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薛涌:不应只有“谷歌中国”该反省

  因其中能搜出大量淫秽色情内容,"谷歌中国"网站被国家有关部门宣布暂停其境外网页搜索和联想词搜索业务,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清理色情和低俗内容。尽管"谷歌中国"相关责任人迅速致歉,并表示将按照政府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但还是有一干人士相当不满,他们呼吁:"坚决打击黄色网站,坚决抗议低俗网站腐蚀青少年!"

  看到这样的反应,我不免有些吃惊。"谷歌中国"难道是"黄色网站"?我长年在海外生活,主要从事学术文化工作,"谷歌"是每天必用的工具。特别是近年来"谷歌"开始把各大图书馆的书扫描上网,一些在哈佛图书馆都找不到的书能在"谷歌"上看,一些几百美元一本的书也可免费阅读,更不用说随便碰到什么不懂的概念,上"谷歌"多半能查出线索。这样的千秋伟业,已经把人类文明带入了新阶段。这样的公司,怎么会经营"黄色网站"呢?

  当然,我用的是"谷歌"的英文版,从来没有使用过"谷歌中国"。我过去认为,"谷歌中国"不过是"谷歌"在中国的自然延伸而已。看到最近的新闻,才开始注意"谷歌中国"。比如,报道显示,利用"谷歌中国"进行搜索时,把"儿子"一词敲入搜索栏,立即有"儿子母亲不正当关系"等色情内容自动显示。实在让我目瞪口呆。我马上照猫画虎,打开英文谷歌,敲入同样的词汇"son",却找不出一条黄色内容来。

  为什么"谷歌"貌似一到中国就变黄了?我们可以假设三大理由:第一,中国对黄色信息的管理不严;第二,中国的互联网市场越黄越俏,你要竞争,就得这么编排;第三,中文网络中,黄色内容点击量多。

  我这么说,并不是毫无根据地胡思乱想。我想,英文网站中一定有许多黄色内容。但以我个人在美国的生活经验来看,你和黄色信息的关系,基本上是井水不犯河水,你不找它,它大体也不来犯你。当然,偶尔也有黄色信息进入电子邮箱,随手删掉即可。一般在你爱看的网站里是看不到黄色内容的。

  但在中国的有些网站就不同了。我看的中国网站,和英文网站,性质按说很类似。但是,你看看国内几大门户网站,哪一家的首页上没有黄兮兮的挑逗性内容?比如我自己的博客,本来是思想文化性的,但评论留言中至少五分之一为黄色信息,甚至一丝不挂的照片都贴出来。也许,这些是个人行为,很难控制。但由我博客所在网站推荐的文章,每天都进入我的博客,内容经常是些和性有关的东西,比如几条大白腿等等。 

  我一直主张,对这类东西不必禁止,但也犯不上到处推荐吧?毕竟我谈的是教育改革、产业升级,甚至养育儿童之类问题。把儿童不宜的"大白腿"推荐到我这里,至少是找错了客户了吧?

  "谷歌中国"经营的是搜索服务业务,从理论上讲,应该是中文里有什么,搜索出来的就是什么。我并不反对国家对"谷歌中国"的处罚。但应该看到,互联网毕竟是个新生事物,这就好比,你发明了汽车,就会有交通事故;有了交通事故,你就应加强交通立法,严格执法,并增加汽车的安全性(比如装安全带、安全气囊等),但不应该攻击汽车本身。

  在美国,不久前在线交友平台Myspace被一位恶意母亲利用,假扮男孩子和邻居的女儿网恋,致使对方自杀。在中国,百度等网站过去也因黄色内容引起过麻烦。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主要还是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我们对由互联网带来的一些不良后果考虑不周。这些后果出来了,大家马上面对、治理,也就可以了。以后再出现新问题,还要面对、治理。人类的什么发明创造不是这样呢?我们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互联网正在改变中国,使老百姓能发出更多声音,总的来说,还是带来了巨大的社会进步。遗憾的是,我们忘了问问:为什么中国的黄色文化这么发达?你可以说,甲型流感是飞机带来的,各国际航空公司有责任严密监测、报告,但你不能说甲型流感是飞机制造的,我们应抵制飞机。

  如果我们中国人少制造、消费些黄色文化,别动不动把这个叫"美女",把那个叫"美女",少关心点谁和谁上床了之类八卦,这方面的生意就少了。你让"谷歌中国"去传黄,它也找不到客户和生产厂家。

  作者系美国波士顿萨福克大学历史系助理教授早报美国特约撰稿人 薛涌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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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陈行之:邓玉娇案作为社会学标本的意义

  新华网6月16日电 据人民网报道,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今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

  这就是说,这件事就像最近几年发生的很多让人心烦的事情一样,终于画上一个句号了,很多让人心烦的学者、网友可以闭上嘴巴了,我们的祖国又将不受干扰地在和谐幸福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了……然而我很怀疑事情会不会真的是这个样子。

  这是因为,邓玉娇案从最开始就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除非一些特别愚蠢的法律工作者和所谓的学者,人们关注的完全不是案件的刑事部分;而法院判决了结此案的内在支撑,也不是几个流氓成性的家伙猥亵强奸妇女从而导致被杀、本案主角邓玉娇是否应当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是服从于一个超越法律的更大的社会目标——社会和谐——所做的一种选择。

  这就是说,对邓玉娇的判决是政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法律判决的结果,是权力者和民众在长时间博弈之后选择的一个和局。在这个严肃的政治结果面前,任何关于法理、法律的议论都显得不着边际,一些所谓法律工作者和学者的认识甚至不及情绪激动的网民的直觉来得准确。

  在此之前,我对邓玉娇案没有发表过只言片语,这里固然有习惯因素——我不喜欢对即时发生的社会事件做出评论,我认为无论何事都需要沉淀一段时间——同时还有一种基于过去经验的预期:在政治选择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所谓的法律结果没有意义,它是无果之果,只有政治选择结果出来了,事件的真实意义才会最终显现出来。

  显现出来什么?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东西。

  1.标本:邓玉娇案的社会学意义

  小时候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经常有这样的内容:地主老财把贫苦农民逼得走投无路——或者农民的妻女被奸污,或者地主狗腿子讨要地租遭到殴打,或者再也无力承受地主老财敲骨吸髓式的压榨——总之农民急眼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用菜刀把地主老财、地主老财的妻子或者儿子给宰了……在这样的述说之后,通常是对农民杀人行为的喝彩,认为这是被压迫阶级的正义之举,还往往把这种暴力归结为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号召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杀人(哪怕杀的是儿童)这件事就也就不再血腥了,那是无比美丽芳香的革命之花。

  六十年来,我们就是这样被教导的,犹如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阶级反抗一直是我们国家意识形态宣传的核心,是政权合法化的标牌(据说政权来源于被描述过的那个反抗阶级)。直至目前,这种观念仍旧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它体现在各种各样的教科书中,体现在电影、戏剧、小说、电视连续剧(所谓"红色经典")等几乎任何形式的艺术表达中。因此,至少在理念上,我们对于社会反抗并不陌生,我们认为以暴力反抗压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否则哪里会有我们伟大的无产阶级红色江山呢?哪里会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呢?

  陈行之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认为这种国家意识形态不好?!

  我不是认为不好,相反,我认为很好,我甚至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教义中,此条最好,因为它符合历史发展规律,更符合社会学原理,人类就是在不断反抗压迫和奴役、在维护自己的尊严的过程中走过来的——他们跨越了野蛮的中世纪,启蒙主义的思想光辉驱散了黑暗与蒙昧,专制主义只是在极少数国家还作为历史残迹留存,民主和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显得愈加鲜亮,即使风吹雨打也没有丝毫褪色,即使最腐朽黑暗的势力也不敢公开反对它……我们常常说历史归根结底是向前发展的,就是缘于一种被全人类认可的普世价值构成了人类理性与良知的支撑,历史知道向哪个方向发展才符合人类的健全本性,知道它到达的地方总是回响着人类理性的雄浑合唱。

  遗憾的是在这场合唱中,没有我们的声音,没有我们的身影,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到达历史到达的地方,我们是眼睁睁地看着人家在行走,听着人家在歌唱;我们被禁止发出声音,被禁止向历史到达的那个地方张望;我们只能像被豢养的动物那样享受"存栏权",必须适时地哼哼我们很和谐很幸福,否则即使你现在得到的那一点吃食也将被拿去……就在这样的情景之中,三个被我们供养的官员酒醉饭饱,像牲畜那样对人起了淫欲,把一个柔弱的女子逼到了墙角,这位女子不愿意被牲畜糟蹋,做了激烈反抗,杀了其中的一个,于是,一个社会事件产生了——这就是 "邓玉娇案"。

  邓玉娇案最初并不是一个社会事件,只是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每天都在发生的权力罪恶中的一桩,例如我们平时所说官员"嫖娼费报销"、"到国外出入色情场所""猥亵幼女"之类,远比不上几亿、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从民间掠夺财富来得耀眼。如果说每天都有人往可怜的骆驼身上码摞干柴,邓玉娇案不过是一根轻飘飘的稻草,不至于就会把骆驼压死,我们可以忽略不计这个小小的偶然性。无情的是,偶然性常常会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突变为必然性,成为某个历史阶段必然性链条的起端或者某个重要环节,这时候,你就不能认为那个偶然发生的事情是小事了——纵观历史,从各种形式的改朝换代到改变历史发展方向的世界大战和形形色色的"革命"的爆发,一种社会制度替代另一种社会制度,得天下者成为人民的奴隶主式的牧人,亿万人们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不是常常源于某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吗?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一根轻飘飘的稻草,它是能够压死骆驼的——譬如邓玉娇案,我就听到骆驼在巨大民意的压力下虚弱地呻吟。

  现在大概没有人否认邓玉娇案是社会事件了,那么,邓玉娇案怎么就会成为"社会事件"了呢?我们固然可以说,这是因为人民对这件事的态度和权力者的态度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和对立,所以小事成了大事,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成为了影响深广的社会事件……这个说法不错,我甚至认为它是很恰当的。然而,相对于这个事件所含蕴的政治学、社会学机理,这个解释显然过于简单了,它可能会导致我们忽略某些本应当看到的东西。

  什么东西呢?

  我把话题再稍微扯远一些。

  2.大道理:重温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原则

  先讲一讲大道理,即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

  据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一般规律。经典解释是:"暴力革命是指某些阶级或集团为了进行社会变革所采取的武装行动。"马克思同志和恩格斯同志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列宁同志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188页)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这就是说,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一般规律。

  我们用小沈阳的方式问一句:为什么呢?事情怎么就啪啪的成这个样子了呢?

  我们不做解释,先用教科书上的大道理作为回答——

  (一)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暴力机关。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工具而出现的。在所谓和平时期,资产阶级凭借国家暴力机关,迫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接受奴役。当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威胁到资产阶级统治的时候,资产阶级总是首先动用全部国家暴力机器,残酷镇压革命运动。随着资产阶级日益走向没落和反动,在人民中愈加陷于孤立,也就愈要依靠反革命暴力来维持统治。特别是到了帝国主义时代,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被压迫人民的革命斗争不断高涨,帝国主义的统治基础遭受沉重打击,垄断资产阶级为了继续维持反动统治,空前扩大和加强它的军事官僚机构。这时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要争得自身解放,就必须拿起武器,进行武装斗争,用革命的暴力消灭反革命的暴力,才能夺取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

  (二)资产阶级和历史上的一切剥削阶级一样,决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要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无产阶级革命意味着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这对于资产阶级来说是痛苦的,不堪设想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决不会自动交出政权,总是要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拚死的反抗。在人类历史上还没有过反动阶级自动放弃政权、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先例。相反,一切反动统治阶级在行将灭亡的时候,总是首先使用暴力。一般地说,一个剥削阶级推翻另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是通过暴力革命来实现的,而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不通过暴力革命更是不可能的。

  (三)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的具体实践,也证明了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是法国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公社存在的72天是武装斗争的72天,而公社失败的原因之一,正是革命暴力使用得不够,没有彻底消灭资产阶级的军队。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也是经过武装起义取得胜利的,胜利之后,又经过三年国内战争,消灭了反革命武装叛乱,粹碎了14国武装干涉,才巩固了苏维埃政权。中国革命的胜利,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了22年艰苦的革命战争才取得的。同样,亚洲和欧洲许多国家人民革命的胜利,无一不是暴力革命的结果。

  小道理如何?

  小道理是:你不能把人逼入绝境,把人逼入绝境,即使最柔弱的人也会做出最剧烈的反抗,这种反抗超越了温良恭俭让的商讨阶段,那一定是给事情一个"了断",是你死我活,是不顾生死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著名的新疆石河子蒋爱珍杀人案不就是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吗?极为血腥的山西省晋中市胡文海杀人案不也是在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吗?邓玉娇案是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我先不做断言,只是建议读者把这个人想象为我们的妻子和女儿,设身处地想象她们遭遇的事情,你难道不认为她有理由杀死那些企图强奸猥亵她的官员吗?你难道不会产生也亲手去杀几个衣冠禽兽的官员的念头吗?所以我们确实有理由把邓玉娇案归结为与蒋爱珍案和胡文海案性质相同的案件。

  相对于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的大道理,这种个体对自身命运和遭际的反抗反映的自然是小道理,即我上面说的把人逼进绝境以后,人们铤而走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犹如大狗是狗,小狗也是狗一样,大道理是道理,小道理也是道理,而且,从内在机理上来说,小道理与大道理似乎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还可以这样表述:大道理本身就是由无数小道理汇集而成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是马克思主义暴力革命的具象表现,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就是由无数个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构成的,至少在邓玉娇案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必要区分大道理小道理,我们讲述的是同一个道理:一个被权力者暴力侵害的人是否有权力以暴力的方式进行反抗?

