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

宕子:“颠倒黑白”与“混淆视听”

  近年来,因为写评论的缘故,被人戴了个"时评人"的帽子。其实,我并不喜欢这顶帽子,也一向不把自己看作什么"时评人"。我写的评论,只是因为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实在令人窒息,有时不免要说上两句,让自己透透气。

  一切崇高的东西,都令我感到窒息,让我觉得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是一个"人"的世界,而是神的天堂��但天堂离我辈凡人实在太遥远,我只想安安心心地做一个人。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写文章的时候,也以一个平凡人的视角来看这个世界。一直以来,我写评论时都坚持一个原则,即"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依靠事实与逻辑来表达自己就某件事情的看法,绝不说任何超越事实与逻辑的过头话。

  作为"时评人",不可能象记者一样,对事实进行调查,只能将记者所报道的作为事实,并对这种事实进行分析和评论。古人曾说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我从来不把为弱势群体说话当成我的"神圣使命",因为我厌恶一切崇高和神圣的玩意儿;也从来不认为为强势群体说话有什么不对,如果道理确实在强者一边的话。在我看来,"时评人"不是强者的仆人,同样也不是弱者的仆人,而应该谁有道理,就为谁说话��我尤其讨厌那些打着为弱势群体说话的崇高招牌沽名钓誉的人。

  前几天,因看不惯一位叫郑渝川的"时评人"自以为真理在握的"崇高作派",写了一篇《过分放大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有违社会公平》的文章,批评了他对弱者非理性的同情��虽说看不惯,仍然还是就事论事,没有掺杂半点人身攻击��很快便在网上看到了他题为《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的回应。老实说,这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题目,一方面暗示了我在"为富士康说话",一方面又给我戴上了一个"颠倒黑白"的帽子,这种躲躲闪闪的鬼蜮伎俩与某些媒体在报道学而优与富士康之争时使用的诸如"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充满了暗示性的词汇如出一辙。

  给我扣上"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两顶大帽子将我"污名化"以后,自然,我说的任何话在以弱势群体的代言人自命的郑渝川先生��甚至读者诸君��的眼里都站不住脚了,所以不值得一驳。大约是因为这个原因罢,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并没有立即对我文章中的论点进行正面回应,而是翻出了我以往写的与富士康有关的评论,以证明我一直在"颠倒黑白",真可谓用心良苦呀!

  郑渝川先生首先提到我2007年7月写的一篇文章,同样没有就我该文章中的论点进行任何正面回应,马上又给我加上了一顶"自己可以以通篇的联想、推理来表达评价,却不许别人依据新闻媒体已经将背景介绍得很清楚的事件拿来评论"的帽子��人往往最看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所以古代的哲人才会在德尔菲神庙的墙壁上留下"人哟,认识你自己"的箴言,读到这里,我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这么霸道,看来,还真应该感谢这位郑渝川先生,让我一下子认清了自己。

  给我送完第三顶帽子以后,郑渝川先生指出,报道富士康与学而优事件的媒体有五家,在列举了五家媒体的名称和报道日期之后,郑渝川先生居然由此推断出了"从这五家媒体的报道来看,基本均衡、恰当的描述了富士康和学而优两方面对事件的定位、评价和诉求,根本谈不上'宕子'所言的'(媒体报道)一方面妖魔化了富士康,给它的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贴上了非正义的标签;另一方面又神化了陈定方(学而优创办人、总经理)的抗争,花了大量的版面强调书店的文化意义'"��这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它竟然能由任意的论据得出任何推理人想要的结论。我的文章似乎也没有那么难懂,只要有一点新闻学常识甚至生活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逼迁"与"被退园"之类的词汇与版面的大小意味着什
么��不过,既然我已经被郑渝川先生定位为"为富士康说话"和"颠倒黑白"了,自然我所说的肯定都是"黑"的,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肯定都是"白"的。

  郑渝川先生认为我"凭空赋予了富士康对租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我也没想到自己什么时候竟有这么大的权力了。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富士康和学而优之争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富士康的单方面终止合同未必就是如郑渝川先生所说的"违背契约精神"和"不讲商业信用",因为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有合同终止的条款,如果按这些条款来终止合同,恰恰正是对"契约精神"和"商业信用"的尊重��如果郑渝川先生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妨去请教一下身边的律师朋友。我在文章中也根本没有说过"在学而优没有接受富士康的补偿、其他地方选择的情况下,富士康可以单方面清场",而是说,这种事情在民事纠纷中很常见,两方因利益而相争,哪里会有双方在所有的时候都能保持理性的,如果学而优因富士康的清场行为而受
到了损害,完全可以诉诸法律。至于说到富士康已经"三次发出告知通知",却并非我"认为"的,而是学而优的经理陈定方自己在《学而优书店与富士康争议始末》一文中提到的,我在文章中引用了相关的段落��白纸黑字地摆在那里,郑渝川先生却象睁眼瞎子般地视而不见,不知这算不算"颠倒黑白",但至少,应该也算得上是 "混淆视听"吧。

  通过上面的推理,郑渝川先生现在得出了结论,即"这是多么令人齿冷的一种解释啊!"接下来,郑渝川先生又故技重施,玩起来了"声东击西"的把戏,又翻出了我的两篇旧文,指出我在《从富士康员工自杀谈"网络暴民"与"替罪羊"》中"通过其独特的推导逻辑认为,死者(自杀员工孙丹勇)生前并未被殴打",而在《比亚迪PK富士康:偷来的拳头打不死本人》中则"在法院尚未判决、事实尚未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就发表了大篇幅的倾向于富士康、批评比亚迪的感叹"��在此,我不想再反驳,读者诸君只要在网上找出我的原文来看一看,我到底在什么地方说过不尊重事实的过头话也就一目了然了��虽然如此,我仍然不得不佩服郑渝川先生这种指鹿为马,混淆视听的强大的自由联想与逻辑推理的能力。

  自2004年来,我写评论的时间已经有7年了,总共大约写过上千篇评论,我不讳言曾经写过几篇以富士康为题材的评论。我相信,全国写过富士康题材的 "时评人"恐怕远不止是我一个罢,难道这些人都是富士康的金元聘请的说客么?郑渝川先生这次也以学而优为题材写了两篇评论,难道就象他自己所说的��收了学而优的金元么?

  对于这位可敬的郑渝川先生,我不敢存有任何奢望��只是要求他摆事实,讲道理,对于我每篇文章里的列举的事实与由此而推导出的论点进行正面的回应,指出我哪句话没有事实的支撑,哪句话逻辑混乱,哪些地方站不住脚,而不是象《可以为富士康说话,不能颠倒黑白》这篇文章一样,胡乱地给我贴标签,戴帽子。如果真是这样,平凡如我辈,敢不虚心洗耳恭听郑渝川先生的谆谆教诲!否则,我恐怕也只能不客气地送他三个字:"乱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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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胜利:中国通胀是难治之症

  中国通胀是难治之症

  巩胜利(独立学人)

  苏联源就是一棵无本之木、是靠暴力维系、聚拢的一个所谓国家。苏联灭亡的理由有千千万万条,但归根结底只有一条是其本质救命的最后一根稻草――这就是支撑苏联延续、存在的国家资本、货币廖无了来源……最近,有一个身为原中国共产党原中央组织部部长叫张全景的人(此人,1991年12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994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见2011年2月前后《张全景:苏联亡党亡国五大原因》一文)发表文章认为,"苏联灭亡为有五大原因",是啊一枚历史无与伦比的"棋子",怎么刹那兴起与灭亡的就没了?一个浩大的苏联社会主义(1917.10.1-1991.12.25)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崛起的美国(1940-2010年)正好都是70年左右时间,鉴古看今、而人类思想的2000多年,真可谓沧海之黄黄、历史之悠悠,令人叹息无限……

  1940年前后,美国1.3亿人口,美国当年国民生产总值1014亿美元;而到2010年,美国国民生产总值 146241.8亿美元(见《2011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美国条目),近70年过去,今日美国3亿多人口,美国国民生产总值70年增加了140多倍……而苏联却永远退出了人类、历史舞台。

  中国经济持续增长通胀依然居高不下

  中国国家统计局昨天(15日)表示,今年前三个月中国的GDP增长了9.7%,这一数比去年第四季度9.8%的增幅稍有下降,但中 国经济在今年第一季度的增长依然继续强劲。但与此同时,中国通货膨胀依然居高不下,三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去年上涨了5.4%,超出市场预期。

  今年前三个月中国GDP增长9.7%,显示中国经济依然高速增长。但在经济增长继续强劲的同时,虽政府努力降低民众的生活成本,通货膨胀仍然升高。 中国国家统计局说,受到食品价格涨幅11.7%的带动,三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去年上涨了5.4%,不仅超出市场预期,也创下了2008年7月以来的最 大增速。

