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

萧瀚: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近十日来,除了南方报系外,大江南北的媒体(尤其是部分京城媒体)机器几乎全面启动,对付一个艺人的错误言行,郭德纲事件迄今的结果似乎遂了某些人的愿。但此次事件反映出不少问题,涉及各方面,颇值细究。

  事件缘起:7月底,BTV《每日文娱播报》曝出郭德纲涉嫌私占小区公用绿地,8月1日,BTV两名记者(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位主角周广甫记者及其女同事)去地处大兴县的郭德纲家别墅采访。

  一。BTV记者周广甫等是否涉嫌私闯民宅

  住宅是人最后的心理安全堡垒,不尊重住宅是蔑视人权最严重的思维方式之一。因此,是否私闯民宅是此事件中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今天允许记者随便骚扰郭德纲这样不掌握公权力的名人,明天就别怪包括记者、警察在内的任何人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人担心讨论这问题会危及新闻界针对涉公共事务官员的信息采集,但是,第一,掌握和不掌握公权力在享有隐私权方面差别很大,不可划一;第二,即使是对公共官员,也没有任何一国法律剥夺他们所有隐私权,他们也享有基本人权,其公民权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受限。不少人讨论公共事件时,不管涉事者是涉公共利益的官员还是个人,常常把应该区别对待的两种人的公民权混为一谈,导致动辄拿未经论证的"公共利益"(甚至可能根本不是公共利益)强奸公民权――他们很容易忘了
也许下一个被强奸的就是他们自己。

  当媒体对郭德纲铺天盖地一片谴责之声时,网上论坛(尤其是微博客)上却争论激烈,并不是那么一边倒地反对郭德纲,究其原因,就与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是否私闯郭宅有关。

  从网上流传的那个完整版偷录资料看(资料来自德云社的网站,目前已被黑),详细情况是:

  女记者走上楼梯,敲门。保安:这儿小区不让,不让这样。周广甫:谁说的,你说的呀?保安: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物业说的。周广甫:啥时候说的?前天我们还来过这儿。女记者:不拍照。

  可见,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从一开始就规避了小区不允许陌生人进入的要求,并且不顾保安的阻止而去敲门。李鹤彪出来,双方交谈几句后,周广甫质疑物业给郭家写的证明是啥意思,李鹤彪因此发怒,遂动手打周广甫。可见,最初的私闯民宅是成立的,但后面发生的事情改变了这一性质(参见下面第三点)。

  二。BTV记者周广甫偷录的性质

  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几无疑问,挑衅式、钓鱼式"采访"找打,如此敌意的采访姿态,只能有一个解释,仗着偷录罢了。通常情形下,未经当事人许可的音像录制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法的,往往与所关涉的事情性质相关。倘若事关公共利益,公开录制有困难时,偷录当事人与公共利益相关内容属于合理范围。但此事件中,郭德纲是否圈占小区公用绿地,属于私产纠纷范畴,不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偷录没有理由。除非周广甫估计自己一定会挨揍,不然偷开摄像机干什么?用如此挑衅的语言对待被采访人干什么?

  另外,有人认为狗仔队偷录是正当的,因为全世界都这么做。全世界都这么做并不是论证一个道理的逻辑理由。狗仔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侵犯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明星们的私人利益,因此,明星们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其部分利益。明星们通常是既厌恶狗仔队又离不开狗仔队,没有他们,明星们的信息没人发布,难有名利市场,容忍他们,明星们的隐私就可能遭到侵犯。为此,世界各国常有明星们和狗仔队之间的纠纷,动辄恶言相向,甚至暴力冲突都常见。一句话,狗仔队的存在不是因为他们有这权利,而是明星们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狗仔队们刺探明星们的隐私是否合法取决于被刺探明星们的意愿,而不取决于其他。

  为此,BTV偷录一事没有正当理由,涉嫌侵犯隐私权。郭德纲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问题。