  我们都是经过党多年教育的人,自然知道在具体的社会事件中,应当站稳的立场、应当坚持的观点、应当恪守的原则,通常情况下,我们几乎可以不假思索就能够对事件做出反应,我们的反应与国家机器的反应往往同出一辙、严丝合缝、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还"在",因为一个超级的"在"代表了我们,我们的精神由于长久闲置而处于萎缩凝滞锈蚀状态,不管我们地位多么卑微多么凄凉多么悲惨,我们发出的竟然都是国家的声音,我们常常为此感到吃惊。

  现在我们不要吃惊,仍旧像以往那样同出一辙、严丝合缝、可丁可卯、天然混成地与国家机器保持一致,仔细想一下在邓玉娇案问题上,我们站稳的该是什么立场?坚持的该是什么观点?恪守的该是什么原则?

  我觉得这些问题很有意思。

  3.错乱时空:邓玉娇是湖南农民运动中的一员吗?

  首先,我们坚定地认为,尽管邓玉娇的反抗仅仅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但是这件事几乎具备了一个社会事件的所有典型特征:它至少在某些方面准确印证了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基本状况,至少在某些方面深刻反映了它所存在的那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特征——在无数无权者的脖子上骑着许许多多野蛮横暴的有权者,无权者成为了有权者欺瞒、诈骗、剥夺和侮辱的对象,有权者对无权者动辄打骂,动辄羞辱,动辄戏弄……此种情况,与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1927年描述的湖南农村的境况何其相似乃尔!

  不同的是,湖南农村发生了大面积社会反抗。

  34岁的毛泽东同志不无兴奋地描述道:"……农会权力无上,不许地主说话,把地主的威风扫光。这等于将地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向土豪劣绅罚款捐款,打轿子。反对农会的土豪劣绅的家里,一群人涌进去,杀猪出谷。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劣绅!今天认得我们!'为所欲为,一切反常,竟在乡村造成一种恐怖现象。"(毛泽东:《湖南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下同)

  这样好吗?毛泽东同志认为"好得很"——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好得很"或者"糟得很"甚至成为了革命和反革命的试金石和分水岭,但是我们仍禁不住想问:在毛泽东同志"好得很"的欢呼声中,"一群人""涌进""土豪劣绅"家里去,"杀猪出谷",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还"动不动捉人戴高帽子游乡",此时神圣的国家法律到哪里去了呢?须臾不可或缺的国家各级政权到哪里去了?见鬼去了吗?

  我想,维系一个社会的法律和国家政权肯定没有去见鬼,它们一定还在,不同点在于,既然"暴烈的行动"为我们的主义所赞同和鼓励,既然千千万万民众都造起反来了,那么,法律还是个什么东西呢?借用一位官员前不久辱骂人民的话("你们是个屁!")说,这时候法律也就是一个屁——屁还值得谈论吗?不值得谈论了。国家政权者,神圣不神圣?庄严不庄严?在暴力革命中,也不过是与土豪劣绅一样的东西,照样可以被泥腿子们像在"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那样"踏上去滚一滚"——被"刁民""滚一滚"了的国家政权显然无法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了。

  我们得到一种观感:事情在某些非常时期是以非常态形式显现的,而"革命"就是这样非常时期的非常事件。我想,1929年出生在德国、1974年移居英国的著名社会活动家、社会学理论家拉尔夫?达仁道夫在《现代社会冲突》(1991年出版)开头所谓的"革命是又苦又甜的历史瞬间",概括的也许就是这样一种历史情境。

  毛泽东同志大概也认为践踏法律不是什么值得欢呼的事情,紧接着为湖南农民运动做了辩解:"上述那些事,都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自己逼出来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历来凭借势力称霸,践踏农民,农民才有这种很大的反抗。凡是反抗最力、乱子闹得最大的地方,都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为恶最甚的地方。农民的眼睛,全然没有错的。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

  伟大领袖毛主席说得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把历史看作一个连续的运动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在空间和时间上重新建构历史框架,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提出问题:假若邓玉娇是上个世纪20年代湖南农村的一个劳动妇女,假设对她动了畜生念头的不是我们敬爱的"公仆",而是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而邓玉娇又是被"乡农会"保护的人,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们将给那件事情怎样的判断?

  不需要多么高的智力就可以想象,被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残酷压榨而又得到"乡农会"保护的湖南农民邓玉娇绝对不会束手就擒,成为被畜生们蹂躏的对象,她一定会为保护自己的尊严和名节进行激烈反抗——莫说杀一个,全部杀掉又怎么样?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会认为邓玉娇"防卫过度"吗?会在他伟大的社会学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讥讽邓玉娇"心智不全"吗?会认为那些没有使用暴力而上访请愿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精神病"吗?如果毛泽东同志有这样的"认为",做这样的"讥讽",那个著名的报告还会产生如此深远的历史影响吗?他还会成为中国革命的旗手,带领中国人民创建一个寄托着人民美好期望的人民共和国吗?

  我想他不会了,他将丧失一个伟大民族精神指导者的声名,他永远不会成为领袖,他不过是一个粗通文墨的土豪劣绅和不法地主,一个把灵魂抵押给了魔鬼的政治流氓。凤凰不是鸡,永远不是鸡,马克思主义者归根结底是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从一桩普通社会事件中看得到了应当看到的东西,他那声"好得很"不是随便喊出来的,他知道应当拥护什么,更知道应当反对什么——他如此着迷如此热衷于民众对社会的暴力反抗,邓玉娇,作为受迫害最沉重、反抗最激烈的人中的一个,在这位人民领袖心目中占据怎样的地位可想而之。我们有理由沿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思路设想:邓玉娇会受到农民的拥戴,很有可能成为乡农会主席,成为农民领袖,带头到"县城里并且杀了大绅士,例如湘潭的晏容秋,宁乡的杨致泽……"一句话,邓玉娇极有可能成为农民英雄,就像她在毛泽东心中一样。毛泽东的一声"好得很!"就是这样被呼喊出来的,这就是说,邓玉娇正是他要寻找的人,激动之余,他会不会专门写一篇《湖南农民运动邓玉娇事件考察报告》也未可知。

  遗憾的是他老人家如今静静地躺卧在纪念堂里了,他不会对邓玉娇案发表直接看法了,但是他的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信仰,他的"好得很"的欢呼,却没有从我们的灵魂旷野上消失,仍旧指导着我们对人对事的看法——邓玉娇案,就是这样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发展成为社会事件的,它就是这样成为一个典型的社会学标本的。

  这件事如果仅仅封闭在乡间,也不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但是现在有了网络,"一切从前为绅士们看不起的人,一切被绅士们打在泥沟里,在社会上没有了立足地位,没有了发言权的人,现在居然伸起头来了"(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下同),结果引起了越来越多网民的同情和愤慨。他们虽然没有像毛泽东同志极为赞赏的那样"不但伸起头,而且掌权了",他们也没有机会"在乡农民协会(农民协会的最下级)称王,"把"农民协会在他们手里弄成很凶的东西。"他们更没有机会"举起他们那粗黑的手,加在绅士们头上",甚至"用绳子捆绑了劣绅,给他戴上高帽子,牵着游乡(湘潭、湘乡叫游团,醴陵叫游垅)",他们不过是在网络上表达了一些自己的声音,"他们那粗重无情的斥责声,每天都有些送进绅士们的耳朵里去。他们似乎已经到了'发号施令,指挥一切'的程度,站在一切人之上——从前站在一切人之下,所以叫做反常。"

  绅士们怎么样呢?绅士们很不舒服,说:"网络是为他们建的么?主管部门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把'绿霸'拿出来用一用?"于是,邓玉娇案开始趋向于"无",就像我们已经发生的很多社会事件那样。

  这时候我们才再次警醒:历史时空不会出现倒错,历史是不可以解构的,我们面对的仍旧是硬梆梆的今天的现实。今天的现实是:即使你有一千个理由认为邓玉娇案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中的暴力革命原则,是新时代提供的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新鲜案例,值得大书特书,值得上《人民日报》,值得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值得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甚至于可以作为向人民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教材,印制成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公款订阅,公务员人手一册,广泛深入进行学习,甚至于发动一场"七说九论十八议"之类的全民政治运动,但是,时过境迁,今天的中国毕竟不是1927年的湖南,即使是毛泽东的话也"不好使"了,马克思主义又算是什么东西呢?所以,邓玉娇案没有上《人民日报》,也没有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更没有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它也不可能作为向人民进行意识形态灌输的教材,印制成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公款订阅,公务员人手一册,广泛深入进行学习,更不可能就此发动一场"七说九论十八议"之类的全民政治运动,它的最终结果预示,事件结束了,这个世界从来都很安谧和谐,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们似乎听到这样的解释:邓玉娇案不过是一个神经错乱了的人做了神经错乱的事,错杀了罪不当诛的人民公仆,这里哪里有什么土豪劣绅?哪里有什么不法地主?你们甭信毛泽东那些胡说八道,他老人家有时候也"神经",认真不得的。什么?马克思主义?我没听说过你说的那种马克思主义,暴力反抗还是马克思主义?你简直把我两个蛋都给笑掉了!我跟你们讲,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就是社会和谐,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社会和谐,其他全是扯淡!听见没有?全是扯他妈的淡!

  "扯他妈的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行了,没劲,就像我们平时嘲笑某个人:"你这个人真是瞎扯淡!"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只能以暴力手段解放自己的教义"扯他妈的淡",毛泽东思想关于"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的观点是"扯他妈的淡",而我们又明明看到无数邓玉娇被牲畜们动了念头,把挤到了墙角,被扒掉了衣服,罪恶随时或者已经在连续发生,我们总得让一个不扯淡的人来评说一下这件事吧?

  谁来说呢?

  我们请上帝来试一试。

  4. 超越极限:上帝会宣布非法为合法

  我对宗教充满了敬重,但我既不是佛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我只是一个用笔说话的微不足道的文人,所以,我这里说的上帝不是宗教意义上的上帝,我说的"上帝"是人的内心,人的本性,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活跃在人的灵魂世界中的那个精灵。

  上帝在所有人心中——睡在水泥桥面下的农民工,捡拾垃圾的妇女和儿童,被强行遣返的上访人员,在街头流浪的乞丐,被权力资本剥夺工作岗位的工人,因为强行拆迁导致的失地农民,被城管人员追打的小贩,被作家协会排斥的作家,因为发出自己的声音而被边缘化的学者,由于拥有思想而失去自由的思想家……所有这些人心中都有一个神圣的上帝,正是这个上帝,在体察了他们的艰难之后反复劝诫他们:历史归根结底是向善的,你们要相信,那些"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他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圣经?新约?路加福音》)你们"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圣经?新约?彼得后书》)人们就是凭借着这种微弱的希望活下来的,社会就是在这种劝诫中保持基本平衡的,权力者就是在这种他们所需要的平衡和稳定中演绎一幕又一幕让人瞠目结舌的历史活剧的。

  于是我们看到了邓玉娇,我们看到了一个社会学标本。

  "任何一定数目的人成为社会,不是因为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由物所决定的或者推动他个人的生活内容,只有这些生活内容相互发生影响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发生影响的时候,人才从个体的空间走出来,形成为社会。"([德]盖奥尔格?西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1908年)

  意思是,人的内在本质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人是相互影响的产物,人是社会的因子,因此,任何对个体灵魂的劝诫和呼叫,只能在道德层面产生某种程度的抚慰作用(我没有丝毫贬低宗教的意图),人的本质归根结底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马克思所谓"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表述的也是这个意思,存在主义哲学"人在行为中证实自己"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把邓玉娇案抽象成为了某种社会学标本,如前所述,这不是被称之为邓玉娇的人的个人事件,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关系的产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够从邓玉娇案件中看到其深处蕴含着的社会学意义,我们才会领悟到这件事与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原则产生多大程度的关联,我们才能够为许许多多困惑不解的问题找到答案。

  上帝会怎么说呢?