  虽然三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和二月份相比下降了0.2%,但是考虑到二月份是中国的春节,春节过后的三月份,物价本来应该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的,但是 三月份的居民消费价格只比二月份下降0.2%,所以有分析家们指出,目前中国的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很大,可以说在继续加大,中国政府要把全年通货膨胀限制在 4%的目标艰难实现。

  发表日期2011年4月16日-更新日期2011年4月16日

  贸易逆差可能迫使中国调整人民币汇率政策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昨天(15日)表示,如果中国政府确定人民币升值对中国第一季度出现贸易逆差起到推动作用,那么人民币汇率政策可能会作出相应调整。

  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是昨天在博鳌论坛作以上表示的。陈德铭被问及贸易逆差出现后中国是否应放慢人民币升值步伐,陈德铭表示,如果人民币升值没有助长贸易逆差,则没有必要调整人民币汇率政策。但他说,促成贸易逆差的最大原因是进口价格高昂。陈德铭还称,过去几年中国贸易顺差持续收窄是一个好的趋势,中国希望今年及未来几年使经常项目国际收支处于更加均衡的水平。陈德铭表示,未来中国可以接受合理规模的贸易逆差。

  中国通胀继续攀升,反映通胀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三月份为5.4%,高于市场预期,创32个月新高,财经界人士预期,中国通胀升压 会持续至六月,届时通胀率可能会升至6%的全年高位,然后逐步回落。为打击通胀,预计人民银行随时加息。国家统计局15日早上公布,三月份的通胀率是 5.4%,总结今年第一季,通胀率是5%,其中以食品价格升幅较大,达11%;住屋升幅亦有6.5%.

  除了通胀率,市民消费量亦显然有增加,因为有关升幅大于通胀率。统计局指出,首季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2922亿元人民币(下同),约等于4541亿欧元,按年增幅达16.3%,其中,家具、汽车及家庭电器的零售总额增幅较大。

  生产方面,中国首季国内生产总值为963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7%,整体固定资产投资首季亦大幅上升25%,其中8846亿元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较去年同期升34.1%,大部分属住宅投资。统计局发言人盛来运说,经济增长势头良好,整体物价是可控的,而上月通胀率按月下降百分之零点二,反映政府的调控措施已初见成效,只要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持物价稳定仍是有可能的。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指出,5.4%的通胀率高于市场预期的5.2%,但仍属可接受水平,他预料,中国通胀压力持续,六月分通胀率可能升至6%的全年高位,但随着宏观调控措施奏效,通胀率年底可望回落至4%左右。

  星展银行经济研究部高级经济师梁兆基亦预料,今季通胀会在5%至6%之间,人民银行将随时加息,预料全年仍要加75点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李长安在微博上表示,数据显示当前的通胀形势还是比较严峻,将会引发新一轮的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

  为打击通胀,人民银行上周三(4月6日)已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25个基点,至3.25%和6.31%,是去年10月19日踏入加息周 期以来,人行第四次调高息率,亦是今年以来第二次加息。另外,人行今年来已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与加息交替使用,为通胀降温。

  (作者系《国情内参》首席研究员)

  (巩胜利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投稿之外,一切其它任何媒体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或刊载。若有任何疑问及版权问题请通过Gvv21@hotmail.com与作者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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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重庆模式” 与纳粹“红歌”

  以联系群众、唱红打黑为实质和核心,动员群众、全市上下一心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来统筹城乡发展,来鞭策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三资经济三驾马车并驾齐驱而以国有经济"驾辕",来建设"五个重庆"――"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健康重庆",等等,这就是"重庆模式"。这一模式,就是具有重庆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而不是不可持续的片面发展模式,就是行之有效的"两手抓,两手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而不是经济上坡、道德滑坡的发展模式,就是越发展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越稳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尊严指数越高而不是越发展党和国家"为人作嫁"的危险性越高、人民群众的痛苦指数和卑贱指数越高的发展模式。

  根据媒体报道,重庆市委宣传部近日通知强调,将选出的36首初评入围的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歌曲,作为红歌传唱曲目,要求全市的所有媒体高密度宣传推广、还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老百姓学唱;通知还要求,重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重庆群众红歌传唱活动优势和"唱读讲传"活动特色功能,把36首初选入围新歌作为全市社区红歌赛、 "天天红歌会"及重要节目演出等活动,以进一步掀起重庆市红歌传唱热潮。

  据悉,36首初选歌曲的组织者为中宣部,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共同举办了"唱响中国 ―― 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目的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客观地说,这36首歌并没有包括文革期间"毛泽东时代"的歌,那种个人崇拜甚至是暴力的歌曲。而是被称为时代主旋律的歌唱党、歌唱祖国的歌曲,但还是带有 "毛文化"时代的传统,没有给公众在音乐、文化方面的自由选择。36首歌还是有共产党倡导的意识形态,以此来控制公众或青少年,不让他们有更多的选择。这种限制只有在极权社会才有。

  纳粹德国常常被人贬为极权国家。何谓极权?最通俗的诠释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换言之,权力无所不管,一切事务都要以权力意志为转移。就媒体而言,纳粹政权无所不管,从报纸到杂志,从广播到电影,刊登什么播放什么,什么时间段等,都由宣传部决定。

  纳粹政权指定"政治学习"的"红歌"作品:《不要相信狐狸,不要相信犹太人》和《毒蘑菇》。

  宣传的审查权却牢牢地攥在戈培尔的手里。纳粹上台之初,德国的收音机普及率不高,一时间也没法让家家户户都很快拥有一台收音机。于是当局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下达了集体收听广播的命令。大伙在一起收听广播,谁也不能把耳朵塞了起来。因此,国民们连耳根清净的自由都没了。而且,许多广播节目被安排在上班时间播出,在播出的时候,人们必须放下手头的工作收听广播。

  即使广播的时候你是在咖啡厅或者餐馆,那也不会成为漏网之鱼,因为像餐厅、咖啡馆之类的所有公共场所,都必须配备收音机。而对于行人来说,街头的扬声器照样会把纳粹党的声音传送到你的耳朵里。从这个角度而言,纳粹政权确实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在当时,没有哪个国家有德国那么密集的无线电覆盖度。

  戈培尔对新闻的管制,细致入微。当过驻德记者的夏伊勒这样写道:"每天早晨,柏林各日报的编辑以及德国其他地方的报纸的记者,都聚集在宣传部里,由戈培尔博士或者他的一个助手告诉他们:什么新闻该发布,什么新闻要扣下,什么新闻怎么写和怎么拟标题,什么运动该取消,什么运动要开展,当天需要什么样的社论。为了防止误解,除了口头训令外,每天还有一篇书面指示。对于小地方的报纸和期刊,则用电报或信件发出指示。"

  堂堂第三帝国的教化和宣传部就如黑帮一样偷偷行事,把每天规定的这也不能报道那也不能评论的指令,当成纳粹党国的秘密。按照纳粹德国刑法典的规定,"泄露国家机密者,处死刑":"以泄露为目的,而着手取得国家机密者,处死刑或无期重惩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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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承业:小诗数首

贺承业:小诗数首

20 11春花偶拾
      
《新年致辞》
早无年轻气盛,永存探索精神;
学会宽容道歉,不忘是非曲直;
虽已夕阳西下,却重晚年余情;
淡忘功名利禄,更惜苦难历程;
祝愿爱心永在,历史之鉴长存;
(发于<中国报导周刊>2011年1月30日
,友人转发于<往事微痕>68期2011年3月5日,)

《人间亲情春意浓(兔年春节琐记)》
我悟出:
美,来自发现,
善,出于心灵; 
幸福,需要品味,
快乐,在于内心.
过了一个年,又老一岁了.

