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林志佳:中国少数民族政策的失败——“政治高于公正”

  7月5日,中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爆发了种族暴动。此次事件是6月26日,广东韶关内一玩具工厂的维吾尔族员工与当地汉族员工冲突事件的延续。中国中央把事件的责任归咎于热比娅。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维吾尔族与汉族和中央政权之间若没有长期的矛盾,相信任何人也没有能力煽动出规模如此之大的暴动。

  首先,中国政府在处理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方面就有许多需要改善之处。中国政府对维族所信仰的回教的习俗就有诸多的限制。比如说,回教徒最重要的斋戒活动就受到政府的反对,政府干部,党员,甚至是官校的学生都被禁止参加斋戒。而由于中共是个无神论政权,党员和政府官员都不允许参加宗教活动,以回教徒为主的维族参政的机会就少了很多。

  同时,中国改革开放并没有给维吾尔族带来太大的经济利益。特别当维族将自己的经济窘态拿之与汉族的富裕对比时,其反差自然会让维族对汉族累计更多的怨恨。但汉族对于中国政府的少数民族政策也并是很不满意的。无论是在高考,大学学位还是就业,中国政府都给予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少数民族许多的特别待遇。

  种族问题极为复杂,并不是说若在某一方面亏待了某族群,却在另一方面给予特别待遇已作为补偿就能解决的。这样的政策往往只会两边都不讨好,并使到各族群之间的矛盾根尖锐。汪洋在处理6月26日的族群冲突事件上,就如同中国少数族群政策一般的两面不讨好。事件发生后,汪洋第一时间赶到了医院探望维族伤者,并誓言将缉捕闹事和"散播谣言"的汉人。不两天,果然就有汉人因散播维族人强奸了汉族妇女的谣言而被逮捕了。

  "政治高于公正"的错误信息

  汪洋到医院时,族群冲突事件的始末还没弄清楚,汪洋却已经认定必须找个汉人来负责。这样的处理方式乍看之下,这似乎是对少数民族的怀柔政策,但实际上却像两个组群都传达了错误的信息。首先,这向维吾尔族表明中国政府害怕少数民族闹事,所以急于安抚。而对汉人而言,这又被视为一种少数民族的特权,汉族自然也会迁怒于维族。而最重要的是对双方都传达了"政治高于公正"的错误信息。

  韶关事件发生于6月26日凌晨,距离"七·五"暴动有一星期的时间。而在这一星期之中,新疆的地方政府事前居然没收到任何消息。去年西藏的"三·一四"事件也同样让地方政府措手不及。这二起事件所折射出的是,中国政府的基层工作失败了。基层组织是宗族和谐的第一防线,往往能在问题没闹大以前就先把问题解决。如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件而当局连一点风声也没收到,可见如果不是基层组织不存在,就是有关当局已经和基层脱节了。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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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应果:中国必须摈弃前苏联的民族政策

  7月5日,新疆地区发生维族殴打、杀戮、焚烧汉人的骚乱。维族人一直在广大汉人的心目中形象相当美好,被认为是中华民族中长得最美丽的族群之一,这一来,形象大打折扣了。

  发生这样的事,固然有很多客观因素,但归根到底,不能不反思我们长期执行的所谓"民族政策"是否从理论上就有错误。

  一年多以前,当西藏拉萨发生骚乱时,我就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只有一个民族——中华民族》,就指出了中国长期推行的民族政策的理论错误,但政治家显然不屑看我们小民的意见,于是一年后,相同的悲剧重演,只是地点换了新疆。

  在那篇文章里,我从美国的经验里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中国长期从前苏联斯大林那里学来的所谓"民族自治制度"是不正确的,原因是我们把"族群"或"族裔"(race)错当成了"民族"(Nation),于是自找麻烦,种下今日之苦果。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把原先的文章再发一遍:

  必须加强大熔炉力度

  中国历史上早就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中国只有一个民族(英语是Nation)叫"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在基本理论上犯了知识性错误,沿用前苏联的概念,结果造成许许多多不必要的问题,埋下了借所谓"民族问题"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隐患,前苏联解体的教训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现在的56个民族应称之为"种族"或"族裔"、"族群"(英语是Race),他们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里一口锅里轮饭勺,理应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因此过多地强调"族群差别"是不对的。

  "民族"(nation)与"种族"(rac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英语里nation具有"民族"、"国家"两个解释,说明同一个国家就是同一个民族的意思。

  在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内,各族裔的历史趋势应该是:加速融合的过程,就像美国那样,是大熔炉。在美国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很深,但黑人不是"民族",统称"黑人";同样,中国人移民美国就不称"中华民族"了,统称"华人"、"华裔"。中国也应如此办理,统称"汉人"、"藏人"、"蒙人"等等,这里不存在民族矛盾,只有族群差别。这就跟平时说的"上海人"、"北京人"、"江苏人"、"客家人"等等是一样的。

  中国必须加强大熔炉的力度,坚决搞大同。

  中国"民族委"是否该考虑换个名字?所谓"少数民族"政策是否有重新审视的必要?

  表面上看是两个概念的混淆,实际上是认识出了问题,它造成的错误是:

  民族自治政府种下祸根

  一、概念混淆的结果,是成立了许许多多的"民族自治政府",这一来不是缩小族群的差异,而是扩大甚至是把差异从此凝固化、永久化。因为"Nation"又有"国家"的含义,于是就为所谓的"民族"分裂分子提供了"独立建国"的理论基础。

  二、在民族自治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有"56个民族",这又是一个不科学的提法,又是一个分隔族群反对族群融合的提法,我不知道"民族委"以什么标准来划分"民族"?以血统吗?那么请问"汉族"难道是一个血统吗?所谓"汉族"本身就是一个大杂烩,它跟比较单纯血统的"维族""哈族"等等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概念的内涵不在一个层次上。

  笔者本人头发就是自来卷,笔者的母亲、孩子、旁系亲属的后代统统是自来卷,以致几家人的后代(包括重孙女)不久前几乎不约而同都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妈妈,我们有外国人的血统吗?""为什么别人都说我们像外国人?"但我们是"汉族"。

  我的回答是:"说不定我们的祖先有哪个小伙子唱着'胡姬貌如花,当户笑春风,'看上了一个'当垆胡姬'也未可知。没准我们的老祖宗就是一个维族姑娘。"今天的汉族可说是早已融合了几十个上百个不同的血统了。

  再说,所谓"56个",那么澳门葡萄牙人的后代、香港英国人的后代有的加入了中国籍,为什么不算进去?

  三、一个国家都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族群融合是他的大趋势,这是顺历史潮流而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正是因为各族群的大融合,才造就了这个民族总体上基因较好、智商较高的优势。现在人为地分隔族群,简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

  四、秦始皇纵有万般罪恶,但他的"书同文",保证了中华民族不像欧洲那样分裂成几百个公国,使欧洲人民饱受几个世纪的战争之苦。这里一码归一码,功过要分清。而今天的"民族自治政府"则种下了中国日久分裂成56个国家的祸根。

  调整"族裔政策"

  鉴于以上几点,中国必须重新认识、重新调整"族裔政策",我的建议是:

  一、重新对全民族进行一次"民族"与"族裔"的知识教育,把理论搞清楚,统一思想。

  二、撤销各级"民族自治政府",各族群没有独立的政府权力,都以个人身份加入公务员的队伍,参与政府管理,各族裔权利平等。这就像美国的赵小兰、骆家辉一样,他们没有华人的政府。这就为日后扫清了分裂的隐患。

  三、对少数族裔集聚的地区,进行经济上、开发项目上的倾斜,发展他们的经济,让他们渐渐跟上汉人的发展步伐,渐渐富起来,但取消其他比汉人高一等的待遇。少数族裔必须认同"归化",就像美国、澳洲等发达国家一样,必须向主流族群归化认同,必须学中国话,否则不能享有中国公民待遇。

  四、鼓励并支持少数族群保留自身文化传统,但同时推进各族群婚姻大融合,推进各族群进入人口较少的地区,搞大移民,大混合。

  五、学习当年王胡子王震将军的做法,让少数族群中的某些人又敬又畏。

  对此次打砸抢坏头头坚决杀无赦,对罪行较轻的能不杀就不杀,但要进行终身管制,一律分散移民至汉族地区,进行消化瓦解。这方面可学美国警察的做法,对有轻微偷窃的人,警察每晚必上门天天教育。

  只要坚持这样做下去,中国的所谓"民族问题"可大定矣。

  作者是南京大学退休教授,现在澳门大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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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新疆是个好地方

  这几天工作原因特别忙,关注新闻的时间少,等我静下心来,好好看新闻的时候,今天已经是7月8号了,离7月5号已经三天了,说说关于此次事件是我现在压抑不了的心情与想法,我是汉族人,我生活在内地,离新疆那个地方,真的感觉很遥远,我对新疆这个地方开始心向往之的时候,是从我好朋友口中,还有《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中获得,那里的天很蓝,有好吃的食物,更加有热情的当地主人,很想去,也曾计划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他是新疆人,是汉人,有塞外人的绝对豪气,我很喜欢与他一起交谈饮酒。

  新疆不是古就有的地名,新疆这个名字的解释应该是新的疆图的意思,也就是唐朝这个国家,入侵成功就把他化为自己的疆土了,根据我掌握的资料,至少在唐朝以前那个地方不称谓新疆,在唐朝前期那个时代我们的国界应该在甘肃河西走廊玉门那里,出了关就是东突厥人的国家了,这个在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里有记载,这个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中国从民国以前历来就是一个动态边界的国家,这个原因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这和我们历代王朝的兴衰有极大的原因,这也是造成现在边界争端的原因之一。

  很早很早以前,大概是在汉代,称西域三十六国,那里人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文化等等,称自己是东突厥人,非常强悍的黄白混血人种,经常侵入到内地,唐代的时候终于在当时领导强硬行动下,把西域三十六国收拢了,可是一个民族不是战败了,他就会承认你的政权,这也就是他们现在为什么要成立什么东突厥斯坦国的原因之一了。

  我们的政府在民族政策上向来是扭曲的,我知道的美国,瑞典等等都是多民族国家,为什么人家都是人人平等,不论种族,信仰,宗教,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世维会,在我看到的资料中,他们有自己的国旗,国歌,选出来的所谓国家领导人,已经形成自己的明确政治主张,生成了自己的精神领袖,并且分工明确,这就形成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态势了,所以所有现在发生事情,不是我们现在喊两句口号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必须要有强硬的技术手段与坚定的处理决心才可以,这是历代君王明白的道理,一个不历经磨难的国家与民族,无法长久的崛起,要让我们这个年代的人还有后几代的人,多一些痛苦的人生经历,我们,他们才会更加珍惜眼前的即得利益。

  现在,就是现在,不是我们自己想和谐就可以和谐的了!

  我生活的年代的国家管理者为什么没有一点强硬的行动呢?

  快,就在现在,行动吧!

  作者电子邮件:litao666666(a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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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中国“买国货令”硬伤

  日前,中国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中"国货优先",这使得不想陷入贸易保护主义陷阱的中国,却沾染了"自己挖坑自己跳"的嫌疑。

  6月15日,大陆媒体刊出《九部委联合发文:4万亿刺激方案优先买国货》披露,5月26日,国家发改委同工信部、监察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6月4日,九部委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

  无力的辩解

  这"不合时宜"的"买国货令"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国贸易保护主义的群起指责。5月末,全球领先的风力涡轮发电机制造商维斯塔斯、苏司兰和通用电气,参与中国逾50亿欧元的25台风力涡轮发电机订单竞争,结果在第一轮竞标结束后都遭淘汰。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4万亿元人民币财政刺激方案下的合同之外。"

  欧盟执委会发言人表示,欧盟正在研究中国的规定是否违反了WTO规则。世界银行也表示,中国的优先买国货条款,违反了保护主义的政策。世行驻华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韩伟森惊讶地说,中国作为一个大出口国,在采购上设置限制,只会得不偿失。

  中方的辩解摆脱了意识形态的争论,看上去言之有据,实则掩盖了问题的本质。

  国家发改委强调,政府此举不是贸易保护,而是消除对内歧视,"目前在装备制造业招标采购活动中,通过设置歧视性条件违法限制国产设备使用的做法比较突出,在一些领域还相当严重",这些做法明显违反相关法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发改委官员甚至举出装备制造业等具体行业,以证明对内歧视的存在。但发改委没有强调此举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中国已有的法律。

  6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回答现场提问时表现则较得体。他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颁布这样一个文件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符合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中国政府采取一揽子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措施之前几年,《采购法》就已经颁布实施了。

  外交部以中国法律来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指责非常明智,但这个应对来得太晚。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会否认尊重法律的重要性,既然中国政府有《采购法》,所需要做的就是由司法部门对不守法的行为作出裁决,而不是由九部委共同发令,以行政命令压制行政歧视,因为这会让国际社会以为中国此举不是法律的产物,而是行政系统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

  尊重规则甚于广撒订单

  外企对中国在4万亿投资中优先采购本国商品属于贸易保护主义的指责,离商务部长陈德铭率企业代表与政府官员在欧洲采购了130亿美元之后不久,此后接近破产的东方航空公司还宣布大量采购空客飞机。但这种做法并未消泯国际社会的指责,一来强硬的行政命令抵销了尊重法律的诠释,二来得到中国订单的欧洲医药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对中国大唱赞歌,无法堵住没有得到订单的机械制造企业的嘴。这说明制度的公平与守法的意识和行为比撒糖果式的订单,更具说服力。

  要强调的是,彻底消除政府与企业采购行为中的对内歧视行为,必须消除对内歧视的土壤。

  首先在产品质量上要得到保障。应该承认,由于在装备制造等领域,国产产品质量与国际大公司产品相比存在差距,某些"对内歧视"基于产品质量的信用。因此,发改委在禁止对内歧视的同时,有必要建立产品质量信用担保机制,或者对劣质产品生产商实施严厉的赔偿机制,以防止某些有关系的不良企业将"山寨产品"卖出天价。国内产品价格优势与质量过关相结合,才能获得有信用有良心的招标者的青睐。

  其次,对政府采购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某些大型项目采购者以为4万亿在手,气壮如牛,利用公款跑遍世界各地考察"产品质量",将积极财政的公帑当作公费旅游与消费的大好时机。对此,政府不仅有必要进行成本考核,对大型项目分步划拨资金实行第三方托管,还要对项目实施市场化操作,将招标等权力分解到各个讲究成本效益考核的企业中去,以避免大规模的行政浪费。

  斥责外企忘恩负义、得陇望蜀,指斥境外媒体对中国包藏祸心无济于事,关键是要以规则分清贸易保护主义与保护本国企业的界限,以对内对外一视同仁的公平法律环境,塑造废除贸易保护主义和投机主义的堂皇形象。

  (作者系著名财经评论员)

  来源:凤凰周刊2009年第19期 总第3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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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不愿提起的惨剧

  虽然不愿提起,但还是发生了。

  7月5日傍晚至次日凌晨发生在乌市的那一幕,令亿万国人为之揪心。百余条生命,千余名伤者,一个城市的满目疮痍……不知这是不是民族分裂分子所谓的"要出点大事"。的确,事不小,丧尽天良。此刻,不再去想邓玉娇、涂远高的生生死死;也不再去过问周森锋、逯军的是是非非。所有的注意力都聚焦于一点:新疆,更精确一点:乌鲁木齐。

  热比娅,正是这个所谓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主席遥控指挥,才造成了7·5惨剧的发生。这个曾经的新疆女首富,曾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这使得我内心怀有深深的遗憾:为什么当初没有秘密处决热比娅?在监狱制造一起正常的非正常死亡并非难事。然而2005年热比娅被保外就医至美国并从此走上了民族分裂的道路。现在衡量一下,目前7·5事件所造成的国际影响远比秘密处决热比娅的影响要大得多。无奈错失良机,以致后患无穷。

  与去年的西藏事件如出一辙,鼓吹独立、制造分裂的极端分子又是拿平民开刀,数十名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在背街巷道被残忍杀害。面对暴徒的破坏活动,军警保持了克制。但这会不会使暴徒产生错觉,认为拿他们没办法?而虽然军警极其冷静,但还是被外电极力扭曲,如"中共开枪镇压"、"死亡人员大部分为枪伤"等。现在看来,虽然没有开枪,但在国际上的影响却是等同于开枪的,因为中国媒体在国际上的影响很小。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严重打砸抢的暴力分子,不必摆事实讲道理,枪杆子里出政权是最受用的。