  在远比上帝的想象更无耻更血腥更堕落更罪恶的人间,他会不会为那些轻飘飘的说教感到羞愧?他知道那些说教保护不了他的子民吗?假若我们认为上帝是活跃在我们灵魂中的精灵,那么,我们就应当发出这样的诘问:当暴力成为权力者进行政治掠夺、经济掠夺、文化掠夺工具的时候,人们是否有权像被逼到墙角的邓玉娇那样选择使用暴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请回答。

  2009-6-18,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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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巴东警示录

  在举国关注之下,巴东县的这起案件终于一审落槌。难以计数的网络言论马上作出各种不同的评论。无论如何,这起发生在巴东县的案件及其审判已经成为显示这个时代特色的一个标本,也留下了许多对今后制度建设的启示。

  在进入网络时代的这些年间,通过网民的热议影响决策者,最终导致相对正面结果的案件有三起,第一起是2003年的孙志刚案,对于那位遭遇"史上最牛提款机"的许霆的审判是第二起,第三起就是巴东县的这一案件。"三大战役"中的网络民意都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即对于孙志刚、许霆和邓玉娇这些弱者的深切同情,对于公权力的满腹忧虑和普遍的不信任。网络言论仿佛是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各种论坛上的"高楼"耸立、博客播客们的激情涌动,虚拟世界里的场景却令人感到真实而且巨大的压力。这种情况当然也引起不少人的担忧:在事实真相扑朔迷离的时候,带有明显倾向的网络民意是否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

  但是,公众的激烈议论源于对政府的行为的缺乏信心,因此,怎样取得公众信赖也许是更值得反思的问题。假如在野三关这个偏远小镇的这起案件发生在前网络时代,事情就会化繁为简,本地公安局的结论就会成为当地媒体上的一小篇报道,当然,镇上以及县城里的人们会对于案件情节有些议论,街谈巷议,窃窃私语,过一段时间,一切都恢复"正常",波澜不惊。然而,网络改变了这一切,困难在于,我们的政府还难以适应这样的改变。

  以往,为了不受外界干扰,侦查机关对于案件的处理往往采取一种不透明的方式。在巴东案件中也是如此。公安局向外界披露的信息既迟缓,又贫乏,而且还自相矛盾。其间还发生过驱赶记者的事件。邓玉娇最初的代理人夏霖、夏楠律师中间被解除代理关系,但是蹊跷的是,本该由邓玉娇或其母亲宣告的事情却是由政府来宣布。这种越俎代庖当然让人会让人怀疑是巴东县政府操纵的结果。假如公安局以及巴东县政府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理案件,欢迎媒体采访,每天都向记者通报案情进展,包括黄德智、邓贵大的身份以及家庭背景,某些事情让邓玉娇、黄德智这样的当事人直接面对记者,自由地回答提问,使得公众能够以一种更加信赖的心态获取信息,也许双方对于事实的描述仍然是各执一词,不过那毕竟是当事人本人在说,客观上也减轻了政府所承受的压力。

  一起刑事案件的处理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密切关联又相对独立的环节。法律规定三者之间既有配合、又要制约。在本案中,我们却只看到配合,看不到制约。例如,检察院对于侦查结论是否进行过严格审查,他们是否对于黄德智仅仅只是受到治安处罚而非刑事控诉提出异议,两位夏律师指称的某些关键证据受到毁损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根本没有听到负有对侦查机关监督使命的检察院的任何独立声音。不仅如此,最后的审判环节也给人一种"按既定方针办"的印象。这样一起事实情况扑朔迷离的案件,审理、合议庭合议以及宣判加起来不过三个小时。几家经过严格筛选的官方媒体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在语焉不详的报道里,我们不知道律师除了作出无罪辩护之外,是否对于检方证据以及立场进行过有力的质疑,案件中的关键人物黄德智以及在案发现场的其他人是否到庭作证,是否受到律师和检察官的仔细盘问?那份称邓玉娇有"心境障碍"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究竟意味着什么?鉴定者是否出庭加以说明?尽管最终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判决结果却是与事先公安局的侦查结论若合符契,不免给人一种判决结果在审前已经确定之感。本来应该成为释疑解惑的最重要平台的庭审却没有发挥这样的功能,反而增加了疑问,这是令人遗憾的。

  执法与司法机关之外,我们还看得到其他机构走到前台。例如这样的一则报道:

  6月3日,巴东县政协主席林廷芳主持召开第三十二次主席会议,通报"5·10"案件的处理情况,会上通报了县委常委会关于"邓玉娇案"的会议纪要,会议认为省州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5·10"案件的处置得当,定性准确,顺民心,合民意,与会人员对案件的处置表示赞成和拥护(6月6日恩施新闻网)。

  看来,在法院判决之前,关于该案如何处理,县委常委会已经专门开会,并作出会议纪要。政协主席会议也要进行讨论,并且认为公安部门"处置得当,定性准确,顺民心,合民意",与会人员"表示赞成和拥护"。县委常委会居然研究具体个案,也许会议纪要不只是传达的政协,法院和检察院也不会例外。假如各机关都表示赞成和拥护,那么最后的审判还有什么悬念呢?在一起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案件处理中,采取这种与现代法治准则格格不入的方式且堂而皇之发表出来,又怎样树立国人以及国际社会对我国司法的基本信任?

  本文发表于《东方早报》2009年6月19日。因为篇幅限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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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显芳:从第一颗原子弹的诞生过程,探讨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必要性

  一、第一颗原子弹的诞生过程

  1945年7月16日,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在美国新墨西哥州的沙漠地区爆炸成功,标志着人类利用原子能的时代的开始。

  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工程是从1942年8月13日开始的,到1945年7月16日爆炸成功,历时2年11个月,在当年的技术水平相对还比较低的情况下,这不能不算是个奇迹。

  67年前,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过程,对于我们今天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的技术创新中心,还是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如何提高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我想,通过了解第一颗原子弹的研制过程,一定会给我们带来非常有益的启发。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原子弹的制造过程,使我们在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时候,从中得到更多的启发。

  (1)卢瑟福与原子科学理论

  早在1898年7月,居里夫妇正式宣布了对放射性元素镭和钋发现以后,卢瑟福立即就把注意力转移到问题的另一方面,他想要弄清楚这种天然放射性究竟是什么?1899年,28岁的卢瑟福报道了有关铀射线穿透铅箔的情况,他发现铀射线至少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非常容易被吸收的射线,他称之为α射线,另一种是穿透能力比前者强的射线,他称之为β射线,这两种射线都同时伴随有第三种更强的射线,他称之为γ射线;他还发现,γ射线是当前所有已知射线中最强的一种放射性辐射。

  卢瑟福正是运用了α射线这个炮弹,轰击薄的金属箔时,发现了原子核。但他对原子核模型的描述只是建立在质子与电子组成原子的简单结构上,与现在的原子核模型相比,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识。但并没有影响他获得1908年诺贝尔奖。

  到了1932年,由卢瑟福的学生查德威克(Chadwik)发现了"中子"以后,才把原子核的结构重新确定下来。

  由于中子不带电荷,它可以接近原子核,并且还可以穿透原子核。中子的发现,使物理学家得到了一个比α射线更有力轰击原子核的炮弹。由此,也使人类利用原子能的梦想成为可能。

  (2)西拉德与"原子反应堆"

  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他的以狭义相对论为基础的著名能量公式:E=MC时,人们只是把它当成人类企盼能源可望而不可及的梦。1913年H.威尔斯(H.G.Wells)竟在他的《The world set Free》一书中预言了一场由英国、法国等国与德国、奥地利等国的世界核大战。世界的主要城市都被原子弹摧毁。尽管威尔斯预言这场战争将在1956年爆发,但它对世界产生的深远影响却一点也不失水准。

  受威尔斯的影响,西拉德(Leo Szilard)在原子核理论的思想指导下,为了实现增加粒子速度以获取轰击核心的能量,于1928年12月17日提出了最早的直线加速器的专利申请。一周后,又提出了回旋加速器的申请。1934年12月,他又提出了同步回旋加速器的专利申请。并在1934年初受到居里夫妇发现的人工放射性的鼓舞下,西拉德又提出了链式核反应专利。在证实了铀裂变可以解放两个以上的中子时,链式核反应的可行性在理论上已经基本解决。

  (3)罗斯福与原子弹研制

  由于担心德国会利用比利时的铀矿,1939年西拉德请与比利时女王比较熟悉的爱因斯坦给女王写信,目的就是尽力阻止德国利用这一战略资源。发信前,他们认为应先通知国务院,这样他们又认识了萨克斯。在萨克斯的提议下,爱因斯坦建议美国总统应优先发展核技术。

  1939年10月17日萨克斯见到了罗斯福总统,由于萨克思并不很熟悉核技术的主要内容,也不善于向外行阐明科学道理,会见中,他喋喋不休,大谈地缘政治等,再加上西拉德所建议的只是要生产一个大块头的快速反应堆,这使谈话的目的变得不清楚,没有引起罗斯福总统的重视。

  1941年10月9日,华盛顿卡纳基学院院长万尼瓦尔.布什工程师,面见罗斯福总统,建议拨款支持科技界,抢先在德国人的前面研制出原子弹。会见只用10分钟,他就拿到了"可以,罗斯福"的批示,就是这一天美国总统终于下令研制原子弹。

  (4)奥本海默与"曼哈顿工程"

  1942年8月13日,根据科学研究发展局主席布希博士的建议,在纽约以东的曼哈顿地区建立了一个研究机构,作为制造原子弹的领导机关,并把原子弹的研制计划命名为"曼哈顿工程",具体由奥本海墨负责。

  美国人相信德国人已经开始了研制原子弹的计划,这使美国感到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曼哈顿工程迅速膨胀到一个投入达20亿美元,雇员超过15万的人大工程,许多项目仅仅在理论上证明可行就匆匆上马。

  曼哈顿工程共有16个工程项目同时执行,其中主要工程是原子反应堆,235个工厂,原子弹试验场等,在参加工程的15万人当中,仅有12个人知道全盘工作计划。

  1942年12月在西拉德等科技人员直接参与下,芝加哥大学的原子反应堆被成功启动,这标志着,人类制造原子弹只是时间问题了。

  1945年8月6日,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了炸响在人群居住地的世界第一颗原子弹。当时奥本海默曾估计会死亡2万多人,然而,在约有30多万人口的广岛,受原子弹爆炸影响而死亡的人数近14万多人。全岛5万余建筑物,67%被摧毁。

  8月9日,美军相继在日本广岛之后又在长崎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第二天,日本就开始接受投降谈判,之后不久,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二、对我们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启发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高科技产品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再也没有比第一颗原子弹来得这样鲜明、广泛、深刻。它不需要任何宣传和专家评审,但无人不敢认为,第一颗原子弹不是一个高新技术产品。

  下面我们再次对第一颗原子弹诞生过程中的几个关键环节进一步进行总结和分析。

  1、回顾原子弹制造过程我们不难看出,没有16项工程的按时完成,即没有"曼哈顿工程",也就不会有原子弹,所以人们普遍认为负责这一工程总指挥的奥本海默是原子弹之父。

  2、然而,曼哈顿工程所耗资金20多亿美元,动用了全美国三分之一的电力;在战时的非常时刻,没有罗斯福的决定,原子弹只不过是纸上的中子加速器而已,因此,有人认为,罗斯福才应该是原子弹之父。

  3、但是,没有爱因斯坦的建议和万尼瓦尔.布什的陈述,或者没有西拉德的链式核反应和加速器的专利技术,罗斯福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原子弹?所以有人说,爱因斯坦和西拉德才是真正的原子弹之父。

  4、可是,如果没有卢瑟福等人提出的原子核模型,西拉德又怎么会提得出加速器的专利?

  5、再看当时的全世界局势,阻止希特勒在全球的称霸,进行消灭法西斯,结束战争,实现和平,这是人类社会的要求。西拉德提出的抢在德国人前面研制原子弹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奥本海默精心统筹实现"曼哈顿工程"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罗斯福决定生产原子弹同样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可见,社会的要求,人类的呼声才是原子弹产生的主要动力。

  上面5个环节都是第一颗原子弹诞生不可缺少的关键。对于今天我们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过程,同样还有非常大的参考价值。根据上面5个环节,我们可以把一个高新技术产品诞生的必要条件简要总结为:

  1、有人提出技术发明;2、技术可行性(专家建议);3、有人愿意投资;4、内行管理;5、产品有市场需求。

  上面5个条件是不言而喻的。用这5个条件就可以检讨我们国家多年来,为什么技术创新工程一直没有走上正路,为什么出现那么多的假的高新技术产品,如,最出名的"汉芯"IC产品。究其原因,就是技术创新工程一直以来都是由政府进行主导,政府既是项目建议人,又是投资人,并且还是市场需求者,一人承担了3个角色,在整个技术创新工程中缺少了最基本的第1、第2项,以及第4项,政府只把技术创新工程当成一项形象工程来建设。

  三、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建成为创新型国家

  2007年11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就是提高我们研制高新技术产品的能力。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系统工程中,它涉及到很多方方面面,把这些方方面面都联系起来进行有序排列,就形成一个完整的主体工程,缺少了主体工程中的某个环节或步骤,都将使整体工程无法实施,或者把工程项目引向失败。

  我曾经写过一篇《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的文章,认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

  什么叫技术创新,在本世纪初,日本政府相关部门曾经就未来20年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对企业家作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占第一位的是技术开发能力,第二位是知识产权。这两个要素共同构成了日本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实力,即:技术创新能力。正是因为这两要素相互存在联系,所以日本政府把它们当成知识财产战略的头等大事来考虑,日本政府在2002年就确立了知识财产立国宏伟构想,陆续出台了《知识财产战略大纲》和《知识财产基本法》,成立了知识财产战略本部。

  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差。中国政府在一些高新技术领域虽然也出台过一些优惠或扶植政策,但起到的作用并不大。例如政府支持的IC技术开发,以及AVD、EVD、HDTV等技术项目的开发,都没有使这些项目或参与这些项目的企业得到健康发展,政府的支持反而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使人们的思想更加浮躁,急功近利的思想更加急激升华。年初招标,年底就可以获收的思想,只能鼓励企业弄虚作假,谁的台词说得漂亮,谁就胜出擂台,因此,弄虚作假的行为到处横流,龙芯、汉芯、方舟这些IC作品,全都是中国政府重点扶植和支持获收的杰作。

  不过,可喜的是,这几年中国政府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它已经认识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并在政策方面对那些技术创新取得较大成绩的企业,比如申请专利的数目比较多的企业给与奖励。但这还不够,因为,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的多少,并不代表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就很强;而技术创新的能力强的企业,不一定申请专利的数量就多。

  根据统计,自从2003年以来,中国企业在国内申请的专利数量每年都成倍地增长,但可惜这些专利大部分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发明专利不到申请专利总数的20%.而在这些发明专利之中,属于原创性的或系统性质的专利很少。另外,很多企业都把申请专利数量当成是一件企业的美丽外衣,而很少对专利进行实施,真正实施的专利不到3% .而对比之下,日本对专利进行实施的比例高达34%,两者相差十几倍。

  根据日本工业所有权综合情报馆情报流通部提供的资料介绍,2000年在日本保有专利权的100万件专利中,被实施的专利为34万件,而没有实施的为66万件。专利未实施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出于防卫目的,占31.5%;二是效果不明显,占20.8%;三是情势变化,占13.1%;四是开发了新技术,占10.1%;五是商品化利益小,占9.5%.