《愿世界大同,和谐永享》
惊悉日本大地震,
海啸,核泄漏,灾难降临!
深感:人类何等眇小,个体更为盈弱!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仍然如一个无知的孩子”;
”天灾不足惧,人祸是真凶”;
人类不应有恨,不应划地为王,
争权夺利,称王做霸!
地球本一村,同是一家人;
人人享有人权,个个都做世界公民;
共一片蓝天,拥一方热土;
大爱无疆,同舟共济;
世界大同,和谐永享。(写于3,15)

《真怀念那唱红歌的岁月》
今天在网上见到了我们年轻时最熟悉的歌句:
‘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灭亡!
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
发出万丈光芒!’,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民主政府爱人民呀,
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
呀乎嗨嗨依呼呀嗨!’
………
多么兴奋啊!(3,23)

《墓园漫步》   
清明,我漫步于墓园;  
他们,并没有安睡;  
一个个都睁大着眼睛,微笑地望着世人;   
他们曾有过多少欢乐与梦想,    
他们又有过多少遗憾与悲伤; 
他们有说不尽的话语,   
而他们却又什么话都不说;   
他们冷静地望着我们:    
他们在看我们又如何重复地走着他们的路:    
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    
他们在看着我们’重蹈覆辙’,    
他们在笑我们’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里面的并未真死, 外面的却正在假活,   
历史往往是惊人地相似, 教训总是难以记取 
热血往往终白流, 冤魂代代有辈出;    
(写于2011年清明)

《捍卫童真》
我觉得人生不应该完全都变得像一个斗士,
毕竟人生苦短,岁月如白驹过隙,
你需要有一种非常美好的生命感受,
跟朋友的爽朗交往,
放眼青山绿水的那种喜悦,
读一本老书给你带来的快乐,
回忆一段童年的往事,
重复着那老掉牙的笑谈,
……等等。
其实,
人不完全是为了改造这个社会而存在的,
我们需要更丰富多采的人生历程。 
 而锄禾的村夫野老也许更懂得常识的伟大和真切。
相信未来,捍卫常识,
捍卫善良,捍卫童真。(4,6)

 《无言》
清明时节雨纷纷,阴阳两隔已断魂;
欲吐多少衷肠话,一切尽在花束中。
欲哭无泪,欲述无言,
此情此景,情何以堪!(4月7日)
 
登钟鼓楼记

岁在辛卯,阳春三月,初七(2011,4,9)之日,阴雨初晴,阳光明媚,我与老伴,晨出,即往钟鼓楼广场,兴之所致,正面直上高高台阶,我俩手牵着手,边上边数,一鼓作气,踏三百零一层高高石阶(中间仅在两处经正面平台时回眺德阳市景),竟轻松找到达钟鼓楼之脚下,回瞰山下凡尘,若立云端,心情格外舒畅,携手完成了多年的心愿,也检验了俩老人的身心健康、夕阳恋情,别有一番惬意!步入宏伟楼内,沿曲折踏步拾级登楼,但到见此楼,四方八角,斗拱飞檐,内外层层交错,亦楼亦塔,古扑情趣,层层均可外绕,登古楼,瞰现代城市,高楼林立,公路缭绕,车水马龙,绿荫春色,别有一翻古情今调,层景景色虽相似,大小远近却不同,真谓,欲穹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也,又经一百零一梯之探索,终达楼顶,春光市景,尽收眼底,好不快哉!可是游人却不是太多,现代青年,沾科技之光,处处以车代步(就是这钟鼓楼也有车路直达),上楼有电梯之便,多数人已不习惯于步行了,更何言爬那单调的阶梯呢?我见到过不少现代新建的体育运动场,可谓漂亮豪华,学校也多是塑胶操场了,但却常是空空如也,远不如当年那些尘土飞扬的土操场上人气旺盛,汗水飘香,笑声欢畅呢。下楼后时间尚早,信步文化娱乐城西楼休息午餐、游览,这里游人甚多,下午才回到家中,一看,我们的君子兰花开始绽放了。 
附记:这德阳钟鼓楼,原是明清时代享有盛名的“蜀中四大古楼”之一,其它三个是:成都望江楼,忠县石宝寨,阆中华光楼。
我生长于阆中,儿时即戏于华光楼上下,它是一镇江古楼,面临大江津关,背扼古城繁华,四柱通天,雄伟庄严,只记得当年抗日战争时期,我随祖母躲警报时,在防空洞中,祖母就教我默念“华光菩萨保佑!”,它早是阆中人心中的保护神了,文革动乱中,它差点被折(我当时在当工人,我们已受命上房正在楼下做准备,遇县革委会军代表路过,问及后,才令暂停),可谓虎口脱险矣!劫后余生,如今竟完好如初,就去年我还去游过呢。
成都望江楼,在我小时的心中,它就是在四川大学校园,后来1956年我初到成都就去看了望江楼,它望江而立,背拥红墙绿瓦的大学校园,翠绿悠竹,登楼时清风徐来,大有古色古香之书卷气息,透出层层智慧与万种灵秀,前年我俩初识时还在望江公园合过影呢。
忠县石宝寨,是我1992年6月1日乘船游山峡时去登临过,它就浮在滚滚长江之水上,依山石而建,爬楼即爬山之栈道也!高入云端,似一古装之中华巨轮,更似一航道之灯塔,华丽宏伟,十分大气,拾级而上,大江风光尽收眼底;
至于说到德阳钟鼓楼,我1987年到德阳时就听说此楼,它原建于明朝成化年间,在老德阳县城之中央,扼东南西北街之中心,昔日四面鼓楼,坐镇县城中心,号令东南西北,威风八乡四邻,内竖魁星点斗,意聚劝学倡文,外司晨钟暮鼓,昭喻规尊矩守,可惜,折于文革时期,原楼我没有见过,八十年代,德阳建市后就有提议重建,显然扩大街道后,已不宜在原址重建了,后在市中心长江路之东头,平原之尽,东山之始处,在山头按原样放大,用现代材料仿古重建,经几年,于2006年建成,后又有配套的大型古文化广场建于脚下,高高宏伟石梯沿正门笔直而上,气宇非凡,我路过广场,徘徊多次,虽也曾想过上去,但子华那时已患重病,我只能伴她于病榻走完人生之路,后来,随着年龄大了,无人相伴,就更望而生畏,所以没有上去过,这次又有爱妻相伴,轻松地就上去了,真是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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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军请求海内外媒体声援!

  顾晓军请求海内外媒体声援!

  因挺艾未未及揭露中共高级网络特工杨恒均,我的最后一个博客(金羊博客)被封杀了,请求海内外媒体声援!��顾晓军 2011-4-23

  维基百科

  顾晓军(1953年8月12日-)中国著名作家(见2011年4月12日《澳洲日报》等数十家海内外媒体),著有《顾晓军小说》、《顾晓军主义》、《顾晓军言论》等20余卷,代表作"打倒鲁迅"、"论反对党、反对派"、"批判邓小平理论"等系列,遭《人民日报》及各地报刊、电台、电视节目的批判,海内外多有报道与评论(见2010年2月20日参与首发"作家顾晓军在《博客中国》撰文培养反对党遏制腐败"、2010年3月号《动向》月刊《中共内部面临大分化》、2010年6月14日新唐人��台《「禁闻」中国网路论坛公开批判邓小平思想》、2010年6月15日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中国网路论坛公开批判邓小平引发热议》、2010年7月30日自由亚洲电台《中国的博客骑士们:网络狂人��猛博顾晓军专访》等)。

  顾晓军除创作外,还积极参与网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活动,如挺邓玉娇(写下文章近200篇)、挺钱云会(写下文章30余篇)、挺艾未未(写下文章30余篇)等,均被海内外媒体广泛采用,并被网友们反复转贴。

  顾晓军对各种社会不公现象的批判更是不遗余力,被誉为:"顾晓军乃当代中国作家,也是当今网络上骂人最为厉害的人。当然他也骂得得体、骂得入木三分、骂得淋淋尽致,是一个真实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见《也谈顾晓军》)。

  顾晓军因而也倍受打压(见2010年6月30日新唐人��台《「禁闻」"批邓理论"中国作家被打压封杀》:"中���作家���公�批判�小平思想,本��者�表了相�的新���。由於批判�小平在中共仍然是禁�,���公�批判�小平引�全球�人的�注,但是也招致中共政�的封�打�,�多�友�出"支持���"的呼�,而各�打�恐�也���")。

  电邮:guxiaojun@iyw.tw

  通联:南京市公园路44号4幢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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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320103195308121776

  账号:6222600210005106995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常府街支行顾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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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网络评论员队伍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网络评论员队伍名称为网评队。

  第二条 网评队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团学宣传与信 息调研中心联合各学生团体共同成立,是致力于引导积极向 上的网络舆论、净化适合青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的组织。

  第三条 网评队的宗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网评队工作制度与 细则,正面宣传、积极引导。 第四条 网评队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登记注册,属共青团安徽大 学委员会管理。接受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团学宣传与信 息调研中心、安青论坛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在安青论坛开设"网评队"私密专版,作为本组织线上活动 场所。

  第二章工作范围

  第六条网评队的权利与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省、市、 学校及团委的重大决策部署, 宣传团委的建设成就及相 关经验,宣传典型事件及人物,树立和维护团委建设发 展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二)针对发生在我校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以及热点、 敏感问题,按照团委或评论员队伍部署安排,及时披露 事实真相,阐明学校、团委的态度和举措,迅速占领舆 论阵地,稳定师生心理,维护校园安定。