  此次事件已经逮捕一千多名犯罪分子,对这些人的处置,新疆地方领导称会依法进行。但关键是这样的暴力犯罪取证非常困难,如果依法进行,必有太多的漏网之鱼,亦使受难者死不瞑目。暴徒身负几命,却因证据不足而判处短短几年有期徒刑的情况难免不会出现,这就变成了对他们的变相纵容。人生观在青少年时期已基本形成,过轻的刑罚不会改变他们分裂国家、制造事端的企图。所以,对于真正的民族分裂分子,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秘密处决,一定不要再留有像热比娅这样的后患。依法进行,等同于对牛弹琴,毫无用处,因为至今还没有看到多少这类分子改邪归正的范例。

  客观上讲,中国的国际形象并不佳,这主要是由于西方媒体的恶意渲染,本是无中生有的很多事情也能够在CNN、BBC的大力包装下"绘声绘色"。上文也已提及,此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本来已经非常克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要背上黑锅,留下"镇压"的恶名。既然专政要背,法治也要背,何不来一次专政?这并非煽动民族对立,实际上维族的绝大多数群众都感觉不到在受压迫——因为压迫根本不存在,少数民族反而享有较汉族更多的权利,我们针对的是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

  希望逝者安息,伤者康健,边疆早日恢复安定的局面。只是下次再碰到分裂活动,多用枪炮说话吧。

  (北京大学法学院    李颂    100871    电子信箱:lisongpku(a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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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赟:中国新疆地区暴乱的原因与对策

  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经济问题一直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我一直认为,中国最大的敌人,始终是贫富分化问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发展再快,最后必将是以动乱和大破坏来加以结局。

  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以及新加坡等的成功经验,要以民族大熔炉的政策(Melting Pot policy)来取代民族自治政策。强化华人(Chinese)概念而不是某一单独民族概念。

  这两天新疆地区的暴乱,以及造成的巨大的人员伤亡,联想到去年西藏发生的流血冲突,感觉实在是太让人痛心。然而仅仅痛心是没有用的,现在已经到了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首先要说明一下中国大陆目前的民族政策,其核心就是"民族确认与民族自治"。说实话,如果不是一个像我这样在中国大陆生活了三十来年的人,外国人是很难能体会在中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所能享受到的好处。在我幼年时,物资还异常匮乏,而我的一位姓杨的同学,据说他是回民,所以每到过年时,就有普通汉民没有的牛羊肉、芝麻油等副食品的供应。这几乎让每一个汉族人都觉得非常羡慕。

  而且,我知道他家里是完全和普通汉族人没有任何区别的,甚至包括吃猪肉等等一般回民的禁忌。以后,开始上大学了,才知道,原来少数民族上大学也是有分数照顾的。直到我读硕士时,那一年的全国统考的英语及格线是55分,而如果你是少数民族,那只需要50分。前几天大陆刚刚又爆出了丑闻,重庆的高考状元将自己的民族由汉族改成了少数民族。

  另外,一个社会一般来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中国,如果你是少数民族,和汉人犯了同样的罪,你完全可以获得更宽厚的处罚。因为在大陆法律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对待少数民族要实行"两少一宽"的政策。什么叫"两少一宽"呢?无非就是对少数民族的犯罪人实行"少捕少杀",并且在"在处理上一般从宽"。所以,整个大陆在九十年代以后内地出现的大量新疆籍犯罪集团的问题,内地的司法机关几乎都束手无策。由于政策的原因,不少地方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犯罪的纵容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这种事情,我想只有在中国才会发生,因为在中国,你如果是少数民族,是可以享受到很多普通人没有的好处的。

  民族政策的误区

  但是,即使是这样,得到的实际效果却并不好。中国境外总会指责中共当局歧视少数民族,中共当局更是自感冤枉到了极点。少数民族尤其像藏族和维族固然是不买账,而一般汉族的普通民众也是牢骚满腹。觉得自己和少数民族一比,纯粹成了二等公民。在这所有的族群之中,竟然没有一家感到满意,真是奇怪到了极点。所以,无论这个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它绝对是一个有问题的政策。

  为什么会这样呢?其根源还在于中国的民族政策本身就是一个误区。中国的民族政策其实完全是照搬了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政策。关键就是我上面讲的"民族确认与民族自治"。其实在中国,强调"民族"(Nation),并同时强调"民族自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以前有人问我"汉族到底是个什么民族"?说实话,我用了几乎好几个小时才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因为对这个问题,你不能仅从血缘上考虑,而要从文化来加以把握。

  其实,一般有过出国经验的人都知道,出国时填你的民族,我们决不会写"Han(汉)"而只是写"Chinese(华人)"。像我提到的那位回民同学,他自己的爸爸是汉人,妈妈是回民,他自己填表时填的是回族(不能不说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后来又娶了一位汉族的女子,而他的孩子,据我所知,到现在填表时还是填回族。像这种情况,再强调他的民族,又还有多少意义呢?而且,最致命的一个问题在于,前苏联诸多加盟共和国,一遇风吹草动,就纷纷独立出去,这种民族自治造成的分裂局面殷鉴不远,难道中国还想重蹈覆辙吗?

  但是有人可能要问了,同样是民族自治地区,为什么只有新疆和西藏闹独立呢?这是因为这两地除了民族问题以外,还有宗教冲突,另外还有一个潜在的矛盾就是贫富分化问题。看看中国最近几年的"群体性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其中一个主导因素也是因为贫富、官民之间的对立。而到了新疆地区,这些问题都被民族和宗教问题掩盖掉了而已。

  应取消过度倾斜的政策

  那么解决之道在哪里呢?首先,要重新考量民族政策中不合时宜的地方。不能再"人为地扩大民族问题",比如说应考虑逐步取消不平等的过度倾斜的民族政策。在这方面,中国应该借鉴美国以及新加坡等的成功经验,要以民族大熔炉的政策(Melting Pot policy)来取代民族自治政策。强化华人(Chinese)概念而不是某一单独民族概念,否则,一旦有了社会动乱或者其他问题,即使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等也难保不出现独立的趋势,前苏联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其次,要正视并解决民族矛盾之外的其他矛盾,比如宗教上的矛盾。这一点在西藏问题上尤甚,中国政府在以前,比如文革期间是有欠账的。而在现在,意识形态上的巨大差异,对无神论的推崇和宗教的防范也应该有一定的限度,不能将之过度强化到全体国民的意志之上。当然,对于以宗教为工具来分裂国家,自然已经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

  另外,在少数民族的聚居地,经济问题一直是应该重点加以解决的。我一直认为,中国最大的敌人,始终是贫富分化问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发展再快,最后必将是以动乱和大破坏来加以结局。而以新疆为例,南疆这些维族聚居地就一直比较落后,贫富差距、汉维之间的差距也大。而这些经济上的赤贫者,是最容易被煽动而参与暴乱的人。解决了他们的贫困问题,就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同样的道理是要加强赤贫地区的教育问题,除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外,可以考虑再延长三年。多建一所学校所花的钱,总比少建一所监狱对一个社会的贡献要大一些。而这两点,不仅对新疆适用,对中国其他内陆地区也同样适用。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的民族政策已然实行多年。现在要想改变,又谈何容易。再加这几年整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割裂与对抗已是愈演愈烈,作为一名海外华人,思之真是不胜伤感。

  作者祖籍中国安徽,专业为佛教文献学,现为新加坡佛学院助理教授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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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拿邓玉娇的自由说事的人,你们都智障了吗?

拿邓玉娇的自由说事的人,你们都智障了吗?
 
作者:林云海
 
    邓玉娇被智障后,不管她是两岁还是二十岁,也不管她已经在外工作了多少年,有多丰富的社会阅历,有多丰实的独立生活的经验,她都需要一个监护人。监护人本着对邓玉娇高度负责的态度,就不能让她独自出门,独自上网,独自通电话,以免她被不健康的信息毒害,被坏人欺负,被有心人利用,如果她闹情绪,就要马上送她回精神病院,以免延误病情。一句话,对被智障后的邓玉娇,保证不让她自由才是对她的人权的最大保障!
 
    领导关怀邓玉娇,为她精心挑选监护人。外公外婆不行,他们太穷太老弱,有心无力。生母更不行,她一颗心全放在新家上,对女儿无心又无力。天上掉下个亲爷爷,他有心又有力,在他的监护下,邓玉娇会被清零,会被培养成可以回报党,回报政府,回报社会的有用之才,邓玉娇将可以实现回报党,回报政府,回报社会的人生大意义,并且她的幸福生活将一直保持下去,因为随亲爷爷一起掉下来的还有亲奶奶、亲姑姑、亲表哥等血浓于水的亲人,亲爷爷的事业后继有人!爷爷一家无疑是邓玉娇最合适的监护人,领导挑选他们做邓玉娇的监护人无疑是最英明的决定,在爷爷一家高度负责的严密监护下,邓玉娇不自由是正常的,自由才是不正常的!
 
    目前,邓玉娇正在邓爷爷一家的翼庇之下享受稳定、和谐的幸福生活,让所有真正爱她,又心智正常的人都由衷地感到欣慰:邓玉娇好,就好!
 
    然而,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好事之徒喜欢庸人自扰,这不,在邓爷爷一家的翼庇之外,一场拿邓玉娇的自由说事的闹剧正在上演。闹剧中的正方言之凿凿的申明:邓玉娇已获自由之身,请尊重她的意愿,支持她的选择,不要再拿邓玉娇说事,去炒作,惊扰她的正常生活。闹剧中的反方则煞有介事的质疑:邓玉娇的自由是真自由吗?让不让邓玉娇自由地到外地检查身体、学习、工作、散心,是检验邓玉娇是否真正获得自由的试金石!
 
    那些拿邓玉娇的自由说事的,莫名其妙的闹剧参与者,难道他们不知道,邓玉娇已经被智障了?难道他们不知道,对于被智障后的邓玉娇来说,自由就好比毒药?难道他们不知道,邓爷爷一家是领导精心挑选的监护人,是绝不会让邓玉娇接近自由这种毒药的?虽然这些人无论怎么闹都碰触不到邓玉娇,但出于对这些人的心智状况的关心,我还是要提醒他们一下:你们是不是都智障了,是不是也该让精神病专家鉴定一下?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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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正在享受好五倍的人权,刁民勿扰!

邓玉娇正在享受好五倍的人权,刁民勿扰!
 
作者:林云海
 
    邓玉娇说她现在很好,刁民们不信。按刁民们的标准,邓玉娇现在既不自由,也不安全:不能独自出门,不能独自上网,不能独自通电话,不能过独立生活是不自由,随时会被送回精神病院是不安全。照刁民们的想法,一个人不自由,不安全,怎么能算好?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官媒镜头下的邓玉娇享受着好五倍的人权,那是谁也否定不了的!
 
    邓玉娇要治病,要学习,要工作,刁民们都可以给予她最好的帮助,对人多力量大的刁民们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刁民们不能规划邓玉娇的生活,因为没有哪个刁民有资格充当邓玉娇的三代表。天上掉下个邓爷爷,他是邓玉娇无可争议的三代表,对他来说,邓玉娇永远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永远是个可以清零,重新开始的小学生,他将把邓玉娇教育成可以回报党和政府的有用之才,这是上天赋予他的神圣使命,他有决心,有信心完成此一神圣使命,因为他有强大的精神病院作后盾!
 
    邓爷爷全心全意为邓玉娇服务,除了会妥善安排邓玉娇治病、学习、工作,还会妥善安排邓玉娇生活,作为邓玉娇的三代表可谓名至实归,刁民们还有什么话好说的?刁民们爱拿所谓的自由、安全对邓爷爷一家指手划脚,这是唯恐邓爷爷家里不乱。众所周知,刁民们的安全意味着分裂,刁民们的自由意味着叛逆,比如,台独分子就是以安全为名分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逗士就是以自由为名反党反社会主义,刁民们对邓玉娇讲安全,无非是想让邓玉娇从邓爷爷家里分裂出来,对邓玉娇讲自由,无非是想让邓玉娇向爷爷、奶奶、姑姑、表哥等家中长者叫板!在此,我要正告刁民们,邓爷爷一家对邓玉娇拥有主权,邓玉娇的人权属于邓爷爷家的内政,任何人不得以自由、安全为名粗暴干涉邓爷爷家的内政!
 
    之前邓玉娇曾躺在精神病院的加绑病床上哭喊“爸爸,他们打我”,其中的爸爸显然是指她已故的亲生父亲。可怜的邓玉娇,在邓爷爷从天上掉下来之前,她在这个世上是如何的恐惧,无助。现在好了,天上掉下来个邓爷爷,邓玉娇这个恐惧、无助的“小孩子”终于拥有了可以扮演父亲角色的亲人,终于享受到了小孩子无忧无虑的幸福,只要好好听话,这种幸福将伴随她一生,因为随邓爷爷一起掉下来的还有奶奶,姑姑,表哥等亲人,她不用担心没有亲人照料她一辈子,邓爷爷的神圣事业后继有人!
 
    如果刁民们真爱邓玉娇,就不应该试图破坏邓爷爷家的稳定和谐,就不应该对邓玉娇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说三道四,刁民们应该放下偏见,象所有真爱邓玉娇的人士一样,发自内心地说声:“邓玉娇好,就好”。自由、安全从来不是人权好坏的标准,对此刁民们应持客观、公正、理性、宽容的务实态度,自由不自由,安全不安全不重要,重要的是,邓玉娇现在很好,真的很好!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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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北辰:中国社会缺乏减压阀

  截至目前,新疆当局反应迅速,包括警力出动速度,事后对网络通讯管制,和对消息的主动披露等。中央几大媒体对乌市骚乱的报道让人耳目一新,西方媒体引用之后的传播效果对中国有利的。

  显然从中央政府层面,已经部分汲取去年拉萨事件的教训。根据台湾中央社的报道,疆府全面对外媒开放,可以随时前往报道;遗憾地是,内地媒体大多收到禁令,对内歧视政策依然有效,但上有对策,下有对策,有抱负的新闻界同仁应当不会缺席。从新媒体引用角度,官方利用FACEBOOK、MSN、TWITTER、YOUTUBE等西方人普遍采访的传播方式仍然略显不够。

  广东韶关事件发生后,中央到地方针对新疆所作的预案确实着力下了一番功夫。如前文所言,真正解决民族问题的长远之道,需要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尤其是通过民间力量着手,解决民族融合问题。这是世界性难题,中国若妥善解决,也将是为国际社会作出的创造性贡献。只有当新疆孩子在内地能够接受教育,安居乐业后,也再不被当作小偷看,东突势力的话语权才会大大缩小。

  想提醒业界同行的是,可以从现在就跟踪采访海外驻京记者对此新闻的处理,包括他们报道角度、采访对象、材料选择和关注频率等,尤其是把他们在去年314事件中的表现做一对比,将是极好的深度报道素材。至于了解外国使馆的应对方案,实际上也不无必要,长远看都将促进当局改善国际形象传播。另外,从政府角度,切忌把热比娅塑造为第二个达赖喇嘛,那样将弄巧成拙,不利于东突问题的长久解决。

  至于法国媒体是否会出现如类似去年的舆论炒作,有关人士的判断是几率不大,一则中法关系改善的大背景在先,法国政府正有求于中国。业内人士众所周知,法国媒体"独立性"并非如国人想象,法国政府可能会对相关媒体的幕后财团事先警告,不允许出现毒化中法关系的现象再度大规模出现。实际上去年4月份以后,法国媒体对中国的报道不再歇斯底里,大概他们也知道搞过了头。尤其今年中国已无举办奥运的压力,放手对付西方反华势力比以往更加游刃有余。

  二则法国记者已经进入夏季休假期,或者由实习生顶替正式记者上岗,人手问题将导致报道力度大规模缩水。从作为关心时事的海外华人或者留学生角度,仍然可以监督此次西方媒体的表现,可以通过媒体网站留言、读者来信等方式,督促西方媒体进行客观公正报道,比如提醒他们可能忽略的事实,讲述自己在新疆的见闻,需要的时候可以参加辩论等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民族政策、社会治安或者信息自由等主题讨论将不无价值。

  等韶关械斗彻底平息以后,相关政府官员或者研究学者肯定会总结教训上报领导,但他们能否明确指出此类群体性事件或者民族矛盾的正确解决方法?依据以往经验,情况并不乐观——虽然韶关的确比石首反应快许多,事发当天即公布相关信息,也推出了四项后续措施。但充其量这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手段,并非根本解决之道