  三。李鹤彪打人的性质

  如果李鹤彪出门来,拒绝采访,并且赶两位记者走,他们不走,李鹤彪打人,那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由于李鹤彪开门,与女记者交谈,并且回屋拿证明书,这相当于默认接受采访,且相当于对两位记者涉嫌非法私闯民宅之举转为合法的事后追认行为。

  视频显示:女记者敲开郭家门之后,李鹤彪站门口,双方交谈了几句,李鹤彪回屋拿出一张文书,大意可能是承认开发商允许郭德纲圈绿地,周问:这谁写的?女记者:物业写的。周:物业写这啥意思?李鹤彪很不客气回了一句:你说啥意思?一边说一边打周广甫。

  可见,打人是在李鹤彪接受采访过程中发生的,李鹤彪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殴打他人,现已被拘留并罚款,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其实周广甫非正常的挑衅性采访是激怒李鹤彪的一个重要原因――周广甫甚至说:"我就私闯民宅怎么了?"――当然这种话可以视为特定语境下的气话,但这种气话难道不是特别拱火找打的话吗?李鹤彪事后否认自己打人,敢做不敢当,可说很无赖,如果不是这偷录,还真难让他承认。

  四。郭德纲这张嘴

  打人事件发生后的当晚,郭德纲将打人事件编进相声段子:"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种话即使只是调侃,也过分了,但媒体将其过度渲染显然也有点不顾语境的夸张,毕竟这是在说相声的时候说的。

  另外,他还说"关于北京电视台,我也是很无奈,这么些年,说大话使小钱,很龌龊的一个单位。"从此次BTV的做派看,我倒觉得没说错。

  "记者啊,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段话,应该看语境,而不应该认为他是在骂每一个记者,郭德纲在其8月3日的媒体说明会上做了解释,这辩解并不强词夺理――他有权如此看待周广甫等记者。

  "当初开发商许给我,这里是我的后院,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就有这浪催的人。"这些话显然都是触犯众怒的,但那种语境下,主要还是他对业委会的反感情绪,倒不是专门针对穷人的,不过无论如何都会被看成得志猖狂――这是无可避免的。

  对记者以及BTV的挖苦嘲讽,尤其反映在他8月4日的博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中,大致意思与上述同。博文中,郭德纲回应了"圈占绿地"问题:"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但媒体至今尚未对此问题核实。

  许多人对郭德纲这篇博文极为反感,认为郭德纲流氓气十足。但是,如果从郭德纲角度想一想,BTV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剪辑偷录的视频材料,周广甫借挨打博同情,满嘴跑火车撒谎,误导、发动整个舆论对付自己,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又凭什么咽下这口气?他强项支持李鹤彪打人固然不对,但也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他难以理解过于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比流氓的话,这次还有谁比BTV更流氓?人家BTV为什么可以随便私闯民宅、随便偷录不必道歉,我家人打了人就一定得道歉?这种心理很符合人的基本公平需求,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肯认自己的错。在强势者与弱势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双方各有错,强势者不肯认错,弱势者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低头,而如果弱势者主动先认错,强势者就更不会认错了。

  五。BTV的媒体发布会

  8月2日,周广甫在BTV的发布会上神思凝重地撒了一通谎,什么摄像机被打坏了,人被摁倒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之类,通通子虚乌有,郭德纲后来以监控录像澄清此事。BTV将摄录资料进行剪辑,删去两位记者私扰郭宅的内容。说明会和新闻播报,BTV误导观众和媒体、构陷郭德纲之举至此全部完成。