  (三)针对网上出现的歪曲事实、 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实报道和 言论,及时澄清批驳,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经常登 陆安青论坛、 百度贴吧、 七彩虹论坛等, 了解网上信息, 针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帖跟帖,引导校园舆 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四)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等有关领导部门及学校的指示、文 件精神,做好网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严密监控 网络舆情, 发现涉及学校及学生工作的突发事件和特殊 敏感舆情要迅速报告,掌握突发事件处置的主动权;利用经常上网、与师生交流的机会,掌握网络舆情,发现 倾向性、 苗头性问题, 及时向网评队负责人及团委报告, 做好舆情跟踪反馈工作。

  第三章团队建设

  第七条组织结构: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分管书记↓网络评论队

  第八条成员组成:

  (一)分管书记作为评论队主任;

  (二)副主任选拔自各团学学生团体负责人;

  (三)成员选拔自各团学学生团体副部以上成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的同学,必须具备一下素质: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 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战略部署, 有坚定的政治 立场。

  (二)熟悉党、团的宣传舆论和思想政治工作,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掌握网络传播技术,热心网络评论工作,有经常 上网的条件,有积极开展网络评论的热情。

  (三)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对学生关注的一些社会 问题积极进行调研和思考,对网络中的热点话题、重大 事件、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

  (四)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或学生工作经验,熟悉高等教育政策和我校的基本情况。

  (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论坛等网络社区的操作,能用 网友熟悉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进行交流。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网评队的决议;

  (二)维护网评队合法权益;

  (三)完成网评队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副主任职责分工:

  (一) 团队建设: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 负责网评队成员的招募、 任免,成员档案管理,成员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 宣传引导: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负责对成员基本工作的 监督与指导进行网评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三) 组织联络: 除网评队成员基本工作外,负责横向协调团学兄弟 团体、其他学生团体,纵向联系学校各部门,争取获得 各单位的支持,顺利开展网评工作。

  第十二条成员管理:

  (一)成员招募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招新完成后进行换届。

  (二)经考核不合格的成员将在下一考核周期内除名。

  (三)成员主动退出网评队应书面通知网评队。

  (四)成员的招募、升迁、罢免工作在主任及副主任的指导与 监督下进行。

  (五)成员的档案由副主任整理汇编成册,交由主任保管,保 证成员资料不外泄。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网评队考核在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及网评队主任的指导 下,由分管团队建设的副主任领导实施。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参见 《网评队绩效考核办法》 , 《网评队绩效考核办法》由网评队分管团队建设的副主任牵头 制定经共青团安徽大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网评队工作细则参见《工作细则》文件。

  第十六条 工作细则是网评队成员工作的参考标准。

  第十七条 工作细则的制定与修改由分管宣传引导的副主任在共青团 安徽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并交由共青团安徽大学委 员会审核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网评队于2010年10月30日制定并通过共青团安徽 大学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网评队主任团。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2010年11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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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

马涤明:李庄案撤诉保全了程序正义

  22日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为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4月22日华龙网)

  如果说,认为李庄难逃"恢恢法网"是我们的习惯性判断,公诉方撤回起诉的重大转折则出乎习惯性意料,可说带有一定的"戏剧性"。然而,法制的语境下,这种转折绝不是戏剧性,而恰恰体现着司法的严肃。

  不管李庄是不是"无良律师",甚至"黑律师",也不管他是否应该真的受到法律的惩治,司法上首先秉持的原则都应该是程序正义,没有程序正义,即便"确实有罪"的人也不应该被定罪。只有这样,法律才可能被信仰,而法律若不被信仰,司法公正将不确定,惩治罪犯的同时,无罪者也面临着被误惩的可能;而最大的问题则是,法律会被工具化。

  李庄做律师时,很多犯罪嫌疑人因为他的辩护而无罪释放,还有很多犯罪嫌疑人获得从轻量刑,作为律师,李庄自然是很成功的。然而他也因此在坊间口碑中有"黑律师"、"破坏法律"公正的评价;两年前也因为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被判刑。而且,之后还被侦察到在其他案件中涉嫌相关"漏罪"。以常理的价值取向来说,即便是律师,帮助"坏人"逃避法律惩处,也是不好接受的,那么法办"黑律师"乃是顺应民意与大快人心之事。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建设的前进,不论司法领域,不论公众舆论,正在逐步地接受着"程序正义"的法制理念。以"李庄漏罪案"来说,相当比例的网友更倾向于这样的观点:"黑律师"必须打击,但打击的前提是依法,"依法"的体现则是"程序正义",而不能因为我们人人痛恨"黑律师"或
"帮助坏人",就可以法律的名义惩治;也不能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某些事,就可以忽略证据。

  不论网友言论,不论是司法机关在证据问题上的谨慎,都体现着社会的进步与法制的进步和文明。在法制面前,我们再不应该一味大讲特讲"××胜利",包括"人民胜利",因为法制语境中,只有"法律胜利"应该成为衡量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唯一标准。那么,李庄即便是"黑律师",也不论他做过多少"昧良心"的事,甚至有多么明显的犯罪嫌疑,只要通不过"程序正义"这一关,就不能给其定罪。法律严肃、司法公信,要比"放过一个黑律师"重要得多。这不仅是一个李庄的问题,如果法律不被信仰,如果程序正义可以不坚守,每个公民都可能遭遇司法不公之害。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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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余元洲:论李庄漏罪案的十大硬伤

  本来,我也有心想像杨金柱那样,在4月19日到重庆去一趟,亲临其境看个究竟的。由于正为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创作交响组曲《首义颂》的旋律部分(第七稿)赶工,未能如愿。也幸亏没有去成,不然,也会像杨大侠那样得不到旁听证悻悻而返。

  不过,我还是在家里的电脑上跟踪了一整天。到我现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虽说庭审还未结束,我已大致看出了一些名堂。加上此前持续的关注,归纳一下,这个漏罪案,至少存在十大硬伤:

  第一,设局"做案子"的痕迹明显。李庄原案二审于2010年2月9日上午10时许宣判之后,2010年2月10日中午入狱服刑,不到两小时即被警方提走,带到看守所关押和接受遗漏罪行调查。这说明警方此前早已接到"检举"或"报案",但却不想将其与原案一起合并审理,而硬是要等其判决生效之后,再来追究一次"漏罪"。

  第二,侦察和取证的合法性问题。重庆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对李庄2008年在上海为孟英挪用资金案担任辩护人所涉嫌的犯罪问题,是如何进入侦察程序的?至今仍然是一个谜。说是有人举报,究竟是何方神圣向其举报的?为什么不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举报?为什么早不举报、晚不举报?偏偏这个时候前来举报?重庆方面又如何能在公众面前排除自己专门派人前往上海去动员有关人士出来做指控李庄漏罪之伪证的犯罪嫌疑呢?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重庆方面就一定真的做了伪证,但其难逃此种嫌疑,则是肯定的。——这就会给此番侦察和取证的合法性,罩上阴影。

  第三,管辖权的合法性问题。李庄漏罪案,依照犯罪地管辖的原则,当由上海方面管辖;根据服刑地管辖原则,或可以由重庆方面管辖。但后者主要是指原案宣判之后新犯罪行。对于此前所犯旧罪,重庆援引的法律文件,一则规定不明,二则效力等级不高,不若涉嫌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或犯罪嫌疑人户籍地管辖。

  第四,可以且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等于给自己脸上抹黑。本来,李庄原案本身就存在着公权报复的很大嫌疑,国人至今不能释怀。因为,李庄当初之所以涉案被捕,就是因为他指控警方对其当事人龚刚模刑讯逼供。警察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其罪及刑罚绝不在辩护人伪证罪之下。重庆不去消解自己身上的犯罪嫌疑,反而将指控自己犯罪的辩护律师抓捕起来,这本来就是愚不可及的蠢举。如今又变本加厉,企图通过追究李庄的所谓漏罪而使其不能如期出狱。这样的嫌疑,重庆方面不去清洗,不去回避,反而硬是执意要逮着虱子放到头上去——自找麻烦。重庆这样做,要想天下人不耻笑自己,就太难了。

  第五,控方证人的资格有瑕。徐丽军是李庄漏罪案的关键证人,但从她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来看,属于污点证人。因为,假如李庄真的犯教唆她去做伪证之罪的话,那么,这个徐丽军本人必是直接亲自实施犯罪行为之人。正如许多人已经指出的,徐应当是李庄的同案犯罪嫌疑人。如此看来,以这样一个污点证人的证言作为关键证据,此案的硬伤还不够明显么?