  从目前所能搜索到的事件起因看,当地人对传闻中的维族员工偷盗、抢劫和强奸(调戏?)屡有不满,认为厂方与警方多有纵容,当天再次因为强奸未遂谣言引爆事端。警方后来虽证明强奸并非属实,但已经导致大规模械斗发生。包括广东当局领导人汪洋探望维族伤者的讲话,也被解读为偏袒少数民族利益。

  其实没人不理解政府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用心,但对当前民族政策的质疑恐怕不在少数。宗教和民族向来是令各国政府头痛的的敏感话题,中国更是没有讨论此问题的公共舆论空间,但鸵鸟般回避问题并不等于解决问题,需要付出的社会成本将进一步扩大。但这里讨论的重点不是所谓积极歧视的中国民族政策问题。

  社会稳定需要的几个要素中,秩序、法治、透明度和咨讯公开等缺一不可。在韶关事件中可以看到当地人与维族员工的积怨已深。相信有些是外来工与当地社会面临的普遍矛盾,有些则是生活习惯、语言交流、民族文化不同带来的冲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似乎困难不大,包括重建当地秩序,保障信息畅通等,只要当地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都不难维持一时稳定。但从社会长远进步角度讲,则涉及执政当局改变管理社会的思维模式。

  依法国经验观之,即使一个有浓厚国家主义传统的国家,也仍然有可能促成公民社会的建立。公民社会的重要特征便是社会上存在大量团体对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利益进行调和。协会和工会是其中的重要组成。1901年法国协会法公布以后,法国的公民社会组织得以蓬勃发展,改变了以前"国家-公民"的二元社会结构,日益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力量。

  甚至在法国外交和对外推广法国软实力中居功至伟。尽管仍存在种种不尽如人意,应当指出中国的公共空间正在不断扩大之中,但从政府角度,引导力度和管理手段远远不足,甚至有意无意的仍然在阻止公民社会组织的形成建立。这样的逻辑导致的结果就是灭火器的建设远重于减压阀,后果可想而知。

  假如韶关这家玩具厂存在有力的工会,能够协调员工之间,员工和厂方,员工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假如当地存在一个关注维族人融入当地生活的协会,能够关心他们的娱乐、文化、精神甚至性欲;假如存在相关的民间教育和法律组织,平时进行普法宣传,能及时化解不理性行为。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妨碍此类组织的建立,只是相关政府部门出于传统思维习惯,并不鼓励它们的产生。相反还曾见到过广东取缔外来工协会的报道。另外,有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活动家没有产生之前,也不可能导致公民社会组织的自然而然的成立。

  正如汪洋所说,东部地区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招聘员工,是东部地区响应中央号召,先富帮后富、促进东西部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那么韶关事件应当被当作一个极好的反面案例,当局应该深刻反思,拿出决心和勇气解决市民之间和官民之间的互动问题,真正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作者系旅居法国的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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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对少数民族的怀柔政策必须调整

  昨天看新闻,心里就想,胡哥应该提前回国吧,果不其然,胡哥今天就回来了。新疆骚乱冲击波巨大,震惊海内外,如果再加上去年的西藏骚乱,让人不得不反思当下的民族政策。

  我和新疆维族人没打过什么交道,只从电视画面上看到过他们载歌载舞的样子,生活中曾好几次亲眼目睹新疆维族小偷光天化日之下偷盗他人财物,对他们那旁若无人的勇气感到吃惊,同时厌恶。

  还有就是在学习和工作中,曾遇到过一些少数民族的朋友。他们考学分数低,还可以生二胎。这些比汉人要优待的政策颇令人羡慕。

  另外,就是还听说,在法律面前,少数民族和汉人也不平等。拿新疆小偷来说,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刑求的,顶多送回原籍。还有就是在新疆,维族人打伤汉族人,一般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汉人打伤维族人,则要付出极高的代价。

  经年累月下来,助长了维族人的嚣张气焰,同时也将满腹委屈和怨气留给汉人。常听人说什么"大汉族主义",我看在新疆和西藏等地,此种情形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我们的政策抑汉扶少,本是为了追求民族平等,结果过于倾斜,倒有可能培养了"大藏族主义"和"大维族主义"了。

  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汉人毕竟是占人口最多的,不可能长期受欺负。此次新疆骚乱中受到伤害的绝大多数是无辜的汉族群众,在汉人心中播下了又一轮仇恨的种子。据报道讲,汉人自发组织起来,手持棍棒和菜刀上街了。

  王乐泉担心的"民族对恃"已然露出苗头。如果真成气候,那么新疆将永无宁日。今天,你砍我的人,明天我就会加倍地报复你。和黑社会的内斗没什么两样。

  到事情不可收拾时,再祭出王震当年的铁腕,代价就太高了,等于葬送了50多年来的耕耘。

  依我看,当下的民族政策要有所调整了。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要搞什么政策倾斜。有所区别的是少数民族地区和汉人居住区,由于经济发展程度、教育水平的差距,可以在政策上对少数民族地区有所倾斜。但在同一个少数民族居住区,则应对少数民族和汉人实行同一个政策,少数民族和汉人犯法,一视同仁;他们的工作待遇、生育政策和子女入校也一视同仁。

  现在过分怀柔的民族政策其实造成了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诸多的不平等,结果就是导致不安定因素增多。

  这一点,得参考一下美国的做法。美国是一个种族大熔炉,世界上有多少个民族,它就有多少个民族。但是今天,少数民族在美国与白人在国家稳定的前提下和谐生存、共同发展,背后有两条值得我们思考并借鉴的原则。

  第一是少数民族政策服从国家至上、统一原则。没有国家的统一,就谈不上什么少数民族政策了。

  第二是少数民族政策服从国家法律原则。这么多民族居住在一个国家,没有法制高于一切的原则,是很难和谐共处的。特别是在执法上,不能因人因地而异。

  因此,对于挑战国家统一原则的行为,要坚决镇压,不能手软。少数民族问题虽然不同于汉族问题,但毕竟也是一个国家的内政问题,既是内政问题,政府就完全有权利依法行事,不必看任何外人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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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林:从拉萨纵火案的判决到乌鲁木齐的暴乱——论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

  近两年来,西地边陲连续发生暴乱事件。先是2008年3月14日的拉萨暴乱事件,接着是2009年7月5日的乌鲁木齐暴乱事件。在一年多的时间中,西藏和新疆的首府相继发生暴乱,不能不值得深思。拉萨暴乱和乌鲁木齐暴乱自然是国内民族分裂分子和国外反华势力遥相呼应的结果,但是,在反思暴乱发生的原因是,政府——广义而言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的政策失误不能不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其中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是乌鲁木齐这次大暴乱的重要原因。维吾尔族分裂主义分子从政府对拉萨纵火案凶犯的从轻判决中得到鼓舞,因而敢于肆意作乱。

  下面,笔者将从司法领域之外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谈起,最后再回到与乌鲁木齐大暴乱有关的司法领域内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上来。

  一、司法领域之外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实行民族平等的政策,这一政策很好,对于改善少数民族处境、团结少数民族、巩固国家统一和促进经济发展都非常有好处。但是,这一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逐渐走向偏差。

  某些少数民族处于边境,生产力比较落后,收入较低,教育设施落后,为了弥补这些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差距,政府对他们实行了一定的照顾政策,比如高考加分政策。笔者认为,这种政策是合理的。处于西部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虽然也有许多优秀人才,但是由于教育设施比较落后,就限制了他们才能的发展,如果不加分的话,考生考上大学的人就会很少。这既不利于这些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民族团结。所以,在高考的时候给这些考生加分是合理的。

  但是,只要是少数民族就予以加分就不合理了。上面说过,对某些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地方教育设施比较落后,才能无法充分发展。但是,对于生活在物质比较充裕、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重庆这些大都市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的时候再加分就很不合理了。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所受的教育一点不比汉族考生差。如果高考的时候,给他们加分就损害了社会公正,破坏了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

  同时,这种无条件给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使得不少人改变自己的民族,构成对诚信的一种破坏。今年重庆市查出有几十名高考考生为了提高自己的分数而改变自己的民族成分,还有一人考上北大而被北大拒绝录取。就北大拒绝录取随意改变自己民族成分的考生的事件而言,错不在北大,主要过错也不在考生,而在于政府。是政府错扭曲的民族政策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此外,这种不分条件地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强化了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认同,其结果是弱化了对中华民族这一大民族的认同,不利于国家的统一。高考加分的过程,也就是少数民族强化自身民族认同的过程。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认识到,因为我属于某个少数民族,所以我的分数才被增加了;如果我不属于某个少数民族的话,我的分数就不会增加。我的民族成分对我上大学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我要感谢我的民族。对自身小民族认同的加强,必然会弱化对中华民族大民族的认同。这必然在不同程度上会产生民族离心倾向,不利于国家的团结。

  二、司法领域中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

  在非司法领域,政府无条件地给予少数民族一些优惠政策也就罢了。但是,在司法领域,继续给予少数民族优惠就是十分荒唐的了。2008年拉萨纵火案的凶犯边吉(萨迦县人)、边吉(尼木县人)、其美三人故意纵火,烧死无辜群众5人,罪行甚大,这要在内地非判处死刑不可,但是,他们三人由于是藏族人,没有一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仅有一个判处死缓(中国刑法中的死缓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差距太大,实际上就等于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和无期徒刑差不多。现在所谓无期徒刑,实际上是10年到22年的不定期徒刑,很荒谬。既然这样,建议无期徒刑或者取消,或者改为终身监禁),其余两人一个无期徒刑,一个十年有期徒刑。烧死5人,政府居然一个也不判处死刑。这是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在司法领域实行的结果。(除了政府扭曲的民族政策外,扭曲的外交政策也是轻判的一个原因。政府总担心外国指责自己对少数民族分裂暴乱分子的惩罚太重。缺乏自信,对外国的言论很敏感,不敢放开手脚。)

  在这种扭曲的民族政策的支配下,法律的尊严被践踏,社会正义被破坏,公民权利遭侵犯得不到应有的救济。政策扭曲挺可怕,以扭曲的政策取代法律更可怕。(特别注重自己在国际上的所谓的面子,为此不惜破坏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不惜侵犯公民权利。曾有一个国内抢劫犯仅仅抢劫了外国人的一个相机,就差一点没有被判处死刑。根据刑法,一般的抢劫行为最多判处十年;但根据政策,差一点没要了那个抢劫犯的命。)

  政府对拉萨纵火案凶犯的轻判,无疑给民族分裂暴乱分子一个鼓舞。大胆地干吧,轻易判不了死刑。于是,这些暴乱分子就变得更加猖獗。结果形成了2009年7月5号乌鲁木齐的大暴乱,156个(截至到7月7号上午11点)鲜活的生命消失了。

  前车之鉴,政府这次必须对乌鲁木齐暴乱分子严加惩罚,必须判处一批暴乱分子死刑,否则,分裂主义的暴乱分子将越来越猖狂。到时候,公民的生命安全随时受到威胁,这个时候政府的统治合法性也就不存在了。因为连最基本的社会秩序都不能维护,连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不能保障,其存在的合理性何在呢?

  今年发生的乌鲁木齐大暴乱以及几十名重庆考生改变民族成分的事例,共同说明了当前政府的民族政策已经陷入扭曲的地步。政府应当反思,不能仅仅从技术手段层面考虑,还应当检讨一下自己的民族政策。如果政府能够以此为契机,做深刻反省,适时调整民族政策,使之走向正确的轨道。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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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该硬的必须硬起来

  惊闻昨夜乌鲁木齐发生发生严重暴力事件,死亡同胞竟达156人,受伤者达1080人,全市共有220多处纵火点,被毁车辆260余部,受损门面房203间,民房14间,总过火面积达到56850平方米,各族民众的大量财产和众多市政公共设施遭到严重损毁。面对如此众多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我心中怒不可遏,特写下这段文字,对那些犯罪分子表示十二万分的强烈谴责,要求当局尽快追捕事件策划者和参与暴乱之凶犯,务不使之漏网,依法予以严惩,给国人,给死伤同胞一个交待!同时,我也要也对死难同胞献上我深深地同情与哀悼……

  去年是西藏,今年是新疆。据官方指出,乌鲁木齐发生的这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和去年拉萨发生的暴力事件一样,是由"三股势力"(指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 策动的,也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事件。我认为,这类事件的性质,与近来国内其他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本质区别。它不是民族矛盾激化的产物,也不是官民矛盾导致的冲突,更不是偶发事件处理不当引发的大规模群众骚乱,而是直接以暴力的手段残害民众、危害社会、以达到分裂国家之目的的严重犯罪行为。其策划者、参与者所实施的,绝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而是最为直接的暴力"颠覆国家罪"!……我认为那些策划、参与乌鲁木齐"七?五"打砸抢烧杀暴力事件的罪犯们才是真正犯下了"颠覆国家罪",不仅如此,他们还犯下了杀人罪、纵火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一系列重罪,应该数罪并罚,依法严惩!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近些年来,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民族政策和对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给予的特殊政策,对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总觉得在这些政策中,在这些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有些个方面并不是很恰当。这个不恰当,主要表现为过份强调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而忽视了少数民族作为这个国家普通成员和普通公民,在享有其权利的同时,还应该与汉族、与其他民族成员一起平等地承担对国家对社会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

  我们看到,为了保民族地区的"稳定",很多地方的领导也为了保头上的"乌纱",不敢对民族地方出现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放手依法管理,反面一涉及到民族关系问题、一涉及到少数民族罪案问题,就小心翼翼,顾虑重重,生怕一不小心,触动了民族分子的神经,造成民族地区的社会冲突与动荡。在过度地执行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之下,某些民族地区的民族情绪的高涨非但没有得到抑制,反而是被一味放任,甚至纵容,从而发展成为滋生民族分离主义倾向的土壤和温床。东突恐怖分子、民族分裂分子为什么从国外通过网络就能发动和指挥那么多的凶徒,上街杀人放火?这些参与者难道不知道他们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吗?当然不是。他们之所以敢冒触犯刑律之大不韪,是因为这些凶徒们脑子里的民族分离主义情绪已经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种情况之所以发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不能不说与我们民族政策中的某些失误有关,与一些当权者执行这些政策时的失误有关。

  据说,我们党在长期斗争实践中总结出一条重要经验,叫做在反左的同时也要反右,"两手都要硬"。为什么在制定和执行民族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发展和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和稳定时,许多当权者就会忘记了这一条呢?不错,对东突分子,对恐怖势力和分裂势力应该给以毫不留情地揭露和打击。但同时,面对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当政者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在制定和执行民族政策方面的失误和教训呢?

  该软的软了下去,该硬的却没有硬起来,也许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2009.7.6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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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蚌:告诉你一个真实的乌鲁木齐

  听到乌鲁木齐发生了暴乱,心里面一直无法平静,一天都在不断的搜寻各种信息,无法静心工作。因为这里,对我的意义,和大多数人并不相同——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园。

  网上言论铺天盖地,有过激的,有平和的,但是我想,对于这里大多数的人来说,那都是一个遥远的地方,遥远到甚至连想象都会出现两种极端,或者认为那里的人都在住帐篷,或者认为那里和其它城市没有任何不同。没有人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即使是有心人,也只是从网上查一些资料,然后得到一些统计数据

  虽然已经有九年没有回去了,但是我仍然希望,能够以我的经历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乌鲁木齐。我想大家经过这两天,对乌鲁木齐的资料应该已经知道一些了,乌鲁木齐,现有200多万人,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各项统计数据放在城市堆里都不算显眼,不过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项数据却和别的城市不同,那就是城乡人口比例,城市人口的比例达到80%.这个指标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是在那个年代,大多数城市(即使是北京),基本上都是城市人口少于农村的。

  这个80%的指标里面隐含着很多的东西。第一个,可以说明,乌鲁木齐是一个完全移民化的城市,而第二个,更重要,乌市更是一个几乎由平地生长起来的工业化的城市。只有在很短的时间,通过大量的投资,才可能造成这样悬殊的城乡人口比。

  实际上,自从49年中央政府进疆之后,便开始了持续的汉人进疆活动,一开始是王震的一兵团分赴新疆各地,然后就地驻防.

  不过在整个五十年代,似乎并没有大规模的移民活动,因为这个时间段来新疆的人,都基本是零散的,.我父亲的单位,有八千职工,五十年代来的很少,问起他们的经历,一般都会自称为盲流进疆.

