值。价值是对人而言的积极性质或积极意义。根据我们对人性、人的自由本质和普世价值的理解,人的价值是存在价值、效用性价值和精神价值的统一,是一种综合价值。

  首先,人具有存在价值。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的价值与生命的存在直接相关,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人的自由本质、人的各层次需要及其适度满足都天经地义是有价值的。人为生存、为自由、为自己需要的满足而做出的各种努力(以不给他人和社会造成负价值为限)都是善的。

  第二,人具有效用性价值。人具有对他人、对人类、对世界的有用性。个体的效用性价值的大小正负,会体现在对他人和社会的真实贡献或作用上。

  第三,人具有精神价值。精神价值体现为人品达到的高尚、博大、宽容、诚实、善良的水平。对精神价值正负大小的评价,一定要有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作为规范。林昭和张志新的牺牲具有崇高的精神价值。而利欲熏心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出卖良知,出卖人格尊严,甘当权势者的精神奴才,没有做人的起码原则的人,有可能占有许多物质财富,有可能充分实现其生理欲望的需要,其精神价值是零或是负的。

  对人类群体价值也可做上述三个层面的归纳。

  相应地,人的价值的实现就表现为,第一,存在价值的实现,也就是由人的自然性、社会性和精神性的决定的人类的多层次需要的满足。第二,是效用性价值的实现,即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有用性的达成,体现为人对他人和社会的积极贡献。第三,是精神价值的实现,以人自主地选择垂直的普世人文价值的意义标准为前提,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是人类良知代代相传的无形之链和人类健康成长的营养源。

  这里应当特别指出,在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人有权自愿地选择以身载道,把自己的人生作为人类社会整体进步和群体幸福实现的工具,有权选择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有权选择把利他的奉献作为自己追求精神上超越自我的"利己"内容;有权在不能人己两全的情况下,把生的机会让给同类,而自己悲壮地赴死;也有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以自由甚至生命为代价坚持真理和正义。历史上凡是这样做的人,都是高标伦理价值的践行者,被认为是人格伟大的人,如耶稣、苏格拉底、林昭、张志新。但是,任何人无权在其他人不理解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迫其他人做历史的工具,做某种事业实现的工具。因为一旦这样做时,显然就把他人视为工具和手段了,已经侵害到人的自由本质了。历史上和现存的专制统治机器,都会有这样的表现,要求人们
无私奉献,而特权者享有特权。要求大家都集体主义,但是统治者把集体主义作为实现统治者及其特权集团的统治的思想工具。

  就整个人类而言,从历时性角度看,人是历史性的存在,其价值的实现在人类历史上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文明进步程度以及社会制度的制约,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共时性角度看,人是社会性的存在,其价值是在个体与群体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实现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泯灭个性发展的极端群体主义都不利于人的存在价值的实现。

  (3)幸福人生、美丽人生和伟大人生。幸福人生。亚里士多德把幸福界定为"最高的善",认为就个人而言,"最美好、最善良、最快乐也就是幸福。"还指出,"幸福也要以外在的善为补充","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7等等。可见"幸福"是一种综合价值。幸福的标准是主观内容与客观内容的统一。客观上,人之为人的自由本质得以实现,人的多层次需要都得到适度的满足。主观上,有充实而美好的精神生活,即在垂直价值维度上能自觉认同和遵守普世价值因而能活出人格尊严。相信自己对与自我的精神内向度关系、与外生存环境的关系、与他人的关系的处理都得心应手,自信解决这些关系时在方向或动机上是善的,效果上是比较圆满的。认为自己选择的人生目标是有价值的也是有成就的。概括地说,幸福人生或å
��福生活,即是底线人权价值得到落实,人的各种需要得到适度的满足,存在价值、效用性价值都较为充分地实现了的人生。

  美丽人生。美丽人生比幸福人生外延要小,内涵要深。其内容规定性有三:一是上述的幸福。二是和谐。人与自己的内向度关系,人与外生存环境的关系,与他人的关系的处理不仅仅是得心应手的,而是和谐的,在处理各种关系中能体验到美满。三是精神生活的充实,不但是在垂直维度的境界上达到超出底线普世价值的水平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高标普世人文价值的水准,而且在水平维度的价值实现上达到了自愉又悦人的丰富多彩。

  伟大人生。伟大人生与幸福人生和美丽人生不同。幸福人生是人的存在价值、效用性价值都得到实现的人生。美丽人生在此基础上,还达到了和谐与丰富多彩。而伟大人生理论上有可能同时是幸福人生和美丽人生,但现实中更多的伟大人生却是主动放弃或自我克扣了生存价值,向社会无私奉献了尽可能多的效用性价值和精神财富,而在精神价值方面最大限度地达到了垂直维度的自我超越,接近神圣境界的人生。

  (4)社会进步。社会进步通常被认为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的有机统一。这里,我们从效用性价值与人文价值的统一,以及垂直维度和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的统一的角度把社会进步界定为一种综合性人文普世价值。一个社会是否进步,不能只以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等效用性价值指标来评价,不能只以科学性真理来规范,还必须要有人文价值指标作参考。在人文价值评价指标中,需要有丰富多样的水平的人文普世价值的充分实现,然而更为重要和不可缺少的是垂直的底线人文普世价值的真正落实和高标价值被广泛肯定、向往、追求。只让公民满足物质、生理和心理欲望,只给他们以生存权,而不允许有思想自由、信仰自由等人在精神上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条件的社会,充其�‡
�相当于一个养殖场,生活于其中的人,无非是被养起来的"宠物"。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无论其经济发展多快,人的物质生活多充裕,人的文化娱乐形式多么丰富多彩,假使这个社会没有起码的做人的道德底线,实际上不过是个"群魔乱舞"的社会。所以,单单只有在效用性价值和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方面"进步"的社会,严格来说,是畸型发展的社会。

  (5)人文之美。人文之美包括社会性与精神性的美,也可概括地称之为"精神之美",是审美对象能带给审美主体以超越感的美。人文之美的审美对象可以是人类的精神世界,也可以是自然世界。当审美对象是人类个体时,我们也把这种人文之美称之为"心灵美"。

  对精神之美的发现和欣赏需要一定的人品境界,需要有伦理的善性才可能。"对于一个精神贫乏的人说来,他面对的历史总是贫乏的;……只有诗意的眼光才能发现诗意,只有良知不曾沉睡的人才能从历史人物那里体悟到时间永远带不走的良知。胸中塞满机心的人从历史中捡到的只会是权谋的垃圾,把心思和聪明全都用在利害计算上的人,满眼看去,这人间世从来就只有过一种被看重的价值――牵动着每个人的攫取欲望和角逐冲动的功利价值。"8只有人性美的人才能发现和肯定人性之美;只有在精神内向度上有超越要求的人,才能欣赏和享有精神上的超越之美。

  超越感指人感到自己在精神高度上(不是知识、技能、财富和社会地位上)突破了一己小我的限度,体验到更为崇高的存在境界及与之相伴的伟大和壮美。人在欣赏大自然的广大包容、雄浑壮美、千姿百态、出神入化时,是把自己在精神上超越人的有限性的要求具象化了。孔子说,仁者爱山,智者爱水。面对高山,我们体悟到什么是厚重与可靠时;面对大海,我们体悟到什么是广博与包容时;我们会感叹自己的渺小,并进而生发出要与天地合一的精神冲动,这就是超越的感觉和冲动。在对人的精神境界的审美中也是这样。我们从耶稣和孔子的人生事迹中,能领略到什么是以身载道;从修女德瑞莎的善行中,能体会到信仰和爱的无穷力量;从林昭抗争暴政的坚毅、勇敢、刚强中,能体会到人为了群体的自由和解放,能达到超越生死的视死
如归的精神挺拔与壮丽。当我们自己能充分领略、欣赏、赞美,认同幸福人生、美丽人生,特别是伟大人生中的精神之美时,我们就在实际上实现着精神境界上的自我超越了。