  第六,证据链断裂,或本来就不完整。因为,要想证明李庄曾教唆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从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必须首先要证明此前已经存在着一个没有争议的法律事实,那就是:徐丽军给孟英的100万元人民币资金确定无疑是投资款,而不是借款。真实的情况是,到今天为止,对于这笔钱的性质依然无法加以确认。既然如此,请问,客观事实既不存在,又如何能断定李庄曾教唆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从而构成伪证罪呢?

  第七,像去年的李庄原案一审一样,又是所有证人都不出庭。如此罔顾法律的审判,为天下笑,也为法律界的绝大多数同仁所不耻,而重庆方面竟然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故伎重演,实在是太不长记性啦。

  第八,法律程序上不合逻辑。如前所说,要定李庄的教唆伪证罪,首先要追究徐丽军的伪证罪。只有搞定徐丽军之后,才有可能搞定李庄。这也与去年的李庄原案一样:要审李庄的教唆伪证罪,首先要审结龚刚模涉黑案,而不是相反。这样简单的法律逻辑,重庆方面一点也不讲。去年如此,今年亦如此。年复一年,毫无长进。

  第九,荒唐的普通逻辑和可能的幕后交易。杨学林律师已经指出,"按照控方的说法,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1月16日收到了徐丽军邮寄的控告李庄的材料。……是否确有其事还是个迷,因为就目前的证据来看还无法证明这一事实。这件事情迷就迷在不合乎常理。……徐丽军在2010年8月22日的询问笔录第10页证明,她控告李庄,是因为李庄让其作伪证,其有负罪感,……。如果作伪证有负罪感,徐丽军应当去司法机关自首其犯有伪证罪;……"笔者接着杨学林律师的话想指出的一点是,不仅不合乎常理,而且还违背基本的逻辑;不仅违背基本的逻辑,而且还暴露了此事幕后可能的交易。要知道,如果控方材料属实,徐丽军这么做与其说是检举和控告李庄,还不如说是检举和控告她自己!莫非徐丽军真的已经神经失常?不然的话,即使再�„
�蠢,作为一个正常之人,她也不会在孟英案审结多年之后,硬是跑出来自找麻烦、自揭其罪!显然,此事惟一的合理解释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或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或此二者共同的上级,为了能让徐丽军站出来指证李庄,不仅做了动员工作,而且还做了庄严的承诺,那就是:只要你徐丽军站出来指控李庄教唆你做伪证的犯罪行为,我们就保证不再追究你本人的伪证罪;不仅我们重庆不究,我们还可以做上海的工作,保证他们也不予追究!

  第十,恐怖的隐含逻辑。另据华龙网滚动报道,"检方举示的第六组证据,包括上海徐汇区法院审理孟英挪用资金案时的法院刑事判决书等,证明孟英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已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这难道也能算是李庄犯罪的一个证据?实在叫人大跌眼镜!且不说李庄后来被孟家解除了委托关系,即使李庄没有被解除委托关系,法院方面硬是要给孟英一个"有罪,缓刑"的判决,也不能证明李庄此前所做的努力就一定是犯罪呀?依我们现今所知上海检方所提出的证据来看,既然徐丽军一会儿说是投资款,一会儿说是借款,那这笔钱的性质就存在着争议而难下定论。根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孟英可以被判无罪释放。当然,如果法院一定要判其有罪,也未偿不可。这样的事情,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可以说是司空见惯,
一时半会儿也杜绝不了。但是,如果因为法院判了被告有罪,而其辩护律师则竭尽全力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包括提供了一些不一定百分百符合事实的证据、证言,就认为这个判决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一个证据,那就不仅荒唐,而且很恐怖了。因为,这样一来,又有谁能免却涉犯此罪的嫌疑呢?

  以上所述十大硬伤,也可以说是重庆办理李庄"漏罪案的漏洞",希望能得到重庆有关方面的重视,及早想办法加以修补,以免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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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黄鹤昇:从古腾贝格博士论文抄袭事件看中国知识界

  德国前国防部长古腾贝格因其博士论文有多处抄袭别人的东西没有引註,引起德国知识界一片讨伐之声,最终迫使古腾贝格落台。有人说,民主国家也不是一样有腐败。其言下之意,就是说中国出现一些学术腐败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这种论调在中国很普遍,从政府到个人,都在为自己开脱。如美国一批评中国的人权如何如何,中国政府立即反驳说,你美国不是照样存在着严重的人权问题吗?如西方民主国家批评中国道德堕落,他就抨击西方国家道德崩溃,父亲强奸女儿,校园出现枪击案等等。其实,民主社会不是万能周全的,它照样有罪恶的事情发生。只是它与专制独裁制度不同的是:它有一套预防犯罪机制以及事情发生后如何得到公正的处置。这就是新闻自由、司法独立、行政中立的民主社会所起到的功能。如古腾贝格这件事,
假如没有新闻自由,这件事可能就不能引起那么大的影响,引不起影响,古腾贝格可能就有蒙混过关了。古腾贝格不得不在舆论的压力下辞职并放弃他的博士学位。紧接着司法就介入调查,要起诉古腾贝格,还社会一个公正。这就是民主社会的好处,它在大的方向上,基本上能维持得住人的道德行为规范。如我们现在的中国大陆就不同了,那么多的民间维权组织,那么多的上方人士申冤,就表明中国没有一个正常的渠道伸张正义的地方。常有中国来的人问我,你们在德国生活,会不会常受到德国人的歧视?我答说,"比在中国当官的看不起老百姓,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上海人看不起苏北人的感受要好一些。"因为毕竟他德国是个民主社会,是个有法可依的社会,你无论如何歧视,越过法律的界限,侵犯我的人权,我就可以告你。你一个�¤
�国人,也可以应用正常的法律渠道来维护你的尊严。民主社会不是十全十美,而是说它大体能维持社会的正义。

  古腾贝格的博士论文抄袭案,使我想起去年在中国发生的汪晖抄袭事件。汪晖,名牌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前《读书》杂志主编,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人文学者。这样的人,被人揭露出他的博士论文有抄袭。这事在中国闹得沸沸扬扬,最后则不了了之。我们将他与古腾贝格事件相比,就显得中国的公信力太差了。汪晖抄袭事件爆发后,虽然网络热议,但中国的清华大学既不见有任何处理,倒是国外学者杜维明和余英时站出来呼籲,要求严肃处理。这与德国拜罗大学即刻做出撤销古腾贝格的博士学位、几千名学者签名要求清除古腾贝格学术腐败相比,那可说是中国学界自甘堕落,毫无廉耻。有辱学界声誉,污名学术的大事发生,你教育部门竟不敢发声,做缩头乌龟,你如何保持学术清流?而汪晖也没有像古腾贝格那样自愿放弃
其博士学位,还假惺惺地站出来说,由学校、专家组成调查评审团进行判决如何处置。实际上,你作为一个教授、博士生导师,是不是抄袭你自己心知肚明,为什么要由人家来审定你呢?说穿了,你还是没有廉耻之心嘛。汪晖抄袭事件对学术殿堂的危害,比古腾贝格的抄袭案更有杀伤力,古腾贝格只是作为论文抄袭者,撤销其博士含头就是了;而汪晖是博士生导师,几十年来带出多少位博士?而这个导师竟是个抄袭者,你说这不是很可笑吗?其实,中国的学术腐败,早就污染整个学术界。你看中国当官的简历,那个不是硕士、博士?而且是带职读完毕业的。难道当官的就特别聪明,在日理万机的工作之余,还可以读出个博士来?可以肯定的是,大部分是掺水博士。国内报刊有揭露,海南党校一年就卖出30多份博士文凭。毛泽东那个孙子毛新
宇,说话还不成句,也是个博士人物。你想想,阿狗阿猫都可以做博士,那学术界不是成了博士泰斗了吗?汪晖抄袭案,那只能是小事一桩,何必大惊小怪耳?说句不好听的话,学术界本身都有屎,他怎么敢站出来反对呢?