  而占单位绝对多数的职工,则是六十年代来新疆的,这个时间段,大概是63年到66年间,因为66年之后,再来新疆的人,就没有全民所有制的正式工作了(家母正好赶上这个点,于是虽然有工作,却是集体所有制,一辈子都十分郁郁)。他们几乎有着相同的经历,即入伍、复员转业、不愿意回家乡、然后就来了新疆。

  而复员转业的军人,似乎来自各地的都有,但是最多的是陕西和四川,甚至到现在,老陕和川帮的斗争仍然在很多单位里反复出现。

  在六十年代之后,新疆的移民就基本上停止了,不过这批人是有组织的移民,而且带有半军事化的性质。

  现在,大家知道新疆有生产建设兵团,但是大多数人却不知道,当初新疆的兵团要比现在大的多。现在的兵团都是一些农场,又叫农垦兵团。而在80年代之前,新疆的大部分工业也是兵团建制的,新疆现在的很多局前身都可以追到工业兵团的某个师。可以说,新疆的汉人大都是兵团的后代。

  比如父亲的单位,是建筑公司,而在80年代的很长时间,都是以工一师工*团*营**连这样的名称存在,然后才改称新疆第*建筑公司*工区*队。虽然他们自从退伍之后就没摸过枪,但是这种建制,已经说明了他们的准军事性。

  当父亲们复员转业到新疆后,自然就遇到结婚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托朋靠友,从内地介绍,而当时的政策,这种婚姻的女方,仍然是由国家分配工作,并且享受全民所有制待遇。政策的取消应该是66年或者是67年。

  于是,大批的家庭就这样出现了,随之出现的是婴儿潮,这一点倒和全国同步,在64年到78年间,无数的家庭以平均4到6个孩子的速度生育着中国的人口,一举将中国人口推过10亿大关。

  这批第二代,就是现在新疆汉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对我们这些第二代而言,新疆就是家,而父母的出生地则十分遥远,虽然我们现在说起来,都会说自己是陕西人、湖北人或者四川人,但是,实际上,无论我们喜不喜欢,新疆的印迹都已经被留下了,因为一生的记忆都是从那里开始的。

  前面介绍过,最早的乌鲁木齐其实很小,城外就是戈壁滩了,好在有一条河从天山流下来,叫乌鲁木齐河,经过人工修筑之后,宽阔的河滩被约束成了和平渠,而原来的河滩则被改建成了公路,如果看地图,就会看见,城市被一条道路纵贯南北,这条路就叫河滩公路。而其实城市的发展,也是沿着南北展开。现在乌鲁木齐有很多个城区,而最主要的城区还是原来那三个,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所有的事情其实也发生在这三个区里。

  在父辈们刚来到乌鲁木齐时,这里就是南门北门那么大的地方。自然容不下那么多单位,而各单位唯一得到的政策,就是城外的地方随便选,于是大家采用的差不多是跑马圈地的方式,划出各自的红线,然后在里面开始盖房子。从半截在土里的地窝子到土房到砖房再到楼房,即使你现在去乌鲁木齐,仍然会发现很多地名实际上是一些单位名,比如地质局、物质局、二建之类。我们一般都会称单位的住地为院子,也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

  等到我们懂事时,乌鲁木齐已经很大了,北边越过了红山,发展出很大一片新市区,南边则一直可以到雁儿窝列士陵园。而实际看来,乌鲁木齐就是一座汉人的城市。在八十年代,曾经由政府下过一个通令,所有的牌匾上必须写上维族文字处理。这大概也是成立民族自治区之后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结果吧。不过对于小商铺而言,想让装修工翻译出那些曲里拐弯的文字,确实很麻烦,所以现在的大街上,仍然是到处都只有汉文。

  我在这上面,好象多次说到八十年代,想一想,这个确实是最重要的一个时间点,在此之前,新疆的汉人的感觉中,维族人几乎不存在,因为他们都很老实,也很善良。甚至以后的很长时间,我们也都在说,是汉人把他们带坏了。父辈们流传着六十年代的一些传奇故事,都是说一只钢笔换一头羊,或者一个什么小物件可以换两面袋子杏子。但是自从八十年代之后,这一切都在慢慢改变,也许,今天的悲剧确实是那时候种下的。

  而在这之后,维族人在我们的心目中,逐渐变的凶恶起来。强卖现象就不说了,这是每个汉人都会遇到的。打架时成群上,不管有理没理。应该说,即使有很多抱怨,但是在九十年代之前,我们和维族人还是经常打交道的,到自由市场买牛羊肉,还有买葡萄干,还有好多土特产,都是和他们打交道。当时的说法就是,在他们那儿买东西,要就是问一下价不买,如果是讨价还价了就得买,不买的话,就可能打架。但是如果你狠一点,他们也不会怎么样。比如维族人的刀铺里,他们经常会拿着刀在你眼前比划,似乎是威胁,又似乎不是,反正好象你硬一点也就过去了。

  当时,在整个乌鲁木齐市,随处可见维族人,也随处可见汉族人。就象这次出事最严重的二道桥(就是国际大巴扎),当时,初中的我们,也是成群结队地过去玩。

  但是,当我2000年回去探亲时,发现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当时闲着无事,就决定去我最熟悉的路上去走走。由二道桥,经解放路到南门,曾经是我们最常走的地方。然而这么长的一段路,竟然发现全是维族人,而很少见到汉人了,所有的店铺都是维族的,甚至连招牌都有很多只是维文。可以说我是在一种恐惧中走完这一段路的。而当我走到南门之后,再往前走,就出现了大片的汉人区。一街之隔,对比之明显,让人触目惊心。其实所谓民族的融合,说到底就是双方自由往来,那怕相互之间有矛盾都不要紧。而最差的情况,就是双方各自聚居,老死不相往来。而乌鲁木齐,经过多年所谓的民族团结局面之后,反而真正的形成了双方民族各自收缩,集中聚居的现象。

  说了这么多乌鲁木齐的历史,还是让我们回到google地图,看一看乌市现在的局面是什么样子。

  乌鲁木齐的道路中,最明显的一条,是外环路,大家找到外环路的南段,这是一条东西向的路,然后再找河滩路(南路)。以外环路和河滩南路的交叉点为中心,放大地图。然后,就可以看见更细致一些的布局,东面的第一条路,是新华南路,再往东,是解放南路,再往东,是外环路(东段)。再向北,找到人民路。维族人的主要聚居区,实际上就在新华南路、外环路(南段)、外环路(东段)、人民路这四条路的范围内,而解放南路,则是其核心区,如果你看了新闻报道,就会发现,所有出事的地点,也都是以这个范围向外扩展的。

  解放南路,由外环线到人民路,是很长的一段,前面说了,解放南路上已经看不到汉族人了,但是不幸的是,很多辆公交线路还是会经过这里,更不幸的是,当时正应该是下班时间。我很难想象出当时的惨境,那些能够躲到武警队伍里的,是幸运者,或者说,在解放南路上的,恐怕还多数是幸运儿,而那些在小街巷中行走的人们(这个圈的外沿,仍然住着很多汉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当暴徒们向他们涌来时,也许他们已经有了本能的警惕和畏惧(这种本能是几十年生活的经验),但是当英吉莎小刀划破他们的喉咙时,他们会想到什么?也许,这就是命吧。

  暴乱发生之后,就不断打电话给那边的人,很多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因为包括我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会死这么多人。这边炸两个车,杀一两个人是常事儿,但是聚众游行发生骚乱,好象还是自八十年代最后那一年之后的头一次。

  那一年的事,其实不用说了,内地闹的更凶,新疆自然也一样。大家都在人民广场示威,不过,当学生们发现,竟然有几千维人也来凑热闹时,就知道势头不对,不能和他们搅和,立即撤回学校去了。而果不其然,没多久,维人们就忍不住本性,冲进了市政府,将所有的东西砸了个稀烂,也由此开始了这里长期的动荡过程。

  ZXB说,这次行动是由境外组织策划的暴力活动,这个结论真的不太对。要知道,在现今的世界局势下,想通过针对平民的暴力来促成地区的独立,不但达不到结果,反而只会起反作用,让那些支持者们都无法再支持。科比娅老奶奶,毕竟还是个上等人,大概确实只是想让新疆的维人们,站出来,表明一下态度,起码不能对内地的那件事毫无反应,因为这也不附和维族人的生活方式。但是,要说,科比亚就是要让维人去杀汉人去把乌鲁木齐砸烂,这个就是十分的错误了。因为,在我看来,这短暂示威之后的不受控制的暴行,恰恰是街头维人的本性暴露,因为,由古至今,他们还从未有过不把和平示威变成一场暴行的先例。

  暴力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其有不可避免性,还因为,其实这样的暴力活动每天都在发生,只是分散的,而7.5日,则是集中的。街头几个维人将一个汉人打的死去活来,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的事儿,从八十年代就开始了,从开始的义愤到现在的麻木,都已经成为新疆的一大常态。这也是我们举家东迁的重要原因。看来我们走对了,因为这一次,我们终于可以不担心家里人的安全了。

  前面说过,所有的改变都开始于八十年代。对少数民族的倾斜政策,是全面的,从工作职位安排,到高考加分,再到底层的"少抓少杀从宽处理"。其实这些政策,对于个体的有利,却造成了对民族整体的全面侵害。尤其是"二少一宽",要知道,每个民族都有败类,对这些败类的清除是本民族的一种优胜劣汰。而如果针对民族之间搞什么不平等的话,受益的是坏蛋,而受损害的整个民族。在河里的争论中,无数的人为民族倾斜政策鸣不平,说这对于汉民族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你去新疆看看,就知道,这些优惠政策是如果在多年之后,使得维人作为一个族群彻底地丧失了社会能力的。

  到新疆,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那就是汉族的节日,比如春节、中秋什么的,维人也会放假,而维人的节日,比如古尔邦节(汉人放一天)、肉孜节,维人放假,汉人不放假。大家都会说,这真他妈不公平,但是仔细想一下,才会发现这里面竟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因为这个现象说明,即使维人放假了,汉人依然可以继续工作。也就是说,在新疆,一切活动都可以不依赖维人的参与而正常进行。

  而再实地的考察一下,你就会发现,所有的工矿企业,领导层中,都会有一个少数民族。这个指标是定的。但是,也只会有这么一个少数民族。这个人其实处于十分尴尬的局面。那时我曾经在炼油厂工作,在基层员工中,几乎很少有维人,即使有,也是十分熟练的汉语,而那个维人的厂长助理,在讲话时坚持用维语,可想而知,他能在厂子里获得多少威信。

  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义、奎屯,只要有工矿企业的地方,就是汉族占到80%以上。而更有意思的是,主要的岗位都是汉人占据,在几乎所有的企业里,维人都是很特殊的,他们可以不请假就不来上班,而且不扣工资。因为大家都是觉得有他不多,无他不少。而这些维人,其实都是维人中最出色的人,他们都是经过大学出来的。

  实际上,正是这种所谓的优惠,造就了现在这种个体上占优,而整体反而被排挤的现象。我觉得这种优惠政策在很多国家似乎都造成了反作用,就比如法国对于解雇劳工的约束。优惠政策实际上将一个群体的弱势给突现出来,让主体社会见到这个群体,就会想到他们的问题,而不是作为个体区别对待。在新疆也是一样,企业招工,是需要考虑民族,但是所有的企业都会以这个政策作为上限,多一分优惠也不加上去。比如企业,15%必须是少民,那就是15%,养着他们就行了。其实如果是计划经济,这样还会有成效。问题现在国家是以私营企业为主了,私营企业绝不会管政府的这些规定的,除非是政府给好处。就象这次的韶关事件之后,我想就再没有企业敢去新疆招工了。人家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给自己找麻烦的。

  维人的传统是农业和商业。但是正是因为"二少一宽",造就了汉人对于维人强卖的印象,而这种印象造成汉人根本就不和维人做生意。而工业的发展,也严重压缩了维人的商业活动,维人的商业,主要是土特产、手工艺品。但是1998年,我回家时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原来遍布大街小巷的土产批发店,几乎没有了,改换后的门面,基本是买工业品的。仔细一想也是,一店的葡萄干能顶的上几筒油漆的利润。自此之后,维人的商业活动逐渐集中在自由市场中,并且越来越集中在那么有限的几种商品上。

  在新疆的大西门批发市场,还有上次着火的国贸城中,还有整个火车站附近的几大批发市场里,内地来的商贩们,最早以一个床位一个床位的方式批发零售各种服装、小手工品,现在大的已经开了店面。可以说,这是个纯汉族的领地,汉人的第二代们,其实也没有铁饭碗可端了,但是大家从这里批发东西,然后开各种店面去卖,新疆各地的商人,也到这里拿货。这是一个完全越过当地经济结构的商业网络。但是背靠这一经济网络,你可以想象汉人将比维人拥有多大的优势竞争力。

  随着旧城改造的进行,很多古旧的商街被改造成精美的店面。但是这种改造,可以想象中,也意味着维人商业的进一步退缩。在当时我们住的地方旁边,有一家很小的凉皮店,那曾经是大十字最兴盛的店面,每天买凉皮的人排着队。但是随着大十字的改造,这家店不得不搬到现在这个称不上商业街的地方,惨淡经营。也许,咱们可以说,全国的城市改造,都造成这种结果。但是在乌市,维人看到的,大概只是维人的店铺不断减少,而汉人的店铺不断增加。

  法之所以为恶,在于其导人向恶。

  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暴虐的人,也有善良的人。但是中国有一句老话,"仓廪足而知礼仪"。我不知道,在这一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维人到底有多少失业,但是从市面上那么多只有汉字没有维文的店面,就可以知道,维人们受到的冲击会更大。而这种冲击,将大批的青年维人推向街头。所以,如果你说维人比汉人暴虐,这肯定是对的。因为对于一个整体民族来说,其实决定这个民族特征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极端特征,而是具有共同特征的人的比例。一个拥有更多街头少年的民族,自然远比一个大多数在为挣钱和学习而忙碌的民族显得凶狠的多。

  应该说,给少数民族加分,给企业设定招工比例,这些都是对事实上的经济不平等的一种补偿。无论这些政策有多少反对声,基于国家考虑,我们都是应该给予的。看看现在的世界,美国白人在说黑人和墨西哥人,法国人在说北非移民,德国人在说土耳其人。都是说国家给了他们太多的优惠,但是,我们看到的,还是这些受照顾人群绝对的贫困,似乎除了在街头争斗中之外,他们百事无成。

  而且,这些优惠其实真改变不了什么。民考民根本就与汉人无关,而民考汉,对于一个不同种族的考生,对于一个语言不通却希望融入的考生来说,这根本就是一种鼓励(当然对于那些把自己民族改成少民的人,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毕竟,连孔子都说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而且,即使最终,我也看不出,他们会占什么优势。不够分数的人,都会先去民族学院上一年,那里,本来也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而在内地的各大院校里,那些民考汉的学生更是少之又少。抱团打架虽然不对,但是并不限于维族学生,前几天,我的同事一样在宣扬他们海南人在学校的同样的壮举。

  最新看《新宋》,说其实自古以来,对归化的少民历来都没什么好办法,一种如汉唐,奉而养之,一种如晋,视如奴婢,不过好象就是晋的政策,才造就了那么多民族仇恨,才会有那么华丽丽的血时代。何况如果真把中国历史看一遍的话,其实汉唐那些归顺的番人,反而是国家政权最忠诚的保卫者,无论是金日蝉还是阿史那社尔。既然我们不想去学当后清,那么也就不要想着去屠族这种事情,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真正应该反对的,是"二少一宽"的政策,因为这是彻彻底底的恶法。人之所以从万物中脱离出来,就是因为"劳心者制人",即智力决定了一个人的地位。所以,人类所有的法律,都是在抑制强个体对弱个体的侵害。可以说,任何的与此相背的法律,都会是恶法。

  前天理发时,和理发师聊起现在的年轻人,他说,现在的小孩了不得,不是比谁学习好,而是比谁进去的次数多。我说,这其实只是不同群体的不同标准罢了,街头少年自然有与学校少年不同的标准,军队还以谁杀的人多为标准呢。那些优惠政策虽然很让汉人不平,但却是针对学校少年的。而"二少一宽"政策则是来纵容街头犯罪的,我不知道这一政策出于什么考虑,甚至这都不符合西方的原则,因为在当年看过一片文章,那个亿万富翁的纽约市长(或州长),上台之后大力宣扬的就是"零容忍"政策,认为街头实际上就是"破窗子"法则,如果有一扇玻璃破了,没有补,自然就会有第二扇。