  BTV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职业操守。

  六。媒体齐轰郭德纲及其音像制品下架、德云社自查

  8月2日开始一直到现在,全国(主要是京城)多家媒体齐轰郭德纲,尤其是4日和5日最多,简单罗列,就有"郭德纲不能太缺德了"(北京晚报)、"对待无良演员封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新华网)、"郭帮主,您还是收了神通吧"(新京报)、"谁来给郭德纲补补课"(京华时报)、"郭德纲上演硬暴力与软暴力"(新京报)、"郭德纲,拿道德玩幽默的玩笑你开不起"(华商晨报4日)、"郭德纲别拿穷人当对立面"(东方早报)、"郭德纲与流氓文化"(新闻晨报)、"法治社会岂容郭德纲如此纵横"(新华每日电讯)、"郭德纲不跟中国人讲理,想跟哪国人讲理啊"(环球网)、"郭德纲被圈了"(搜狐娱乐)。甚至连CCTV都不指名地用排比句痛批郭德纲是三俗代表,而人民日报、新华社也都发表批评郭德纲的评论。与此同时,
相声界元老姜昆也出面声称郭德纲是他们2007年以来一直要反对的"三俗"。

  接下来的事态急转直下:8月5日,李鹤彪被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同日,郭德纲接受专访,称弟子打人完全合理;8月6日,郭德纲弟子何云伟、师弟李菁宣布即日起退出德云社;8月7日凌晨,德云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停演整顿"的声明,郭德纲的书、音像制品在各大官营书店下架,记协发表谈话,表示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8月9日凌晨,德云社网站被黑。

  至此,德云社遭遇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媒体如此一致地对一个相声演员发难,可谓极其罕见,个中原委难以猜测――到底是十数家媒体因为被BTV蒙蔽而对郭德纲不够公正地发难,还是另有串联甚至有公权力授意,这些都暂不可考。

  终于,8月7日――这是德云社"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后,《经济观察报》发了第一篇质疑媒体在郭德纲事件中是否公正的评论:"在郭德纲事件中媒体有失公正",随后,《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等数家媒体也质疑BTV及其它媒体对待郭德纲是否公正以及质疑公权力封杀郭德纲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五岳散人、王小山、李承鹏等各位也有评论直接抨击公权力的胡作非为,冯小刚、赵丽华、郝蕾等艺人也都站出来支持郭德纲,抗议公权力的介入。

  七。采访权与记者证问题

  郭德纲在8月3日媒体说明会上质疑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有没有记者证,在8月1日周广甫被打时,周广甫认为采访权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采访权发端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的新闻自由,而不是来自国家赋予,国家不赋予,人也有这权利,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无非是在某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比普通人理应得到更多保护而已。因此,不必有政府垄断核发的记者证,此证之存在,唯一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郭德纲作为一位相声演员,不懂这个道理很可理解,而周广甫不懂则难以理解,因此不可不辨。采访权通常需要被采访对象的自愿配合才能实现,被采访对象拒绝,则其无以实现。

  八。公共人物问题

  媒体在批评郭德纲支持徒弟打人一事中,通常会提到郭德纲是一位公共人物(或称公众人物),应该以较为得体的公共形象面对大众,而公然支持徒弟打人,未尽公共人物的义务,败坏社会风尚;还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证明圈占绿地的正当性。

  郭德纲当然属于公共人物,因此若单究李鹤彪打人一事,前一类谴责大致成立,但不完全公正。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人一事尤其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周广甫之前,曾说到BTV在此前的电视报道中,居然拍错了房子,将别人家当成郭德纲家(但BTV至今没有核实和回应此事)――可以说郭家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而周广甫如此敌意的挑衅性"采访"简直就是"找打"――但由于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在前,所以只要动手打人,李鹤彪就错了。而其后,BTV与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之间交流不畅,未经证实的BTV要"五万元"封口费以及威胁若不给便扩大事态,可能是导致郭德纲写《有药也不给你吃》痛扁BTV的重要原因。

  郭德纲之错,错在将此事的前后是非曲直一锅烩,拒不认错,跟许多一屁股坐在BTV腿上的意见性质类似,但并没有BTV那么坏。郭德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么保持沉默,若要出来说话就得批评李鹤彪打人一事,其他的是非曲直另外评说。

  至于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自证其错(对)的想法,则有待商榷。公共人物并非对一切被关注的事情都有义务向公众交代,关键看涉及的事情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涉嫌圈占小区共用绿地,这是典型的民事相邻关系,属于私产纠纷,根本不属于公共利益,人们对此事没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此事本应该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按照民事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由大众来舆论审判。因此,郭德纲没有义务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倒是质疑他圈占绿地者有义务举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疑。