  说到这个汪晖大学者,我倒有一件读书写作的小事与他有点关系。记得来德国不久,经朋友介绍,说国内的《读书》杂志办得很有水平,可读性很强,於是就订阅来读。那时该杂志是沈昌文先生做主编,杂志确实办得好,常有敢於针砭时弊、言论犀利的文章出现。1996年,我在该杂志读了杜维明先生的一篇文章《为儒学不懈陈辞》有感而发,写了一篇短文《请制止无耻》,文内引用清初儒学者顾亭林的一段话:

  "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然而四者之中,耻为尤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礼犯义,其源皆生於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谓之国耻。"(顾亭林:《日知录卷十?廉耻条》

  此文主要目的是抨击中国士大夫(官员)的无耻,试着投给该杂志,想不到竟然在96年第2期登了出来。主编沈昌文先生还亲笔在"致意"的纸条回信给我。沈先生的信给我一个很大的鼓励,以为可以在国内写点抨击时政的文章了。第一篇文被该杂志採用,说明该主编、编辑可能认可或欣赏你的文笔。我跃跃欲试,准备再向该杂志投稿。不想待收到下一期《读书》杂志时,令我大失所望。杂志主编换成了汪晖,杂志大胆敢言、针砭时弊的犀利风格没有了,换来的是文绉绉的党八股气。后来我阅读港台的报刊才得知,由於沈昌文先生的知识分子良知太过於严重,被党勒令退休了。由於订阅该杂志一年为期,还收到过汪晖主编的几期,多是批判自由民主、为党说好话的文章。越读越没劲,后来我就取消订阅该刊了。

  我把这一小事写出来,一是对沈昌文先生表示敬意,中国有良知、有风骨的知识分子是大有人在的。像沈昌文先生这样"先天下之忧而忧"、有学术良知的编辑工作者,是值得人们尊敬和爱戴的。二是对汪晖抄袭事件闹得这么大还不落台谢罪找到了答案:他本就是党的红人,党怎么会让他走人呢?最近我阅读网络文章才知道,原来这个汪晖,被冠为"新左派"人物。所谓的"新左派",不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继承人吗?他今天被人推上"抄袭"的台面上,是偶然还是必然?让人惋惜还是自食其果?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三是从沈昌文先生被迫退休由汪晖这样的左派人物掌管人文学术刊物来看,中国的人文学界本来就是党天下,人文学界是党控制最严的领域,当局执行的是一个劣币逐良币政策,其选拔出来的当然是要听党话的学
术混混,而且出现学术腐败也是必然的了。君不见,当今中国在一股狂躁热的鼓动下,国学大师到处满天飞,超前的学说层出不穷,自称世界一流的学术也屡见不鲜,好像中国已进入学术大国了?可是我们远在天边的德国,也能闻到中国那股学术腐败味。中国已不是一个"抄袭"了得,花钱直接买一个博士文凭也可说司空见惯。中国的知识界,本来就是党八股的天下,特别是人文科学,其学问原本就不好做,再加上个体的知识分子不争气,自甘堕落,没有学术良知,其所谓的神圣知识殿堂,变得如粪便厕所就不在话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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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李庄案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在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两年多的高调"打黑"运动中,代理辩护的律师李庄,反被以"妨害作证罪"入狱,就在他即将刑满出狱之际,重庆江北区法院再以所谓的"漏罪案"二次起诉他,引发法律界哗然。著名政论家胡平认为,李庄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据新唐人报导,19号上午,李庄案庭审场外出现一伙不知身份的人,手里拿着写有"打倒黑律师"等字的条幅,当女警过来制止时,在一位疑似便衣赶紧上前打招呼,警察随即转身离开。另据微博消息,其中一名戴眼镜的男子向采访记者透露:他们是警察组织来的。

  李庄案被认为是检验中国司法制度的标志性案件,因而倍受法律界关注。李庄在薄熙来"打黑"运动中,为涉黑案被告龚刚模辩护,后来反而认罪成了阶下囚,外界认 为他是被迫以妥协换取较轻刑期,对于近期他再遭起诉,据推测可能是重庆当局担心他出狱后会揭发当时的内幕,影响中共18大的权力交接。

  著名政论家胡平表示(录音) :"这样做的结果,不只是在政治上乱判案子,打开方便之门,更重要的,为当局这种刑事机构,搞酷刑这种罪恶的行为也提供一个方便。"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曾在发表的公开信中说,重庆已经持续两年多的"打黑","令人恍然有时光倒流、文革重演之感";胡平则认为这是一个警讯。

  (录音) :"这件事情发生在薄熙来唱红打黑,尤其在最近,中南海的高层不少人对重庆这种模式表示肯定,很有一副要把重庆模式推广到全国的这么一个架势,在这种背景之下,李庄这个案件就更重要"

  贺卫方的公开信说,文革期间无法无天、生灵涂炭,他下定决心绝不让文革悲剧在这片土地上重演。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颜宁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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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燕:我和艾未未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和艾未未,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稀里糊涂闯进了中文推特圈,听说了艾未未是名人,他有好多粉丝。于是给他留言,还给其他几个推特名人留言,希望他们能关注我。结果艾关注了我。后来,他还回了我一推。 这样,我才慢慢开始搜关于他的作品,介绍,还有他的草泥马,党中央。

  首先是他的作品,N条腿的凳子,差条腿的椅子,再加上他和一帮爷们的裸照,应该说,这样的人,太合我的胃口了。我不喜欢那些迂腐的老家伙,老东西,文字成天带着隔夜的馊饭味。但艾未未很年轻。他思维敏捷,很会损人,也很恶作剧。太对我的路子了。

  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在做一个行为艺术,就是《念》,他每天零点,在推上推四川地震中不幸死去的孩子的名字。这是很让人伤心的,我做为女人,也是一个母亲,虽然理解他的做法,但是,看到那么名字,忍不住难受。但他的这个行为,却让我认识到,他是个固执地汉子!

  有人必须承担责任,为这些孩子的死,付出代价。但谁应该站出来承担这一切呢?也许没有人,于是"念"。我和女儿都参与了当时的念活动,并得到了艾未未工作室赠送的念文化衫。

  再过一段时间,就了解了冯正虎。他当时和艾未未走得很近。我们看了美好生活,那是艾未未拍的纪录片。在这个时候,我慢慢知道,喝茶是什么意思,知道原来中国除了警察,还有国保。

  当时,我在推特上,一直在推性工作者,还有我的工作室。当时工作室非常困难,一台旧的笔记本,经常坏,修也要花不少钱。艾未未有一天跟我说,给你一个笔记本,好吗?我顺口答,好啊。但三天之后,我就收到了一台笔记本。现在我东奔西走,用于联络工作的,就是他支持的这台笔记本。

  再后来,就是去他的工作室。第一次去见他时,有我和金葛,金葛的女朋友。第一次在工作室见到葵瓜籽。"啊,他这么好玩,他是做这个的吗?"他的脑袋太管用了。他带给大家惊奇。当时我们认为,能认识这么大的艺术家,并见到他,或者能跟他做朋友,就很不错了。

  五毛说我跟艾未未单独相处,发出异样的声音。那是淫秽的放屁!无耻到极点!我们一直在草场地的葡萄下聊天,然后赵赵来了就采访我。我根本没有机会跟他单独在一起。他的笑,深深印在我脑子里,这个男人好聪明啊,小心他把你的自尊与小心眼,扔得满地都是。做女人还是少在他眼前玩花招。

  我看了他的记录片,《老妈蹄花》《美好生活》《一个孤僻的人》特别是一个孤僻的人,是讲杨佳的。从这些记录片里,我发现一个勇敢而执著的艾未未,他不允许任何人践踏普通人的尊严。任何人这样做了,他都敢挑战他!

  是他的勇敢,他的坚持,还有他的固执。让我也变得坚强,更有信心去坚持自己的路。而且,在坚持的时候,不觉得孤独。因为身边有很多人。在强权面前,艾是凶猛的。但在孩子面前,他又是仁慈包容的。

  他其实在教会孩子们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勇敢,独立,创造性,自由,包容。特别是勇敢!发出声音,表达自己的感受。一个中年老男人,居然在带领九零后,认识什么是年轻。年轻正是那样热情,傲骄,一发冲天。年轻也需要快乐,需要爱情。

  从艾神到艾婶,你们可记得,每天在推特上,你们与他共渡了多少快乐的时光?从冯正虎,杨佳,到钱云会,还有上海大火,还有马陆红房子。与艾神在一起的日子,每天都是充实有意义的。每一天都离不开对民间的关注,少不了,为弱者的呐喊。这些与五毛欲强加给他的污名,严重不符!

  五毛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我们所有人的心,又怎么会不记得?你们记得吗?这一年来,艾神在做什么?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应该是坦荡的,勇敢的啊! 就像艾大一样,永不退缩地直面一切不公与暴力!他为什么被抓进去,他为了谁被抓进去,我们心里能不清楚吗?

  我用我的良知,用我的生命担保,艾是一个有良知的艺术家,是一个勇敢智慧的男人,是一个性情爽直,值得交的好朋友,是一个温和仁慈的网友,不管任何人如何陷害他,试图整垮他,我都永远站在他身边支持他。我在此也呼吁大家,不要同五毛争辩,对骂,我们要对得起我们高贵的心!

  不要把我们当SB,推上那些五毛,就是政府安排进来的,就是国保国安的人。一定要说破吗?一定要说破吗?中国政府做的无耻下流的事情,想赖给谁呢? 谁不清楚,谁不明白?

