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7日星期三

李庄有罪,打黑蒙羞

  李庄有罪,打黑蒙羞

  凤凰周刊

  李庄案今天一审宣判,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被判入狱两年零六个月,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对重庆打黑的看法。在此之前,我是支持重庆打黑的,在此之后,我不再支持重庆打黑。因为,重庆北江区法院宣判李庄有罪,李庄案明显成了一个冤案,只要稍据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李庄是无罪的,他的所有行为符合律师的操守。我仔细看了公诉人的起诉书、辩护人的辩护词、法院的判决书,基本清晰了李庄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什么地方。法院为什么要判李庄有罪?因为这是两难选择,如果不判李庄有罪,就是重庆警方打黑专案组有罪。因为李庄从一开始就得罪了警方,李庄在根据公诉方提供的材料分析,龚刚模不能算黑社会分子,他与黑社会没有瓜葛,他是一位企业主,被黑社会集团利用、裹胁、敲诈,他本身也是一个黑社会的受害者,明显警方办案扩大化了,抓了不该抓的人。李庄作为龚刚模的辩护人,他首先是看卷宗,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接着就是分析被告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李庄还委托朋友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也得出了被告不算黑社会分子的结论。李庄三次会见被告都是在警方的监视陪同下进行的,他问被告有没有受到警方的逼供,被告告诉李庄说他被逼供了,以及具体的逼供过程的描述,还有手腕上的伤痕(半年后,被告手腕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辩)。基于警方刑讯的事实,可以肯定龚刚模是屈打成招的。于是李庄支持被告在法庭上将遭受逼供的事实讲出来。李庄也与法院的领导作了沟通,汇报了辩护思路(本来李庄应该保密的,他太相信法院了),并且积极着手搜集证据,准备为龚刚模作减罪辩护。谁知在开庭前不久,风云突变,被告举报为自己辩护的李庄律师,说他用眨眼的方式暗示他翻供,由此李庄搜集辩护证据的努力,成了作伪证,并遭到重庆警方的秘密逮捕。李庄案的发生,看似偶然,实为必然,因为,他触痛了重庆警方的敏感处――逼供,他的被捕下狱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因为,不是李庄有罪,就是重庆警方有罪。重庆警方能有罪吗?重庆警方有罪那还得了,打黑运动的关键时候,那么多的黑社会嫌疑人不认罪,不用刑迅逼供的方法,那些黑社会嫌疑人会交待问题吗?从其它案件来看,许多案件的嫌疑人都遭受了逼供,就是与龚刚模同案的其他成员都在法庭上申诉遭受了逼供,唯有龚刚模对是否遭受逼供不置一词,难道说龚刚模是例外吗?难道警方会优待他这位被当作黑社会头子被抓来的人吗?然而,对龚刚模的审讯颇具戏剧化,当法官问龚刚模审讯笔录是否属实的时候,龚刚模大声的说"属实",当问龚刚模所控罪行是否属实的时候,龚刚模则说"不属实",这就显示了龚刚模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承认审讯笔录属实,另一方面又否认控罪,原因是审讯笔录里有警察没有逼供的记述,龚刚模如果要否认审讯笔录,那么就会让逼供的真相穿包,如果不否定控罪,则龚刚模要犯被杀头的罪,于是,龚刚模在法庭上作了自相矛盾的回答,法官也没有难为他。这让我想起了法官审周正龙的案子,周正龙将伪造纸老虎的罪全都扛下来了,最终也达到了判三年缓三年的目的,保护了县里那些作假的官员,换来了不用实际坐牢的从轻发落。龚刚模也一样,想为重庆警方的逼供打掩护,换来自己以后的轻判。无利不起早,龚刚模与重庆打黑专案组在背后肯定有交易的,他不得到重庆打黑专案组的某种承诺,他是不会举报自己花重金请来的辩护律师的。

  李庄案的事实其实是非常清楚的,龚刚模自始自终不敢说是李庄用语言明显教唆他作假翻供,他只说李庄用眨眼的方示暗示他,这真的很滑稽,法官竟然全部采信龚刚模的证词。而对于辩方所提的三条证据,基本上全部否定。第一条中央电视台对龚刚模的采访录像,说媒体从业人员不能作为收集证据的主体,而不被采纳;第二条龚刚模案件中陈涛、向爱华、张孟军的迅问笔录证明龚刚模在李庄介入案件前就有被樊奇杭、李明航敲诈的供述,也不被采纳;对于第三条关于龚刚模手腕的法医鉴定报告中的伤痕是否是逼供所为也作了否定,说龚刚模未有被警方刑迅的供述,明显的单手吊伤痕也不被确认采纳。辩方仅有的三条第三方且与本案没有冲突的人提供的可以证明李庄无罪的证据不被采信,而控方在证人失去自由情况下作的证言却全部采信,而且还不让所有的证人出庭质证。法官如此偏袒偏信一方,完全失去了中立的立场,作出李庄有罪的判决,也就丝毫不奇怪了。本来也无需怀疑,重庆公、检、法、律四位一体联合办案的方式,法官只能是站在警方的那一边,前边说了,法官是两难选择,不是李庄有罪,就是打黑专案组的警员(逼供)有罪,李庄有罪就是必然的了。可以肯定,李庄上诉到重庆市法院也是没有用的,市法院也会判李庄有罪。这件案子,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让一个小学生来审案,也是要判李庄无罪的。重庆司法界堕落到如此地步,真的不敢相信。

  重庆的打黑专案组以运动形式,以特殊的四位一体的办案形式来打黑判黑,本身就已经违反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了,加上警方普遍地采用逼供的方法办案,冤假错案就一定是免不了的。龚刚模案李庄案从抓到审到判,虽然是重庆速度,但这速度却给重庆打黑蒙羞。一年来的打黑光辉,一个李庄案,就让其暗然失色,李庄有罪日,就是打黑蒙羞时。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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