  中国企业对专利进行实施比例低的原因,一个是为了迎合中国政府浮躁、急功近利、以量充好的口味,多拿奖金;另一个原因是企业技术开发投入费用非常少,没有能力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第二号公报显示,我国在一些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中仅一成多开展科技活动,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仅占企业销售收入的0.56%,而固定资产投入一直在GDP的45%左右。估计要到2020年,中国工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才会达到GDP的2.5%左右。这个数值与技术先进国家企业在技术研发经费投入方面进行比较,低得可怜。

  在全球研发投入前50家企业中,欧盟(18家)多于美国(17家),日本为12家。这些企业在前50家企业研发投入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是:欧盟企业36%,美国企业35%,日本企业12%.

  企业要进行自主创新,就意味着企业要增大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在资金方面基本上只能勉强维持生产,难以拿出再多的钱用于技术开发。并且搞技术开发转化成商品的过程时间非常慢长,风险很大,更没有人愿意把有限的钱用来搞技术开发。因此,政府必须在政策上,以及财力上给与自主创新型企业更多的支持,这样,企业才产生进行自主创新的积极性。

  在这方面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政策就是我们的典范。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大力推进知识财产的利用,日本专利局建立了专利流通促进事业的实施体制,对一些大的专利实施项目,如果个人或企业没有能力实施,日本政府就委托日本著名的早稻田私立大学替他们实施,然后把专利转让给需要技术的企业。

  而我们国家正好相反,政府只支持大型国有企业申请专利,把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维护费调得高高的,中国人申请专利的费用,特别是维持费比美国人在本国申请专利的费用还要高(美国申请专利只需交申请费,不需交专利维持费),然后政府通过对企业申请专利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方式,把企业申请专利的费用全部免了;而对个人或中小型企业申请的发明专利,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并且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很难实施,最终只好放弃。

  如果中国政府真的也想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首先在管理制度方面就要进行创新,多为中小企业办几件好事。比如向日本政府学习,责成某大学或某研究所成立一个专利技术实施机构,把那些没有能力实施的重大发明专利集中起来进行实施,然后把专利技术转让给那些需要技术的企业。这样做,可以加快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化,对国家、企业、个人都有好处,并且还可以提高国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国人的技术创新能力。

  到了我们国家对专利进行实施的比例高达30% 以上的时候,我们再来谈论,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还不迟。

  陶显芳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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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2日星期一

高一飞:靠什么防止民主形成“多数人暴政”

  民主的一般意义就是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即多数人比少数人更有决定的资格。当然,由于人性的弱点,多数决定并不能确保意志的合法性与正义性,即多数人也不一定总是对的,所以会有所谓多数人暴政的问题,完整的提出民主会产生暴政的观念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谈到民主的缺陷,就是多数人暴政问题,他说道:"民主政治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

  怎么样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没有人完整提出完整的预防体系,托克维尔提出了两个方法:

  一是在多数人权威与个体公民或者少数人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这个缓冲地带由无数的公务员和法官构成,使得多数人不可能真正有能力伤害到少数人。他说:"全国的多数,尽管其激情动人,其倡议振奋人心,也无法在全国各地以同样方法在同一时间使全体公民服从它的意旨。当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发布国家命令时,必须责成一些官员去执行命令,但这些官员并不总是隶属于它,它也不能每时每刻予以指导。因此,乡镇和县的行政机构就象一座座暗礁,不是延缓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命令的流速,就是使命令流错了方向。"

  二是通过司法权威防止民主暴政。托克维尔说:"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任其对政府施加的影响,是美国今天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相对于一般不懂法律的民众而言,法官更加熟悉法律程序、法律规则,卢梭认为民众会被蒙蔽,所以众意不可靠,实际上这是一个职业分工问题,就像法官不能够去当足球裁判一样,因为足球的规则法官不懂,在诉讼过程中也一样,民众不可能象法官那样懂法,因此民众作为旁观者在案件审理中不一定是被蒙蔽而认识错误,而常常是由于观念的非职业性带来的对法律事务的陌生,使得他们无法对案件作出法律上正确的判断。司法的权力不能简单地以人头数来赋予,法官不是投票选出,而是通过特殊的优选程序来选出的。(萧瀚:多数人暴政的警钟)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中说道:"在组织司法部门时,严格坚持这条原则是不利的。第一,因为特殊资格在成员中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主要考虑的应该是选择那种最能保证这些资格的挑选方式;第二,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法官通过对民主决定的事务的裁判(如法律是不是合宪)来达到防止民主暴政的目的。

  麦迪逊在《联邦党人》第五十一篇中设想过另外两个方式,他说:对于民主可能造成的"多数人暴政",有两种方式可以防止这种罪恶。一是建立一个独立于大多数人意志的最高政治权威,这样,当大多数人通过民主程序建立了侵害少数人利益的法律,这个最高权威就可以出来否决。但麦迪逊接着说,这个最高权威一样可能支持多数人去侵害那少数人权益,而且还可能利用自己的最高权威同时侵害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只满足自己的利益;所以这不是一个好方式。麦迪逊推荐的是第二种方式,那就是组织一个多元的社会体,包括了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这样,就难以在某一特定社会事项上形成一个大多数,去反对一个少数派。(参见:张晓群"多数人暴政"在什么意义上才是真命题——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 系列之10)

  在德国,因为吸取法西斯时代的教训,又提出了一种方法:建立若干项高于民主程序的规范,包括不得以民族主义的借口迫害少数民族,不得侵犯他们的生命、人身自由、财产。可是,即使德国人同意了这样的立法呼声,也立了这样的法案;但谁能保证这样的法案能被遵守呢?一个得不到当时社会力量支持的法案,废除起来不是很容易?所以用这样的方式来防止民主造成"多数人暴政"是有前提的,即整个社会用民主的方法确立起尊重少数人权利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它。(参见前引:张晓群 "多数人暴政"在什么意义上才是真命题)

  另外,在美国的实践中,还通过"一致裁决"制度达到防止多数人暴政的目的。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陪审团审判中。因为刑事诉讼牵涉到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甚至于牵涉到国家剥夺公民的生命的问题,所以要特别慎重。但是,刑事审判在多数票表决制的情况下,会出现两种不合理的情况,一方面真理可能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多数人的意见可能恰恰是错误的决定。另一方面是多数票表决制意味着一部分人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了自己并不愿意接受的决定。而一致裁决能够克服这两方面的缺陷。也许有人会说,在审判中事实上很难达成一致裁决,因为只要有一定的人数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一致裁决岂不是使案件无法解决?但在美国要求一致裁决的情况下,达不成一致裁决而形成所谓悬案(hanging case)而要求重新组成陪审团的只是占了所有案件的2%左右。那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在于人都是理性的,当一致裁决成为对审判人员的一种要求时,在评议的时候,陪审员会将彼此的意见进行妥协与折衷,各自放弃一部分己见,而形成一个中间的结果。如起诉的是重罪,而当有一个人坚持认为重罪不能成立时,为了判此人有罪,所有的人可能能够接受一个较轻的罪,而这个坚持的人未必认为有轻罪,但是因为那么多人坚持,他有可能在无罪的意见上发生动摇,于是大家在彼此的说服与妥协中形成一个中间决定。当然,也不排除无法彼此说服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这时就只能通过重新组成审判组织进行审判。(高一飞:陪审制度与基本政治伦理,21世纪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

  以上防止多数人暴政的六种办法,简单归纳起来,实际上说是法治与人权。民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但是不是唯一的文明制度,民主、法治(包括正当的司法)、人权(包括自由)三者的结合才可产生真正文明的政治制度。这样,多数人决定的民主制度,由于受到法治和人权的制约,能够克服其固有的缺陷。当然,关于法治与人权的制度设计如何才能合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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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飞:靠什么防止民主形成“多数人暴政”

  民主的一般意义就是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即多数人比少数人更有决定的资格。当然,由于人性的弱点,多数决定并不能确保意志的合法性与正义性,即多数人也不一定总是对的,所以会有所谓多数人暴政的问题,完整的提出民主会产生暴政的观念的是法国人托克维尔,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谈到民主的缺陷,就是多数人暴政问题,他说道:"民主政治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

  怎么样防止多数人的暴政,没有人完整提出完整的预防体系,托克维尔提出了两个方法:

  一是在多数人权威与个体公民或者少数人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这个缓冲地带由无数的公务员和法官构成,使得多数人不可能真正有能力伤害到少数人。他说:"全国的多数,尽管其激情动人,其倡议振奋人心,也无法在全国各地以同样方法在同一时间使全体公民服从它的意旨。当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发布国家命令时,必须责成一些官员去执行命令,但这些官员并不总是隶属于它,它也不能每时每刻予以指导。因此,乡镇和县的行政机构就象一座座暗礁,不是延缓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命令的流速,就是使命令流错了方向。"

  二是通过司法权威防止民主暴政。托克维尔说:"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任其对政府施加的影响,是美国今天防止民主偏离正轨的最坚强壁垒。"相对于一般不懂法律的民众而言,法官更加熟悉法律程序、法律规则,卢梭认为民众会被蒙蔽,所以众意不可靠,实际上这是一个职业分工问题,就像法官不能够去当足球裁判一样,因为足球的规则法官不懂,在诉讼过程中也一样,民众不可能象法官那样懂法,因此民众作为旁观者在案件审理中不一定是被蒙蔽而认识错误,而常常是由于观念的非职业性带来的对法律事务的陌生,使得他们无法对案件作出法律上正确的判断。司法的权力不能简单地以人头数来赋予,法官不是投票选出,而是通过特殊的优选程序来选出的。(萧瀚:多数人暴政的警钟,http://www5.bulo.163.com/article/-UIPR-ywVW2e.html.)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中说道:"在组织司法部门时,严格坚持这条原则是不利的。第一,因为特殊资格在成员中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主要考虑的应该是选择那种最能保证这些资格的挑选方式;第二,因为在该部门任职是终身的,所以必然很快消除对任命他们的权力的一切依赖思想。"法官通过对民主决定的事务的裁判(如法律是不是合宪)来达到防止民主暴政的目的。

  麦迪逊在《联邦党人》第五十一篇中设想过另外两个方式,他说:对于民主可能造成的"多数人暴政",有两种方式可以防止这种罪恶。一是建立一个独立于大多数人意志的最高政治权威,这样,当大多数人通过民主程序建立了侵害少数人利益的法律,这个最高权威就可以出来否决。但麦迪逊接着说,这个最高权威一样可能支持多数人去侵害那少数人权益,而且还可能利用自己的最高权威同时侵害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只满足自己的利益;所以这不是一个好方式。麦迪逊推荐的是第二种方式,那就是组织一个多元的社会体,包括了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这样,就难以在某一特定社会事项上形成一个大多数,去反对一个少数派。(参见:张晓群"多数人暴政"在什么意义上才是真命题——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现代政治哲学解读 系列之10,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6239,2005-03-28.)

