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毕研韬:网友激辩留美博士被控“恐怖分子”

  4月15日,在美国史蒂文斯技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翟田田与一教授发生口角。当天,该校取消了翟田田的留学签证。次日,美国移民归化局正式批捕了翟田田并于第三天签发了递解令。至今,翟田田已被关押在纽约一家监狱内一个多月了。校方认为翟田田具有"恐怖分子"嫌疑。

  "翟田田事件"令海内外华人深感震惊。美国法律究竟如何界定"言论自由"?只有言论而无行动可否被判为"恐怖分子"?美国方面为何至今没有知会中国领事馆?校方在接受中国媒体询问时为何不愿置评甚至粗暴地挂断电话?翟田田究竟有何过失?他是否是因言获罪?中国留学生及有关方面应从中接受什么教训?

  北京时间5月26日傍晚,笔者向史蒂文斯技术学院媒体助理发信咨询,但至本文截稿时仍未收到回复。笔者曾向美国言论自由领域的一位权威人士咨询,但这位大人物在回信中拒绝评论。北京时间5月27日16:55,笔者发现翟田田的照片和介绍依然挂在史蒂文斯技术学院的官方网站上。

  为了解美国的相关制度与文化,笔者将相关报道转发到专门探讨中国事务的美国英语网站Fool's Mountain上。网友普遍认为,把翟田田视为"恐怖分子"简直是匪夷所思。有评者甚至怀疑是翻译过程中发生了偏差。有网友调侃说,莫非翟田田拥有一打丙烷储罐,或者抢劫了巴基斯坦籍的出租车司机?

  但网民S.K. Cheung认为,在特定场合下,仅凭言语也可定罪。譬如在飞机场,如果你高喊"炸弹"制造恐慌,或者在戏院里,你无端大呼"起火了!"。但如果你无意爆炸或纵火,这无关"恐怖主义"。

  网友Legalist认为,中国人把美国想象得太完美了。事实上,在很多方面,美国都是个残暴的国家,每年拘押的"犯人"数量都是世界之最。部分网友认为,现在的美国是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特别是2009年12月25日发生炸机未遂事件后,美国提高了反恐级别,如今已是草木皆兵了。网民pug_ster说,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互相威胁,本是司空见惯的事,可到了美国却成了"恐怖事件"。这与"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何其相似!

  当然,也有网友提出,部分中国留学生我行我素,不遵守所在国的文化和法律。有的留学生有几个臭钱就趾高气扬,甚至飞扬跋扈。从这个角度讲,"翟田田事件"对所有留学生都是一个教训。

  有几位网友评论说,不少中国人误读了西方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绝非肆无忌惮地乱说,言论自由也有其边界。Zepplin和YWX则认为,"翟田田事件"无关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初衷是保护美国人参与政治讨论的权利。事实上,据翟田田的律师海明介绍,翟田田在接受电视采访时曾声称以种族歧视起诉学校,翟田田可能因此遭到学校报复。倘真如此,翟田田事件则毫无疑问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

  评者r v详细解释了"恐怖行为"和"恐怖威胁"的异同。显然,翟田田没有采取恐怖行为。但按照r v列举的五类"恐怖威胁"标准,翟田田的确具有"恐怖威胁"嫌疑。但"言语威胁"的裁定取决于"听者"的感受。如果听者本身存在理解障碍或理解偏差,那就另当别论。当然,有网友反对r v的这一主张。pug_ster认为,恐怖行为是基于政治信仰,翟田田的言论似乎与政治信仰无关。

  S.K. Cheung认为,翟田田被拘押一个多月,美国方面至今没有知会中国领事馆,这确是令人吃惊的,因为这有违国际准则。网友Chen认为,此案让人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极度失望。多位评者都指出,在翟田田事件上,美国政府的确是反应过度了。有论者指出,翟田田事件反应了美国社会对中国人的傲慢无礼。网友Charles Liu甚至认为,或许美国有人出于某种动机故意拿翟田田开刀。

  (作者毕研韬系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三略研究院传播学研究所所长。)

  首发:博联社时间:20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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