  演艺界的明星们虽然是公共人物,但他们与公权力领域以及教育界、医疗界、宗教界、慈善界、司法界等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不同。古今中外的历史都告诉人们,演艺界或艺术界人士,往往是人类中最特立独行的人群,这种特立独行也往往表现为对许多传统伦理规范、生活规范的冒犯,因此,上述各界人士如果被要求成为道德楷模,但演艺界明星们从来就不是人类的"道德"楷模。各国影星、歌星的私生活方式与大众有较大差异,但人们往往容忍他们而不会容忍上述六大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过于脱离普通规范。

  对于演艺界明星们,不必用道德楷模去要求他们,只要求他们守住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就行了。这次的事之所以有该批评郭德纲之处,是因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有他的理由"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虽然这与事实不符,前文已说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使得周广甫等二人私闯民宅被追认为合法,李鹤彪打人时也不知道周广甫在偷录,但确实很难要求一个以说相声为业的人那么清晰地厘清稍有点复杂的法律问题,试问那些对郭德纲进行最苛刻道德酷评的评论家们又有几个分析清楚这个问题了?因此,郭德纲支持李鹤彪打人的言论并没有有些人所想象或所歪曲的那样邪恶。

  九。媒体在此事件中的教训

  此次事件中,问题最严重的不是郭德纲、李鹤彪师徒,而是媒体以及后来封杀郭德纲的公权力。媒体存在下述几个问题。

  第一,BTV记者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虽被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追认为合法采集信息,但也为后来李鹤彪动手打人埋下祸根;

  第二,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不合理使用摄像机,未经被采访人同意而偷录其言行,而并非在挨打之后打开摄像机,已构成涉嫌侵犯隐私权;

  第三,周广甫在BTV的说明会上谎话连篇,除了李鹤彪打他这一个总体情节相符外,其他许多细节与完整的录像反映的情况相去甚远;所谓摄像机被打坏、他抱着摄像机滚下楼梯、检查摄像机时候才开始拍的、左臂脱臼(视频中有个镜头他伸出左手搭在一位旁观者肩膀上,如果左臂脱臼,还可能吗?)等都是子虚乌有之事;

  第四,BTV既当原告,又当法官,断章取义,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剪辑过的偷拍资料误导其他媒体,误导大众,在本台节目中大骂郭德纲师徒;

  第五,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在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贸然出手,不谨慎,尤其遗忘了BTV不可以既当原告,又当法官,这些媒体缺乏最起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在郭德纲是否确实圈占小区公用绿地一事尚未明确之际,即认定其圈占为实,这种评论水准显然是极不专业的;同时,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只有一两家媒体质疑过记者是否私闯民宅问题(但也由于受BTV剪辑过的偏私音像误导,基本上不可能准确分析,这可以不怪他们),但几乎不见质疑偷录问题的(这也是因为偏于BTV而没有对周广甫显然自相矛盾的谎言进行基本辨析的结果,他说摄像机摔坏了,又说检查以后拍摄了,撒谎也没撒圆);

  第六,批评郭德纲的媒体从国家级的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小到普通地方报纸,对一个有错误言论的艺人用了整整一周以上的时间狂轰滥炸,用了各种各样道德谴责、人身攻击的言辞,却对BTV是否践踏新闻伦理、滥用话语权不置一词;

  第七,当事态逐渐明朗,BTV造假、周广甫撒谎已经越来越明显之后,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理应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却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以及媒界江湖的潜规则而归于沉默,绝不为自己的不公正有半点歉意,甚至许多媒体持续跟进,依然对郭德纲落井下石。