  在德国,因为吸取法西斯时代的教训,又提出了一种方法:建立若干项高于民主程序的规范,包括不得以民族主义的借口迫害少数民族,不得侵犯他们的生命、人身自由、财产。可是,即使德国人同意了这样的立法呼声,也立了这样的法案;但谁能保证这样的法案能被遵守呢?一个得不到当时社会力量支持的法案,废除起来不是很容易?所以用这样的方式来防止民主造成"多数人暴政"是有前提的,即整个社会用民主的方法确立起尊重少数人权利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它。(参见前引:张晓群 "多数人暴政"在什么意义上才是真命题)

  另外,在美国的实践中,还通过"一致裁决"制度达到防止多数人暴政的目的。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陪审团审判中。因为刑事诉讼牵涉到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公民的权利,在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甚至于牵涉到国家剥夺公民的生命的问题,所以要特别慎重。但是,刑事审判在多数票表决制的情况下,会出现两种不合理的情况,一方面真理可能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多数人的意见可能恰恰是错误的决定。另一方面是多数票表决制意味着一部分人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了自己并不愿意接受的决定。而一致裁决能够克服这两方面的缺陷。也许有人会说,在审判中事实上很难达成一致裁决,因为只要有一定的人数就会有不同的意见,一致裁决岂不是使案件无法解决?但在美国要求一致裁决的情况下,达不成一致裁决而形成所谓悬案(hanging case)而要求重新组成陪审团的只是占了所有案件的2%左右。那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在于人都是理性的,当一致裁决成为对审判人员的一种要求时,在评议的时候,陪审员会将彼此的意见进行妥协与折衷,各自放弃一部分己见,而形成一个中间的结果。如起诉的是重罪,而当有一个人坚持认为重罪不能成立时,为了判此人有罪,所有的人可能能够接受一个较轻的罪,而这个坚持的人未必认为有轻罪,但是因为那么多人坚持,他有可能在无罪的意见上发生动摇,于是大家在彼此的说服与妥协中形成一个中间决定。当然,也不排除无法彼此说服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这时就只能通过重新组成审判组织进行审判。(高一飞:陪审制度与基本政治伦理,21世纪法律评论,2005年第2期。)

  以上防止多数人暴政的六种办法,简单归纳起来,实际上说是法治与人权。民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最重要的政治制度,但是不是唯一的文明制度,民主、法治(包括正当的司法)、人权(包括自由)三者的结合才可产生真正文明的政治制度。这样,多数人决定的民主制度,由于受到法治和人权的制约,能够克服其固有的缺陷。当然,关于法治与人权的制度设计如何才能合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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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浒:开设官娼,势在必行

  春秋时期管仲设"女闾"以谋花捐,开创了设立官娼的先河。自春秋至清代,官娼延续了两千多年。一种事物能够存在如此长的时间,自由它的道理。而在目前卖淫已经完全成为一种行业的情况下,开设官娼也就势在必行了。

  私娼的巨大危害

  一.私娼的泛滥,使得从业人员得不到任何保障。按照官方的测算,目前中国共用600万娼妓,官方的估计历来就非常保守,因此娼妓的实际人数肯定不知这个数字。而就依中国政府、按照600万来计算,娼妓的数量是中国军队总人数的2.5倍。不得不承认这个数字的庞大,然而如此大的群体,在中国却得不到任何保障甚至不为政府所承认,还谈什么"构建和谐社会"?

  虽然中国政府并不承认娼妓从业人员的合法地位,但却强令娱乐场所配备安全套。这种做法无异于自欺欺人。因为如果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取缔娼妓,但目前政府确实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而艾滋病、性病的蔓延又大有火烧燎原之势,因此才产生了这一"折中"的做法。

  二.私娼的泛滥,已经成为基层政府敛取收入的一大方式。扫黄打非不断,而为什么一直不能杜绝"黄"与"非"?原因就在于"黄"与"非"成为了基层政府、尤其是公安机关的摇钱树。什么时候手头紧或风声紧时就去打,但不打死,罚款了事。

  三.私娼的泛滥,使得非娼妓的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如前一段发生的邓玉娇案就说明了这一点。人们进入娱乐场所后,由于没有相应的标示,就会误认为所有的娱乐场所都提供"异性服务",就会误认为所有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都是娼妓,这样一来邓玉娇的人身权利就受到侵犯。幸运的是邓玉娇得到了亿万民众的关心,而又有多少默默地邓玉娇?

  官娼的实施方案

  一.机构设置:中央一级,由国务院设立国家娼妓行业管理局(副部级),由国家发改委代管。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相关部委(总局)也可参与其中,但公安机关不在此列,因为这与公共安全无关。省、市、县设置相应的机构,乡镇一级可任命一正股级干部为娼妓专员或由一名副乡长主管娼妓行业。

  国家娼妓行业管理局机构职能:(一)组织起草娼妓行业法律法规草案;(二)拟订娼妓行业重大政策;(三)发布全国娼妓行业信息;(四)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娼妓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五)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六)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一级的娼妓行业管理局承担了主要的具体管理任务,包括对行业人员统计、教育和定期健康检查、服务场所设置和管理等。

  二.人员教育:在目前娼妓业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已成为规范全行业的必要措施。在市一级可设立娼妓行业专科学校,该市已具有职业教育学院的,可在其中设立娼妓行业分院,以节省编制。

  规定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基础培训,具体课程包括:《思想品德》、《中国娼妓史》及国家娼妓行业管理局组编的系统教材,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巧等。

  三.服务场所设置和管理:为节省财政收入、在金融危机中共度时艰,同时又解决各级政府的招待机构经费不足的困难,娼妓业服务场所以各县、市、省级招待所为基础,一般不再建设新场所。服务场所实行公有制,收入除扣除员工工资和税收外,上缴国家财政。

  所有从业人员均在指定场所服务,收入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享受五险一金,实行公有制。鉴于行业的特殊性,不采取双休制。为确保服务质量,限制每月总的服务次数与时间,实行类似于军队的退役制,即到达一定年龄(如45岁),必须退出该行业,由县级的娼妓行业管理局安排其他工作。

  四.严厉打击私娼:为确保官娼制度的顺利实行,必须对私娼给予严厉打击。国家立法将私娼订为危害社会主义管理秩序的严重犯罪,一经发现,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不处以罚金。

  "自觉抵制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这是常见于报端的一句话。然而我对此却非常反感。试问如果把目前社会的某些生活现象归结为舶来品,那八大胡同又是出自何国?况且是否腐朽还很难说。因此既然娼妓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发挥社会主义的强大优势,化"私"为"公",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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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信访制度改革需要新思维

  信访制度存在根本性的缺陷,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制度惯性,仍然是在强化信访解决民众权益纠纷能力。目前大力推行的各种信访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亲自接访制度等等,与现代国家各司其职和各负其责的原则相悖。

  需要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特别是国家的宪政建设和长治久安的角度重新定位信访的改革方向。应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如何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总的方向是弱化信访的救济功能,通过司法解决具体的利益冲突。

  现实表明,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在客观上成为国家政治认同流失的重要渠道并引发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将会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

  然而,由于对现行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有着不同的认识,因此对信访制度何去何从也有不同的看法。从2004年有关信访改革的大争论,到目前党和政府采取的措施来看,信访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制度经济学中所说的路径依赖,即某种制度沿着某个路径往下走,不管这条路是对是错,都会形成所谓的惯性,而且这种惯性的力量还会不断自我强化。也就是说,长期以来形成的制度惯性,仍然是在强化信访解决民众权益纠纷能力。目前大力推行的各种信访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亲自接访制度等等,就是这种思维定势的产物。

  但在我看来,信访活动出现困境主要的根源在于信访运行的逻辑和规则与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一脉相承的,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建立在压力体制之上的信访责任追究制。这种以上访量特别是进京上访量为最基本考虑指标的信访责任追究制,虽然能解决一些信访问题。但地方党政为了自身的政治利益,不得不采取截访、销号、拘留、罚款、劳教、判刑、连坐等控制手段消解来自中央的压力。因此,我们需要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特别是国家的宪政建设和长治久安的角度重新定位信访的改革方向。

  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建议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如何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

  第一步:给各级党政部门减压和给信访公民松绑,以减小信访的规模和冲击性,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措施是:(1)中央减少对地方党政领导的压力,不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取消信访责任追究制,不要求地方政府来京接访;(2)中央信访部门不再给省市开信访移办单;(3)不对信访公民的信访级别作特别的限制;(4)由信访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因信访而发生的治安案件。

  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1)减弱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降低群众对信访的预期,会迅速使一些信访案件平息,减少群众进京走访;(2)在中央的高压下,地方政府为了息访,对于信访公民不是收买或欺骗,就是打击迫害,从而诱发更多的信访案件。给地方政府减压,才能给中央减压;维护地方的政治权威,才能加强和巩固中央的政治权威。

  第二步:强化各级司法机关接受公民告诉、申诉及处理案件的责任和能力,由司法机关承办目前积压在信访部门的案件。

  主要措施有:(1)由上级法院和检察院下派一级设立告诉申诉案件受理机构;也可以考虑建立全国性的巡回法庭。(2)扩大诉讼受理范围,对关系到民众生活的案件可以考虑缓收、减收或免收诉讼费;(3)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克服司法腐败;(4)司法机关对受理的告诉和申诉案件要在限期内给予答复;(5)由司法部门依法查处信访人迫害案件;(6)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群众告诉申诉进行法律援助;(7)增加司法机构的资源投入,并在制度上确立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要人员和经费均由上一级法院和检察院管理和保障。通过树立国家司法机构的权威,可以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引导到正规的司法渠道,逐步减少信访以及伴随信访的非制度化公民政治行动。

  在推进司法制度改革的同时,对现有的社会调解制度也要有所加强。可以考虑到现有的基层信访人员加强社会调解机构,以作为司法制度的必要补充。

  第三步:撤销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信访机构,把信访集中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来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并系统地建立民众的利益表达组织。

  主要措施是:(1)组织各级人民代表特别是县乡人民代表对本选区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和督办;(2)公布各级人民代表的联系方式;(3)建立全国信访网,并把一些重大问题的信访资料上网公示让民众评议。(4)允许社会各阶层建立利益表达组织,以法律允许的方式让他们通过集会示威等方式表达利益。

  这样做的好处是:(1)使各层级各选区的人大代表有了一项新的具体职责,他们有法律赋予的言论免责权和调查权,也有义务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向成为信访对象的一府两院提出质询,直至向严重渎职、失职、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提出罢免动议。这样,不仅使信访工作获得一个权力主体,同时也使信访工作具备了应有的问责性,即向人民负责的特质。(2)将目前散存在各职能部门的信访资源合并到人代会将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提供大量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政治资源,将为人民代表逐步专职化和与此相应的人代会逐步实质化创造资源和职责两方面的条件;(3)把信访集中到人大后,可以建立一套统一的科学的信访登记体系和检索体系,不仅可以准确统计信访量,而且可以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克服目前信访公民盲目投诉、反复投诉、多方投诉造成的巨大资源浪费和政治信任流失。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信访改革应是政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改变目前地方治状况,需要开展以县级人民代表专职化为起点、以政治分权为杠杆、以司法制衡为保障的综合县级政治改革,使县级政权有足够的地方社会和经济管理权限,同时使县级政权及其主官的权力受到有效的制衡和监督。通过建立既对中央负责又对地方民众负责的县级政府,并容许各种社会利益表达组织的存在,只有让社会各阶层都有自己的利益表达组织,才能产生一个利益相对均衡、社会相对和谐的现代社会。

  2009年6月1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第六次常委会专题讨论会上的讲话,原刊《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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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金融危机倒逼中国“投机”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政策围绕GDP"保八",进行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加入"投机"全球合唱

  受制于现实约束,政府的产业政策发生了逆转,务实倾向占据了主导地位。政府认识到中国的劳动力素质等决定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与方向,而不是产业规划决定了经济的高度。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政府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强行推动的产业升级计划无疾而终。

  体制内对强迫性产业升级的不同声音越来越响。近日在香港贸发局举办的"开拓内销市场高峰论坛"上,中联办经济部副部长、贸易处负责人王晖接受专访时表示,珠三角加工贸易型企业是先进制造业,强行让它们转型是不符合客观情况的,也是不现实的。联系到政府提高出口退税率鼓励出口可以看出,在转型期保留原有市场份额,维持出口的政策不会改变。中国的失业率已经在可怕的高位,这对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是当头一棒。

  另一方面,为了尽快度过经济危机,包括全球主要央行在内,都在制造货币,推动市场形成通胀预期。中美英日等央行实行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逼迫金融机构与消费者放弃现金持有策略,转而进行投资、消费。这些政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止跌回暖,原油期货价格在短时间内攀升至每桶66美元的高位,让人目瞪口呆。

  全球营造投机氛围,中国成为主角之一。如果中国不介入投机大合唱,只有两种结局,一是被投机者边缘化,二是受到指责,拖累全球经济复苏。而现在,中国受到称赞,被视为全球经济复苏的推动力之一。

  随时调整经济冷热

  为了营造经济复苏的预期,政府越来越深地介入微观经济层面。美国政府同意修改会计准则,而中国为了保持投资率,开始调整资本金比例,继信贷、利率、税收、投资后,资本金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意在随时调整经济冷热。

  5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调整结果,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投资从13年来首次从35%下调至20%,大部分行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了5~10个百分点,最高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则下调了15个百分点。

  对于资金已显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具体来说,交通和大型基建项目是此次资本金比例调整的主要受益对象。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先的35%下调至25%;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等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至30%;邮政、信息产业、钾肥项目也有下调。对属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的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以及处于过剩压力下的玉米深加工项目,其最低资本金比例则提高至30%,电解铝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来的35%提高至同钢铁项目一样的40%.钢铁、化肥(除钾肥外)等项目则保持不变。

  下调资本金项目相当于直接给相关企业注资,这些企业可以用少量的资本金获得尽可能多的信贷,资本金每下调一个百分点,可以节约社会资金2200亿元。很明显,这是为了促进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力度,促进银行进一步配套发放贷款。同时,今年虽然房地产成交量大幅回暖,但房地产开发商投资依然低迷,政府希望通过下调普通商品房资本金,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能恢复房地产投资,又能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困难。

  "逼迫消费"隐藏祸端

  政府新刺激方案层出不穷,根本出发点是以政府少量的资金撬动更大的社会投资,如此带动产业循环,打破经济紧缩的恶性预期。最难的地方在于最后的消费环节,政府通过家电下乡对农民家电消费进行补贴,但成效不彰,目前政府在推动消费信贷公司,鼓励居民通过消费信贷提前消费,以解决经济领域的心腹之患——产能过剩。

  如果能够顺利解决产能过剩问题,那么,经济周期就将顺利度过,而紧缩型的危机也就不复存在了。我们也许会更加迷信货币与政府的作用,以为只要靠货币调整,就能迫使经济温度发生转变,调整自如。事实上,目前新凯恩斯主义者大有扬眉吐气之势。

  这样投机的、逼迫消费者的政策,实际上是在抢劫消费者的财富,用毫无保障的纸币让消费者尽快地转换为商品,但总有一天,全球将面对数百万亿美元的养老金缺额,到时候,这些投机的政府官员又该如何应对呢?