  如果说,"祛人文之美"基于人有共同的生理构造,共同的生理欲望,共同的心理功能而能普遍地带给人生理的舒适和心理的愉悦这样的美感享受的话,那么精神之美的综合性首先就在于,它是在扬弃舒适感、愉悦感的基础上的超越感。所谓扬弃是说,精神之美带来的超越感与"祛人文之美"带来的舒适感、愉悦感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把它们包容于其中而使其体现出人性的光辉来。其次在于,这种美必定要体现水平维度的美和垂直维度的人文普世价值的统一。即精神之美,一定是对人之为人的自由本质和相应的人格尊严的肯定,一定要符合人之善性才美。友情、亲情、爱情,勇敢、毅力、节制、灵活、敏锐、创新、进取、诚实、质朴、谦逊、包容、自信、纯洁、透明、热情、乐观等等,所有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情感价值、品质价
值、祛人文之美的价值,当其与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有机地统一起来时,都会体现出人的精神之美。反之,这些水平价值只要违背垂直维度的底线普世人文价值,则一定会在精神上是丑陋的,成为人文负价值。

  六、终极价值与经验价值

  一种文化对终极实在的理解支撑着其信仰,而信仰又拉扯着、决定着一种文化的精神高度,并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民族的信仰对象承载着统摄这个民族生活的一切经验价值的最高的终极价值。在西方文化传统中,上帝承载着的终极价值是"无条件的爱";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天或天道承载的终极价值是"无条件的成全"。这样两种终极价值实质上内涵一样,而且都支撑着普世价值。由对上帝的信仰,西方文化发展出真、善、美、圣或知识价值、伦理价值、艺术价值和宗教价值四种经验世界中的普世价值;2而由对天和天道的信仰,中国文化发展出公、诚、仁、中、行五种经验世界中的普世价值。3

  那么终极价值与经验价值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呢?两者既有无限与无限包容的有限的关系,根枝、源流的关系,渗透与体现,终极价值通过经验价值而达成,经验价值通过终极价值而确立这样的一体相通的关系;又有彼此不同的相异关系。

  首先是超验与经验的不同。终极价值是人对终极实在承载的积极性质的认定。终极实在所具有的无限性质,是有限的人类存在,通过哲学理性推演或虔诚的情感投注设立起来的,后者一般被认为是通过位格(person)神的启示或恩宠,即神向人展示大德大能大爱而达成。而经验领域的普世价值,却是人通过人类生活经验可以验证的。

  其次,同样的语词,在终极意义和经验意义上会有不同的价值内涵。比如在具体的经验价值领域里,社会进步的动力是正价值,社会进步的阻力是负价值;风调雨顺是正价值,自然灾害是负价值;一个人在作价值选择时,择善意味着弃恶;趋利意味着避害。而在终极实在和终极价值的视界里,这种两极相依,善恶共存的机制本身即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善"的机制。因此,我们在经验世界里实现我们认定的终极价值时,不能越俎代庖,人行神事,替天掌刀。比如,我们不能把人为地制造一些交通事故,说成是为了提高人类应对事故的能力。

  第三,同样的价值概念,作为终极价值是无条件的,而用作经验价值却是有条件的。比如上帝之爱或天道之成全作为终极价值无条件地就是善,是一切具体的善的源头和根据;而在人的生活领域中,属于水平维度的情感价值的爱和成全,却只有符合了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规定的方向时,才能保证在伦理学意义上是善的。

  下面,我们以自由和爱两种价值为例,来说明终极意义的普世价值和经验意义的普世价值的关系。

  先来看自由。在人的系列里作为人的本质属性的"自由"是一种最基本的或最低的终极价值。如前所述,人的自由本质并不必然地导向伦理之善,有可能导向伦理之恶。但是,人依然是唯一被赋予了"自由"的本质属性的被造物,这种自由本质毕竟提供了人通过对信仰设定的最高终极价值的追求而在精神上达到内在的心灵自由的可能。

  人的这种终极意义上的自由,要通过在经验领域里人道地去生活才能实现。可以把经验领域的自由,归纳为存在论意义上的自由――人的基本权利免于强制和干涉和人格尊严不被践踏的"消极自由",认识论或实践论意义上的自由――人主动和能动地选择、创造、和实现意义的"积极自由",以及价值论或伦理学意义上的自由――"内在自由",亦即心灵自由,体现的是主体与自身的内向度关系,其内涵是人自觉地在道德上择善而行。通过追求神圣境界的道德自律与身体力行,实现人与自我的内向度和谐和精神境界的提升与超越,直至达成与无限的统一。可见心灵自由的达成,需要自觉自愿地去实现信仰对象承载的至高的终极价值。前两者是人的外向度的自由,后者是人的内向度的自由。人的自由本质的完满实现,要求两个向度的自由
的全面达成。

  就人类整体所达到的心灵自由的水平而言,它的培养需要外在自由,而外在自由或自由权利又需要民主制度保障。在政治专制和思想专制的社会条件下,在人们讲真话就要付出自由甚至生命代价的情况下,只有张志新、林昭那样的精英才能以生命和自由的牺牲为坚持心灵自由的代价。专制会对大多数人的灵魂造成扭曲。丧失起码良知和不要尊严的人格会如鱼得水,大量繁殖,高速复制。正直善良诚实的人会活得非常窘迫,做庸人容易做好人难,人的自由本质无法充分地实现,人会被驱使着向动物甚至魔鬼的方向堕落。专制制度是人性中潜在的恶性能得以存活并肆虐的土壤条件。对于整个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而言,当他们的基本人格尊严及基本权利被制度性地蔑视、剥夺、践踏时,一定会导致蔑视、剥夺、践踏者一方与被蔑视、剥夺、践
踏者一方人性的扭曲和他们作为人的自由本质的萎缩和丧失。无论他们的生理欲望或生存需要能否得到满足,无论他们是否具有正常的感官知性,无论他们是否拥有谋生的一技之长,无论他们智商和情商是高是低,无论他们受没受到过高等教育,他们在垂直维度上都达不到人的精神资格。他们不是主子便是奴才,不是成为牛马猪狗、花瓶宠物、行尸走肉,就是成为助纣为虐的精神上的太监妓女、专制统治者豢养的走狗,或嗜血成性、残忍凶恶的豺狼、蛇蝎、恶魔。可见,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归根结底在于它是合乎人性的;而专制制度的非法性归根结底在于它是反人道的,是扭曲人性的,是反人权普世价值的。

  再来看爱或成全。作为终极价值的爱或成全,体现为"天无私复,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然而,爱在经验领域的实现,却必须有原则,必须有正义与不义的标准,既要通过在经验领域里对美好事物和事业爱的情感、爱的奉献实现,又要通过对不义、邪恶的痛恨、反抗和斗争实现。这个道理并不复杂,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既体现为适度满足孩子身体健康成长的各种需要,又体现为对他的活泼天真纯洁聪慧的个性的欣赏,在他遇到挫折时的鼓励,在他犯错误时给以严肃的批评,教他明辨是非。如果不讲原则地溺爱,那么爱的情感,就结不出丰硕的果实,只能害了孩子。耶稣主张的"爱你的敌人"、老子主张的"报怨以德"并不是说无原则地爱,而是说要坚持正义的原则,以正义对不义,而不是简单地采取以暴制暴,甚至以更大的不义
去对已有的不义。这"德"这"爱"体现为使犯错误和犯罪的人明白,其错误和罪行必定得到正义的处罚,他们要为他们的行为负责。这样来理解,耶稣提倡的"爱你的敌人"、老子要求的"报怨以德"和孔子主张的"以直报怨"作为终极价值"无条件的爱"和"无条件的成全"的经验体现,是一脉相通的。