  当经济改革政策将更多的维人赶向街头时,"二少一宽"政策却又在为这些维人的犯罪开绿灯。打个人没事,捅个人也没事,杀个汉人也没事。其实又有多少罪犯天生邪恶,广州的那些"背包党"以前不也是走投无路的农民工。每个城市街头的罪犯,不管是汉人还是维人,说白了,都是政府的失职造成,如果他们的第一次犯罪的想法,能被法律吓住,而没有实施,也许根本就不会有后面的这许多事情。冥冥之中,似乎自有天意,一次事件,竟然将最南的省和最西的省联系到一起,而这两个省,最大的相同,就是他们拥有相同多的治安事件。

  其实,人思维中一个最大的误区,就是喜欢将群体中的一个代表的光荣看成自己的荣耀。比如看着姚明球打得好,个长得高,自己也觉得好象长进了不少。其实你1.67的个,即使姚明长的再高,打得再好,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是,即使想到这一层,下次当姚明得了什么荣誉,我还是会觉得特别高兴,所以我是姚蜜,并且不喜欢天涯杂谈。这种思维,叫群体无意识也罢,叫从众心理也罢,反正在很多人的思维中都存在。然后对于社会性而言,有一条理论,叫存在就是真理。既然所有的人都这么想,那么至于真象是什么样子,那就不重要了。

  乌鲁木齐的暴乱就是这样的,ZXB说的对,确实是一小撮,3000暴徒,如何能代表800万维人,要知道,任何一个民族,特别是农耕民族,能够举刀杀人的都是极少数(所以即使战争时期多的也是炮灰而不是英雄)。但是,没有人会这么看,就象我们见了姚明得好处我们也瞎高兴一样,我们见了这些维人杀汉人,就会把帐算到所有的维人头上。甚至即使我自己对我说,维人大部分是好的,但是下次再见到维人,我还是会由心底里生气。我想,新疆的汉人肯定会是这样的想法,而且新疆的维人感觉到这种想法之后只能会和汉人更远离,即使那些想亲近的也不会,因为人都有尊严。为什么兵强马壮的南黎巴嫩军在以色列撤离之后连一天都挺不住,这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尊严,这样的人也被我们称为汉奸。

  所以,这一场的暴乱无论对汉还是维都是一个悲剧。其实维族的独立意识根本就不怎么强,因为历史上他们也重未建立过一个国家。我们经常说库尔德人的悲剧,拥有5000万人口的民族却没有自己的国家,而维族也差不多。所谓民族独立意识的增强,是二战之后美国体制下的产物,大家有没有发现,二战之后小国家越来越多,而且大的国家还有往小里拆的想法。甚至出现了独立的另外一种潮流,就是发达地区希望独立出来,不和那些穷哥们一起过(比如意大利北部)。在新的世界格局中,领土完整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这其实造就了几千年来的大变局,弱小民族不再需要托庇于强势民族,也能够生存,而且小国家更易生存,起码对于上层领导者来说,做一个国家元首肯定比做一个省长强。可以说当今世界的很多分离意识都与此有关。

  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生活还是第一位的。宣传很重要,如果你的周围全是说独立好,汉人拿了我们的地,拿走我们的油,拿走我们的棉花(这些也全有事实依据),你发现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只能在街头混,那么我想,只要是有思想的人,都会生出悲愤之情的。而乌鲁木齐的解放南路,恐怕充满的就是这样的声音。那儿买的书我都不认识,但那种情绪能够感受到,我能看到的就是那儿新修了很多寺,但是整条街的建筑,几乎还都是以前的老样子。有人问,那儿难道没有警察,说实在话,真没有看到,问题是,你在汉人的城市里,走过三个街区,又能看到几个警察。

  族群的形象是对外的,在一个族群里,一样会分出无数个小群体。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每一个族群都有街头少年,也有学校少年。汉族的街头少年比之维族,其凶恶程度一点也不差。问题就在于,如果这个社会,将族群看淡,那么整个社会,先分出来的就是街头少年和学校少年。而不论行为,先看族群,那么我们知道的就是,某族人在杀人,而最终的后果,只能是族群分裂。现在的新疆,恶果已经结成了,可是那些肉食者们,仍然将头扎在沙子里,喊着什么安定团结来之不易。

  暴乱就是暴乱,暴乱就有暴乱的解决方式。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韶关的领头者要杀,而乌市的暴乱中所有的杀人者,也一样要杀。只有这样,才能将族群的概念淡化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将天平摆回来的根本做法。问题是,有司们,能做到吗?

  前面,我曾经发了一篇聊斋上的小文《盗户》,现摘给大家看看。"顺治间,滕、峰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曰:"我盗户也!'闻者无不匿笑。"

  将这个盗户,改名维人,是不是就是现在的状况。"二少一宽"的政策错了,纠正是必须的,但是以后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庸官做法能变吗?其实何止是民族矛盾,我们的葫芦官们,又判了多少葫芦案子,远的不少,最近福建的那个医闹的案子,不也是这样。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上文是摘自《晁错论》,其实我们的国家,无论成立时间还是发展,都已经到了汉景唐玄的那个时代,第一代打天下的老人已经谢世,而下一代承平日久,见血光不知所往。二战的老兵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好战,也不怕战,因为他们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也知道在何时运用,知道生命珍贵,不是韭菜,但是更知道,要想获得持久的和平,有些人的头,就是必须要拿来示众的

  其实上一代人已经将那些血腥的事情做了,给我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我们做的,就是将那些公平的政策执行下去。"所有的族群一律平等",同时尊重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而最重要的是,国家更应该知道,沉默的大多数是什么人,哪些人,才是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柱石。

  来源:西西河社区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9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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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吴稼祥:俄罗斯让中国吃黄连

  就在中国从华东到华西,从华南到华北,张开大嘴,放声歌唱俄语歌曲,进行选拔大赛,要"情动俄罗斯"时,俄国却给中国张开的嘴里送进一大勺苦涩的黄连,来报答中国甜蜜的歌声:6月29日,莫斯科东部行政区区长尼古拉.叶夫季赫耶夫宣布:"由于违反卫生规定,莫斯科最大的市场被临时关闭",这意味着价值近20亿美元的华商商品将被没收,成了莫斯科政府的战利品。这一天,离中俄两国元首亲切握手,并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中俄建交60年庆祝大会只有12天(6月17日),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离开俄罗斯更近,只有11天(6月18日)。于是,中国口含俄罗斯喂到嘴里的黄连,成了哑巴,有苦难言。

  这是俄罗斯的惯用伎俩。每当两国元首情到浓处,或中国政府给俄罗斯送大礼时,就对中国公民或中国利益下黑手,让中国民意不能,也不敢谴责它:谴责它怕伤着本国政府和领导人。它的逻辑是,官方舆论爱本国官方,只要自己被你们国家官方爱了,你们的官方舆论也只能爱我,不管我马上干了什么。如果你马上谴责我,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就叫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俄罗斯怕中国的民间舆论,民间舆论怕官方舆论,官方舆论怕官方,官方呢,俄罗斯不怕。

  这种吃黄连的悲喜剧2007年就上演过一次。那是2007年3月26日,正在俄罗斯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共同出席在克里姆林宫举行的俄罗斯"中国年开幕式"。

  中国国家主席在开幕式上致辞说,俄罗斯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俄罗斯人民是伟大的人民。自中俄确立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关系蓬勃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中俄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是两国人民的真诚愿望,也是双方国家的必然要求。

  当时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致辞中说,他衷心欢迎诸位出席俄罗斯"中国年"开幕式。对俄中两国来说,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因为俄中两国不仅是好邻居,而且是好伙伴。两国人民的历史和文化本身就说明,两个伟大国家在文化和精神上深深地相互吸引。毫无疑问,今年两国悠久关系的历史将增添辉煌的新篇章。

  当年4月1日起,俄罗斯政府宣布,禁止外国人在露天市场从事零售经营的法律正式生效,严重冲击当地的数万华商,各大市场纷纷上演"中国制造"大甩卖。有华商感叹,以前"赚钱轻松",现今却变成"委曲求钱"。20万华商大半回国,另谋发展;也有的"坚守阵地",寻觅转机。

  另一个故事情节更简单。2009年2月19日,中国的《环球时报》在头版和末版讲述了这个故事。头版是一道彩虹:俄罗斯承诺向中国提供3亿吨石油(我们已经知道俄罗斯的"承诺"是什么了——本文作者注),换取中国向俄两家石油公司提供250亿美元的贷款,该报欣喜地说,"石油大单令中俄双赢";而在它的尾版(第16版),则划着一道殷红的伤口:"中国货船被俄舰击沉"。

  国家之间为了利益而相互博弈,是正常的,但敲诈、勒索,甚至绑架别国公民对本国领导人的爱戴和对本国政府信任,就不正常,甚至缺德了。说这是强盗行经可能过了,但这肯定不是一个受尊敬的大国该干的勾当。

  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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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澎:中国崛起的软肋——信仰

  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逐渐进入世界前列,国际上已有人把中国与美国相提并论,并创造出了"中美国"(尼尔?弗格森:Chinamerica)和"G2"的新概念。G20峰会的召开,把中国推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环顾寰宇,金融风暴肆虐全球,昔日"列强"个个深陷泥潭、备受煎熬。国人的感觉却是"风景这边独好"。国内媒体讨论的是中国拥有的全球第一的外汇储备应该如何花、握有近万亿美国债券的中国是否应该"救"美国、人民币是否应该取代美元地位的问题。可以说,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的自豪感、成就感、自信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这样得到过满足。中国人可以自由地向世人随时表示自己的"高兴"或"不高兴"。种种迹象都在表明,中国人的强国梦似乎正在成真。国内外都有人认为,中国很快将会与世界霸主美国平起平坐,甚至有可能取代美国。终于,中国似乎可以加入主宰世界的大国俱乐部,而不再是过去那个贫穷落后的人口大国了。

  然而,媒体上中国的"崛起"虽然不乏某些方面的事实依据,但并非事情的全部。中国能否成为一个真正影响世界的"大国",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持目前的"良好感觉",远比人们在媒体上看到的炒作复杂得多。中国人对中国"崛起"的"良好感觉"主要还是源于中国GDP和外汇储备的增长。简单地说,就是中国现在"不差钱"。但GDP和外汇储备指标并不能说明全部问题。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大国",国人并不一定十分清楚。

  所谓"大国",严格地说,是那些在国际事务中具有领袖地位、其影响超越国家版图的界限,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精神信仰(包括意识形态)等诸方面有着特殊的持久穿透力与辐射力的国家,而非只是财富多或者核弹多,更不只是人口多或者面积大。仅靠一、二个方面的指标优势,无所谓"崛起",更不能称之为"大国"。世界上许多国家人均GDP比中国高得多,但他们并不是主宰世界事务的"大国"。例如GDP绝对值和人均值都大于中国的日本,在世界政治中并没有多少发言权——至少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日本没有可能混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再比如,印度的人口多;中东、海湾国家石油多,财富多;俄罗斯的面积大、资源多、核弹头多;但他们只堪称是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大国。可见,当一个地区大国或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大国易,当一个在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价值观等诸方面都具有强烈辐射力的、足以深刻影响世界的大国难。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一个在国际事务中举足轻重的、能够总是以自己的意志影响世界潮流、改变国际秩序与格局、能够成为世界多数国家及人民自觉向往、羡慕、学习的样板、能够在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在"软"硬两种实力上都强大的"大国",需要对该国多方面的指标与实力进行全面的综合衡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媒体鼓吹中国要与美国比肩而立,成为"管理世界的共同体",无疑是一种老谋深算的策略,是要中国对世界上的各种问题承担更大的责任与义务,是对刚刚开始"崛起"的中国的一种温柔的"捧杀"。至于现在的中国究竟有多强大、在哪些方面强大、未来的中国能够走多远,中国人自己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事实上,中国人现在需要考虑的并不是中国拥有什么、取得了什么,而是中国现在缺少什么——什么是中国发展的短板、崛起的软肋。

  回答这个问题是痛苦的,但不回答、不正视这个问题,中国就谈不上真正地"崛起",即使中国的GDP超越了日本;即使中国造出了航母;即使中国发射了载人飞船、登上了月球,中国仍然不可能成为名符其实的世界"大国"。GDP与外汇储备不是万能的,"大国"地位不是单凭钱就可以得到的。没有其他方面综合实力的发展,中国在经济领域内的领先地位只能是暂时的;不解决中国崛起的短板与软肋,中国不可能真正登上足以全面影响世界的大国地位。

  一、今天的中国缺什么?

  那么,"其他方面的综合实力"究竟是指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也许可以罗列很长一个单子,但其实可以转换为"制约中国发展的短板是什么",或者说"今日中国最紧缺的东西是什么"?说到中国的短缺,许多人认为中国最紧迫最稀缺的是能源,能源是制约未来中国发展的瓶颈;有人认为是全球范围内的市场、资源与科技;也有人认为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不错,这些东西都是中国未来发展所不可缺少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但它们都是从物质层面、技术层面对未来中国发展面临的挑战的分析,不是也没有触及影响中国崛起的致命软肋。

  如果我们回顾过去几千年中国在世界民族之林发展拼搏的历程和其他"大国"崛起的历史,就会发现影响未来中国发展的因素不在物质层面而在精神层面。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最缺少的是什么?是信仰!中国在精神与道德方面出了大问题,而精神与道德方面的一切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个信仰问题。中国人在信仰问题上早已陷入了严重的空虚与混乱——照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奋斗之路的精神火炬早就该添油加料了。

  今天的中国之所以有各种令人发指、匪夷所思的乱象,之所以正气不张、各种丑恶现象丛生不断,不是因为我们穷、没有钱,而是因为我们失去了信仰!就像"金粉世家",徒有外表的虚华。我们在吃前人遗留下来的作为中国人精神支柱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老本的同时,没有为维护和发展当代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主动做出行之有效的创新与贡献。当过去的信仰老本基本吃完,新的核心价值与信仰体系又迟迟未能建立时,中国人精神支柱的空虚与道德基础的缺失造成的物质与精神的巨大失衡就变得日益突出。中国尽管在物质上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物质的繁荣无论如何不能代替精神与信仰的缺失。中国人的精神火炬在严重缺乏新鲜燃料的情况下虽然仍在勉强燃烧,但其亮度却日渐衰微。这种状况不要说让中国的精神火炬穿透黑暗、照亮全球各个角落,让世人敬仰和依靠,就是仅仅为中国人自己指明前进的方向,为一个由多个族群、多种社会阶层、利益集团组成的国家发展提供所必需的凝聚力,也显得十分无力。这样的国家要崛起、要成为一个"大国",从何谈起?

  换句话说,中国要"崛起",要成为真正的"大国",就必须认真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的精神支柱、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是什么?

  "今天,我们信什么"?对此,按照官方教科书和媒体的宣传口径,早有一套人人皆知的标准答案,从小学到大学,每个人都无数次地回答过这个问题,这似乎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从当前中国人精神信仰的实际状况看,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被刻意回避而又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正是这个问题,从内部和基础上,从人的心灵里制约着中国的"崛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决定中国未来社会发展成败的关键。时至今日,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有勇气承认,每个中国人心里其实都非常明白:中国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出了问题。道德出问题的原因在于价值观出了问题,价值观出问题的原因在于精神支柱出了问题,多年来官方鼓吹的信仰体系早已形同虚设了。遗憾的是,出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当政者和媒体并不愿意坦承这个事实,不愿意公开讨论这个问题。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越来越触目惊心(例如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山西黑砖窑案、河北三鹿奶粉案、湖南罗彩霞上大学被人顶替案、贵州四川官员嫖宿幼女案、浙江胡斌飙车案、湖北邓玉娇案等),但媒体热衷于报道的只是各种问题的故事情节,而不愿意分析其深层原因。即使在论及原因时,也不愿将其归结于精神信仰的缺失,不愿意深究为什么各种恶性事件越来越多。当然,从官方立场上解读,中国社会出现的上述问题都是个别的、局部的、孤立的,没有代表性。如果硬要找信仰方面的原因,则往往把原因归结于"少数"人没有坚持官方多年来反复宣传的核心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没有牢固树立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至于为什么经过长年累月大规模系统的宣传,还有如此之多的"少数"人不能"确立革命的人生观、价值观",还会源源不断地疯狂作案,还要前赴后继地违法犯罪,社会道德风气还会严重地沦丧败坏,则语焉不详。我们的媒体很少直面问题——直截了当地讨论为什么官方反复宣传的核心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会不起作用?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中国人究竟有无道德?有无信仰体系?中国人的信仰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什么问题?是我们的信仰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问题,还是我们认为这些问题根本无所谓,没有研究的必要?未来的中国究竟要走向何处?能走多远?