  毫无疑问,一味批评郭德纲、没有公正对待郭德纲、李鹤彪的BTV及其他媒体,应该向郭德纲、李鹤彪、公众严肃道歉。

  十。不明部门涉嫌滥用公权力

  这是这次事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相声演员的作品是不是"三俗",公权力无权定性,大众自有评价,自有选择。一个开放社会,是一个人们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社会,人们既可以选择高雅的精神产品或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所谓"低俗"的精神产品、生活方式,不劳公权力决定。甚至可以说,不允许人们无害于他人的堕落,这样的社会,必是堕落的社会。郭德纲发表言论支持徒弟打人,若从前因后果看并没有错得那么离谱,更不意味着他的作品无权在书店里出售,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即勒令其作品从书店下架。迄今,各大书店里将郭德纲音像制品同时下架没有官方说法,这种无文书程序是公权力被滥用的极端标志,它剥夺了人们权利被侵犯之后基本的救济途径,是一种对权利的活埋行为,也是
公权力最猥琐最可耻的行为方式。

  除了侵犯人权,公权力介入此原本属于民间自由讨论的事件,还破坏了原本可能正常的公共议论,导致原本可能正常的批评都得兼以道义上首先表明捍卫郭德纲基本权利的前提,不然,本来可能正确的批评都会变成支持公权力滥用的落井下石。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公民精神的基本特征都包含"警惕公权力,善待公民"。对公权力的批评几乎没有限制,因为即使批错,其自我修复与澄清功能极其强大,无需担心被冤枉而导致实质性损害,因此需要"恶意推定公权力";而对公民却要善意推定,应该尽可能谨慎,一旦批错,就会给弱小的个体公民造成很大伤害。更何况在中国这种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里,一方面媒体缺乏自由,另一方面缺乏自律,尤其一些半公权性质的媒体往往还滥用话语权,一旦其话语权滥施之普通公民,就更难以救济。

  另外,之所以要"恶意推定权力,善意推定公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事关公共问题以及人权等问题上,公权力理应比普通公民更懂,人们有权假设公权力的一切作恶都是明知故犯,但对公民却不能如此要求,正如前文已说到,如果评论家们都没能分析清楚周广甫等二人是否私闯民宅,为什么去要求一个相声演员如此懂行?

  为此,批评普通公民,最好在讲清道理基础上留有余地,这也是媒体职业操守的一部分。

  但愿此次事件,除了促成郭德纲、李鹤彪、周广甫及其女同事的职业与公民意识自省,还能敦促BTV等媒体加强自律,至于公权力,不必寄望他们自我限权――唯有制度性的限权与分立以及真正的公民精神才能制衡�们。

  2010年8月11日於追远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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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舟:“民派论”的社会根源

  --评仲大军、胡星斗的"民派论"

  最近,国内学者仲大军和胡星斗有关"民派论"的一些论述和观点,在国内理论界引起广泛的关注。据了解"民派论"起源于大军网上的几篇文章,以仲大军、胡星斗为主要论述人。其主要理论形成的局限,来源于国内长期以来的"左"、"右"理论之争和当前中国社会的特殊环境。

  中国理论界长期的"左"、"右"之争,和消极的自由主义理论的不负责任,使得国内民间学者在意识形态领域里面一直追求着新的突破。中国理论界长期的黑暗中的盲人摸象般的探索与追求,聚集民间的一大批知识分子的痛苦思索,再加上这些民间学者亲身体验的社会畸变所带来的刺激与提醒,促成了"民派论"的诞生。

  改革,是中国的必由之路。是当初第一代国家领导人,在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下,制定的大政方针。处于文革后期的毛泽东,冲破闭关锁国的政策,与美国的恢复关系,就已经奠定着国家改革的开始了。但是,三十多年的改革,没有走入改革的征途,尤其是近二十几年的"改革",完全扭曲了改革的根本,把中国引向了歧途,使国家完全的处于风险之中。

  国家的一代负责任知识分子仲大军、胡星斗等人,根据国家的具体情况,通过多年的思索,探讨出"民派论",一方面是一个新的理论探索,另一方面也是在研究了近些年的国情与民情之后,在聚集和浓缩了最广大民众的主导意识的情况下,产生出来的意识形态方面的火花。