  综上所述,普世价值对于人类生活具有必不可少的文化及社会功能。效用性价值鼓励人类不断地深化对科学性规律的认识,不断发展能提高人类物质生活水平,改善人类生活质量的科学技术,帮助人类达成人类生理和心理需要的恰到好处的满足。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鼓励并培养人类情感的丰富、品质的充满活力和艺术生活的多姿多彩,使人在生活中养成审美的情趣和能力,从而创造出人类社会及文化生活的多样性,使人的生活世界充满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而不会令人感觉生活是一种单调重复、索然乏味的过程。

  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的作用是,使人能够辨别善恶,择善弃恶,使人对效用性价值和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的实现有了向善的方向性,使人对水平维度的人文价值的创造与丰富具有反映人的精神超越性的同道之美,使人类精神能在天人关系或神人关系中,有可能不断地向上提升超越,而达到神圣的境界。

  从轴心时代开始,普世伦理价值就通过三种形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中。一是造就了中、西方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无数达到伦理高标的英雄豪杰和文化伟人,给人类树立起千古为人的典范,而撑起中西文化的人文境界高度。二是通过国家或教会的鼓励和知识分子的传播而普及于社会各个层面,渗透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中,渗透于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中,比如中国儒家伦理主张的仁、义、礼、智、信、忠、孝、悌、正、廉;比如西方的基督教伦理主张的对上帝的信、望、爱和智慧、正义、勇敢、节制;……中西社会几千年的历史能延续下来,人类社会能保持其延续与发展所需要的秩序,人际关系能保持其生存所需要的一定程度的和谐,人类文明的物质和精神财富能一代代地积累下来,没有这种普世伦理的支撑作用是不可想象的。三是通过
具体化为某个阶级或阶层内部的道德规范,而在其范围内发生有限的影响。比如造反的奴隶,不会对其造反对象的奴隶主讲忠诚信义等等,但是在奴隶造反者内部却会强调这些美德。家族之间有世仇而彼此视为不共戴天会主张对对方格杀勿论,然而在家族内部,却仍旧要强调慈孝亲情。这里不是在为奴隶主的奴役、血亲复仇中的反普世价值行为作辩解,而是强调,在历史过程中,普世伦理曾以非常局限的形式渗透在人类社会行为中。假如人类社会从来没有这种普世伦理的维度,人类群体性存在方式都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人类社会就从不曾超越物性和兽性而具有属人性。

  人类对普世人权价值的认识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才终于觉悟到:"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对人权的无视和侮蔑已发展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污了人类的良心,而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于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9到人类就要进入21世纪第十个年头的今天,对人权普世价值的认同终于成为人类文明生活的常识,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拒绝或批判人权普世价值,除了说明拒绝者批判者的愚昧、落后和反动,什么都不能说明了。

  牵扯着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由底线到高端垂直矗立并保持其高度的力量是信仰。一个民族的信仰高度决定了她的文化在人文境界上的美善、博大和深刻程度。关于信仰的意义,笔者在本刊2008年第2期上已有专文论及,这里不赘述。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和西方民族的上帝信仰,虽然各有千秋,却同样伟大,滋养了中华文化和基督教文化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也支持着这样两种文化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对于中国人文学者来说,在将普世价值的范畴体系细化的时侯,我们还有一个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任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编:100872)

  电子邮件:llihua2003(at)vip.163.com

  此文正式发表于2010年第一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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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海:同命不同价?

  新加坡普通公民陈锐在中国出车祸,他的父母获赔79万9855人民币,远比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获赔来得高,拳民对此很气愤,而尤其令拳民窝火的是,陈锐的父母到现在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陈锐本人也是在红旗下长大的,就这么一个假洋鬼子,竟然也在中国土地上人模人样享起特权来了,这让中国人的脸往哪搁啊?于是拳民们通过网络聚在一起,怒吼:"同命不同价,太不公平!"

  拳民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不就是自己命贱,就见不得人家没跟自己一样命贱吗?想当年,假洋鬼子走在洋鬼子前面,狐假虎威,悍然不向官老爷下跪叩头,就让拳民愤恨不已。然而,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今天的陈锐与当年的假洋鬼子是不一样的,当年那些狐假虎威的假洋鬼子并没入外国国籍,而今天的陈锐却是入了新加坡国籍的,所谓"同命不同价"纯属胡扯,人家连国都跟你不同,能跟你同命吗?命不同则价不同,不是很正常吗?所以今天的问题不是公平问题,而是两国的人权不同的问题,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权固然属中国内政,但新加坡公民的人权却是不属中国内政的。

  其实,新加坡公民陈锐的父母能获高额赔偿,原因很简单,就是新加坡政府有权也有义务维护新加坡公民的人权,容不得自己国家的公民被轻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及两国友好邦交,自然需要尊重一下新加坡的人权内政。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新加坡出了事,新加坡方面也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权标准赔偿的,这叫互相尊重人权内政。当然,对对方的人权标准也不能无限迁就,太过迁就就成丧权辱国了,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对国际人权标准作了非常明智的法律规定,外籍人士在中国身亡,最高赔偿限额为80万人民币。说句题外话,反美的爱国同志那么热衷入籍美国,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考虑到美国的人权标准比较高,如果在美国出了意外,凭美国公民的身份可以让美帝多赔些。

  至于说法院判决书上说"死者若来自更发达的国家,那他的工资和生活费必定比中国高,赔偿也应该比较高,才能补足家人的损失",大家只当笑话看就好了。实情是,在新加坡,不考虑死者的工资,生活费,也得赔那个数,79万9855人民币体现的是生命本身的价值,与死者的社会背景无关,只要是新加坡公民,他的生命本身就值得这个价,拳民死揪着"陈锐的父母在中国生活,根本不需要那么高的赔偿"不放,貌似精明,其实是拿无知当个性,贻笑大方!

  最后再提醒拳民一次,陈锐是新加坡公民,跟你是不同命的,他的命跟你不同价是很正常的,请别再乱掰什么"同命不同价"了,以免有损拳民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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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

鬼文子:强烈建议设立“反雷人提案日”

  "建议设立'爱乳日',保护女性乳房健康。"全国政协大会开幕当天,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博客里公布了他今年准备好的19条重点提案。设立"爱乳日"就是其中的一个。

  乳房,是女性美的重要标志,更是人类生命的象征。同时,乳房也是众多疾病的温床,乳房疼痛、乳房肿块、乳腺增生、乳腺癌等直接严重危害着女性健康。资料显示,全世界约有120万妇女发生乳腺癌,有50万妇女死于乳腺癌,并且我国的乳腺癌发病年龄越来越年轻。因此,关爱乳房,提醒天下的女人关注乳房,拯救乳房于乳癌威胁之中,及早预防、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必要而迫切。可宣传相关方面的知识,但为此就设立"爱乳日",鬼文子认为大可不必。

  首先,关系女性健康的器官,不仅有乳房,还有阴道、宫颈等,关爱女性健康,单保护一个乳房健康是远远不够的。香港演艺圈大姐大梅艳芳的乳房保护得好吧,但宫颈癌夺走了她的生命。所以说,从女性的健康的角度考虑,设立了"爱乳日",是否还应该设立一个"爱阴道日"、"爱宫颈日"、"爱卵巢日"、"爱子宫日"等。女性的健康得到关爱了,男性的健康也不容忽视,一来是因为女性的健康也需要男性去滋润,二来是男女要平等嘛,能给女性设立了那么多节日,当然也要给男性设立一些节日了,建议设立一个"爱龟头日"、"爱睾丸日"……如此设立下去,则一年365天天天要忙着过节了,那工厂企业还上不上班呢,老百姓还吃不吃饭啊?