  当然,我们可以假装这些问题都不存在,可以继续用早已失效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作为学生应付考试的标准答案。但这样做,不过是把所有问题的根源掩盖起来,延缓矛盾的公开化。事实上,以瓮安事件为代表的群体事件的一再发生,已经表明中国社会内部矛盾开始恶化、表面化。自欺欺人,回避矛盾,并不能解决问题。未来的中国要想成为真正的"大国",绕开信仰问题谈发展绝无可能。信仰问题,关乎中国的未来,这是每一个关心中国命运、希望中国崛起的人必须面对、思考与回答的问题。

  二、信仰的层次与类别

  那么,究竟何为信仰呢?对中国人来说,信仰似乎并不陌生,但又有些说不清楚。信仰看不见、摸不着,每个人都可以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感觉到它的存在与影响。单从字面上看,"信"是"相信","仰"是"敬仰"。"信仰"就是"以敬仰的态度相信"某种东西。学术上对于信仰的定义形形色色,概括起来不外是人对于世界及人生的看法,是人的精神支柱、精神寄托;也可以说是人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观念、理念的信服和尊崇;是人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

  黑格尔说:"说到信仰,我真正所指的是我的个人信仰,是一种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内在确定性。" 黑格尔的话揭示了信仰的特点。首先,信仰必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相信。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理念、价值观、学说、主义或者目标,不是完全、彻底的相信,是不能称为信仰的。作为一种主观体验,信仰带有极大的主观感情色彩。对于信仰者来说,无论在别人眼里,自己信仰的对象的价值如何,信仰者都不会对所信仰的对象产生怀疑,都不会改变自己对信仰的价值判断。信仰者对信仰对象、信仰内容的相信有时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荒谬的,但信仰者自己并不以为然。任何在信仰问题上的欺骗都是对别人而言的。对信仰者自己来说,信就是信,不信就是不信。每个人信什么、不信什么,自己心里是非常清楚的,不存在自己欺骗自己的问题。

  其次,信仰必须是由衷的、自觉自愿的、无条件的接受、认可、相信、敬仰、仰慕、崇拜和追求,来不得半点强迫,半点强加于人。依靠强迫、利诱、欺骗不能产生真正的信仰,也不能来维持和改变信仰。为了信仰,信仰者可以疯狂,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但这一切的前提是信仰者的自愿。有了自愿,才会不仅"信",而且"仰"。离开了自愿,信仰的支柱就会立刻坍塌,非自愿的"信仰"不过是逢场作戏。

  再次,信仰是人的一切精神与行为的指南,决定着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精神与行为必须是人的信仰的外在表现。人如果没有信仰,内心就会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与痛苦,甚至可以使人彻底崩溃。从维持人的正常存在来说,无论内容如何,人必须要在自己心里相信某种东西,给自己一个行动和活下去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人才能活着,才能够赋予自己存在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所谓人生价值。有了人生价值,对这套价值的理解、观念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对人生观、价值观的相信,就是信仰;有了信仰,人才能从本质上认识自己存在的意义。

  说白了,人因为承认自己存在的意义而需要信仰,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赋予自己人生的希望,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提供一套自己满意的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为了这个理由,人才活着。信仰为人的短暂的现实存在赋予了一个永恒的意义,解释了灵与肉、有限与无限、个体与群体、现在与未来的关系,体现着人生价值的可靠落实,体现着人的最重要的精神内涵。这就是信仰的有效性,这就是为什么人活着不能没有一套自己自愿相信、接受、认可并追求或遵循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信仰会成为左右人的现实生活,控制着人的一切行为的根本;为什么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在信仰支柱的基础之上的原因。对于一个人来说,信仰是必需的,它激励和督促一个人为了心中的目标而努力。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也是如此。信仰为民族和国家的存在、发展提供最根本的理由,是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成员达成共识、团结奋进的精神基础和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信仰无论对个人还是民族、国家、乃至整个人类,都是不可缺少的。没有信仰,人不能存在,民族不能存在,国家不能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此论对于信仰重要性的强调过于绝对了。信仰就是宗教,信仰对那些宗教信徒来说可能很重要。"我什么都不信,没有信仰,不是照样生活得很好吗"?这是把信仰等同于宗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其错在于把有无信仰与信仰什么混为一谈,把信仰与宗教混为一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中的大多数人信仰宗教,他们对自己信仰什么很清楚。但在中国,除了宗教信仰者外,许多人对信仰并无特别的意识。事实上,宗教是一种信仰,但信仰并不等同于宗教,不信仰宗教并不等于没有信仰。信仰的内容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任何一种东西,只要你相信它,并以此解释你存在的理由,它就是你的精神支柱。

  考察人的生活目的与追求,即可清楚地看出人的信仰轨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但一般来说,这些追求不外乎相互关联的三个方面:事业,家庭,自身。所谓"事业",是人要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有意识、有目的地行动;是一种长时间的为实现自己理念与价值而行动的过程。人们将这种有目的的活动称为"理想",为了理想而做的一切就是"事业",为了"事业"活着的人是理想主义者。事业有大小,理想有高低,对为了事业奋斗的人来说,事业就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生活的目的与理由,事业的成功,是人生的意义所在,是最大的成就。

  人同时又具有生物性,要繁衍后代,有父母子女,有家族亲戚,有亲情爱情。这一切都离不开家庭。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对个体来说,则是微观化了的世界。有些人把婚姻、家庭、养儿育女看成是自己存在的目的,追求家庭幸福是对这一目的的最好实现。对这些人来说,一切为了家,家庭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一切活动的动力。

  也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被动或主动地脱离了家庭,他们把生活的目的圈定在自我存在本身。对这种人来说,世界的一切是以满足自我的需要而存在的。活着不是为了家庭、为了社会,而是为了自己。这些人的所有行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存在和欲望,他们活着的目的是为自己,信仰的也是自己。

  以上不同类型的生活目的构成了这个世界芸芸众生的信仰基础,也可以说是人的社会性与生物性的复合反映。对于个体来说,这三种生活目的并不是矛盾对立的。人的存在可以有一种目的,也可以两种或三种目的兼而有之。任何一种生活目的,都可以成为人存在、存活的理由,成为人的信仰动力。但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比以上三种生存目的的类型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性主要是人不仅要求自己的存在有个理由,而且要求这个理由具有尽可能多的价值。当人们信仰的某种价值超越了单纯为了个体功利的目的,变成群体、民族共同认可的价值时,对这种价值的信仰就会从纯粹为了个体追求的层面上升到社会利益的层面,从物质的、有形的层面上升到精神的、抽象的层面,从个体生命的有限性上升到人类社会与宇宙的无限性。同样是讲信仰,个人想到的是个体存在的理由、个人的追求;国家强调的则是群体、社会共同的追求目标。二者差距虽然极大,但却不是毫无关系。根据信仰的主观真实性、自愿性的特点,国家的信仰应该是个人信仰的集合与体现,如果国家提出或规定的信仰失去了个人信仰的基础,不是个人追求的集合与最高反映,这个信仰就会失去最根本的动力,就会暗淡无光。

  古往今来,无数思想家在对人类生存目的反复思考的基础上,对人的存在与信仰的意义进行了大量的分类整理,提炼、组合出了无数复杂的观点、学说。这些观点、学说试图为人类遇到的所有问题提供解释。这些解释的形式不同,关注点不同,表现出来就是所谓的宗教、哲学与科学。宗教、哲学与科学的理论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打破了地域、部落、族群的界限,在人类居住的范围内广为传播、交流,并且日益精致化、系统化,最终形成了可供人们选择的五花八门的不同种类的信仰:如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各种宗教信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儒家思想、印度哲学、柏拉图、黑格尔哲学等各种哲学信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三民主义、非暴力主义等各种政治信仰;自由、平等、博爱、法治等各种人文信仰;日心说、宇宙大爆炸、进化论等各种科学信仰。

  不同种类信仰产品的形式与内容不同,有的甚至相互冲突,但从给人的存在提供一个好理由这一点上说,各种信仰无论有多大差异,在功能上都是等效的。一个人可以选择某一种信仰,也可以同时选择若干信仰,比如既是宗教信徒,又是某种政治观点的支持者;既相信宗教,又是科学家;既相信科学,又是某个哲学观的拥护者,等等。有了这些信仰,人的生活很充实,很有目标,很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改变信仰者自身,也可极大地影响外部,影响社会,甚至会让人成为信仰的俘虏,为了传播、实践自己的信仰,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为实践宗教教义而死的殉道者,为坚持政治主张而死的政治家,为追求科学而献身的科学家,为维护伦理道德而死的烈女贞妇等。对这些人来说,追求信仰,为信仰献身,虽死犹荣。

  反之,如果一个人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信仰体系,这个人便是所谓的"自我信仰者"。"自我信仰"是一种最低层次的信仰,它能提供给人生存的动力和理由也最小,近乎动物的生存本能需要。作为有理性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一个彻底的"自我信仰者"是很难持久存在下去的,因为"我"不能同时成为"我活着"的目的(单一的人不符合人与社会的主体—客体二元结构,单个的人不能同时充当主体与客体),这样的人无法回答"我活着为了什么",最后只能连自我存在的价值也放弃,达到所谓"零信仰"的状态,即真正的"什么也不信"——连自我存在的价值也不信的状态,最终的结局就是自杀——信仰没有了,"活着没意思",人失去了活着的理由,生命本身就成为多余的了。

  显然,没有信仰是危险的,但要做到彻底的"零信仰"也不容易。所谓"我没有信仰",不过是没有意识到信仰的层次与类别罢了。对大多数声称"没有信仰"的中国人来说,实际的意思是没有任何宗教信仰。那么,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是否真实可行呢?不是的!这不是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信仰宗教,而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以相信超自然的神灵即超验的存在为标志的建制性的宗教固然是"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与超验的存在、来世没有关系的其他思想观念、学说理论也可以是"宗教"。只要一个人无条件地崇拜和相信一套无需理性和实践验证的东西,并以此为其行动指导和追求目标,这个人就实际上在自己的世界里把这个东西宗教化了。尽管这个"宗教"与我们平时所说的宗教形式不同甚至完全相左,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某人的精神支柱与信仰。一个相信宗教的人,可以把自己的一切寄托在宗教信仰上,把宗教信仰作为精神支柱,用宗教解释一切;一个不相信宗教、甚至反对宗教的人,则可以把任何一种非宗教的学说、主义、观念作为自己的"宗教"顶礼膜拜,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的意义。二者信仰和崇拜的对象不同,但在将某种东西作为自己信仰体系与精神支柱这一点上,二者的实际效果是一样的。

  所谓"信仰缺失",有两层意思:对个人来说是缺乏某种可以作为个人精神支柱的宗教或宗教化了的信仰体系;对国家来说则是缺少一个能够代表民众信仰、凝聚民众共识的道德基础与精神支柱,这个精神支柱一般来说是某种或精致或原始的宗教,特殊情况下,也可是某种非宗教的主义、学说。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所谓"信仰缺失",应该是指国家、民族与全社会的信仰体系发生了缺失。这不是说国家没有官方信仰,而是国家建立、倡导的官方信仰体系失去了作为个人信仰集合体的整合与代表功能,个体信仰与官方信仰之间失去了共同点。个人与国家都需要有一尊能够信靠的"神",但官方立的那尊"神"与老百姓自己信的"神"不是一回事了。

  探讨这种变化,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人类历史上,人类曾经有过把一切都放在宗教的名义下,以宗教作为最高信仰的漫长时期。在国家这种组织形式出现之后,皇帝、国王等各类国家的统治者也都长时期地借用宗教的神圣性以巩固自己的统治,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君权神授"在政教合一时期,既是宗教信仰的内容,又是政治信仰的核心。在神权与王权分离之后,国家通过暴力或"民主"的方法提供统治的合法性,确立自己的统治模式,国家的主张、观点,不再具有神圣性了,但绝大多数统治者仍然把宗教作为可以帮助自己巩固政权的官方意识形态,摆在大众崇拜的核心位置。统治者借助宗教巩固统治,不是把宗教放在自己的脚下,而是把自己放在与本国人民信奉的宗教或神灵的最近的牌位之下,让自己最快最多地得知"天意",代行"天意"。世界上至今仍有许多国家可以按主要人口的宗教信仰划分为"某某教国家"。在这些国家里,作为民族与国家的精神支柱与价值体系的不是统治者,而是宗教。官方意识形态、官方信仰与民众的宗教信仰是一致的,民众可以对统治者个人表示不满,但民众信奉的宗教与神灵是不会改变的;统治者个人换来换去,但国家、民族的精神支柱与信仰体系不变。对于这些国家来说,不存在"信仰缺失"的问题。这种官方意识形态与个人的价值取向、精神信仰的一致性,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上看,是合理的,必然的——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失去存在的理由,愿意分崩离析、自我灭亡。宗教信仰或某种宗教化了的其他信仰作为整合国内各族群众、各类集团的纽带作用从来没有被统治者忽略过,道理即在于此。

  三、古代中国的信仰体系

  对此,有人会说,此论适合于全民信教或宗教发达的国家,但不适合中国,中国自古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权,何来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支柱与官方正统信仰之说?

  这种观点,涉及到了如何看待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精神支柱的儒家思想的问题。儒家思想,也称儒学、儒教、孔教,它是不是宗教,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许多学者都曾论证过儒家思想只是一种哲学、一种观念,不同于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那样的建制性宗教。这些论证的逻辑严密,证据充分,揭示了儒家的许多不能称为宗教的特点,结论本应无可置疑,但这类观点有一个错误的前提,这就是把西方宗教学意义上的建制性宗教,拿来作为与儒家比较的样本,强调了宗教的外部形式,忽略了从信仰的功能上考察儒家学说的本质与宗教的相通之处。

  如果说儒家学说不是宗教,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政权,不存在维持国家存在所必需的"君权神授"的信仰体系与精神支柱,那么,以"天子"自命的中国历代皇帝及其王朝是否可以说是无神论的政权?显然,此说不能成立,中国从来不存在相信无神论的皇帝。如果存在一种宗教化了的官方信仰,它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儒家思想——儒教。儒家学说自汉代被置于"独尊"的官方信仰的核心位置之后,经宋明理学的集成、系统化,几乎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维持统治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思想武器。从形式上看,儒家思想不是建制性的宗教,但它的地位远在各种宗教之上。儒家思想为巩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所做的贡献是中国任何宗教、任何其他学说、思想都无法比拟的。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无人可以反对儒家思想,儒家学说早已被历代皇帝"宗教化"了,儒家经典具有超越时代的宗教权威。清代思想家戴震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以法杀人"尚可救,"以理杀人"无人可救。在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方面,中国封建礼教到了可以杀人的地步,与西方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儒家思想称为孔教、儒教。如果中国仍然处于农耕时代的封建社会,无论儒家学说在形式上是否被称作宗教,维护这样一种可以作为精神支柱的价值观与信仰体系,无疑是符合中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利益的必然选择。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封建社会不以西方意义上所谓的"宗教"为国教,没有与佛、道等宗教搞政教合一的统治模式,但在巩固封建统治的实际功效上,并不缺少宗教化了的精神支柱与信仰基础。

  相对于封建王朝统治者的单一信仰模式,中国封建社会的老百姓,在信仰的选择上,则有着较大的空间:那些愿意把自己的精神信仰与政治主张(即人们通常所谓的"抱负")结合在一起,立志"治国、平天下"的人,可以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官场,在政治舞台上表演;只有精神追求而无政治兴趣的人可以作为文人儒士,著书立说;如果有人觉得官方信仰不足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还可以再加上佛教或道教等建制性宗教作为补充;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草根大众除了可以实践孔孟礼教的伦理道德之外,在信仰方面,还可加入或创造各种各样的民间信仰。这样,中国古代就有了一套不同层次的立体的信仰体系。站在这个体系最上层的是帝王们极力推崇维护的官方正统信仰——儒教;中间是有形的建制性宗教——佛教、道教;最下面的是活跃于草根层的民间信仰。不同等级的人,可以各取所需,各行其是,相安无事。把这三层信仰连贯起来的是以方块汉字为标志的中国传统文化。应该说,中国封建社会虽然经历了多次改朝换代、外族入侵,整个社会的信仰模式没有根本改变。家与国、朝廷与百姓、个人与社会在信仰认同和价值取向、伦理道德上,并无冲突,作为国家、民族、社会的精神支柱与核心价值观是连续的、有效的;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改朝换代,换的是皇帝,是名称,不是信仰,不是价值观。古代中国,也几乎不存在"信仰缺失"问题。