  "民派论",是民间学者共同研究的课题,是指相对于非民间学者而言的。或曰:代表全民意识与形态的理论课题。

  探索这一鲜明的在意识形态领域里面新诞生的奇葩,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尽管这一新的理论还正处于萌芽之中,但于国、于民、于中华民族有利、有益的思想,我们有什么道理回避呢?为了民族事业苦心营造,呕心沥血,才是中华民族知识分子的本份。

  仲大军、胡星斗等人提出的"民派论",有助于中国的理论界尽快的跳出"左"、"右"理论的怪圈,使中国的理论基础真正的回到中华民族的本质上来。不再为西方进行理论实验,中国也彻底摆脱西方理论实验场的尴尬窘地。另外一方面,也彻底从根本上改变理论长期只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状态。使我们的理论真正的服务于中华民族的复兴事业。

  正确的认识"民派论"的主要观点,正确的认识"民派论"学者们的苦心造诣,正确实际的认识中国的具体现状和当前的改革需要,共同细致的研究和具体的完善这一新的理论课题。从而尽快的使"民派论"形成对中华民族有利又有益的东西。

  同时,也希望"民派论"尽快的形成国家的主导意识,尽快的呈现明珠脱泥复明的局面,解国家于倒悬之态,为和谐社会奠定下一个有说服力的坚实基础。

  归去来兮,西山不可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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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大军:再论中国的民派和官派

  当今的中国仍然被两个传统的符号纠缠着,这两个符号一个是左,一个是右,它们成了描述和划分人们政治特点和思想倾向的标志。多少年来,人们都逃脱不了这两个符咒的纠缠,一直囿于传统语言的捆缚之中,社会的矛盾争论仍然沉浸在这两符号的划分体系中,不是左,就是右。这种状况令人苦恼。

  用左派和右派来划分人们的身份特点,很不科学,很不清楚。左右影响挥之不去,说明当前的中国始终停留在传统的政治思维之中,政治上没有进步。特别是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当社会已经清晰地出现了多元化利益格局的时候,话语却被肤浅的政治符号扭曲着。之所以仍然运用两个陈旧的词语,主要是思想方法陈旧,跳不出语言工具的束缚,不能清晰地分析变化了的时代和社会。因此,今天的中国需要寻求一种认识的突围,理念的突围,语言符号的突围。

  我们提出一个民派的词语,是因为有着这样的一个背景:当前社会已经有了庞大的民间基础,却难以梳理出清晰的民间思想,民主思想。这种状态或许是出于左右之争的干扰。左和右是旧思维和旧政治的产物。左右之争,给当代中国带来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它既分裂着中国社会,又羁绊着社会的前进,误导着人们沉湎于旧的历史图形。如果不甩掉这些历史陈迹,当今社会就不能轻装上阵,特别是不能认清当今中国的真问题。所以,不愿被传统语言、被左右符号紧箍的人,一定要打出一个新的符号(旗号),那就是民派!

  我认为当今的中国,已经形成的利益格局主要是官派和民派!左派和右派不能清楚地说明当今中国问题的实质。左派与右派之争,更多地沉湎于历史的范畴,而民派与官派的分界,更多地表现为现实的利益之争,官派和民派的区分在今后将日益明晰起来。

  当今中国社会的思想体系划分不应由左和右来描述,而应由官和民来描述。这是因为当今的官民矛盾,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当然,左和右两个词语并非不能沿用,但必须进行重新矫正和定位。那就是左派代表革新的民众意愿,右派代表保守的官僚意愿。左具有改革的倾向,大众利益的倾向,即改革特权和不平等的现状。右派的传统意义是保守,因此,今天的中国只有那些顽固地坚守既得利益而置民众意愿于不顾的群体才属于右派。