  其次,关爱女性乳房健康,也并非设立一个节日,就能达到效果。清代余听鸿《外证医案汇编》说:"乳症,皆云肝脾郁结,则为癖核;胃气壅滞,则为痈疽。" 乳房疾病的发生,主要由于肝气郁结、胃热壅滞、冲任失调、肝肾不足、痰瘀凝结、乳汁蓄积或外邪侵袭等,影响乳房的正常生理功能而一点点积累起来的病变。它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引发的,也并非花一天功夫关爱一下,就能立马健康得起来的。所以说,关爱女性乳房健康,就像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一样,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关注,坚持不懈的爱护。

  再次,目前其实关爱女性的日子并不少,比如妇女节、母亲节等等 ,还有10月份整整一个月都是世界乳腺癌防治月,这些都是关爱女性健康的日子,如果我们对这些在平时就能倡导和宣传的机会不去好好利用,而把心思放在设立一个"爱乳日"上,这不仅是对已有的社会公益日的浪费,而且这种乱设立节日的做法,只会使节日过多过滥和过节行为日益平常化,最终,不仅关爱不了乳房,反而会使得已经设立的一些节日变得不像是节日。

  需要设立"爱乳日"么?完全没有必要。鬼文子看啊,倒是应该设立一个"反雷人提案日",时间就定在每年两会期间,以此来好好倡导一下我们的代表、委员们少提雷人的提案,多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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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江: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不是因果轮回的宿命论者,也不相信历史是一部善恶报应的编年史,但是我读历史的时候,还是领略到人类历史中道义的力量和正义的逻辑贯穿于其中。

  我们以史为鉴,不妨先看看外国的情景。

  希特勒建立纳粹政权,采取非常严酷的高压独裁政策,杀害正义人士,迫害犹太人,严禁言论、结社、罢工和游行等各项自由和人权,以此来妄想建立"千年帝国",而实际只存在了十二年。

  首先制造法西斯恐怖,把矛头指向德国共产党和民主人士。1933年2月27日,法西斯分子制造了嫁祸于德国共产党的国会纵火案。2月28日以"反击共产党危害国家的暴力行为"为名,由总统兴登堡签署了《保卫人民和国家法令》,取消了魏玛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受人身、言论等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权利,确认法西斯的恐怖、迫害、拘捕制度。随后掀起了大肆迫害共产党人、社会民主党人、工会会员和一切民主、进步人士以及政治反对派的浪潮。纳粹要巩固自己的统治,首先要控制媒体,它以权力崇拜为特征,强调国民为了国家利益放弃个人自由,鼓吹在公民利益之上的国家利益,是对上个世纪以来形成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反动。以法西斯主义的价值观,公民自由和民主都是腐朽的东西。假如存在许许多多公民,张三说东,李四说西,这样国家的行动效率就大为降低,甚至无能。

  受法国大革命的影响,本来欧洲的中西部地区有着较为深厚的民主基础,在这样环境里专制独裁是难以推行的,起码难以持久,但是希特勒玩耍了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把戏,大大激荡起德意志民族禀性的狂妄自大的情绪,这样大大转移、缓解了国内矛盾。

  然而,如此一来则是扩张领土,奴役他国人民,却大大激化了国际上的矛盾,势必引起了国家之间的外交和军事冲突。这意味着,希特勒将他的统治野心的赌资投入增大了,这样为以后的法西斯政权的覆灭输得更为彻底。

  同样,苏维埃妄图建立一个现代斯巴达型的国家。它不需要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等价值理念,它只"需要一个意志坚强的领袖以绝对的权力来执行军事纪律,因此斯大林所进行的残酷清洗与镇压其本质就是――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队伍,格杀一切不服从领袖指挥的异己分子。"(李寒秋)

  在30年代,斯大林为了强行推行他的农业集体化运动,竟使150万农民被枪毙或被流放到西伯利亚。斯大林为了使农民屈服,接连两个春季不给富农和未参加集体农庄的农民发放种子。农民无法播种,被迫流入城市,沿路乞讨,饿死街头。农民屈服了,加入了集体农庄。结果在1932-1933年全苏出现了大饥荒,很多地方发生了饿死人的现象,乌克兰根据KGB系统的档案统计,在1932-1933年的大饥荒期间,有"欧洲粮仓"之称的乌克兰竟然有接近1000万人被饿死,占乌克兰人口的1/3.大饥荒造成了人们对斯大林的普遍不满,这成为苏联肃反运动的起源。

  斯大林大搞肃反,搞得民怨鼎沸,在1937-1938年的大清洗中,红军有3万5千多名军官遭到不幸,受害者中包括5名元帅中的3人、15名军区司令中的13人以及406名,旅长中的220人。中央军事委员会的80名委员中,遭到清算入狱的竟达75人。红军90%的将官和80%的校官都下了台。在这场大清洗中,许多知识分子受到了牵连,惶惶度日。

  苏联肃反运动 "这场运动最终确立了斯大林个人专制,斯大林得以不受任何制约,完全将个人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在党和国家的名义下实行个人专制统治"。这是一个领袖对自己的人民所发动的战争,人们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出身而遭到杀戮,被杀户全家被迫迁出,其子女不许在高年级学习。

  被斯大林直接戕害的共产党人有70万――且不说被枪杀、流放的成百万其他的人――这个数字比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问世以来,各国反动派杀害的共产党人加起来还要多得多。

  人们不禁要问:斯大林如此残暴并没有让其党国迅速覆灭,而是延续好几十年,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纳粹德国的入侵使得苏联人民的灾难加重了,使得苏联人民愤怒的目标转移至外来入侵者之上,因为希特勒对待东方斯拉夫民族采取了种族灭绝的政策,使得苏联人民的人权标准降低到最基本的生存的底线上,两害相权取其轻。可以说,是希特勒拯救了斯大林政权,纳粹的入侵把苏联国内的强暴者和受害者凝聚起来,站在一条战壕里共同抗击外敌。

  故此,苏维埃当局不断炮制出所谓的"伟大的卫国战争"的神话,使得苏联人民始终生存在胜利的阴影下。这种对待二战的态度超越了政治分歧,从而把各个政治对手凝聚起来,减轻了内部的仇恨,压制人们对"古拉格"的记忆。(赵启强)

  但是,历史毕竟要前进的,人民终究要觉醒的。当苏维埃政权那行将就木的僵躯步覆满姗到接近世纪末时候,也就呜呼哀哉了。

  接着是那个曾得到中国政府大力扶持的红色高棉政权,真可谓,"墨出于黑而胜于黑"。

  其执政理念就是最大限度实践乌托邦计划。"革命"先从肃反入手,凡曾服务过前任朗诺政权、对"新生红色高棉"不满者、地富反坏、不愿自动离开金边者,一概格杀匆论。接着是清理��队伍,对有产者、业主、资产��知识分子、教师、医生及其它专业人士大开杀戒,焚书坑儒,初步估计共杀害了170万(另有说是200万)柬埔寨人死亡的人,占全国人口的1/4人。连戴眼镜的人也不放过,连会说外国话也是死罪。红色高棉还严禁任何宗教信仰,摧毁几乎所有的教堂和庙宇,佛教徒被迫还俗,回教徒被强迫吃猪肉。

  波尔布特深得毛泽东的愚民精髓,实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政策。他的一号命令与林彪如出一辙,以战备为借口把城市居民遣散出城。几昼夜间,所有金边人被驱赶出世代居住的住所,放弃所有财产,沦落为赤贫如洗的无产者,去下乡改造。

  凡是红色高棉军队接管过的每一座城镇,就立即破坏当地的集市贸易。他们或宣布大减价,把物价削减90%以上,或直接捣毁所有的零售摊店,并且很快就将货币取消。大部分为城市商人的华人,顿时便陷入一无所有的境地。整个国家里关闭所有商店、庙宇、学校和公共设施,文明在乌托邦势力场里被退回到人类原始的状态。