  谁是SB呢?在中国,还有谁有本事把几十人弄失踪呢?还有谁,还有谁?在政府眼皮子底下,还有谁? 把我们当三岁小孩子吗? 我的娘~

  永远保持我们的道德优越感,保持我们的勇敢,纯真,永远不畏强权的良好品质。坚持公平,正义的是非观,用所有力量,捍卫良知!不要担心失败,不要担心被删除,在无耻者面前,虽败犹荣。

  有很多人失去了自由,有很多人失踪了。包括艾未未,文涛,江律师,还有滕彪,他们的亲人,都在焦急等待。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况如何,谁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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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盛友:极权者的恐惧

  勃兰特一生与恐惧打交道

  德国前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13年-1992)是一个私生子,本名Herbert Frahm,他的亲生父亲John M.ller 在他出生一个月后,就离开了汉堡,他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他母亲(Martha Frahm)和继外公(母亲的继父)一路艰辛把他养大。他的继外公(Ludwig Frahm ,1875�1935)是他的第一政治父亲,受外公的影响,他1930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开始他的政治生涯。该党1931年与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联合,而被希特勒纳粹政府禁止。

  极权刚刚建政时,非常恐惧,因为极权还不稳固,所以特别惧怕异己声音。

  德国社会民主党被禁止后,勃兰特只好流亡到挪威,但是,他私生子"不光彩"的身份,经常被政治对手抓把柄,而被诬陷和攻击,他坦然面对。勃兰特的一句话"恶言不伤人,伤害的是恶言者自己",成为名言,至今德国媒体还经常引用来说明,给别人抹黑,担心自己变得越来越黑。

  在流亡的日子里,勃兰特为狱中的朋友卡尔.冯.奥西埃茨基(Carl von Ossietzky ,1889 - 1938 )提名诺贝尔和平奖。1936年,冯.奥西埃茨基获追授诺贝尔和平奖,而两年后的1938年,奥西埃茨基逝世,希特勒纳粹政府竟然剥夺了勃兰特的德国国籍。

  勃兰特1969年―1974年任联邦德国总理,他的生命在纳粹制造恐惧中成长,但是,他并不仇恨"敌人",而是以带罪之心做赎罪的努力,1970年的华沙之跪,引起全球瞩目,促进东西阵营和解,为此他在1971年成为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勃兰特华沙一跪后,他对媒体说:"仅仅送花圈,是不够的。跪下,释放了心中的恐惧。"

  极权对未来的恐惧

  纳粹极权为什么这么害怕,并以最残暴的手段打击和镇压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呢?因为极权对未来有恐惧。

  恐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发自本能的、源于内心深处的一种情感体验。害怕是现在进行时,面对一个具体的对象;恐惧则是将来完成时。与焦虑一样,恐惧是没有具体对象的、是无边无际的。说白了,恐惧就是"越琢磨越可怕",也就是说,恐惧针对未来和不可知的事而发生。一头猪晚上要被杀了,中午照样快乐地进食,人却做不到这一点,原因在于人对未来有忧虑。

  独裁者为什么恐惧?原因在于独裁者对自己的未来有忧虑,担心自己的政权不牢固,甚至担心丧失政权。

  我在《懦夫》一文中说过"杀手其实是懦夫",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人与人之间生存,都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你把他先杀了,说明你胆怯,你心虚,觉得按照游戏规则,你玩不过他,所以单方面终止游戏规则:"我不跟你玩了,我先把你干掉!"

  同样道理,强制失踪也一样:"我玩不过你,就让你失踪!"

  极权摇摇欲坠时,更加恐惧,更加害怕异己。

  弗兰克在《安妮日记》(Das Tagebuch der Anne Frank)中见证: 1944年8月4日早上,德国警察闯入了他们的隐密之家,告密者的身分至今未明。在党卫队长官斯巴鲍华的带领下,当中总共有至少三个德国警察的成员。屋里的人都被货车带走问话。其他所有人都被带到了盖世太保的基地,被盘问了一整晚。同年8月5日,他们被转送到拘留所,一个极度挤逼的监狱中。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1906-1975)认为,极权主义国家的特点之一是制造恐惧。如何制造恐惧呢?就是依靠实际权力的隐秘性。那些真正拥有权力的机构,往往是隐秘的,给人一种神秘感,比如纳粹德国的秘密警察机关,是最模糊最神秘的。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模糊"者制造恐惧,也是利用"模糊"的法律,来施展恐怖的手段,达到明确的目的。

  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这样的一竹竿"法律",足以打翻整船人。

  警察没有向家属出具其被带走原因的任何书面文书,没有办理传唤、拘留等法律手续,没有按法律要求通知家属。如果官方有确凿、足够的证据,为什么不堂而皇之地按照不模糊的法律程序将其拘留、逮捕?难道先将人抓起来,然后"审出"证据来?

  当心!打翻了整船人, 你自己也没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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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军:反对茉莉花,支持艾未未!

反对茉莉花,支持艾未未!
 
    --顾晓军主义:改变中国・之一千零一十二
 
 
  声明:反对茉莉花,支持艾未未!
 
  我为什么反对茉莉花?
 
  众所周知:中国茉莉花,是"秘密树洞"玩票、博讯炒作,而形成的。之后,有谢万军与王军涛的争领导权。其实,谢万军什么也没做,而王军涛也不过是挂个名;据我观察、与对其进行文字分析,现在的实际操作者,是王天成。对王天成,我没有什么不好的看法;相反,认为他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学者。
  据上,我可以作出判断:"秘密树洞",身在大陆境内,因而将永远隐匿、不敢公开。待到可以公开时,已没有了任何意义,且很可能又引发一轮"之争"。因此,"中国茉莉花",实际上成就了博讯。而博讯,至今仍与中共高级特工杨恒均关系非同一般。就此而言,又有什么理由信赖博讯呢?
  更重要的是:"中国茉莉花",不是由具体事件引发,只不过一种政治氛围,如同网络虚拟游戏。而目前付出的代价却是:一、致使冉云飞等一批民主斗士、维权人士身陷囹圄,且有扩大之势。二、致使近年来一步步撑开的中国网络言论自由,空前地被收紧。
  任何事情,都得讲得失。就以上的简单分析,不难看出:"中国茉莉花",失远远大于得,只不过成就了博讯。
 
  因此,我有理由反对茉莉花,至少是目前。至于今后,我不在这里发表意见。
 
  我为什么支持艾未未?
 
  众所周知:4月3日,艾未未"失踪"了,而后是铺天盖地的抹黑,尤其是5毛们渗透到境外的网站发贴……这象不象一场文化大革命?网络上的、现实的文化大革命?艾未未"失踪",接受"组织"审查去了;网上,则展开口诛笔伐的大批判,并且还形成了对立的两派,连国外政府、机构、媒体也卷了进来。
  如果这场以艾未未"失踪"为触发点的文革持续下去,那么,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首先,中国会被孤立,会将"入世"后形成的政治与经济的大好局面全都耗尽,甚至又会被迫关起门来,花钱买几个小朋友玩。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也会被中国拖进一场无休止的政治泥潭,很难自拔。
  从中国方面来说,艾未未原本就不应该"失踪"。秘密警察,应该用于反间谍之类,而不应该参与国内的、普通的政治;如果参与,必然造成人人自危。而人人自危,必然最终爆发、生成对抗性革命。这一点,中国的政治家们应该警醒了,不能为一己得失,把中国拖进火海。
  任何事情,都得思后果。就以上的简单分析,不难看出:艾未未"失踪"事件,不宜久拖不决。
 
  因此,我支持艾未未!希望他早获自由。如果要论战,待他能够回应时再论战也不迟。最好,是罢战。以一个政党开动宣传机器对付一个个人,这原本就是大人打小孩的游戏,不足取。
 
  此外,就舆论战,我也说说海外��
  无论发生什么事,海外习惯了等待韩寒发声,而后大肆炒作。韩寒呢,工于心计,他的性格决定:他不可能冲锋陷阵。而海外的书呆子们,却总想把韩寒推到第一线,以带动整个80后……说穿了,是想拿韩寒当枪使。其实,韩寒没有拿你当枪使,就算很不错了。
 
  春节后,我的博客中国阵亡了;现在,我的金羊博客又阵亡了。我也不必再顾忌啥,想说啥、我就说啥。
 
 
  (欢迎发表、转载、引用本文与观点)
 
              顾晓军 2011-4-21 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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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今易安:李庄案预示着什么?

