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安徽大学网络评论员队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网络评论员队伍名称为网评队。

  第二条 网评队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团学宣传与信 息调研中心联合各学生团体共同成立,是致力于引导积极向 上的网络舆论、净化适合青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的组织。

  第三条 网评队的宗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网评队工作制度与 细则,正面宣传、积极引导。 第四条 网评队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登记注册,属共青团安徽大 学委员会管理。接受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团学宣传与信 息调研中心、安青论坛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安青论坛开设"网评队"私密专版,作为本组织线上活动 场所。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网评队的权利与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省、市、 学校及团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团委的建设成就及相 关经验,宣传典型事件及人物,树立和维护团委建设发 展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针对发生在我校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以及热点、 敏感问题,按照团委或评论员队伍部署安排,及时披露 事实真相,阐明学校、团委的态度和举措,迅速占领舆 论阵地,稳定师生心理,维护校园安定。

  (三)针对网上出现的歪曲事实、 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实报道和 言论,及时澄清批驳,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经常登 陆安青论坛、 百度贴吧、 七彩虹论坛等, 了解网上信息, 针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帖跟帖,引导校园舆 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四)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等有关领导部门及学校的指示、文 件精神,做好网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严密监控 网络舆情, 发现涉及学校及学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和特殊 敏感舆情要迅速报告,掌握突发事件处置的主动权;利用经常上网、与师生交流的机会,掌握网络舆情,发现 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 及时向网评队负责人及团委报告, 做好舆情跟踪反馈工作。

  第三章团队建设

  第七条组织结构: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分管书记↓网络评论队

  第八条成员组成:

  (一)分管书记作为评论队主任;

  (二)副主任选拔自各团学学生团体负责人;

  (三)成员选拔自各团学学生团体副部以上成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的同学,必须具备一下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 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战略部署, 有坚定的政治 立场。

  (二)熟悉党、团的宣传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掌握网络传播技术,热心网络评论工作,有经常 上网的条件,有积极开展网络评论的热情。

  (三)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对学生关注的一些社会 问题积极进行调研和思考,对网络中的热点话题、重大 事件、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四)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或学生工作经验,熟悉高等教育政策和我校的基本情况。

  (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论坛等网络社区的操作,能用 网友熟悉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进行交流。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网评队的决议;

  (二)维护网评队合法权益;

  (三)完成网评队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副主任职责分工:

  (一) 团队建设: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 负责网评队成员的招募、 任免,成员档案管理,成员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 宣传引导: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负责对成员基本工作的 监督与指导进行网评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三) 组织联络: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负责横向协调团学兄弟 团体、其他学生团体,纵向联系学校各部门,争取获得 各单位的支持,顺利开展网评工作。

  第十二条成员管理:

  (一)成员招募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招新完成后进行换届。

  (二)经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将在下一考核周期内除名。

  (三)成员主动退出网评队应书面通知网评队。

  (四)成员的招募、升迁、罢免工作在主任及副主任的指导与 监督下进行。

  (五)成员的档案由副主任整理汇编成册,交由主任保管,保 证成员资料不外泄。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网评队考核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及网评队主任的指导 下,由分管团队建设的副主任领导实施。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参见 《网评队绩效考核办法》 , 《网评队绩效考核办法》由网评队分管团队建设的副主任牵头 制定经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网评队工作细则参见《工作细则》文件。

  第十六条 工作细则是网评队成员工作的参考标准。

  第十七条 工作细则的制定与修改由分管宣传引导的副主任在共青团 安徽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并交由共青团安徽大学委 员会审核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网评队于2010年10月30日制定并通过共青团安徽 大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网评队主任团。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2010年11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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