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6日星期二

胡星斗:如何对付裸官与外逃贪官

  深圳市日前颁布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有不少亮点,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区长、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所谓"裸体官员"是指那些妻子儿女均已在国(境)外,甚至财产也已经转移到国(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官员。他们一遇到风吹草动,就可能十分方便地逃往境外。因此,裸官很容易成为外逃贪官。

  典型的外逃裸官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等等,2008年6月被判刑的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也被认为是"裸官"。

  对付裸官外逃,关键是建立官员财产申报、个人与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将官员个人及家庭财产、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全部纳入报告的范畴。发达国家都出台了类似的制度,如美国法律规定:包括总统在内的25万公职人员每年要公开申报财产,不报、漏报的将面临民事诉讼和罚款,谎报者将被提起刑事诉讼;财产申报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1989年美国参议院议长赖特因违反财产申报法而辞职。俄罗斯也出台了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规定公务员必须每年提交他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收入、财产信息。

  目前在国内,广东省委组织部出台了《省管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试行办法》,规定省管干部任前必须报告十二项信息,即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主要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本人养育2个及以上子女情况;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情况;本人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近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入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领取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居留证,退出中国国籍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本人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工作的行业领域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情况;配偶、子女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司法机关追�©
�刑事责任情况;本人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及持股等情况。从上可见,配偶子女在国外是必须报告的重点事项。

  通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个人与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加上在护照、出入境、反洗钱等方面严格监管,裸官就真的成了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裸体官员了,想出逃难上加难。

  即使贪官外逃了,我国也已经制定了越来越完善的引渡措施。

  据权威部门透露,中国有约800多贪官携赃款700多亿元外逃,已成功将70多名外逃贪官引渡回国。

  《反洗钱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部法律的认真履行,使得贪官们转移资金十分困难。如该法规定,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等等。加上《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银行等的内控制度会越来越严密。

  中国也早已批准《世界反腐败公约》,该公约中有关打击洗钱、监控可疑帐户、预防和监测犯罪、简化引渡程序、司法协助、执法合作、资产追回等国际合作的条款,为中国解决外逃贪官的"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提供了国际法基础。近年来不断有大贪官被引渡或遣返回国,正说明中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取得了成效。

  中国已经同三十余个国家签订了引渡协议,其中包括一些发达国家。没有双边引渡协议的国家,中外双方通过外交途径、一事一议也迟早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当然,对付裸官、贪官与外逃,中国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应当建立官员财产实名的制度;强化对可疑外汇资金跨国交易、企业可疑资金流动的监督;可考虑先民后刑,追回赃款;修改法律,减少死刑,与国际惯例和发达国家法律尽可能地对接。

  200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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