  四、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信仰转型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宣告了中国结束了几千年来以封建礼教儒家思想为精神支柱的统治模式,中国社会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与此同时,随着西学进入中国,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也开始发生巨变。1919年,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新文化运动揭开了中国近代社会信仰转型的序幕,统治了中国人几千年的精神偶像轰然倒塌,中国人开始考虑"今天我们信什么"的问题。信什么?作为个人,老百姓可以继续相信儒、释、道,甚至基督教、天主教,或民间信仰;但作为民族与国家的精神支柱,儒家必须被端掉。激进的中国知识分子请来了"德先生"与"赛先生",希望以此填补或置换原有的封建信仰体系。各种各样的新思想,新观念像潮水一样涌入了中国。中国人在被砸烂的封建传统的精神支柱面前感到迷惘,在各种新兴的"主义"面前感到兴奋与恐惧。刚刚建立的民国政府走马灯似地更换领导人,政客的无耻、军阀的混战、列强的掠夺,加之旧有社会瓦解后的失序,加剧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的痛苦。"中国向何处去?"成了当时中国人不能不思考的问题。

  此时,代表先进思想先进文化的陈独秀、李大钊创办的《新青年》,把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介绍到了中国。从信仰的角度上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追求社会正义、反对阶级压迫与剥削的政治主张,在政治黑暗官场腐败的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犹如一盏明灯,让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复兴的中国人看到了希望。但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后的命运是坎坷的,共产主义的宣传与发展在中国进行的并不顺利。俄国十月革命爆发的社会环境与历史背景不同于中国,在一个以农民为主、存在着大量文盲、缺乏产业工人的国家,宣传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鼓吹无产阶级革命,似乎并不合时宜。

  毛泽东,应运而生的伟大政治家,深刻地认识到了欧洲与中国之间、知识精英与工农大众之间、理想主义与功利本能之间存在的巨大鸿沟。毛泽东没有把精力放在重复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上,他从中国的社会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发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版——发动贫苦农民,通过土地革命,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

  毛泽东的中国版马克思主义后来被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对此,经过了曲折复杂、残酷激烈的党内斗争后,中国共产党终于达成了举党一致的共识,承认毛泽东为中国革命最具权威的领导者。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毛泽东在向文盲为主的农民推行中国版马克思主义时,提出的极为简单的"打土豪,分田地"这一口号的深远意义。许多人也许至今也不明白,为什么学富五车的大学教授不能发动千千万万的农民,而毛泽东却能建立革命武装,开创出红色根据地?其实关键就在于毛泽东把博大精深的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最大程度地简化了,简化到了任何人都明白,都可以将其作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为之奋斗的——十分有吸引力的理由。剩余价值、政党、国家,对农民来说,实在是一些过于深奥的概念。农民需要通俗易懂的口号。"打土豪,分田地"既是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又是广大农民的希望和闹革命的目标,这个目标改变了千百万人的旧的人生观,成了这些人为之奋斗的精神信仰。至于打倒土豪之后能否分到田地,分到田地之后能否继续拥有田地,迫切要求改变现状的农民是不去考虑的。中国革命就是在这样一种拥有千百万中国版马克思主义信徒支持、参与的条件下,发展起来并最终取得成功的。

  当然,毛泽东是不允许加入了革命队伍的农民把信仰永远停留在给自己分得一块土地,为自己复仇的个人功利层面上的。有了信仰还需要不断地提高,需要把信仰的对象与目标及时地宗教化、神圣化。毛泽东知道要让红军不同于土匪,就必须让这支队伍有十分明确的使命,这个使命必须具有宗教般的神圣性、必须能够成为让人自愿追求、自愿献身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不是宗教,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必须高度宗教化。每一个红军战士必须无条件地绝对地相信革命目标的正确性,并随时准备把自己的生命献给由共产党领袖开创的革命事业。这个事业是"无比美好"、"无比壮丽"的,是值得以千百万人的生命去换取的。与这个伟大的目标相比,包括生命在内的个人的一切都是渺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参加毛泽东领导的革命的人,必须完成从普通人到中国版马克思主义忠实信徒的转变,这个转变,是一个在思想上接受和确立宗教化的信仰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无数人树立了新的"信仰",明确了自己毕生的"事业与追求"。"打土豪,分田地"不再是实现个人功利目的的手段,而是一项伟大"事业"的一部分,从事这项伟大"事业"的人不是简单地想要发财、复仇的普通农民,而是具有远大目标的、用革命信仰与理念武装起来的、随时准备献身的理想主义者。

  1949年,毛泽东依靠几百万武装起来的中国版马克思主义坚定信仰者的英勇奋斗,成功地夺取了全国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说,从1911年到1949年中国大地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的主题词是"武装革命"(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抵抗日本侵略的民族战争)的话,那么,这场持续了三十年的波及亿万人的轰轰烈烈的武装革命便是当时中国人政治信仰最好的表现形式,信仰的标签是马克思主义(包括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信仰的内容是"解放";对于信仰的最具权威的解释者是毛泽东。这场革命有一个得到了千百万人支持的真实的信仰基础,有一个建立在这个信仰基础上的真实的追求目标,有一个能够使中国人团结起来共同奋斗的令人信服的理由,有一支由怀着远大目标的理想主义者组成的坚强队伍。毛泽东领导的中国革命,不仅是军事上的胜利,也是政治上、精神上、信仰上的胜利,这一切构成了中共1949年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总胜利。相比之下,国民党的三民主义从来没有成为千百万工农大众的信仰追求,国民党也从来没有把三民主义的宣传宗教化、神圣化。三民主义是个口号,不是信仰,更不是宗教;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治精英嘴上高喊三民主义,但心里却不信仰,行动上也不准备实行三民主义,在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国民党内,找不到几个愿意为实现三民主义献身的理想主义者。三民主义只不过是国民党在旧中国政治舞台上招摇做秀的旗帜。国民党的信仰基础与精神支柱徒有虚名,失去了信仰基础的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是必然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以"解放"(阶级解放、民族解放、国家解放)为奋斗目标的革命的成功。革命成功之后,如何继续保持千百万人对革命的热情、对革命的领导者与组织者的忠诚、对革命事业的信仰不褪色,一直是毛泽东考虑的问题。为此,从1949年到1976年,毛泽东把中国政治舞台的主题词换成了"阶级斗争",不断发动各种政治运动,并在政治运动中逐渐地把阶级斗争变成了这一时期凝聚中国人信仰的载体。根据毛泽东的说法,中国人民通过流血牺牲得来的天下,有可能被不甘心失败的阶级敌人重新夺走,这些日夜梦想复辟的阶级敌人就隐藏在我们身边,他们"人还在、心不死",企图让劳动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因此,革命者必须狠抓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对于阶级敌人复辟的危险性和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从五十年代初的"三反、五反"、批判胡风、反右、反右倾,到六十年代的"四清",到"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国社会始终处于连续不断的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之中。"七亿人民,不斗行吗"?不断的斗争需要不断的教导,毛泽东通过对革命目标与信仰内容的不断修正,始终掌握着对中国版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容的解释权。同时,毛要对党内各种"修正主义反党集团"不断开展清理斗争,同样需要千千万万理想主义者的参与,需要各级领导与群众对革命"事业"的宗教化信仰,对革命领袖的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宗教式忠诚。完全理解毛泽东的意图并率先开展以毛泽东为崇拜对象的造神运动、把毛泽东思想宗教化的是党内掌握军队领导权的林彪。林彪在军队中狂热地宣传毛泽东思想,并因此当上了毛的接班人(林彪后来的倒台属于别题,此处不赘)。

  1966年,在经过了一系列政治运动的预演之后,毛泽东亲自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国社会进入了阶级斗争风暴的最高潮。中国沸腾了,中国成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心,无产阶级革命的红海洋。在这个红海洋里,资产阶级和一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被彻底打倒了,亿万人民把革命的目标提到了"解放全人类"的空前高度。全国到处响彻歌颂毛泽东的革命歌曲。典型的宗教式的"三忠于、四无限","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成为当时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方式。亿万人对毛的"无限崇拜、无限信仰"达到了顶点。对毛和毛的思想的信仰成了完全的宗教。毛泽东成功地在中国引爆了"精神原子弹",精神与信仰的力量显现出来的巨大威力震撼了全世界。

  1976年,随着毛泽东的逝世和"四人帮"的垮台,毛泽东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停止了;建国以来以反复辟为目标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终于落下了帷幕。今天,当我们回顾那个疯狂的年月时,经历过那场"革命"的人们的心理是复杂的。狂热的、失去了理性的"革命"毁灭了无数人的青春、生命,毁灭了无数家庭,吞噬了无数忠于它的优秀儿女。所谓的"革命",无疑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场地地道道的浩劫。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无论这场"革命"多么错误,参加这场"革命"的人是真诚的,他们的信仰是虔诚的,他们的虔诚与真实几乎达到了荒谬的程度,并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正是这种对主义、领袖、党和国家的宗教徒式的绝对信仰被过度透支与滥用,导致了后来中国人的信仰缺失与玩世不恭。经历了太久的政治高烧之后,人们厌倦了,累了,需要休息。尽管毛的遗产是丰富的(在毛去世30多年后,国内还有人在努力恢复对毛主义的宗教式信仰,毛主义甚至指导尼泊尔的共产党取得了政权),但连年的政治运动与无休止的阶级斗争使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生产力受到极大破坏,到处都是供应不足,中国处于极度的物质匮乏之中。人们对毛的信仰迅速退热,毛泽东逐渐走下了神坛。

  1978年,邓小平顺应亿万人民的要求,果断地改变了中国政治舞台的主题词,用"改革开放"取代了"阶级斗争",把中国带入了新时代。这是近代中国又一次历史性的社会转型。1992年,邓小平进行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南巡,再次吹响了改革的号角,亿万中国人在经历了14年的市场经济的启蒙教育之后,开始真正投入到改革开放中来了。"十亿人民九亿商",中国从上到下的每个层次都动起来了。如果要问这个时期的中国人的信仰是什么,中国人可以毫不迟疑地告诉你——"致富"!全国人民要发财、要致富,所有人都希望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二十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改革开放的美好前景吸引和鼓舞着每一个中国人,虽然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不再是人们信仰的核心,但中国人并不缺少信仰,"改革开放、中华腾飞,团结起来奔小康"就是当时绝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真实写照。

  然而,改革毕竟是利益调整,建立在追求物质利益基础上的信仰效用是短暂的。如果说,毛泽东把中国人对"革命事业"的追求变成了一种宗教化信仰的话,那么,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并没有能成为全体中国人的宗教化信仰。这不是因为人们对追求物质财富不向往,恰恰相反,要把"发财致富"作为一种毕生追求的"事业",缺乏"神圣性";为"致富"而献身毕竟不是牺牲,在道德上、精神上不会得到升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如果没有高尚的动机与慈善的行为,只能说是地地道道的"金钱拜物教"。邓小平去世之后,中国共产党相继更换了二次领导人。亿万人民对新时代的美好憧憬,很快就被利益分配不公的严酷现实击的粉碎。某些权贵集团与掌握资本资源的新生阶层相互勾结,疯狂鲸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贫富分化与官员腐败以惊人的速度与规模蔓延;以单纯追求GDP增长指标、掠夺资源、污染环境为特点的中国经济发展,在创造财富奇迹的同时,也制造了无数的利益冲突。富起来的中国人突然发现,中国社会在精神上、信仰上出现了巨大的赤字,"钱不是万能的",幸福并不完全取决于财富。物质的丰富解决不了精神的贫困。许多有钱人甚至哀叹自己"穷得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钱了"。人们普遍认识到生活的目的不只是为了钱。人们需要富起来,更需要富裕之后有意义的生活。如果生活的目的不是钱,又是什么?当人们经历了太多大起大落的剧烈"折腾"之后,传统的政治教科书已不再具有任何说服力了。信仰问题悄然无声地显现在了人们面前。这一次,对于个人来说,是选择哪一种宗教或思想、学说作为个人精神支柱的问题;对于国家来说,则是选择什么信仰作为凝聚13亿人的信心与意志,能让整个民族真诚投入为之心动、为之牺牲的信仰体系的问题。显然,马恩列斯毛最为强调的暴力革命与阶级斗争过时了;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共产党国家的消失,以"解放受苦受难的全人类"为目标的"无比壮丽的国际共产主义事业"在全世界进入了低潮:"金钱拜物教"是腐蚀剂,也不能用。2009年,在经历了三十年改革开放的辉煌之后,中国需要回答"我们信什么"的问题。

  五、解决之道——信仰创新

  事实上,人的思想没有真空,当官方意识形态不能成为千百万人的自觉信仰时,人们就会按照自己的需要寻找替代品。近年来,各种宗教发展迅猛,原因很多,但官方信仰苍白无力,"党员不信党",大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信仰,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内在原因。除了传统宗教发展迅速之外,新兴宗教与各种精神信仰的替代品也很有市场,宗教的兴旺有深刻的内在原因,不能用"西方宗教势力渗透"、"文化教育落后"或"骗子遇到了傻子"的说法去解释,中国共产党应该如何对待宗教,应该如何实现信仰创新,是中共自身建设的当务之急。

  面对严峻的现实,重温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对宗教信仰的理解,也许可以给我们一点启发。梁启超认为:人不可无宗教。从最下等的崇拜无生物、崇拜动物算起,直到最高的有神论、无神论,都是宗教。无论你信仰的对象是山、水、树、花、鹰、蛇、上帝、天堂、净土、老子、孔子、吕祖、济颠、关公、摩西、耶稣基督、释迦牟尼、马克思、拿破仑。只要你对一种事物有绝对信仰,就成了信这个事物的宗教。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也是宗教,信马克思主义的人叫"马克思教徒"。梁启超强调了一个的观点:信什么不重要,有无信仰很重要。

  要解决今天中国人信什么的问题,不能脱离了时代搞倒退,不能回到儒家、恢复封建礼教;也不能照搬毛泽东。尽管孔子和毛泽东都有效地解决过中国的信仰问题,但在全球化、信息时代迅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即使我们原封不动的把孔子、毛泽东请回来,他们也解决不了今天中国的问题。要解决今天的问题,唯有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信仰创新。所谓传统,就是中华传统文化,这是中国的软实力。几千年来的中华文化是中国、乃至亚洲许多国家建立信仰的基础与沃土,其穿透力与辐射力跨越了时空,超越了政治,远在任何主义之上。以中华文化为基础,才能使中国人的民族共识有一个坚实的根基。所谓信仰创新,就是使用新思维、新办法应对新时代信仰的现实需要,走出一条信仰上的新路子。中国在信仰问题上的现实需要是什么?是要为国家(社会)和个人找到可以作为精神支柱的信仰体系。这是今日信仰问题上的最大挑战。

  回应这个挑战,首先要敢于承认现实。迄今为止,中国的官方信仰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被作为宗教化了的官方意识形态已经六十年了,要把它继续摆在中国社会精神支柱与核心价值的地位,作为全国人民信仰的共识,只能是脱离实际的一厢情愿。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最核心的理论是剩余价值与无产阶级专政,它们对希望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确实具有指导意义;但在时间、条件、环境、目标、对象改变之后,马克思主义如何能够相应地变成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指导思想,对全世界取得了政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马克思主义诞生已经160年了,其间无数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人民前赴后继、英勇斗争,但在世界范围内,能够夺取政权、掌握政权的寥寥无几,其中真正成功持续至今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个现象不是偶然的,值得深思。中国的成功恰恰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反复改造,先后推出了毛泽东版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版马克思主义,中共才得以夺权、掌权的。1979年以来,中国用的是邓版马克思主义。30年过去了,现在党需要推出一个新版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信仰目标。对中国共产党整体而言,今天的第一要务是如何保持党的执政地位。捍卫马克思主义与掌握政权、领导中华民族前进之间并无绝对的关系。严酷的现实是,中国人(包括香港、澳门)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但绝大多数人不可能真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自愿地将其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实事求是。中国目前信仰上的空虚不是因为没有官方提倡的信仰,而是因为大家不愿意相信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目标不是利用政权去维护一种主义,而是要应用任何一种代表人民愿望的理念巩固政权,意识形态应该为政权服务,而不应让政权为意识形态服务。当一种意识形态不起作用时,就需要更新,找出一种新的替代物。如果无视旧的意识形态的效果,仍然要继续保留它,结果只能是形式上"忠于"党,实质上却削弱和损害了党的利益。为此,党必须为现阶段的中国提出一个崭新的、得到人民公认的社会发展共识,这个共识必须体现民众的愿望、时代的特点,成为中国社会的最强音、主题词,成为中国人未来一个历史阶段的共同信仰。这个信仰不是旧版马克思主义,也不能是某种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儒教或其他任何一种宗教),因为党的信仰不同于宗教,不是任何宗教的代表。在国家与宗教的关系上,中国不能走政教合一的道路,不能设立国教。