  如此分析后可以看出民派与左派的联系,官派与右派的联系。也就是说真正的左派应该是民派,真正的右派应该是官派。而今天中国社会的左派右派之分基本上扭曲了这一意义。譬如,某些被称为左派的人,实际维护的却是官派的利益。官派往往以国家利益来绑架社会,一些左派也往往以国家利益来维护官派。而某些被称为右派的人,奉行的却是民派思想,反对封建特权专制,主张民主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如其长期混淆下去,不如引用民派与官派的概念,用两个新的术语,事情便可一目了然。

  今天的民派,其意义应涵盖宪法中所称谓的人民这个主体,它的诉求和主张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之所以用民派这个新概念来描述传统的人民,主要是因为当今的中国,官民矛盾已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今天必须解决官与民的矛盾。

  任何社会派别的思想和主张离不开社会基础。首先我们需要来清晰地界定什么是民派。民派是的权力之外的社会群体,凡是非政府、非国有垄断、非特权之外的群体,都属于民派范围。即使是体制内的成员,不管是政府官员或政府学者,只要他们具有民众的思想意识,具有正义感,倾向于关心平民大众的发展,都属于民派的范畴。民派是一个以思想观念而不是以身份来区别的一个群体。

  三十年的改革,已经使中国经济清晰地显现出官营垄断经济和民营市场经济两大轮廓。中国虽然从计划经济迈入了市场经济,但中国经济改革的结果,如其说改出了一个权力平衡的市场经济,不如说是改出了一个官营垄断经济,市场经济只是中国经济躯体中的附庸和从属,庞大的经济资源、政策资源和经济动力依然掌握在政府和国家垄断企业之中。

  尽管民营经济在人数和产出上看来规模庞大,但由于不掌握定价权,经济利润少得可怜。目前,在民营企业里就业的人数约为3亿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约为3亿人,而在国有垄断企业里工作的人数只有大约3000万人,但这3000万人的收入,足可以比得上民营企业中3亿人的收入。

  整个工业、服务业的利润收入大部分落入垄断和强势部门。银行、证券业人均年收入高达三四十万元,国有大垄断企业的平均年收入约为15万元。而民营中小企业的平均年收入仅有一万多元。中国的企业间已经出现了惊人的收入差距!这种状况近年来愈演愈烈, 去年新报出的数字更令人瞠目结舌。证券公司拥有着800亿利润而不向社会分红。

  国有大型垄断企业掌握着基础产品定价权。电、气、油、通讯、医疗、教育等价格是一个国家经济的基础价格,所有其他行业产品的价格都要依此来定价。当垄断部门将这些基础价格抬高之后,其他部门的利润只有被挤薄,被榨干,甚至企业破产退出。民营的中小企业毫无公平竞争而言。

  这种以权力为中心的改革已经使国家经济产生了严重倾斜,投资、消费和进出口出现了巨大的不平衡,收入分配拉开了巨大的差距,社会贫富分化日益严重。之所以出现这种结局,只能是民间力量薄弱的原因。这些年里,民间学者日益被边缘化,倍受歧视和冷落,民间力量正在发生毁灭性的坍塌,代表民营和市场的民间智库几乎荡然无存。政府垄断着思想、文化、教育和学术领域,权力日益显示出它的强大和不可抗拒性。只有当一个国家的民间力量如此薄弱,才会出现改革利益向一端严重倾斜的局面。因此,中国必须有民派利益代表的出现。

  目前中小企业艰难拮据,步履维艰,官营垄断企业形势大好。官派学者垄断着主流话语霸权,垄断着媒体,垄断着舆论。这种状态已经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均衡发展。因此,民派力量要联合起来,形成共识,反对官僚特权,反对垄断,反对不公平竞争,反对强权资本,反对崇洋媚外,仰人鼻息,反对官僚和资本结合起来挤压大众,反对国际资本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反对外资挤压民资,纠正多年来不公平不合理的经济政策。