  (作者系著名财经评论员)

  来源:凤凰周刊2009年第17期总第3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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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

时寒冰:假如美国再跌一跤……

  美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也是引发此轮全球经济衰退的次贷危机的源头。如果要判断未来的经济走势,判断危机是否已经见底,就必须关注美国的经济形势。

  我坚持认为,次贷危机给欧洲带来的伤害超过美国,而对中国造成的伤害则超过欧洲,简言之就是:美国轻伤、欧洲重伤、中国内伤。世界经济如果复苏,美国一定会是最早复苏的国家。问题是,假如美国再跌一跤呢?——至于是真摔还是假摔,暂且不论。

  如果我们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就不能在乐观的幻觉中放松警惕。

  继房地产泡沫破灭引发次贷危机之后,汽车危机意味着次贷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而美国信用卡违约,则意味着,另一枚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据报道,美国各主要银行中,最大的美国银行,今年5月份的信用卡违约率从4月份的10.47%升至12.50%;占据美国1/4信用卡发放市场的美国运通信用卡的违约率从4月份的9.99%升至10.4%;花旗集团信用卡违约率升至10.5%.经济学家预计,美国信用卡行业今年面临的整体违约率可能超过10%,这意味着信贷损失高达700亿美元。

  另一方面,失业正在加剧信用卡违约率的上升。美国今年5月份的失业率为9.4%,为26年来最高,经济学家预计,今年年底前,美国失业率可能达到两位数。

  次贷危机对美国和世界经济最大的影响是,建立在过度信贷基础上的消费体系崩溃,美国的需求急剧下降。倘若美国的信用卡危机发生,就意味着新一轮金融海啸掀起,美国的信贷消费基础将进一步弱化,中国的出口将会进一步降低。6月11日,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数据显示:2009年1-5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7634.9亿美元,同比下降24.7%.其中,出口下降21.8%,进口下降28%.

  美国信用卡危机一旦爆发,中国能够承受出口继续下降之痛吗?

  我在《中国怎么办——当次贷危机改变世界》一书中,通过考察美国经济在历次危机后的表现得出结论:历史上来看,每一次战争过后,美国的经济都会有一次大的提升,美国的国际地位都会有一次飞跃;每一次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过后,美国都变得更强大。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规律"。

  这种"规律"的根源在于,美国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有在世界上占据绝对优势的技术,有一个庞大而且稳定的中产阶层,尽管如此,美国依然在为打持久战做准备。一方面,发展新能源,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另一方面,促使美元贬值,减免自身债务。据报道,自金融海啸以来,美联储大幅增加基础货币达到10倍,增幅为过去50年之最!

  如果美国都在以最坚定最果断最不计后果的方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工作,那么,中国又有什么理由对危机很快就过去充满盲目乐观呢?

  中国所采取的措施,体现出来的是速战速决的思路,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快速地向市场注入庞大的流动性。2009年5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54.82万亿元,同比增长25.74%,已连续三个月超过25%.今年1-5月,国内银行新增信贷规模已经达到5.84万亿元,同比多增3.72万亿元,已超过全年5万亿的最低目标,全年很可能突破8万亿的规模。

  如果我们做的是打持久战的准备,首先就应该采取减税措施。事实上,在人类历次成功战胜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减税都功不可没。对企业减税,可以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对居民个人减税,则可以有效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

  而现在,由于庞大的救市计划,许多地方政府通过税务部门查税甚至摊派等方式,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9.9%,同期支出则增长了31.7%.当地方政府把宝马车也列入政府采购名单,就不难理解财政支出快速增长的原因了。

  由于投资环境恶化,越来越多原本用于投资实体经济的资金,转而流向股市,造就了牛市形态的股市,由此带来的乐观情绪,又容易使人因迷醉而欲罢不能,在误区中越陷越深。

  没有谁不希望中国经济从危机的阴霾中走出,但是,相对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强大经济体,由于缺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缺少一个稳定的中产阶层,更缺少能够带来暴利的高科技,因而,也最脆弱。未来是充满不确定性的,如果我们忽略准备工作,一旦美国再跌一跤,我们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拿出对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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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颂:高考弃考有理,读书日益无用

  重庆1万多名高三学生在高考前夕决定弃考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教育部的一项数据表明,这只是小巫见大巫,因为今年约有84万之众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高考。在此之前,通过读书、通过高考进入高等学府深造一直是众多平凡学子改变自身命运的最主要途径。而今,不禁要反思,到底在哪里出了问题?在此略作浅析:

  第一,高考本身的公平性受到质疑。这一问题早在多年以前就成为一大热门话题,而今仍得不到有效解决。具体而言就是各省高考的难度不同。如北京450分左右就能够进入重点大学,而山东、广东等省份这个分数的考生连普通本科院校都不能进入。如此不公平的事实,多年得不到解决。目前这种不公又有加剧的态势,因为北京等省市,明知理亏,干脆弃用全国试卷而改用自己命制的试题,这样一来就没有可比性了,而不公平性却越来越严重。

  第二,高考舞弊现象非常严重。这一点是笔者近几年通过调查得知的一项重大变化。2000年之前的高考,虽然整体上存在公平性的问题,但在考场纪律这点上,很少出现大的偏差。进入本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三年,高考舞弊十分猖狂。如今年发生在吉林省松原地区的舞弊者围攻公安局屏蔽车、殴打监考老师,教师倒卖舞弊器材等事件实在令人"拍案叫绝"。令人发指的是,某些地区的高考舞弊已经形成了"一条龙"服务,各个环节均联系紧密,"有条不紊"。省与省之间的差异导致整体不公平,舞弊现象导致个体不公平——这还是一国最重要的考试吗?不参加也罢。

  第三,高等教育培养质量下降明显。上世纪末,在各方面条件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国家决定开始进行至今已连续10年的高校扩招。在最疯狂的几年,每年高校扩招的幅度竟接近50%,这无异于一场笑话。结果学生来到了大学,而各方面软硬件设施却没有跟上,导致培养质量明显下降。

  第四,就业压力急剧增加的影响。对于高考考生减少是因为就业难的说法,教育部予以否认,并坚持认为,报考人数减少,主要原因是适龄人口总量的下降。这实在是无稽之谈,即使按照教育部的说法去分析,这一观点也不能成立——因为适龄人口总量的下降的比率远远小于高考人数下降的比率。按照教育部的说法,高考人数的下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是没有关系的。有没有关系,地球人都知道。

  第五,不公平可以接受,培养质量下降可以接受,就业压力增加也可接受,而收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就不能接受了——这也是笔者认为的高考弃考的最重要原因。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高考、读书也如同做生意,也是要讲求收益的。在立志报国、建设社会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之下,无论是学生,还是学生家长,总有自己的"小算盘",这无可厚非,因为出人头地的想法本身就具有积极的意义。

  收入与产出不成正比。即使居民纯收入连年增加,2008年中国农村居民纯收入也仅仅为4761元。而高校的学费早在十年之前就已达到每年4000元以上,这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笔负担(每名大学生大学期间总的花费一般要达到4万上)。"藏富于国"的体制问题应该改一改了。今天,我们已具有了20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向IMF购买外汇出手便是500亿美元。而据测算,若高等教育实行免费,每年财政上的投入仅需95亿美元左右。我们已经具备了这个财力,到了让全体人民享受更多改革硕果的时候了。遥想明末,虽然崇祯整日为财力不济而发愁,但李自成进京后还是掠得了七千余万两白银,倘若提早用此赈济灾民,效果要比发一百个《罪己诏》好得多。不得不记住这个教训,否则距重蹈覆辙也就不远了。

  投入大一些如果能有较好的产出也就罢了。然而高等教育对个人前途的影响式微,众多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后发现本专科学历对自身命运所起到的影响越来越衰弱,反之,社会关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却越来越大。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已非个别现象,即使勉强就业,仍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其收入尚不及农民工。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怎么转变?四年大学的投入需要毕业后10年的辛苦工作去收回,又有谁还会去买账?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目前的局面,也是在中国人注重读书、注重高考的传统之下取得的,如果没有这个传统,情况会更糟。而官方正是看透了国人的这一心理,才会屡屡采取"欺民之策"。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历来不反对读书。只是目前读书对大多数读书人而言,已经没有了神奇的功效。在此仿用"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古训:读则清华北大(全国重点亦可),弃则抓紧回家。莫上了这条看不到尽头的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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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益民:日本尽是“爱国贼”

  无论美国的经济崛起多么的不可思议,与流星疾雨般突如其来的日本现代化相比,其发展似乎是步履缓慢和华而不实的。日本近代的两次崛起都仅用了不到三十年。无论在社会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这一现代化进程速度之快,成效之显着均可谓史无前例,它所创下的记录迄今无可匹敌。在这种高效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民族精神的巨大推动力,正如着名政治学家和社会学教授格林菲尔德教授所说:"现代经济的持续增长特性并非是自我维持的,它需要民族主义的激励和支撑。"

  在日本人看来,经济竞争是另一种形式的战争,是实现民族目标的仅次于战争的最佳手段。敌人就是西方,民族精神是一种战斗精神,从本质上就是对抗西方。同时它又不是一概排斥西方模式的通常意义上的反西方精神。有必要把对西方的对抗和对西方"文明"的钦佩结合起来。在日本经济发展的历程中,充满民族主义思想的企业家多不胜数,选取其中代表人物足以说明经济领域真正的爱国者必须是民族的,必须是充满竞争意识的企业家。

  涩泽荣一:开"侍魂商才"之先河

  在日本,涩泽荣一(1840—1931)的名声极大,从后人赞美他的头衔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这些头衔有"日本实业之父"、"近代日本资本主义之父"、"日本产业经济的最高指导者"、"儒家资本主义的代表"等等。谈到日本明治时期的工业化,不可不提到涩泽荣一。他一生的业绩宏伟非凡,仅仅参与创办的企业,就多达五百余家。这些企业遍布银行、保险、矿山、铁路、机械、印刷、纺织、酿酒、化工等日本当时最重要的产业部门,可以说当时社会各方面的创立者、或者指导者几乎全部都是涩泽荣一。

  涩泽荣一出身在一个经商世家,他的父亲农商兼营,诗书俱通,用中国的传统观念来说,"耕读传家"和"商贾致富"占全了。涩泽荣一很早就开始学习儒学兼以练习剑道和书法,并拜颇具志士风格的尾高新五郎为师。少年时期的良好教育及武士精神的熏陶,使儒学的基本思想和武士道渗入了涩泽荣一的血脉。这种在启蒙阶段的似懂非懂状态下学到的知识,对人一生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涩泽荣一少儿学壮而行,经历了从"倒幕攘夷"志士到幕府家臣的转变,受幕府派遣到欧洲学习游历,又以"以夷为师"。明治维新以后,新政府器重涩泽荣一在财政方面的卓越才能,任命他为大藏省租税官,兼任制度改革小组主任(类似于中国发改委主任),参与了新政府的货币制度改革、废藩置县、发行公债、殖产兴业等几乎所有重大政策的酝酿和制定。

  明治7年,时任大藏少辅(财政部副部长)的涩泽荣一依然弃官从商,当时日本官尊民卑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涩泽荣一却说:"若人才皆集中于官界,而平庸之辈散于民间的话,何能指望一国之健全、进步与发展?我的辞职就是为了使民间企业里大批涌现出德品方正、知行合一的工商业者……"此后,日本越来越多的人才致力于产业报国,各个行业的知名企业家层出不穷,后来活跃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百年基业的企业也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不断创立。

  在实业思想上,他把来自中国的儒家精神与日本武士精神合为一体,奠定了日本经营思想的基础。他不仅是日本人所公认的近代产业先驱,而且是近代日本工商业的精神领袖。涩泽荣一在《论语与算盘》中将"士魂商才"确定为日本商人的理想人格,涩泽荣一从工商业者应该具备的人格和品德的高度来认识经商之道即儒家的"内圣外王",又打上了鲜明的日本"武士道"烙印,以充分唤起工商业者的高度职业使命感。时至今日,日本财团企业还保持着这种武士儒商的传统。

  在涩泽荣一以后的日本企业家不是每一个都给生意赋予高尚的品质并研习《论语》。然而他们无一例外的赞同已经完全现代化了的武士伦理——"侍魂商才",日本毛纺织业的先驱井上声在谈到他之所以创办企业的理由就是"让祖国与欧洲和美国并驾齐驱"。1908年,日本实业家铃木动三郎也承认了在创办和努力经营企业过程,民族主义情感所起到的激励作用,他认为:"一旦我的事业得以开始,最终受易的将是国家和民族。"

  按照涩泽荣一的观点国民"富"而后国家能"富",国家"富"而后能"强",国家能"强"而后能"独立"和有"尊严"。因此,"商场"即"战场","企业家"即"将领","工人"即"士兵","经济战争"是全体国民的"对外战争",要"内和而外战",竞争与合作一直是日本财团企业之间的主旋律。