  在这样一种新的形势下,中共在处理信仰问题时可以把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分开,把党对党员的信仰要求与普通人的信仰标准分开。党的目标应该是如何保持权力而不是做哲学上某种主义的捍卫者。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应该从面向全社会移回到党内,作为党内意识形态处理。党在严格要求党员信仰的同时,应提出一种全社会、全民族都能接受的、植根于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政治共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的信仰,它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是某种宗教。党也不必对群众提出强制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要求或将其作为测试普通民众的政治标准。简单地说,中国共产党要做的是党有自己的信仰,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全民共识(信仰),每个公民个人也有自己的信仰。三种信仰内容不一样、层次不同、关注点不一样,各有各的范围,可以重合但并不矛盾。

  所谓国家信仰,就是这个时代全国人民的民族心理与愿望,体现了国人的共同意志与理想。中国在历史发展的各个不同时期都有特定的时代色彩,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历史使命,对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的认可与追求,就是那个时代的"国家信仰"。例如"翻身、解放"(20世纪30-40年代,还有过一段"抗日救亡"的时期),"阶级斗争","改革开放",等。今天,能够满足国内各方面需要,得到大家支持认可的是"和谐如一"。"和谐如一"扩大了"和谐社会"概念的外延,淡化了政治色彩,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的特点,它的内涵相当丰富,很有包容性。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非常需要 "和谐如一"。用它作为时代的标志和主题词,维护中国未来三十年的稳定,凝聚各族中华儿女的意志,应是明智之举。现在全国、全世界人民都赞成和平、赞成"和谐",中共可以顺应民意,以"和谐如一"作为凝聚全国人民的旗帜,将其提到全民信仰的战略高度。至于使用"和谐如一"的提法是否就是最好的表述,其实并不重要。正如梁启超说得一样,无论确立一个什么样的信仰对象都无所谓,关键是看它是否是一个起作用的信仰。没有一个明确的举国一致全民认可的信仰做旗帜,中国现阶段的民族共识就无法达成,中国崛起的精神短板就难以弥补。从操作的策略上看,高举"和谐如一"的大旗,国内外只能支持、无法反对(反对者将会自动站在民意对立面)。如果国人能以"和谐如一"为目标,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中国社会的微观与宏观形势就会得到极大地改善。虽然这种信仰的实质是一种典型的为执政党服务的政治信仰,但它的形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时代特点和亲和性,作为公共信仰体系,效果无疑优于以斗争哲学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

  有了民族的共识和信仰,中共还要在意识形态上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党的主要任务应是集中精力领导政府,管好干部,提升自己的执政能力。在对待群众个人的信仰问题上,党应该承认大多数人没有宗教信仰、没有道德约束对国家有百弊而无一利这样一个事实。中共在建国初期和文革中否定了中国传统的旧信仰,确立和强化了马克思主义官方信仰当中国告别了"阶级斗争"进入转型社会之后,官方信仰逐渐丧失了指南作用,作为凝聚民族意志的旗帜逐渐褪色了,公众认可度大大降低。国家、个人都面临精神与信仰产品严重短缺的问题。但中共此时并未开放宗教市场,让个人自由选择信仰,结果导致信仰虚假,掺假信仰泛滥成灾。中国各级官员的贪腐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就在于虚假信仰早已淹没了虔诚信仰,对党的事业的忠诚蜕变为了对掌权者个人的依附和对权利、利益的赤裸裸的追逐。这种状况也是所有掌握了政权的党必须要经受的考验。

  如果中共在个人信仰层面上放开,把宗教作为个人私事对待,党就会实现与各种宗教在意识形态上的和解,各种宗教就可无障碍地与党合作,协助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党会因此而获得国内各种宗教信仰的人和世界各地不同宗教信仰的中华儿女广泛的认同与赞赏。个人有了信仰支柱,特别是宗教信仰,就会重塑道德底线,国民素质就能在整体上提高。宗教放开之后,由于多种宗教同时发展,宗教间的竞争可以有效地防止任何一种宗教成为主流信仰;即使某种或某些宗教人数多于其他宗教,也不可能脱离中国文化而存在,更不可能取代中国文化成为国教。中国历史上建制性的宗教从未取得过国教地位,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宗教在中国必定是多元化的,个人的宗教信仰选择是多样的、分散的。国家允许多种宗教并存,不搞政教合一、不设国教,是最符合国家利益的选择。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者和维护者,国家应把宗教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转变为法治管理,强化宗教立法,用法律规范和调节涉及宗教的一切问题,允许宗教在法律范围内竞争、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对各种精神信仰产品的选择自由。

  此外,党可以把公民伦理道德教育的责任和精神产品的供应作为私人事务交还给宗教(如同中国古代和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一样),改变党作为最大的精神信仰产品提供者的角色(目前党提供的精神信仰产品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虽然形同虚设,但在形式上还要维持供应,结果只是浪费资源)。个人的道德教化由宗教承担,但其行为由国家依据法律制约规范。

  上述设想不是为了创立新宗教,但却是在多个层次上信仰的创新——国家是全民共识加中华文化;党是马克思主义加中华文化;个人是信仰自由加中华文化。国家、政党、个人都有信仰,但各有侧重,共同点是都植根于中华文化(这里说的中国文化是作为人类文明一部分的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哲学、文学、音乐、戏剧、美术、建筑、医学、武术、烹饪、茶道、瓷器、家具等等,不是狭义的儒教)。

  如果上述目标能够实现,党的素质和战斗力无疑将会大大提高,国家可以有效地树立全民信仰共识,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精神信仰产品,中国社会精神与物质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将会得到极大的缓解。

  中华民族是优秀的,只要中国人不搞自欺欺人,中国社会有一个绝大多数人认同的共识,中国人有自己真实有效的、自愿选择的信仰与精神支柱,解决了信仰问题的中国就有可能真正"崛起",中国的"大国"梦就有可能实现。

  原载《领导者》2009年6月号,总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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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志锋:政府的信任危机

  一

  政府信任就是公众对政府的信用责任和运作能力的社会态度。一个信用的并能从容面对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问题的政府将被公众信任,反之则不被信任。政府信任关系到一个社会、国家的稳定,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关系到人们的社会态度。

  从大量的材料可以看出,公众对政府有相当的信任度,但我们要未雨绸缪,警惕可能出现的信任危机。政府的信任危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1)流言,流言反映的是一种情绪,针对政府的流言反映的则是一种社会情绪。大多数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是通过流言这样一种非正式途径、在非正式场合表达的,流言的" 杀伤力"是极大的,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为什么要重视这一问题呢?举个例子来说吧,一谈到政府官员,民众首先联想到的就是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腐败行径,腐败都快成了官员的同义语了。也就是说,流言往往把个别人的腐败被泛化为整个政府的腐败。(2)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具有人数规模大、突发性、有组织性等特点。近年来,在地方,群体性事件有增多的趋势,这类事件的发生往往是民众对地方政府不信任所致。民众期望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对政府施加社会、舆论压力。(3)暴力性事件,暴力性事件与群体性事件有时会交织在一起,危害更大。近几年,媒体上也时常有暴力抗法、辱骂、殴打公务人员的事件发生。那么,为什么近些年,民间存在一种不满的社会情绪,群体性、暴力性事件增多了呢?又是什么导致了民众对政府信任度的下滑呢?直接的原因是政府个别官员的腐败行为。腐败行为使民众对政府形象产生怀疑,严重损害政府的信用和威信。腐败行为使得民众对政治的信任感淡化。腐败使得大众的福利整体下降,也产生了政治合法性危机。

  需要强调的是与中央、省市政府相比较,民间对县乡两级政府的信任度要低一些,除了对县乡政府官员廉洁与否的置疑外,对他们的执政能力,一些民众也并不认可。这里的原因是由于县、乡政府官员直接与底层社会的人们打交道,直接利益冲突较多,更容易被民间所怨恨;二是个别县乡政府工作人员存在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公的问题,但是其负面影响非常之大。

  二

  目前,学术界对政府信任的研究主要有三种理论视角,分别是制度论、理性选择论和道德基础论。

  从制度论的角度而言,一个有效政府下的人民才会增强彼此相互信任。有效的政府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真正科层制的政府,一个赏罚分明,有法可依的政府。我们的基层政府是具备韦伯所讲的科层制的某些条件,诸如也是按等级制而分的,但个别基层政府人浮于事、结党营私、贪污腐化的现象已使基层政府效率大打折扣。如有的乡政府再穷也会养几辆小车,以供乡府要员便利。总而言之,社会底层人员常感生活在没有制度保障的社会环境中。一个有效的政府,一定是一个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政府,健全的政府制度会增加失信的代价同时抑制失信。

  从理性选择论来看,信任政府就等于将自己拥有的资源主动放到政府手中。公民之所以愿意让渡手中的一部分权利是因为预期政府能增进自己的安全,反之则可能会发生"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情况。但有两个条件决定理性人信任还是不信任政府:(1)因信任政府而在人生、财产安全上的受益是否大于损失;(2)政府失信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受益大于损失且政府失信的可能性极小,公民就更愿意信任政府。如果政府政策朝令夕改,基层政府的政策与中央政府、省级政府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令民间无所适从,公民就会选择不信任政府。

  从信任的道德基础论解释:一个乐观的人会对政府有更多的信任,即使吃过地方政府失信几次的亏也在所不惜,保持自己的信任感。而乐观向上的态度源于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如果,社会不公主要在于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上的不公,人们由此往往无法用乐观的态度看待社会。由此而言,政府信任危机的根源是因为社会不公、不平等。从相关材料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收入差距超过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也就是说,我国已成为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存在稳定的隐患。贫富分化严重,社会不公,不利于培育人们乐观的社会态度,也使得公众对政府不信任。

  三种理论从各自的假设出发,为政府信任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但又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如制度论仅偏重于政府制度的建设,道德基础论仅偏重于公民个体的态度,理性选择论忽略了人的情感性。我们认为政府信任是个体道德和政府制度设计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制度设计不仅包括政府本身的信用制度建设,也包括为社会提供一个促进信任增长的制度设计。一个守信、诚实的政府会增加公众对它的信任程度,良好的信用制度同样会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个体道德及孕育她的社会环境的建设同样能够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道德水准高的公民自然会给予政府更多的理解与支持,给予政府更多的信任。

  三

  转型期如何提高政府的信任度呢?从前述我们对政府信任危机原因的分析中,实际上也暗含政府应该如何增加公众信任的方法。

  1、加快政治民主化。在1999年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民主与信任》的论文集中,有学者指出,只有政治民主化,公众对政府信任才是一种理性的博奕,而在全权主义社会中,过度信任政府是危险的。本世纪末,信任问题开始引发关注,首先在改革的突破口的经济领域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既而逐渐波及到社会、政治领域。为什么呢?三十年的改革,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也掩盖了其他领域的潜在的问题,但问题积聚到一定的程度后就凸现出来了。政治体制改革需良好的进行下去,首先就必须坚定稳妥的推进政治民主。只有政治民主化才能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才能使公众认可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也对政治合法性进行了回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被频繁提及,希望我们能在政治民主化方面有所突破。

  2、强化政府权威。可能有这样的发问:强化政府权威和大力推进政治民主化不是相悖吗?这种担心大可不必。这里的强化政府权威并不是要使中国倒退到一个非民主的社会,而是要强化政府的执政能力,使政令能迅速、准确的传到基层并被坚定的执行。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执政官员必须有驾驭政治的技术能力、树立在民间的权威形象,这样才可能以自己的政绩赢得人民的信任。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们推进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不同于西方的民主政治,是一种新的探索,是创新。创新的前提是树立政府的权威,这样才能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反之,社会不稳定了,空谈什么民主政治、社会信任。

  3、完善政府信用。信用责任是信任的特征之一,也是一个国家赢得公众信任的基础。从理性选择论的角度来看,公众信任政府前提是政府一定要负责任,给民间一个稳定的预期。朝令夕改,何以建立信任?许多省市都提出了"打造信用大省"、"打造信用城市"的口号,这是一种好的趋势,关键问题是怎么样打造呢?几句口号是不顶用的,关键还在于政府要转变观念,从权力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这就需要政府要从微观经济领域全面退出,专注于制度建设。张维迎教授在《产权、政府与信誉》一书中讲:对信誉的挑战来自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管理程序上。一项对29个国家的实证分析表明,对政府行为权利的限制每上升一个点(最高为7 点),信任度上升1.5个百分点;司法的独立程度上升一个点(最高为4点),信任度上升8个百分点。这或许对我们有所启示。

  4、严惩政治腐败

  政治腐败是近年来民众关心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导致政府信任危机的直接原因,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问题的关键是怎样惩治政治腐败。重点应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发挥社会道德对失信行为的预防和制约作用。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务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行为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公务人员不能姑息,要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层面对他施加压力。在惩治腐败上,仍要继续强化制度建设。为了严惩腐败,本届政府在机构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如目前隶属于国务院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挂牌,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当然,还有许多措施应该被采取,以进一步提高政府信任度。如保障弱势群体,消除社会不公、合理地释放公众的不信任情绪等,本文暂且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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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谷歌“涉黄”,百度就干净吗?

  这几天,谷歌中国的日子恐怕不太好过。自6月中旬开始,几乎在同一时间,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各大主流媒体严厉谴责谷歌"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随后谷歌中国的境外网页搜索业务和联想词搜索业务被暂停,就连中国电信的天翼3G宣传广告中也没有了谷歌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取代他的是搜狐CEO张朝阳。

  初闻这一消息,我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平时无论是阅读还是写作,都必须依靠这个助手,谷歌俨然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理解的新概念,谷歌可以搜得到;价值很高的论文,谷歌可以下载;相关数据的掌握,谷歌可以搞定。种种便利使得我多次赞叹这个搜索工具的神奇功能。

  然而,谷歌还是"涉黄"了。虽然在中国"涉黄"这个词分量很重,影响很恶劣,但还是被各大媒体用在了谷歌身上——这使得我多少为其感到一丝不平。但事实是"确凿"的:输入"儿子"马上显示母亲和儿子乱伦的信息,输入"女人"马上会显示低级趣味的图片。这样看来,"涉黄"是无疑的,但不禁要问,谷歌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当然有着深刻的原因。

  一般而言,除高级功能外,搜索工具只是网页链接的集合,其本身并无存储空间,这就说明谷歌"涉黄"虽有其监管不力的原因,但主要问题并不在这里。因为谷歌所涉的"黄"并非谷歌自己编辑的内容,其充其量只不过充当了"穿针引线"的搭桥作用。这样就很清晰了,谷歌"涉黄"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互联网络监管的失败——如果境内外网络上的黄色内容被我国互联网监管部门统统过滤,那么谷歌就是想涉黄也无法做到。因此谷歌只不过是个替罪羊,有人藉此转移责任。

  这就反映了一个问题:黄色或低俗内容在中国的互联网上有市场。平日上网时对此也深恶痛绝,很多色情、低俗的内容不合适宜的出现。只要来到网上,"走光" 、"偷拍"的文字或图片随处可见,挑逗性语言满天飞。即使这些内容谈不上淫秽违法,但也不应在众多网页下肆无忌惮的出现,至少有关教育、学术等板块就不应该存在这些东西。从这个角度讲,外部问题大于谷歌的内部问题本身。

  谷歌"涉黄",百度就干净吗?忽然产生了这一想法,就随手选取了几个词语测试,才发现在互联网监控不力、挑逗和色情低俗内容严重蔓延的大氛围下,百度也不能独善其身。试举几例:

  (1)输入"处",百度马上自动联想到"处女mo"和"处女性外生理结构图",仅仅一个"处"字,在百度的安排下居然如此丰富多彩,这算不算低俗?

  (2)输入"婚", 马上自动联想到"婚外情",这算不算破坏他人婚姻,传播不正之风?

  另外还发现了一个"意外收获":百度不但传播低俗内容,而且"政治立场"也不坚定。如输入"问题", 马上自动联想到"问题奶粉"。鉴于三鹿事件的影响,政府严格控制该事件的后续报道,而网民刚刚输入"问题"二字,况且还不知道是什么"问题",你就显示"问题奶粉",这不是故意和"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和政府作对吗?

  由此可见,谷歌"涉黄"并非完全是其自身的问题,即使处理了谷歌,也指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  李颂  100871  电子信箱:lisongpku(a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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