  结果执政不到四年政权被越军推翻,后来波尔布特的追随者们纷纷被押上审判台。

  再翻开中国的史卷:

  秦始皇采用商殃变法,尚诈力、弃礼义,大搞严刑酷法,用冷血、铁腕与强权来治理国家,成为虎狼之国。他好大喜功,滥用民力,修骊山墓、建阿房宫、开灵渠、筑长城、拓直道,于是赋役繁重,他坑杀赵军,焚书坑儒,严刑峻法。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杰;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役使七十万人修筑阿房宫以及自己的陵墓――包括兵马俑等。终于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统一的秦皇朝维持仅仅了14年。

  再看清皇朝。满清入关后,大肆屠杀汉族同胞: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让烟花古巷变屠宰场,繁华都市化为废墟,池塘里储满了尸体,在几乎被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仅扬州一城,死者多达八十余万人。强迫汉民族剃头改用满族衣制,实施野蛮暴政,将文明的汉民族视为低等的被奴役阶层。清朝前期,大搞文字狱,残害了无数知识分子,大大禁锢了国人的头脑。清末,面对康梁变法,却不思进取。顽固抗拒宪政民主变法、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后有孙中山提出改革变法,但是腐败的清政府却置若罔闻,结果同盟会组织于1911年10月10日爆发辛亥革命,最终清政权被推翻。

  至于中国共产党政权,就更清楚了。

  50年代初的土改运动中,大规模的经济掠夺和政治迫害在全国展开,在批斗、公审及其他形式的残酷斗争中,被处决的和死于其他方式的地主200万人左右。同时在城市展开的"镇反"和"三反五反"运动,仍然是大规模的批斗、公审和处决,即便按照毛泽东亲自审定的最正规的杀人比例,被处决的人数最少也有70―80万。但各地的滥杀,最初得到纵容,后来想阻止又难以奏效,被以各种方式致死的"敌对分子",大致估计也有200万人。因不堪忍受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而自杀者高达80万人左右。

  从50年代的镇反到晚年的文革,每次运动所整肃对像必有知识份子。专门针对知识份子的整肃就有50年代的"知识份子改造"、"批《武训传》"、"反胡风"、"反右",上百万知识份子遭到迫害;1959年反右倾,全国戴帽的高达三百几十万人,大大超过1957年"右派份子"的数量,两大运动中受牵连人数超过千万。死于文革的大小知识份子更是难以统计。

  1966年―1976年的十年文革,造成了至少2000多万人非自然死亡(叶剑英语)。

  无怪乎,毛泽东在1958年得意地宣称:"秦始皇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 1958年5月8日,《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毛泽东另一超过古代暴君之处,是通过疯狂的造神运动和再造新人运动对全民实施"精神暴政"――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毛自称"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狂妄得目中无人,他把自己视为绝对完美的君子和绝对智慧的先知,而把其他人皆看作小人和愚人,也就等于在精神上把所有人视为"异己分子",要么消灭之,要么改造之。除了不断地制造出要在肉体上消灭的敌人之外,还要不断地对其手中的整人工具(广大民众)实施人性改造,即按照他主观认定的标准来"再造新人",其残酷性一点也不次于"消灭敌人"。(刘晓波)

  造神运动造就了反右、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等一系列极其严重的犯罪行径,终于到了毛的晚年,国民经济濒临崩溃,民不聊生。1976年的4月5日,中国的民众发出了怒吼:"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在吊念周总理,痛恨四人帮的,但是知识分子已经将真正的批判目标对准了"当代秦始皇",他"比希特勒还要希特勒",宣称"秦皇的时代一去不返了!"

  恰时,毛毙命了,这为后来的继任者提供了破乱反正的机遇,才使得中共渡过了统治危机,困境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可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在经济领域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顽固地拒绝政治领域的任何变革,为此终于酿成了六四惨案,犯下了大屠杀的罪恶。从此,中共政权极力回避作为重大公共事件的"六四"。明知自身罪孽的深重,恐惧于记忆的留存,中共乃极力把大屠杀之日变成公共领域的禁忌,把六四亡灵的坟墓变成不许公祭的禁地,把十多年来坚持还原历史、寻找正义的天安们母亲变成严控对象,总之,妄图把一切与记忆六四相关的人和事清全都清洗掉。

  当今的中国政府,自以为是在其治理下的经济急速增长中,捞足了"政治资本",于是,极力遏制《08宪章》,封杀网路,严控媒体,绑架高智晟,重判刘晓波,剥夺民权,鲸吞公产,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恐吓、判决各路异议人士,将"人权"这个基本的价值目标低贱地定位在"吃饭第一"的生存线上。

  在审判刘晓波一案中,缺乏起码的司法程序,无视基本的法律常识,甚至无视自身中共党史的基本知识,从而显露出种种邪恶的用心来,让世人看到的是中国政府极为低贱无耻的脸面,它"不象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做出来的事情。"(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说)。背离了人类普世理念的种种所作作为,无疑都是自掘坟墓,早早地为自取灭亡留下伏笔。

  看吧,在这辛亥革命100周年的纪念日来临之际,中国社会正酝酿着更大更猛烈的大变革,届时胡温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正有待着严峻的挑战!

  施卫江

  美国纽约法拉盛

  201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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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请将全国冤民悉数活埋

  "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在"首善之都"召开之时,就是全国的冤民进一步受苦受难之日。近日,境外中文媒体有关"公仆"如狼似虎对待冤民的报道明显增多,许多访民被监控被截访被绑架被殴打……人间地狱惨不忍闻。

  对于访民们所经受的苦难,我感同身受。在赴京上访的过程中,我夫妇俩同样遭受过南海官方的多次绑架,也长期被当地严密监控,有时一天三班倒监控我夫妇俩的"公仆"会达40多人次,出门即会被"公仆"亦步亦趋跟踪……

  北京每次召开"盛会",为应对"讨厌"的冤民,所浪费的国家资源庞大到了何等程度,让人无法想像,其防范机制从北京常投放几十万的安保力量,就可见一斑。暗无天日的时代,冤声载道,伪"和谐社会"对冤民防不胜防。

  "党国不仁兮,万民若猪狗"!"若猪狗"的民众,人人都可能是一座随时爆发的活火山。即便柔弱若女子若赵国莉者,也曾想"共产党不要脸我也不要脸",要赤身裸体冲进中南海……她恋爱了,爱上了"梦中情人胡锦涛"。

  双手沾满了人民血泪的党天下,在遍地是活火山面前,周而复始风声鹤唳、剑拔弩张,早已疲态尽显。主持正义的力量已经死去,中南海内有的只是僵尸。把愤怒的冤民们就这样当作敌人一般严加提防,防到何年何月是个头啊?

  每一个冤民的背后,都有一部血泪史;每一个冤民的内心,都充满了对执政党的失望和怨愤;每一个冤民的身边,都有一种悲愤的情绪在飘散……众口一词之下,胡锦涛和温家宝所依附的这个政党已经毁了,而且毁得十分彻底。

  胡锦涛的"执政智慧"黔驴技穷,对人民负债累累,许多债务在他根本无法偿还。怎么办呢?他苦无良策,该也苦恼万状吧?当他合上眼睑时,该有黑压压的冤民在他脑海中愤怒地晃动吧?何止是百鬼缠身,他该也噩梦连连吧?

  为给"圣上"解忧,我在2007年中秋曾给北京献出了一个快刀斩乱麻的良策,强烈建议当局速将访民们绑赴北京街头斩首示众,也许是胡锦涛觉得血流得太多,会溅污了"以人为本"牌坊的缘故,这方子在他终于还是没有采纳。

  作奴隶的有义务为奴隶主分忧。我苦思冥想,终为"吾皇"寻得万全之策了:有没有一种既不血溅"以人为本"牌坊,又能完全赖帐,让冤民从此绝迹的好法子呢?有的,那就是――请胡锦涛慈悲为怀,将全国的冤民悉数活埋!