  我们希望中央政府切实关注以上所叙述的基本事实,我们建议政府部门改变历来排斥和边缘化民间学者的做法,转而听取民间学者的意见。尽管从形式上看,中国99%的学者都是政府学者,体制内学者,但这并不表明,他们代表着中国99%的思想和愿望。中国庞大的思想资源很多储存于民间,来自民间。中国政府必须改变多年来形成的一贯做法,由屏蔽改为聆听,由排斥改为合作。并且,中国的民间学者并非不具备合作性,中国政府必须把民间学者看成是一股建设性的力量,而不是破坏力量。只有建立科学的官民沟通机制,才会避免社会发展的畸形,才会避免越来越多的矛盾冲突。

  中国社会必须有承载社会利益诉求的知识群体,民派学者就是一种形式。中国社会要更多地求同存异,适当放弃彼此的个性,寻求共性。共识要有高度和水平,要让官民、左右都能接受。只有形成这样一种舆论格局,中国各阶层的利益群体才能得到均衡发展。

  2010年7月

  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主任 仲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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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谁能成为直辖市?

  最近媒体报道西安将成为中国的第五个直辖市,我认为纯粹是臆测甚至无稽之谈。我在近十年前提出了"缩小省级区划"、"设立副省级直辖市"的建议[见附件],其中提到省会城市不宜成为直辖市,否则省会搬迁的成本巨大,公务员迁移到另一城市的阻力也将是巨大的。所以,西安、广州、南京、武汉等省会城市尽管"够格",但并不可能成为直辖市。

  最有可能成为直辖市的是深圳、青岛、大连、厦门、苏州、宁波、洛阳等副省级城市(或事实上的副省级)、计划单列市。如果这些城市成为直辖市,将极大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掀起中国新的一轮发展的高潮。

  重庆直辖,给重庆带来了一日千里的变化,如今的重庆,高楼的数量超过了上海,城乡统筹、地票交易、金融试点、保税港区、两江新区、公租房、万元增收计划等等成为全国的亮点,许多方面的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倘若深圳、青岛、大连、厦门、苏州、宁波、洛阳等市直辖,也将给这些城市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

  直辖可极大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形成各个地方万马奔腾、加快发展的局面;可促进改革,在一些地方进行经济、社会、行政及政治的改革试验;可将一些人口大省一分为二,起到分省的作用,缩小管理幅度,提高行政效率;可遏制省级分裂主义,加强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深圳、青岛、大连、厦门、苏州、宁波、洛阳等市直辖也完全具有可行性。我建议设立的直辖市是副省级直辖市,不存在"不够格"的问题,它们不像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是正省级行政区;这些城市直辖的成本也很低,没有什么副作用,不需搬迁省会,直辖后各市机构照旧甚至可以得到精简,不会因为直辖而徒增一批官员。

  设立副省级直辖市将是未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的极佳选项。

  2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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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关于使用永久国名“中国”的建议书

  为了遏制台独、消除两岸隔阂、超越历史上的王朝循环,我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更改为"中国",或者准确地说,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称号,使用唯一永久国名――"中国",合并"中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名。

  理由是:

  一、台独分子因为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分裂中国,国民党和台湾主流人群也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但认同中国,使用唯一国名"中国"后可极大地增强台湾同胞的祖国意识,抹去意识形态隔阂,避免"一个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是"中华民国"的争执,使得台独分子失去以政治和意识形态理由分裂祖国的借口。采用唯一永恒国名,可加速中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其力量胜过千军万马。

  台湾领导人声称:"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国家",但是如果大陆使用了"中国"国名,倘若分裂分子宣称:"台湾是独立于中国的国家",那么他必然无法获得台湾主流民意的支持。

  二、可克服一朝一代思维和意识形态色彩,以唯一永恒国名――中国,表明我们的国家、民族和人民永立人间。

  美国的唯一永恒国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USA;日本的唯一永恒国名――日本国;俄罗斯曾经走了弯路,现在恢复了唯一永恒国名――Russia;中国使用了汉、唐、宋、元、明、清、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称呼,以后万世一系,皆称"中国",全世界华人以"中国"为自豪。

  总之,我建议全国人大会议研究、讨论、表决"遏制台独、更改国名、使用唯一永恒国名――'中国'的建议"。

  20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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