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7日星期六

廖祖笙:绑匪说要尊重被绑架的对象


廖祖笙:绑匪说要尊重被绑架的对象

锤子镰刀帮在中国扮演了啥角色?扮演的是绑匪的角色!"建国"之后,该帮以绑架国家、军警和人民的方式,在中国一党独大、跋扈自恣了61年。在这61年里,国家发展缓慢,军警听命于党,人民苦难深重,宪法形同废纸……

当年叫嚷"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的锤子镰刀帮,极力忽悠国人投身暴力"革命",以血腥手段抢得江山后,绑匪就不说"结束一党治国"之类的话了,改口"坚持党的领导"。而党不再是一个集合概念,只是一党换称。

泱泱大国横竖得有个群体来打理国家事务。你要"坚持党的领导",那么就多说人话多办人事,把中国好好"领导"着吧。可你不,在台上你偏要胡来一气,偏要将中国社会赤裸裸演绎成新型的奴隶社会,这就明显逾越底线了。

你"推倒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却给国人搬来了五座大山,在唯我独尊的这61年里,你胡闹一气倒也罢了,现在竟这般公然演绎无德无能。更可气的是,你分明就是一绑匪,还忸怩作态说什么要尊重被绑架的对象。

"尊重"总是挂在嘴上,61年不见落在实处。锤子镰刀帮帮主胡锦涛尤其能说会道,嘴上特别"尊重"被绑架的对象。他在十七大报告中说"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这个月又说"一定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表述宛若歌声绕梁。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在这个"活不好"、"死不起"的非人间,中国百姓的斑斑血泪成了GDP数据的增长点,成了"大国崛起"肥皂泡里的水分子,以各种方式变相掠夺民财,虐民成性,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司法蒙羞,冤案剧增,冤魂遍野,京城各接访点沦为摆设,就连冤民不时冻死在北京的雪地里,之前也得不到政府起码的人道关怀,胡温对冤民惨状一概不问不闻……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国人在自己的国家要想上网阐述观点、陈述事实,不强奸母语,不用错别字替代某些"关键词",就往往没法在网上言说。要举报腐败要网上鸣冤,就得"出国"……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许多百姓的祖传家园在日本鬼子入侵中国时,都没有遭到血腥强拆,而今"卖地政府"随便扔出几个小钱,就能公然掠夺百姓家园。为了展开掠夺不惜一再逼出人命,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宪法给人民言论自由,中国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胡温有"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表述,党国却公然大兴文字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人民主体地位"何在?宪法说国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人普遍识得选票是何模样吗?胡锦涛说"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经得起追问吗?强迫人民的选择只能是一锤子买卖,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吗?

……

锤子镰刀帮长期充当绑匪角色,一边悍然绑架国家、军警和人民,一边鸟声兽心说要尊重被绑架的对象,绑匪的所谓"尊重"来得何等虚无缥缈和可怕。锤子镰刀帮帮主胡锦涛请回答,你说的"人民主体地位"具体体现在哪里?

写于2010年4月14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369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和相关照片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天下公然剥夺!)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oxun.com/hero/liaozusheng/

--
您收到此信息是由于您订阅了"中国报道周刊"邮件杂志。
要订阅此邮件,请发邮件至 chinaweek+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退订此邮件,请发邮件至 chinaweek+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投稿信箱:chinaweekly@gmail.com ,请在标题处注明"投稿"字样。
感谢您订阅并阅读"中国报道周刊" [ www.china-week.com ] 电子杂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