  或曰,这算得哪门子的慈悲为怀?算啊,已早有访民说过:"作孽啊!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干脆挖个坑把人活埋得了呗,把我们搁在这,这样折磨我们,您说残忍不残忍啊?"(见《廖祖笙:北京对雪天露宿的访民无动于衷》)

  冤民之于胡锦涛们,不是"看谁不顺眼"的问题,而是恨不得这个群体能够顷刻从京城烟消云散的问题,否则也就不会用种种歹毒的方法,对冤民一再赶尽杀绝。长痛不如短痛,活埋全国的冤民,解脱了双方,官民将互为配合。

  掩盖与掩埋一字之差。党国精于掩盖事实,掩埋全国的冤民应也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只会干得驾轻就熟。经此一役,终于全歼了全国的冤民,在胡锦涛时代将会是何等的畅快,再也没有鸣冤的人群了,"吾皇"终可高枕无忧。

  胡锦涛时代对人民的负债累累,经此"伟大的战役",账本上终于清零,再没有冤民以各种方式向其讨债了,伟大的党和政府之于人民,再也没有赖帐这一说了。曾经杀人也好,曾经抢人也罢,无不随风飘去,又是阳光灿烂了。

  也再不会有赵国莉寻找"梦中情人胡锦涛"的闹剧发生,再没有谁想着"共产党不要脸我也不要脸",要赤身裸体冲进中南海了……多好!胡锦涛早该丢下羞羞答答,残暴就干脆残暴得彻底一些。请胡锦涛将全国冤民悉数活埋!

  写于201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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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廖祖笙:请将访民们绑赴北京街头斩首示众

  上访作家廖祖笙郑重建议中国首都:请将访民们绑赴北京街头斩首示众!这一建议,看似荒谬绝伦,但于京城有益,于访民有益,于"盛会"有益,也有论证的事实基础――

  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是华人团圆、赏月的日子。然而,对于北京屯街塞巷的访民而言,此"中秋佳节"没有团圆可言,也无明月可赏。填塞他们胸间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甚至绝望――他们的心空里,何来樽前月下、桂子飘香?有的只是残酷现实强加给他们的一片阴霾!

  那些来自大江南北的访民们,在当地再也忍受不了酷吏昏官、狐群狗党、劣绅恶霸对他们的欺压和凌辱,在走投无路中奔向"首善之都",以为在首都或能寻得公正、公平和公道,可奔走日久的结果,是悲哀地发现"首善之都"不过如此。所谓的上访制度,玩弄的实为愚民的把戏,潦草糊弄访民之余,既没有给绝大多数的访民们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也大大"有碍"北京观瞻。

  多少访民抱着希望而来,忍辱负重,苦苦哀求,寄望于京城找到"包青天",可又有几人确真觅得苦难之中的救星?更多的访民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非但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们替其主持公道,反而是堕落公权对他们的雪上加霜、加倍凌辱!有些访民遭到截访人员的残酷殴打,有些访民被接访单位像踢皮球般踢来踢去,有访民露宿街头、三餐不继,有访民被抓回去后罗织罪名啷铛入狱……上访啊上访,访到头来,惊觉暗无天日!

  对太多的访民而言,这座貌似神圣、洁净的城池,没有党中央,没有国务院,没有中纪委,没有公安部,没有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最高人民法院……有的只是一片沼泽地,且浩瀚无边,哪怕你日复一日艰苦跋涉,却总也看不到希望的曙光,总也走不到湿地的尽头。一天奔走下来,缠绕胸间的感觉,除了心寒,还是心寒!

  一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玩残、玩苦了多少访民!倘使真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那么这京城无数的访民又何来?丈夫在佛山"自己撞死"的罗双红,和家人在京城奔走得倦了,拿着某部门将其"发配"到当地的薄纸再次回到了佛山,捱到今天也依然是讨不到公道,一起命案案发快两年迄今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处理!乌云滚滚中,欲哭无泪的又何止是罗双红?何止是她家中年迈的老人、年幼的儿女?

  虽然早就听说过这样一句"名言":"没有南海官员搞不掂的事,没有南海官员买不通的人。"但我总以为京城之内,应该还有扬眉剑出鞘式的果敢,还有为着凛然正气拍案而起式的阳刚……但不知不觉间,我夫妇俩来北京已是一个半月了,今天的太阳和那天的太阳却没有什么不一样。看来国务院和公安部管不了广东南海,他们根本也不把"上面"放在眼里!翘首祈盼里,听不到正气之歌的奏响,相反感受到的是邪恶势力进一步的妄为和嚣张。

  去年的中秋节来临之际,我的新浪博客(已被封删)被人修改了密码,一度无法更新,黑暗中删帖的那手,也24小时不断在我的博客里删帖、删网友的留言,借此压制群情激愤;今年的中秋节来临之际,我新建的3个网站又被屏蔽,虽然后来解封了其中的一个,却时封时开……至此,我已被封删博客3个,网站18个(不含时封时开的那个)!一起血淋淋的虐杀学生惨案,难道就准备这样一直倚重新闻封锁、网上"监管"、装聋作哑、操纵司法等等,再派些拿工资的人渣到网上"引导舆论",就果真不了了之了吗?

  我夫妇俩亲手给主席和总理寄出的几十封同城快递,也仍然是石沉大海,但我们将继续寄下去,最起码寄到这事有个初步了结为止。我们坚信总理迟早能看到我们的哀告,一个个小学生写给总理的信能收到,我夫妇俩不停亲手寄出的那许多同城快递,没有理由收不到。不断向最高领导人写信申诉,既是迫于无奈,也是这个国家莫大的悲哀。倘使国家机器均在按部就班正常运转,这一人间惨剧早就划上了句号,最起码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断!

  然而,纳税人辛辛苦苦养着的某些"公仆",放浪形骸得已如白眼狼,一边靠着人民的供奉养尊处优,一边却能凶狂扑向民众!在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中,无耻官僚所表现出来的冷血、残暴远在黑社会成员之上。此事件过于血腥,在此国情下,要将其强行办成假案、冤案,在我也不难理解,但至少也得首先让我夫妇俩重新展开生活吧?他们居然连这都做不到!如此操作,不禁要问:这事件果真是一件简单的刑事案吗?我看更像是一次恐怖主义的实施!彻底毁了我的家庭我的人生,还非得置我夫妇俩于死地!风雨如晦中,是血的教训在凝结,是噤若寒蝉,是世人一次又一次的瞠目结舌!

  北京似乎管束不了广东南海,这就令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显得更加怪异!

  制度的腐朽、工作的态度和方式等等,没有把访民们确真当作公民来看待,那些喜欢莺歌燕舞、"一片祥和"的权贵们,也心浮气躁,看不得访民们的烦扰。于是,接访单位的门外,截访人员成群结队,有的无法无天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单是这段时间,我夫妇俩就两次亲眼目睹截访人员疯狂殴打女访民!北京啊,难道那些蒙冤负屈的访民,千里迢迢来到北京,就是为了被人凉在一边,糊弄一通,或是接受一通暴打的吗?抓捕他们,理由果真充分吗?于法有据吗?合情合理吗?

