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胡星斗:建议国家为平民再次下半旗志哀

  ----悼玉树地震遇难同胞

  国务院:我们曾经建议国家下半旗哀悼重大事件中的遇难同胞「附件一、二」,而且凡是遇难人数超过100人的重大事件,国家都应当下半旗志哀。2008年5月19-21日中国第一次为地震中的遇难平民下半旗志哀,赢得了国内外的普遍赞扬「附件二」,反映了人民共和国中人民地位的提升。现在,我们建议国家为平民再次下半旗致哀、为玉树地震的遇难同胞表达全国人民的悲痛哀悼之情。

  在不久前召开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而为玉树地震的遇难平民下半旗志哀,是人民"更有尊严"的象征。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及玉树县藏族同胞占95%以上。为玉树地震的遇难同胞主要是藏族同胞下半旗志哀,有利于促进各族人民的团结,将成为弥合2008年西藏事件对汉藏人民感情伤害的最佳契机。

  按照《国旗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截至2010年4月19日8时,玉树地震已造成1944人遇难,失踪216人,受伤12315人,其中重伤1134人。玉树地震的灾难后果在我国近年来是少见的,仅次于汶川地震、1998年水灾,应属于法定的"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的事件。

  为玉树地震遇难的平民下半旗志哀,也是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的需要。希腊可以为火灾中丧生的人下半旗、德国可以为高速列车事故中丧生的人下半旗、俄罗斯可以为核潜艇事故、文化宫人质事件、别斯兰人质事件中的遇难者下半旗、韩国可以为地铁纵火案丧生的人下半旗、美国可以为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中丧生的人下半旗、意大利可以为在伊拉克阵亡的官兵下半旗、英国可以为被绑架杀害的工程师下半旗、约旦可以为酒店炸弹袭击死亡的人下半旗、澳大利亚可以为在巴厘岛爆炸中的死难者下半旗,中国为什么不可以为平民再次下半旗志哀呢?

  以上建议,敬请国务院研究、考虑为盼。

  公民:胡星斗 张星水 杜兆勇

  2010-4-19

  「附件一」

  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下半旗哀悼重大事件中的遇难同胞

  胡星斗

  中国政府的执政理念是"以民为本",这是时代的进步。如何在具体的行动中落实"以民为本"?除了希望中央政府在增加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改革医疗、教育、住房、户籍、财政等体制方面继续努力之外,我认为,政府有时也需要做一些标志性的事情,如应当下半旗哀悼重大死亡事件中的公民。从表面上看,这一做法的实际意义不大,但实质上它却体现了谁是国家的主人、也就是"民为邦本"的问题。

  前一段时间,台风碧利斯已经在全国造成了超过500人的死亡,其中仅湖南就遇难346人,失踪89人,受灾最严重的郴州资兴市就有197人死亡,69人失踪。台风桑美在福建福鼎市造成218人死亡,72人失踪;在宁德死亡227人,失踪157人;在浙江造成193人死亡,11人失踪。这些都属于特大的国民非正常死亡的灾难。我建议,以后凡是死亡人数超过100人的重大事件,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应当下半旗致哀,广播电视等停止播放娱乐节目,同时,检讨事故、事件的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也就是说,国旗法已经体现国家对普通公民生命的珍重,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但遗憾的是,我国还从未实行过该条款,没有为一般民众下半旗志哀的先例。

  国旗一方面是国家主权和尊严的象征,另一方面也是民族精神和凝聚力的载体。政府下半旗哀悼遇难的普通民众,体现了公民在国家中的主人翁的地位,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众对于国家的自豪感。

  在发达国家,为重大事件中死亡的公民或者为一些着名的非政治人物下半旗致哀是普遍的惯例,在一些人权观念并不深入的落后国家,为民众下半旗志哀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在美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损失,全美下半旗哀悼;2003年7月笑星霍普・鲍勃去世,美国白宫、公共建筑、大使馆、军队驻地及美国船只都降半旗志哀;2002年俄罗斯一架直升机坠毁,死亡人数100多人,全国降半旗致哀;2006年8月22日,俄罗斯一架图154客机坠毁,169人遇难,24日俄罗斯全国下半旗哀悼,广播电视停止播放娱乐节目一天。2003年,韩国地铁发生重大火灾,100多人死亡,韩国全国下半旗致哀;2002年,莫桑比克火车事故,死亡205人,举国下半旗致哀3天;2002年,尼日利亚一架客机坠毁,148人死亡,全国下半旗致哀,哀悼两天;2004年海啸,东南亚各国甚至欧洲各国都下半旗致哀;在2005年海啸一周年的时候,许多国家又下半旗表示追思。

  胡温政府现在该是开启新时代、增强中国人的国家主人意识和民族自豪感、为普通公民下半旗志哀的时候了。

  2006.6

  「附件二」

  茅于轼王俊秀张星水胡星斗吴祚来信力建贺卫方谢韬黎鸣等网络公民发出的《关于地震灾难的倡议书》

  http://vip.bokee.com/20080515532349.html

  针对四川大地震的民生建议

  http://www.huxingdou.com.cn/earthquake.htm

  全国哀悼日:中国领导层破天荒的举动值得一赞http://www.huxingdou.com.cn/condolenceday.htm

  关於四川地震的民生建议 亚洲周刊http://www.huxingdou.com.cn/quakesuggestion.htm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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