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

何仁勇:比甲流感更恐怖的是多数人暴政

  近日,两位四川农民工在返乡途中,因为身患感冒被同车人怀疑为患了甲流感。后来,全车近30个乘客都在激烈讨论,迫于乘客压力的司机听取大多数乘客意见后,打开车门将他们撵下车……于是,这两位农民工不得不摸黑顺高速公路往家赶。

  后来,这两位农民工到医院一检查,他们得的不过是普通感冒。那么,如果他俩患的真是甲流感,其余乘客就有权通过投票的方式把他俩赶下车呢?非也。

  这事儿让我想起了两年是不是前在论坛上做的一个实验。我在帖子里讲了一个故事:一只载满乘客的木船在海上遇到风暴,即将倾覆。如果推一个人下海,木船就会转危为安。那么,你是赞同放弃某一个人的生命,保住整船人的生命;还是一个也不推,大伙儿一起完蛋呢?

  这个帖子引起了激烈的反响,参与者众。经过统计发现,大部分的跟帖都赞成"推一个人下海"。我想,如果这些网友在大巴车上,是会很容易做出让这两位农民工撵下车的选择。

  民主当然是一个好东西,而且在我们的印象中,民主就是投票,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在农民工被驱赶下车的案例里,有民主投票(我相信他们的投票也出于他们真实无碍的想法),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巴里绝大部分乘客都同意驱赶),甚至还有独立的仲裁机构(司机),简直就像一场完美的民主实验――唯一的瑕疵是这两位农民工的个人权利遭到了侵犯。对于这种用多数人权利侵犯少数人权利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为"多数人暴政"。

  在我们的教科书和传统意识里面,总是强调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集体权利优先于个人权利。这种观念的理论前提就是:多数人总是对的。其实不然。法国著名群体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说道,"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误。"他据此得出一个完全相反的观点,"群体的道德在大部分情况下比个人要低。"

  在集体主义滥觞的土地上,我们很容易看到如下情景:当一个小偷被当场捉拿到的时候,许多路人都会冲上去施以暴力。当有人为了讨要工程欠款,不得不爬上高桥上演"跳桥秀"时,下面围观的民众会异口同声叫他跳下来。当唐福珍的笑容永远从这个世界消逝之后,还有不少网友认为,她损害了其他拆迁户的利益……

  比感冒更恐怖的是甲流感,比甲流感更恐怖的是"多数人暴政"。甲流感危害的只是人的生理功能,而"多数人暴政"危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多数人暴政"与专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一个群体的利益,牺牲另外一个群体的权利。有时候,前者比后者的危害性更大,因为他可以假借"民意"这个金字招牌,更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

  那么,如何防范多数人暴政呢?首先要确保个人的权利大于群体权利,使之不受来自"众议"的侵犯和剥夺。其次,要在多数人和个体之间建立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像防护堤一样,屏障来自多数人的冲撞。最重要一点,一定要建立起一个公正、权威、独立的司法制度――众所周知,司法才是一个社会良心最后的救济,是正义的底线。没有这个,一切都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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