  耳闻目睹的种种,不断撞击着我日渐沉重的心灵。对访民,还"清理"个什么?既然不顾百姓死活,不愿为百姓主持公道,当初就该断了访民的念想,不该有潦草的信访制度的存在。权贵们是爹妈生的,访民们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他们就是一副天生的"贱民"相貌,"清理"也没用,"清理"了还会生生不息跑来。由此,我建议:得斩钉截铁,干脆把他们全部绑赴北京街头斩首示众,既"以儆效尤",也让他们早死早超生,省得在京城经受炼狱似的煎熬。

  如此干净了。哪个访民再胆敢来"影响"北京的市容市貌?哪个"臭书生"再敢念叨官场的不是,或是再说道什么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有任何"盛会"召开,北京街头也一定是唯余锦衣华服之绅士和淑女,语笑喧阗,风度翩翩。遥想京城菜市口古代手起刀落,对"贱民"们斩首示众的样子,何等威风,那震慑力来得何等之强?残暴就干脆残暴得彻底一些,冷血就干脆冷血得无以复加,羞羞答答遮遮掩掩,太忸怩作态了嘛。专制无胆,民主无量,如此,只会令无数挣扎在苦海中的男女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作孽了不是?

  综上所述,祈请执政当局即日起就加以考虑,请将访民们绑赴北京街头斩首示众!请为"和谐社会"锦上添花!不但可以把廖祖笙夫妇及早绑赴菜市口斩首示众,也可以把尚且"胆敢"滞留在京城、不甘蒙冤受屈的访民们悉数"咔嚓"。中国反正人多,官员反正"忙碌",连死人的事也"无暇顾及",还犹豫个什么?还害躁个什么?若京官不便登场监斩访民,可临时飞鸽传书借调广东南海之"公仆",酷吏登场,必定心狠手辣,定能圆满完成监斩众访民之重任!

  献出这一治国安邦之"良方",我又想到今夜的圆月是你们的,不是我们的。想到仍躺在殡仪馆内惨烈遇害的孩子,我同时还想到了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写于20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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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江:食物链最末端的宿命

  ――纪念遇罗克烈士殉难40周年

  今年3月5日是遇罗克烈士殉难40周年纪念日,这令社会良心人士值得怀念。

  回顾这40年来中国社会的演化和变迁历程,物质层面的进步似乎是令中国的各方足够默许的,然而经济建设的极速增长,换来的是社会矛盾的激增,也就是以"低人权"为代价换取来的经济建设,大大背离了社会正义。这非正义在于,人权保障依然相当缺乏,而蒙昧主义,犬儒主义,集权专制,麻木不仁依然如故。

  我们今天反思文革,是为了"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当然不是极左的"忆苦思甜",而是更好认清社会的本性,使之成为改革的认识基础。

  在一个缺乏终极关怀的国度里,乃是信息相当封闭的社会生存环境。这里边的人们十分热衷于现世里社会地位之间的争斗,为此人人须定位于政治出身上的名分,因为在文化基因的操控上,它着重体现出宗法血缘的人伦关系来。

  遇罗克兄,你品学兼优,睿智卓越,天生是块栋梁之才,你两度报考大学都是成绩优异却被拒之门外,就因你出身于政治上极不可靠的家庭,你父母留学过日本,回国后又经营小企业,于是成了"剥削阶级"而处于敌对面上。你却没有自怨自艾,自暴自弃,而是刻苦研读从马克思到卢梭的大量西方名著,进行艰苦探索,由此获得了十分宝贵的、来自异域的政治学说信息资源。文革初期,当红卫兵纷纷响应红太阳的"造反有理"号召,高呼"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口号,挥舞铜头皮带杀向全社会。在中国血流遍地、哭声震天的时候,你拍案而起,发表了你的思想杰作:《出身论》,瞄准封建色彩浓厚的血统论进行人权主义的道义批判。文章一问世,就赢得千百万同路人的强烈支持,由此震撼了最高当局。你终于在一九六八
年初被捕入狱,于七零年三月五日惨遭处决,结束了年轻的27岁生命。

  遇罗克兄,你是被吃人的整个社会系统――食物链"吃"掉的,不是吗,且看那个"六亿神州尽舜尧"的年代,在"祖国山河一片红"的大地上,到处都是响彻云霄的"万岁"、"万岁":"打倒"、"打倒"的吼叫声――在此,哪里能分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界线?

  熟谙南面之术的毛皇说:"坚定地相信群众的大多数"(《毛选五卷》)。如果由此下结论:"文革造反,是国王与民众的结盟。"(谢选骏),似乎还嫌简单。秩序天下大乱时候,往往就是各种社会力量的大拼杀。文革的历史,依我的理解,其实质是,坐稳了奴隶位置者,坐不稳奴隶位置者,急于趁乱想当皇帝者,保皇者,维持既得利益者,期盼翻身得解放者,之间进行着激烈的角逐和较量。于是形成了"文化大革命就是形形色色的人相互报复的革命。"(丁学良)而这种角逐和相互的报复,还是有迹可遁的。

  在一个群体主义的高度集权制中,社会等级是依照政治上的忠实可靠性来划分的,其程度高的就排位前列,反之亦然。所谓忠实可靠性,情况又可划分二种,第一是对于党国的忠诚性,第二是对于领袖的忠诚性,这两种有时候并不呈现完全一致的,比如毛泽东的利益与林彪的与刘少奇的与江青的利益不一致,而他们之间的各自治党治国政策对于党国的效用性和危害性也不大一致,于是就有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的斗争,他们可以各自打起各种各样的政治旗号和标语,都自称是"最最革命",以阶级斗争的名义,都可以将对手推到在对立面阵线上。但是不管官僚之间的利益分歧如何,被统治阶层、阶级对于党国的忠实可靠性的要求则是相当一致的,这就是依照愚忠的程度,显然是与知识和良知的拥有程度大相背离的。往往是,越是愚昧无知
的,往往就是无才缺德,便越是认同群体主义集权体制。古希腊的先哲苏格拉底云:"知识即美德",其逆命题和否命题也理应成立。所谓"知识越多越反动",因为遇罗克和其家庭拥有了太多的知识,这样就背离了效忠于党国的"全心全意依靠"的大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成分构成,乃是体力劳动者居大多数,故其党性,按照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的原理,必疏于脑力劳动,推演开来,决定了其秉性必定蔑视知识、轻视智慧、歧视脑力劳动者,摒弃高贵的德性,拒绝人类普世伦理。总括言之,具有下贱的性格、低贱的秉性。其价值趋向由当年流行的口号来表达,便明确不过了:"没有大粪臭,哪有稻谷香","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脚上有牛屎的人,思想最干净。"等等,在它的统治之下,无疑地,四肢发达、孔武有力的粗布短衫者得势得利多多,彼等纷纷爬上社会等级阶梯的高层,反之,则纷纷下地狱成为"牛鬼蛇神"。

  中国的人文传统本有着深厚的"吃人"渊源,"吃"与"被吃"的名分划分都是依照等级秩序的,古人所云"仁义道德"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等等,不容有独立的人格和个人的存在价值存在,而是由"吃"与"被吃"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长串的食物链。至于到了共产党的红色皇朝,尤其是在毛泽东治理下的极左年代,身分等级制的"吃人"划分更是依照反文化反智化的方面,"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当然是绝对不可靠的,而应是重点改造世界观的对象,无疑加重了党性化的红色中国低贱品位。当极左泛滥成灾时,推演开来,也就是吃人的残暴性加剧了。在低贱性的国度里,高贵德性的知识者和脑力劳动者反成了最低贱者,成为大众嗜食的对象。看吧,四十年前遇罗克受刑处决
时候,在北京工人体育场上的几万名看客,响彻云霄地齐声怒吼:"打倒、打倒,万岁、万岁",足以为证。

  在共产暴政的高压下,中国百姓所掌握的生存秘诀在于一个"混"字。其要义是合群于大众,用通俗的话来说,"打成一片","磨掉菱角",如此便可积蓄而获取"势"的力量,即依托于人格、品行、价值观趋同效应的人多势众的力量来建立起攻防的威势,由"势"的含量决定其社会等级,也就是定位在"食物链"的某个环节上可"吃"与"被吃"多寡的程度。倘若我们观察一番文革中几乎所有的受迫害者,大体可以发现一种现象,即大都是不合群的失势者――假若你有与众不同之处,则麻烦来了,进一步地,假若你的与众不同具有某种优越性,或者曾经有过优越性,那么就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了!!

