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

池墨:法院也怕“我爸是李刚”?

  河大车祸案于1月26日上午9时在河北望都县法院开庭,李启铭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诉。此前法院曾宣称将公开审判,多家媒体要求旁听时被以"法庭太小无旁听席位"为由拒绝。官方选择5家媒体达成"协议",报道时采用新闻通稿以换取旁听资格,以示"公开审判"。被撞伤的河大学生将"不旁听,不作证,不追究李启铭的责任"。(1月26日《检察日报》)

  如果是从保护国家机密,或者是从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角度出发,那么,法院拒绝媒体旁听,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并不涉及国家机密,也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法院却以种种借口拒绝媒体旁听,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法院也怕"我爸是李刚"?

  法院拒绝媒体旁听的理由是"法庭太小无旁听席位",这种理由,可以说是最站不住脚的理由。法庭审判案件,不是开家庭会议,更不会选择在卧室审判,那么,"法庭太小"的法庭有多小呢?能否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呢?

  然而,就在如此"小"的艰苦条件下,官方居然又选择了5家媒体参加旁听,前提是参加旁听的媒体,在报道时要采用官方提供的新闻通稿。也就是说,参加旁听的媒体,以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为代价,换取了旁听资格,也换取了这次"公开审判"。法庭上有一种公告,叫"不许大声喧哗",而现在,媒体在参加旁听时,也被要求"不许大声喧哗",而是"统一口径"、"统一发声",这是何等的幽默和悲哀?

  2010年10月16日21时40分许,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的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生活区,发生了"官二代"校园"飙车案",致两女生一死一伤。车祸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就因为肇事者的一句"我爸是李刚"。在河大车祸案中,人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在车祸中失去生命的学生,更关注肇事者的身份,关注这个被肇事者视为是权力象征的"李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厉害人物,为什么能什么都"通吃"?

  其实,那个叫嚣"我爸是李刚"的交通肇事者李启铭,喊出的这句话并不是没有分量的。在车祸发生后,河大的学生一度噤若寒蝉,有学生称,"我们不是不想揭发,只是李刚在这的势力很大,我们学生不敢站出来。"而车祸案死者家属获赔后,也被禁止接触媒体,否则,将拿不到赔偿款,因为这笔赔偿款被镇政府 "暂时保管"。而河大校长,也一度被指有求于"我爸是李刚"。由此可见,"我爸是李刚"果然势力很大,可谓是权倾一方,一手遮天。

  种种迹象表明,"我爸是李刚"并不是肇事者李启铭在吹牛,而是有事实基础的。肇事案发生后,到处都隐现着"我爸是李刚"的魅影,甚至连央视的报道,都被指受到"我爸是李刚"的影响。"我爸是李刚"如此一手遮天,让人们对这次肇事案充满了猜测,也充满了愤怒。网络上甚至掀起了以"我爸是李刚"为词的造句狂潮,让"我爸是李刚"闹得无人不知。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但因为牵涉到"我爸是李刚",所以,让这起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案件也布满了种种疑点,引起了网友的猜测,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可以说,河大车祸案的审判,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不仅是一个案件的影响,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平的影响,如果案件没有猫腻,没有受到"我爸是李刚"的影响,那么,法院应该选择公开审判,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也了解审判真相,如果法院不畏"我爸是李刚",那么,还有什么需要遮遮掩掩的呢?

  来源:东方网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中国报道周刊"邮件杂志。
要订阅此邮件,请发邮件至 chinaweek+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邮件,请发邮件至 chinaweek+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投稿信箱:chinaweekly+editor@gmail.com ,请在标题处注明"投稿"字样。
感谢您订阅并阅读"中国报道周刊" [ www.china-week.com ] 电子杂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