  跟涩泽荣一同时代的日本最着名的着名思想家及教育家庆应义塾大学的创立者福泽谕吉,关于"商业是战争的最佳代替物"的观点被当时实业界称为"这个时代最响亮的声音"。1880年第一期《东海新经济评论》的社论就代表了日本人对"经济战争"的看法,也是对福泽谕吉"经济战争"理论的最好注脚。社论认为:"我们当今把外国人基本上看作是平等的人类,我们试图用经济与他们战斗——战争的手段是贸易。"如今,日本万元大钞上的头像正是福泽谕吉,足见此人在日本人心中的地位及他的理论对当代日本的影响。

  濑岛龙三:脱下军装换西装

  二战以后近一千万日本军人解甲归田,他们中的大部分都进入企业,成为企业中的骨干力量。在旧日本军队中忠君爱国的思想并为因为美国人的改造而消退,这群脱下军装换上西装的商人很快就把日本的产品买到了当年枪炮也没够得着的地方。在战后军人出身的企业家中,濑岛龙三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和传奇人物,1932年在陆军士官学校以第二名的成绩毕业,并获天皇御赐的银表。1938年12月,以第一名的成绩从陆军大学校毕业,天皇赏赐军刀。之后由于参与制定和执行了很多重大战役计划被称作"昭和三参谋"之一。

  年轻时的峥嵘岁月随着日本的战败成了过眼云烟,而濑岛龙三战后的经历简直就称得上"神奇"两字,单单看他在被苏联人关押在西伯利亚11年以后进了伊藤忠商事以后的经历就是一个奇迹。1958年1月濑岛进入伊藤忠商事时只是四等社员,这是女高中毕业生的待遇。而两年后的1960年7月被晋升为航空机部部长,1961年10月业务本部部长,1962年5月取缔役(董事),1963年常务董事,1968年专务董事,1972年副社长,1978年董事长。

  这种经历除了中小型家族公司之外是几乎绝对不可能的,尤其在日本这种企业风气基本上是论资排辈的情况下,但濑岛龙三却做到了。濑岛龙三晋升的如此之快的奥秘是他为一个中型商社,主要贩卖纤维制品的伊藤忠商事的转型弄来了第一桶黄金。并且成功地指挥伊藤忠商事脱胎换骨,转型成功。

  综合商社是日本特有的一种企业形态,一直在成长最快的领域展开事业,在贸易方面支撑了日本经济的高速成长,而多元化经营及通过贸易带动投资,让综合商社跨越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成为产业组织者和日本财团的最核心企业,上世纪90年代包括伊藤忠商事在内的综合商社一直占据着世界500强前10位的位置,后因业务重组和拆分及旗下公司的独立核算,排名迅速下降。

  濑岛龙三把任大本营参谋本部作战科长和关东军参谋的经验用于伊藤忠商社的组织中,在综合商社引入了参谋组织。在综合商社中业务本部并不从事具体,而是像总参谋部一样制定战略计划和应对战略层面上的公司转型。濑岛龙三手下的直属员工都称以濑岛龙三为核心的管理层是"濑岛机关",这个称呼带有典型的日本帝国陆军参谋本部组织的色彩。濑岛龙三准确预见1967年的中东战争将在6天内结束,并提前判断1973年将发生石油危机,从而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石油行市差价,他在自己任专务和副社长时负责伊藤忠商社内的参谋组织,收集并活用各种情报,并获得了"战无不胜的情报人员(CIO)"的称号。

  濑岛龙三一直站在财经界总参谋长的角度思索着国家的经济战略,1973年韩国政府邀请他为韩国经济发展献策。濑岛龙三向他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的后辈朴正熙总统提供的对策是设立综合商社,因为韩国没有资源,必须靠出口才能发展经济。1975年,韩国一号综合商社——三星物产成立,之后三星、LG等财团又模仿伊藤忠商社的业务部门改组"秘书室",使之成为企业的"总参谋部",韩国财团对日本财团的学习和模仿最终在21世纪初,上演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一幕。

  濑岛龙三在1981年退任伊藤忠顾问后,又出任了日本政府从事行政改革的"临时行政编查会"委员,到了中曾根内阁时代,濑岛成了中曾根的智囊,为政府提供参考意见,成了退休后的濑岛的重要工作。中曾根以后的各界内阁,也均重用了濑岛。因为成功预测了海湾战争的爆发时间,又为濑岛龙三的经历增添了一份传奇色彩。

  濑岛龙三在2007年9月4日走完了他95年的人生旅途生涯。战前为日本大本营参谋,战后则为伊藤忠商事从普通贸易公司发展成日本五大综合商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退休后依旧对日本政界经济界有着很大的影响,直接参与了日本主要改革的策划与推进。从一个职业军人,到从商、成为影响日本政治的重要人物,在日本从军国主义向经济大国的转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是日本转变的一个侧影。

  军人出身的华为总裁任正非常讲:"在战场上,军人的使命是扞卫国家主权的尊严;在市场上,企业家的使命则是扞卫企业的市场地位。"军人出身的企业家具有强烈的民族主义与理想主义色彩,这使他们的事业充满了激情和使命感,避免限于锱铢利害之中,企业经营更有长远性。企业领导人的坚强意志是企业得以生存的基础,懂组织、善激励是企业短期成功的保证,富于果敢和魄力的风险偏好是企业高速成长的关键,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主义情怀是企业基业长青的前提。

  御手洗冨士:新时期的"和魂洋才"

  "和魂洋才"是日本明治维新中的一个重要思想,由思想家福泽谕吉提出。顾名思义,"和魂"指大和民族的精神,而"洋才"便是指西洋的科技。"和魂洋才"的精神,鼓励日本国民学习西方文化,同时也要求国民保留日本传统文化。日本的经济团体和行业协会的起源是涩泽荣一创立的"择善会"和"东京商法会议所",如今日本最重要的经济团体是由日本最大的1500家企业组成的经济团体联合会(经团联),其会长被称作日本财界"总理",对日本的经济、政治、外交等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2006年5月24日,佳能公司董事会主席御手洗冨士夫出任经团联会长,在佳能美国公司工作23年的御手洗冨士夫被称作日本最熟悉美国、最了解国际经营手法的一位企业家。而要成为经团联的会长,必须得代表整个日本企业界的利益,全盘西化的人物显然不可能担任这样的角色。御手洗冨士夫是"和魂洋才"式的人,外部西洋的技巧而内心仍然秉承着传统的日本商业价值观念。

  1997年,御手洗冨士夫晋升为CEO.他的上台标志着佳能正式进入转型期。上任之初,御手洗冨士夫借鉴美国控制成本现金流至上的经验,在许多制造领域大刀阔斧地削减成本。他果断地关闭了个人PC、液晶显示器和电子打字机等一系列亏损的业务部门,拍卖了相应的资产,把佳能十多个产品线缩减到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与光学仪器等四个,从而避免了近3亿美元的巨额亏损。

  另一方面御手洗冨士夫并未通盘接受硅谷文化,他拒绝指派外部董事,理由是他们对公司贡献太小,但他授权审计人员严格监督主管;另外他采取记点调薪的方法,鼓励员工打拚业绩,坚定地保持了终身雇佣制。佳能的变化是日本企业这10年努力过程的一个缩影,从中也可以看到日本企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御手洗在终身雇佣制上的态度,让佳能公司在业绩上取得了成功。现在日本众多的企业不得不重新开始审视终身雇佣制。

  一个制造企业,它需要不断地开发新产品,而一种技术的培育,一个新产品的开发,总要花上十年八年时间,回收生产销售成本也要用几年,这个链条很长很长,不用终身雇佣制的话,工程师的工作、生活将很不稳定,他没法把精力全部投入到研究开发中去。终身雇佣制的最大好处就是能把教育成果积累下来。日本企业不像美国企业那样靠不断地变换员工来强化组织,而通过对员工的彻底教育来强化组织。

  御手洗认为企业的生产内容需要不断调整,因为生产内容的调整,而让一部分职工失去工作是很不应该的。佳能的做法是,不断地开拓新的生产领域,通过对职工的技术培训,让他们进入到新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下去。企业有责任做到在不裁员的前提下,实现生产内容的转换。

  成为日本经团联会长后御手洗富士夫依然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认为已经日本"失去10年"已经过去,要积极面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御手洗富士夫在上任之初便撰文指出:"日本还不能为眼前的业绩沾沾自喜,没有资源的日本要想保持繁荣,不仅要在经济和社会的结构上,还要在包括国民意识在内的层次上进行更大的变革。因此,我才提出了"革新日本"的口号,描绘了一个转守为攻的改革计划。"

  他呼吁日本人应该确立"自立信念",给强者创造机遇,使其能够依靠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获得发展,同时,使失败者获得东山再起的机会,并保护弱者。这种效率与公平同时兼顾的方式正是美国经验和日本模式的结合,同时作为日本转型时期的企业家和工商业领袖也继承了松下信之助、盛田昭夫等老一辈日本企业家以产业报国为己任的进取精神。

  佳能会长御手洗富士夫与伊藤忠商事会长丹羽宇一郎合着的《经营者的思考》

  结束语:有什么样的企业家,就有什么样的企业

  1964年东京奥运会距日本二战投降仅仅28年,奥运会使索尼、松下一批日本典型的民族品牌,为世界所熟知,从而开始了日本大批的民族品牌以岛国为根据地走向世界的新的起点。从日本企业取名就可以看到日本民族的凝聚力,SONY是SUNNY的谐音代表太阳军旗,1946年索尼成立,立志要在经济领域把日本的太阳旗插遍全世界,Panasonic(松下)最早在日本的英文叫National,品牌含义非常明确,就是民族牌,国家牌,在日本人的心中,松下是他们的民族英雄。

  还有NEC,它是Nippon Electronic Company的缩写,日本电器公司。尼桑NISSAN,它的意思是日本生产。尼康NIKON,日本光学的缩写。NHK,日本广播公司。还有立邦漆,它的英文名称Nippon paint,就是日本漆,这些品牌都充分体现出了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还有像三洋Sanyo,三洋立志在经济领域做出好的产品占领三大洋,大西洋、印度洋、太平洋。JVC,Japan Victory Company日本胜利公司。

  以及富士通FUJITSU,这是日本民族的标志。日立HITACHI,日本站立起来。CANON佳能,加农炮CANNON,去掉了一个N,就是立志要成为经济领域的加农炮。所以日本经济就是在这样一批令日本人骄傲的民族企业的带动下,以日本文化为凝聚力,团结一大优秀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本土市场为根据地,相互支持,相互鼓励,然后走向国际,以创新和高质量的产品,来树立日本产品高品质形象,在全世界群策群力,最终实现民族经济的腾飞。

  在一个国家经济突飞猛进、冉冉上升的过程,也必然会有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在起着激励和支撑作用,这种精神其实就是民族主义,离开民族主义,我们根本无法解释日本经济梦幻般的崛起过程,因为在当代社会,只有民族主义,才能既可以为政府和精英人士努力提高民族威望和国家经济实力提供持续的精神激励,又可以唤起社会大众对经济问题、国家权力问题、民族优势问题的极大关注,激发人民对国家命运前途的担忧。只有在民族主义的激励下,国家内部各个阶层的人士才能上下凝成一股绳,为一个伟大、振奋人心目标而持续不断地努力,从而共同地将国家经济带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中去,实现经济强国的梦想。

  在中国曾几何时,高喊爱国本是令人激情澎湃,引以为豪,催人上进的口号。时下,高喊爱国者却被形容成出于某些特殊目的或是青春期容易躁动因不成熟对社会愤怒不满。充满民族主义精神的爱国行为成了某些伪自由主义文人攻击他人的大棒,词义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爱国者"变成了"爱国贼"。爱国是一种道义行为,如果爱国可以谋利,那贼可就多了。纵观日本崛起的历史,曾经烧了英国大使馆的伊藤博文是"爱国贼",涩泽荣一、福泽谕吉是,当代的濑岛龙三、松下信之助、盛田昭夫同样也是,最后发现日本尽是"爱国贼",但却是"爱国贼"让日本走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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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胜利:反腐败,中国固有黑洞?

  ——评中共广东省纪委"直管"的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利弊

  据2009年6月15日《南方都市报》封面头条、题为《省纪委"直管"省直纪检部门》文章报道:广东省从"内设机构"变为"直接管理",监督办案更加独立,成为中共纪委系统60年的重大举措。据知这是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广东纪检监察派驻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改变。34个省直部门实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进行直管,此举将使这些部门的纪检干部从"单位人"变成"纪委人"。但利弊依然历史无处不凸现:广东省能有效遏制陈绍基(前广东省政协主席)、王元化(前中共广东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许宗衡(前深圳市政府市长)、于幼军(前深圳市市长、山西省政府省长、国家文化部部长)等等腐败高官历史性爆发?更为根源重要的是:"直管"能建树起60年"法制中国"的生态环境吗?60年了,一个人的60年岁月,尽管也是历史的霎那,一个个、成千上万生命的匆匆过客,但建树"游戏规则"——"法制中国"从何开始、又从哪里来去、能建树吗?

  1)、"直管"是中共纪委系统办案的"阳光化"?"双规"可否"阳光化"常态?中共中纪委系统办案,实际上是在用整个国家的所有资源,来行使"幕后"、能不能在阳光下玩一种能见阳光化的"游戏规则"。"直管"这种新规则,依然距"法制中国""公民社会"相差千万里之遥。以官制官,让此"裁判员"来管彼"裁判员",让大自然界的猫来管猫、鼠来管鼠,而不是大自然界的"天然制衡"这真能成天下太平、良性循环、建树环境?