  可正是对于一个好学睿智、多才多艺、努力奋进、有理想有追求的优秀青年,如遇罗克者;作为一个出身于资本家家庭的,属于"剥削阶级"成员――"黑五类分子"的"狗崽子",可想而知,其悲剧命运也就早早塑成了,"原罪"缠住终身,不得解脱,被打入社会等级阶梯的最最底层。再加上你的高贵气质,不愿从俗,不愿屈从于非正义的现况,则更是加重了悲剧性,故而,罗克兄感觉到"乾坤特重我头轻"。然而你最终赢得了神圣不朽,升入天国之中享誉荣耀。

  尼采说:"甘愿做奴隶的人就应该被奴役"。对于自甘情愿的事情,他人的外部干预太显勉强;然则中国国民的浑噩在于,那些坐稳了奴隶位置者,再加上坐不稳奴隶位置者――远非只是做"看客"罢了,而是全都极不容忍有异己的独立自由的人士存于世上,因为彼等可以在"五十步笑百步"的小人气概中得到极大的欢乐和满足。

  当"无产者"以低贱无耻秉性而无知自豪、麻木自得的时刻,恰是彼等狂欢的节日庆典:"卑贱者最聪明!"。悲乎,其时知识的精英已经插翅难逃作祭品的宿命。

  罗克兄,您的不幸遭遇就是一个缩影,衬托出我们民族的深重苦难,尤其是中国知识分子劫难的写照,是国粹"精英淘汰率"最真切的展示。

  是的,鲁迅先生说过,中国的百姓并不期盼带来光明的火焰,也不需要盗取火种的英雄普罗米修斯,只是寄托于精神安慰的对象在于祭拜"火神"――各类纵火的造孽者。所以难怪,当今的大多数中国人并不熟悉你,也不想熟悉你。可是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毕竟诞生了一大批社会良心的公共知识分子,受你的精神所鼓舞,你的人权斗士和先驱者的位置,已经刻上墓志铭,你的形象已经铭记在我们的心里。

  写于美国纽约法拉盛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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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云海:生命无价的屁民多么幸福,多么有尊严

  生命无价的屁民多么幸福,多么有尊严

  作者:林云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精英济济一堂,畅谈法律大事。

  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傅达庆:生命无价。一个人死后,我们提出的死亡赔偿金等请求,并非是对生命价格的衡量,而是补偿死者"预期收入"的减少。每个人在职业、地位、收入等方面都有差距,因此对"预期收入"的补偿有差别,很正常。

  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健康:在很多地方法院判例中,其实已体现傅律师的观点。可惜,这没有被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采纳。既然死亡赔偿金是对"预期收入减少"的补偿,那就应该按实际收入标准获赔。

  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传甫:人的生命其本身无法用价格来衡量,命用价格来衡量,无异于将生命当做商品来交易。在谈论("同命不同价")这个命题的时候应该注重价的实质,这里并不是指生命的价格,这里的"价"正确的理解应该为人身损失,因此,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同命不同损失"。

  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同命不同价"确是一种误读,之所以出现"不同价",主要是因为我们法律实行补偿性原则,具体做法就是将死者家庭的损失补齐,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地域和身份等来计算。

  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抛开感情因素,只考虑城市、农村,国内、国外,每个地方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收入,恰恰是体现了"同命同价"原则。

  注:陈艇同志在这里面说的"感情因素"显然是指生命价值。

  看了律师精英的高论,屁民我感触良多。

  因为生命无价,所以不能对生命作赔偿,谁对生命提出赔偿要求,谁就是要拿生命当做商品来交易,就是在亵渎生命,必将成为全体生物的公敌(不只是人类的公敌),多么有尊严的生命啊!

  因为生命无价,所以丧失生命不算损失,屁民跟精英(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法律精英、文化精英、学术精英等)一起挂了,精英损失惨重,因为精英的职业、地位、收入非同一般,而屁民基本上没什么损失,因为屁民的"预期收入"只算个屁,多么幸福的屁民啊!

  因为生命无价,所以那种不管是谁(无论是屁民还是精英)都不能拿生命作赔偿考量的做法,恰恰是体现了"同命同价"原则,多么公平的社会啊!

  我靠,本来屁民无财无势,已经屁得只剩生命还有点份量了,现在连生命那点份量都不能拿来作筹码了,屁民名符其实的成屁了,尽管屁得很幸福,很有尊严,但再幸福,再有尊严的屁仍旧是个屁,不是么?

  新加坡公民陈锐出车祸死了,他的命值79万9855人民币,多么没尊严啊,他的命竟然不是无价的,竟然可以用79万9855人民币来衡量!多么不幸福啊,他丢了命,就是丢了79万9855人民币,损失太惨重了!他的命跟我们屁民的不同啊,他的命是新加坡公民的命,所以他没我们屁民幸福,没我们屁民有尊严,可是,我们屁民谁不羡慕新加坡公民那种不幸福,没尊严的命是种好命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命无价,新加坡公民的命有价,这是典型的命不同则价不同,拜托我们的律师同志就别胡扯什么"同命同价"了,也拜托我们的拳民同志别再胡扯什么"同命不同价"了!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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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两会”大戏可搞成三人唱

  "两会"的大戏虽在"伟大的首都"唱得红红火火,但只要是脑子没有进水的中国人,俱了然所谓"两会",不过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烧着玩的文山会海。"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开完,党天下一样是奉行故事,暗无天日。

  走过场也就不必太烧钱。2007年春,针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不超过3000人",我写过一篇短文,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可缩减至三人。我还是坚持同样的观点,且更为党国计,认为往后"两会"的大戏,可搞成三人唱。

  精于变相盘剥百姓的党国固然"不差钱",但宜把好钢用于刀刃。这么多年来抛却国家责任,把国人逼入生存绝境的搜刮所得,总烧着玩,不但胡锦涛胡大人构建和谐世界的愿景只怕要泡汤,构建和谐社会的夙愿也一样会泡汤。

  钱总大把烧着玩,"不差钱"慢慢就会变成"差钱"。没钱让胡锦涛和温家宝往后再怎么在世界各地财大气粗地行走?再怎么把巨额资金借给美国?再怎么一年免除非洲32个国家150笔到期债务?再怎么加固网上"伟大的墙"?

  所以即便"不差钱",党国还是要有节约意识,不必把走过场的文山会海弄得像是一个销金窟,又要给5224名与会者发手提电脑,又要风声鹤唳,剑拔弩张,搞几十万安保力量来"保护"一群并无金点子的专制傀儡,累不累啊?

  横竖是走形式,从"两会"代表人数动辄几千人,到往后骤然缩减到三人,这里面的经济效益是显见的,社会效益也是可观的,最起码国内传媒又可以兴奋地宣扬说,党国在"严控行政成本,压缩公用经费,带头过起紧日子"。

  或曰,这不行,"两会"代表缩减到三人,就装点不出党国"民主"的门面了。此言差矣,难道把"两会"代表的人数膨胀到几千人,并弄几十万人剑拔弩张"保护"他们,就改变了党天下的专制属性,就有"民主"的门面了?

  或曰,"两会"代表只三人,就更显专制,党国脸上未免不够好看。此言差矣,党天下早就是一座靠无耻撑持的大厦,杀人都能谎言欺世,还要的什么脸面好看?专制怎么了,有枪有坦克有导弹有谎言传播工具,还怕了谁不成?

  因此"两会"代表人数缩减到三人,并非戏言,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倘使党国再能活埋了那些严重影响首都市容的访民,就连安保的这块费用也能省下了。而党国专制残暴得尚不够彻底,专制无胆,民主无量,故此便也累得慌。

  写于201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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