  从1997年9月开始,中共历届党代会都重审"依法治国"——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并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人民的权力,人民能参与,人民来广泛参与,才是中国反腐败建树的唯一源泉和国家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根源建树。

  2)、若是王元化、曾锦春(原中共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等等纪委书记"一把手"上台执政,那么"纪委直管"将是一场空前的灭顶之灾、甚至是酿成祸害一方的生态环境大灾难。曾锦春横行10数年的出现,已经60年证明了中国公民社会、"人民战争"的历史性不可缺,否则一方水土就一定要爆发"人文生态环境"的灾难。

  湖南省郴州市曾锦春及党、政的全军覆没,太深刻中国60年之极。而陈绍基、王元化式自一个国家最高层往下来的反腐败,让中国式反腐败又逼上了举国的尖峰。换句话说,若没有中国式"自上而下"的反腐败,谁也根本将陈绍基、王元化无可奈何,由此可以挖出中国高官腐败的根源所在。60年中国举国尖端的是:没有人民、公民参与其中,人民被纪委书记一网打尽,真是共产党要"为人民谋幸福",原郴州市的党、政近百贪官也会摧毁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长城。"纪委直管"要注重环境建树,怎样融于公民社会?怎样又让"人民权力"发挥60年不曾有的作用?这种环境建树,则是百年大计!远比"直管"更有历史、"法制中国"的建树意义!

  3)、"直管",12亿多中国公民、中国社会怎样常态参与?最近陈绍基、王元化、许宗衡等等的出现,再一次、60年尖端的中国公民、中国社会怎样汲取公民社会、公共社会的力量?恰恰啊相反,陈绍基、王化元之流是之上而下、公民、公民社会根本没有任何社会机制的保障与制衡。这就得出一个结论:以官方反高官腐败而恶性循环,就这样一直陈良宇、陈绍基、王元化……周而复始的反腐败下去?关键是:中国公民、中国社会能形成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机制形成,才能建树在"人民战争"之下、官场腐败生长还哪里有一寸土壤?

  一个13亿人口的全球第一大国,却只有7000多万的中共党员们"举手"参与,而让12亿多中国公民置之度外?这样的反腐败生态环境何以阻挡腐败丛生?

  "特派员",一如中国古代皇帝下江南的"微呼私访"、完全靠人治?一个现代的"法制国家"是靠国家制度来正常运行,几乎令所以的"法制国家"置之度外,是"人治"的根本所在。"特派员"制度解决了一时,但难以建树一个伟大、公民社会、"法制国家"的正常生态环境!

  据知,广东省此次在总体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在经调整后的14个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基础上,将省发改委等20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统一管理。除派驻纪检组长由省委任命外,其他所有派驻成员的任命、考核、调动直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管理。派驻机构真正成为"纪委人"。派驻的纪检组长不分管涉及"人财物"等主要工作。据知:地处改革第一前哨的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是由广州市纪委"直接管辖",然而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却出现了接连不断的整体腐败(见2009年3月24日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广州政府采购窝案再爆丑》一文).独家执政党"直管"最大的"死穴"是:公民、社会参与机制严重短缺、断档;不是一种常态环境的建树,"人民权力"根源无法体现;简单的说,非"阳光化"的权力,应该越少越好(比如秘密战线),越多则可能国家、地方会越乱——这是基于"法制国家"阳光化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

  广东省俨然已经是"强大中国""中国制造""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的第一"缩影",广东省又爆发开国60年来震惊、举国上下第一次反腐败滔天巨浪,那么用中国国家60年环境、生态来建树广东省的"反腐败万里长城",就首当其冲、必须着眼于60年中国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否则,30年改革开放、60年中国,从广西"一把手"成克杰(原中共广西自治区区委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腐败案几乎让广西区党政全军覆没,到陈良宇(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腐败祸害了整个上海市乃至全中国的法制环境建设与"法制中国"生态建设……,广东省法制、政制建设剑指何方?中国反腐败之剑又杀向哪里?又怎样建树起"法制中国"、何日才能建树起"法制中国"?60年之中国,能象大跃进、三反五反、文革、是数次路线斗争那样,广西区、上海市等一年又一年的历史沧桑轮回?!

  一个没有12亿多中国人民、公民机制参加的"反腐败"行动,永远也无法遏制这个国家的官场严峻腐败!也永远无法建树起这个国家反腐败的"国家法制"环境!否则,中国就永远、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处于亡国的边沿。就像人类、大自然界的任何一草一木、一个生命的终结会迟早亡去一样,但大自然却生生不息、有永远不变的"大自然规则" ……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巩胜利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若有任何见解、疑问、版权使用等问题请通过Gvv21(at)hotmail.com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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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胜利:反腐败,中国固有黑洞?

  ——评中共广东省纪委"直管"的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利弊

  据2009年6月15日《南方都市报》封面头条、题为《省纪委"直管"省直纪检部门》文章报道:广东省从"内设机构"变为"直接管理",监督办案更加独立,成为中共纪委系统60年的重大举措。据知这是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广东纪检监察派驻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改变。34个省直部门实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进行直管,此举将使这些部门的纪检干部从"单位人"变成"纪委人"。但利弊依然历史无处不凸现:广东省能有效遏制陈绍基(前广东省政协主席)、王元化(前中共广东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纪委书记)、许宗衡(前深圳市政府市长)、于幼军(前深圳市市长、山西省政府省长、国家文化部部长)等等腐败高官历史性爆发?更为根源重要的是:"直管"能建树起60年"法制中国"的生态环境吗?60年了,一个人的60年岁月,尽管也是历史的霎那,一个个、成千上万生命的匆匆过客,但建树"游戏规则"——"法制中国"从何开始、又从哪里来去、能建树吗?

  1)、"直管"是中共纪委系统办案的"阳光化"?"双规"可否"阳光化"常态?中共中纪委系统办案,实际上是在用整个国家的所有资源,来行使"幕后"、能不能在阳光下玩一种能见阳光化的"游戏规则"。"直管"这种新规则,依然距"法制中国""公民社会"相差千万里之遥。以官制官,让此"裁判员"来管彼"裁判员",让大自然界的猫来管猫、鼠来管鼠,而不是大自然界的"天然制衡"这真能成天下太平、良性循环、建树环境?

  从1997年9月开始,中共历届党代会都重审"依法治国"——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并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提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人民的权力,人民能参与,人民来广泛参与,才是中国反腐败建树的唯一源泉和国家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根源建树。

  2)、若是王元化、曾锦春(原中共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等等纪委书记"一把手"上台执政,那么"纪委直管"将是一场空前的灭顶之灾、甚至是酿成祸害一方的生态环境大灾难。曾锦春横行10数年的出现,已经60年证明了中国公民社会、"人民战争"的历史性不可缺,否则一方水土就一定要爆发"人文生态环境"的灾难。

  湖南省郴州市曾锦春及党、政的全军覆没,太深刻中国60年之极。而陈绍基、王元化式自一个国家最高层往下来的反腐败,让中国式反腐败又逼上了举国的尖峰。换句话说,若没有中国式"自上而下"的反腐败,谁也根本将陈绍基、王元化无可奈何,由此可以挖出中国高官腐败的根源所在。60年中国举国尖端的是:没有人民、公民参与其中,人民被纪委书记一网打尽,真是共产党要"为人民谋幸福",原郴州市的党、政近百贪官也会摧毁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长城。"纪委直管"要注重环境建树,怎样融于公民社会?怎样又让"人民权力"发挥60年不曾有的作用?这种环境建树,则是百年大计!远比"直管"更有历史、"法制中国"的建树意义!

  3)、"直管",12亿多中国公民、中国社会怎样常态参与?最近陈绍基、王元化、许宗衡等等的出现,再一次、60年尖端的中国公民、中国社会怎样汲取公民社会、公共社会的力量?恰恰啊相反,陈绍基、王化元之流是之上而下、公民、公民社会根本没有任何社会机制的保障与制衡。这就得出一个结论:以官方反高官腐败而恶性循环,就这样一直陈良宇、陈绍基、王元化……周而复始的反腐败下去?关键是:中国公民、中国社会能形成反腐败生态环境的机制形成,才能建树在"人民战争"之下、官场腐败生长还哪里有一寸土壤?

  一个13亿人口的全球第一大国,却只有7000多万的中共党员们"举手"参与,而让12亿多中国公民置之度外?这样的反腐败生态环境何以阻挡腐败丛生?

  "特派员",一如中国古代皇帝下江南的"微呼私访"、完全靠人治?一个现代的"法制国家"是靠国家制度来正常运行,几乎令所以的"法制国家"置之度外,是"人治"的根本所在。"特派员"制度解决了一时,但难以建树一个伟大、公民社会、"法制国家"的正常生态环境!

  据知,广东省此次在总体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前提下,在经调整后的14个省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基础上,将省发改委等20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统一管理。除派驻纪检组长由省委任命外,其他所有派驻成员的任命、考核、调动直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管理。派驻机构真正成为"纪委人"。派驻的纪检组长不分管涉及"人财物"等主要工作。据知:地处改革第一前哨的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是由广州市纪委"直接管辖",然而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却出现了接连不断的整体腐败(见2009年3月24日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广州政府采购窝案再爆丑》一文).独家执政党"直管"最大的"死穴"是:公民、社会参与机制严重短缺、断档;不是一种常态环境的建树,"人民权力"根源无法体现;简单的说,非"阳光化"的权力,应该越少越好(比如秘密战线),越多则可能国家、地方会越乱——这是基于"法制国家"阳光化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

  广东省俨然已经是"强大中国""中国制造""第一外汇储备大国"的第一"缩影",广东省又爆发开国60年来震惊、举国上下第一次反腐败滔天巨浪,那么用中国国家60年环境、生态来建树广东省的"反腐败万里长城",就首当其冲、必须着眼于60年中国国家环境生态建树。否则,30年改革开放、60年中国,从广西"一把手"成克杰(原中共广西自治区区委书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腐败案几乎让广西区党政全军覆没,到陈良宇(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腐败祸害了整个上海市乃至全中国的法制环境建设与"法制中国"生态建设……,广东省法制、政制建设剑指何方?中国反腐败之剑又杀向哪里?又怎样建树起"法制中国"、何日才能建树起"法制中国"?60年之中国,能象大跃进、三反五反、文革、是数次路线斗争那样,广西区、上海市等一年又一年的历史沧桑轮回?!

  一个没有12亿多中国人民、公民机制参加的"反腐败"行动,永远也无法遏制这个国家的官场严峻腐败!也永远无法建树起这个国家反腐败的"国家法制"环境!否则,中国就永远、时时刻刻、分分秒秒处于亡国的边沿。就像人类、大自然界的任何一草一木、一个生命的终结会迟早亡去一样,但大自然却生生不息、有永远不变的"大自然规则" ……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巩胜利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若有任何见解、疑问、版权使用等问题请通过Gvv21(at)hotmail.com与作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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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d: 毒奶粉受害家长致最高法院及全国各级法院的公开信(广泛征集签名)




“三聚氰胺受害者诉讼案”必须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致最高法院及全国各级法院的公开信

 

最高法院、及全国各级法院:

 

我们是“三聚氰胺”的受害者,根据最高法院的指示,全国法院系统应接受“三聚氰胺”受害者的诉讼受理请求。可是迄今为止,只有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在三月份和四月份受理了两个受害人的起诉外,其它各地区法院均不受理此类案件,致使我们处在求告无门的状态。

鉴于我们的孩子在此次事件中所受到的无辜伤害,政府主导所做出的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明显失于公平,另外,个体诉讼让我们更多的家庭增加更大的诉讼成本与难度,给我们本来已经受到无辜伤害的家庭带来了更加沉重的负担。

司法是我们最后求助的方式,也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维护受害者的权利和对司法的尊重,我们要求:一、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尽快进入庭审阶段。二、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在产品生产地对厂商提起诉讼,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河北省石家庄相关法院继续受理集体诉讼以及其他的合理要求,以便我们受害者家庭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儿童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因此,我们呼吁法院行使好捍卫法律的职责,为所有受伤害的孩子主持公道!

此致

 

毒奶粉受害患儿家长

20096

 

受害患儿家长(亲属)签名:           社会声援签名:

 

注:

我们受害家长将自624日起每周三都前往最高法院或石家庄等相关法院递交本公开信(每次人数限定在5人左右),文明理性的反映我们的合理请求,直到被彻底重视对待!受害家长如参加这个行动请提前联系赵连海以便协调,非受害家庭请以签名或其他方式声援我们!

赵连海信箱:zhaolianhai1972@gmail.com,电话:13911834831

 

本公开信敬请转载传播,欢迎所有的善良人加入签名支持我们。

签名专用信箱:jieshibaobao2008@gmail.com

接受手机短信签名,签名手机号码:13911834831

签名格式:姓名、居住地及职业。

如: XX(北京,患儿父亲)

XX(北京,患儿母亲)

XX(郑州,教师,声援签名)

说明:

本公开信为开放签名,为保证签名的真实及严肃性,请用真实姓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及职业,患儿家属请注明是患儿家属(不分品牌,欢迎任何品牌的受害家庭加入签名),非患儿家属请注明声援签名。

 

欢迎访问“结石宝宝之家”网站来关注受伤害的孩子们:www.jieshibaobao.com(网站被屏蔽,请翻墙访问),翻墙软件下载:https://sites.google.com/site/zhongzhuan123/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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