  4月19日上午9点30分,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去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4月19日《网易新闻》)

  我一直关注着李庄案,因为它是中国司法界最为奇特的案件。

  其实早在李庄案一审的时候,李庄就不停地喊冤,绝不低头――这让人们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李庄案之所以成立,是重庆打黑的需要,是为政治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李庄只能配合,却断无喊冤之理。因此李庄的喊冤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之外,他成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典型。

  正当人们为李庄的义正词严钦佩不已的时候,二审刚一开庭,李庄就彻底认罪了。这让他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大跌眼镜,不知道李庄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虽然李庄自己已经"缴械投降"了,但高子程律师还是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作为知名律师,他根本就找不到李庄有罪的证据――可问题是既然李庄根本就无罪,为什么却要承认自己有罪呢?这不是自掘坟墓吗?

  就在二审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半的时候,李庄当即表示抗议:说重庆当局不守信用,没有因为自己认罪而改判缓刑――原来,李庄和重庆是存在交易的:李庄只要认罪,就会被判缓刑而出狱。这不禁又让人感到迷雾重重了:为什么重庆一定要让李庄坐牢?

  本来李庄今年6月份就要刑满出狱了,但此案却再次开庭,说是李庄案有漏掉的罪行――原本他二审法庭上"承认"的罪行都是在交易下承认的,怎么可能还存在漏掉的罪行呢?

  去年2月9日李庄被判刑的当天早晨,李庄的辩护人曾向《经济观察网》透露,二审开庭前,曾有某部门领导找李庄谈话――究竟是什么部门的领导?谈话的内容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在法院开庭前,领导找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谈话符合法律程序吗?至于领导为李庄做出的承诺,更是在法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庄案的再次开庭充分说明,有人或者说穿了有一种势力在左右着李庄的命运。他们不光背离法律、虚以委蛇,在李庄当庭承认自己有罪的情况下,还要判李庄1年半,而且在李庄行将刑满释放的当口,再次开庭,追加李庄的罪行,从而让李庄出狱无望。

  此案预示着唱红不仅仅是高唱那些故纸堆中的歌曲,更有将中国社会拉回到"全国山河一片红"的时代之势,法律形同废纸,个人的命运唯权是从;打黑说白了更是政治的需要――一个连律师都不能自圆其说的社会,无疑是最可怕的社会。

  来源:http://hi.baidu.com/%B4%E7%D0%C4%C7%A7%C0%EF/blog/item/dc9e6160a3adf752eaf8f8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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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巩胜利:中国“特权腐败”三原色

  〖提要〗:中国中央政府部委办以特权建几栋房,买卖给其属下官员这似乎很人性化有道理,但这种房屋、地产等是非市场化所得,这就出现了国家公共利益与权力的举世不公。从公共集体"权力腐败"到个人职务"权力腐败",演绎了中国权力腐败、前赴后继、执政党根源无奈的登峰造极。中国一党执政下的60多年腐败,有其根源的无奈与现实的结果,这就是国家财富、公共利益被无辜无情的侵占、瓜分、漏掉,却从源头上无法、也没有任何制度来加以堵截……

  〖引子〗:按着全球法治国家的"市场经济地位"法则,任何国家机关、公民利益的取得应该当然的建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的平台——社会公共利益之上。而中国国务院所属国家商务部当然也不应该成为例外,特别是土地、房地产等国家权力、利益的取得,更应该规范在"市场经济地位"行为的取得或失去之上,这是一个"法制国家"最起码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个体集权官员、没有任何制衡腐败犯罪的必然性;中国公民无法参与的党政、公检法等等,演绎着一场接连一场、前赴后继的"亡国亡党"……

  1)、

  上层建筑、制度腐败,是一种最可怕的根源腐败。中国商业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3月26日文章揭露,在房价居高不下、进入全球之最行列的北京市,中央某部委在寸土寸金的二环附近盖有内部福利分房,内部价格仅为北京市同等地段估值的六分之一。网上流传《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文章,指商务部以"经济适用房"名义盖楼分给官员。业内人士指出,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国不公,是权力、极权的一种大腐败。若中国党、政、军等至上而下层层若是,则最少使中国房地产市场总量减少一层到二层的巨大市场分割,这种"特权"——体制腐败更有可能每届党政军政府周而复始、没完没了的前"腐"后继,形成中国社会自最高层而下的一个毒瘤阶层,这种毒瘤
阶层从中央、到地方直辖市、省、县、乡层层盘结。体制腐败,是一种公然允许的腐败,是他人无法公允得到的利益;所有腐败之本,就是取得既得利益,或大或小、或天外飞来之财富、或千万人都不可企及。

  尽管来源于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集团旗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在文中并未具体点政府机关的名,仅以"xx部"代称,但更早曝光则是网上流传的《2011年商务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后文中称,这栋被当地房屋中介估值达4万元/平米左右的楼院,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商务部的公务员。按照每套最小90平米计算,一套房比相同地段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价约低出200万元人民币,是一个年均20万元公务员10年、不吃不喝干净、正当的总收入。

  网络同时流传一份"关于印发《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和《商务部和平里职工住宅内部销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可以在清晰影印件上看到单位名称、售房价格等相关内容。据中国公开媒体报道,被曝光的楼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10号院。这栋6层灰白色楼院配有电梯,楼前楼后均有长40米宽5米的空地预留作车位,四周还有铁栅栏围护。该楼院相邻地坛和雍和宫,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堪称黄金地段。据深入调查,10号院于2008年开工建设、2010年落成。整个项目建筑面积为5455.9平方米,工程投资预算是1600万元左右,建设成本折合每平方米2933元,即便是在2008年的建筑市场,其成本也算比较高的了。

  文章称,不仅如此,该地段一直是各大部委职工住宅密集地区,除中国国家商务部之外,还有国家人保部、国家财政部、煤炭部、林业部等部委也在此有职工分房。分房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部委机关服务局或国管局收购开发商的房子,然后按照低于市场价格4/5或至少2/3以上的标准(一般售价为5000-6000元/平米)销售给公务员;二是由部委自筹资金,在划拨的土地上建设职工住宅。10号院即属于第二种分房形式,这种分房形式是特权、权贵的经典的代表。

  在中国国家商务部文件中,该项目被称为"经济适用房",但依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家庭收入须不高于4万元,且须经过公示、摇号等程序。但在10号院项目上,这些程序都被规避,反有知情人透露,能够分到房的必须是处级以上干部。如果按中国各级政府管理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序列中,所有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化机制都被减免,成为中国高官阶层一道风光无比、绝无仅有、绝对极致的风景线。

  据行业内人士透露,从中央政府机关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指标,但在从拿土地到房屋建设的程序上,政府直接出面投建会遭遇制度阻碍。因此,相关单位便采取结合当年经济适用房指标的方式来建房自售,然后按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销售给员工,再去申报经济适用房指标,这样就给当然的合法化了。

  据市场经济学环境研究认为,这种政府部门内部低价售房的情况从1998年以来已经持续很久了,是权力"双规制"的必然产物。中央机关享受单位自建房的权利,利用国有土地走经济适用房的路线,这是一个巨大的中国社会不公平,是权力极致的腐败。若是从中国从中央政府,到省市、县乡等中共、政府都这样从上而下,那么中国的这个市场将充斥中国5000万在职党政军警官员,成为最高权力之下与所有公民的决定另类。

  这样举国体制允许、体制制造的特权优先腐败,怎么不让一代一代的公民们官逼民反?更为严峻、党政核危机的是:这种举国政府光明正大的"特权腐败",就在14亿中国国民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坦坦荡荡的一直延续60多年在不停进行着,中共中央、中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胡锦涛却看不到、就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鼻子底下他却根本视而不见,这是中共独党执政、非"法制国家"、无法避免的一种体制"核漏洞",而当今世界的所有"法制国家"则没有这样的体制"核漏洞"。该报道已经在中国全国范围内遭遇网络上大封杀,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络新浪和网易等门户网站新闻中心的相关消息被删除、屏蔽,但在各个论坛上仍然有大量转帖广为流传流长。

  2)、

  权力腐败。这是之最"权力腐败"的案例,据来自南京3月31日电文说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于3月31日二审公开宣判,江苏高院驳回姜人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4月对姜人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姜人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人杰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已经延续审判了超过了六年多时间,早已超过了中国法律以及《刑法》规定管辖的期限),2001年上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间,上诉人姜人杰利用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建、规划、房地产开发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保留已被确定取消的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土地所有权置换、介绍工程业务及结算工程费用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一个跨越时空六年多的公开逮捕、立案与法院审判的党政腐败,这样的党政反反复复的亡国亡党案,怎么不国破家亡?最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姜人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姜人杰向办案机关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线索,经查证,不构成立功。一审法院根据姜人杰受贿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一如中国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的权力腐败,只要他一出手就可以财源滚滚、无所不能。

  3)、

  据新华社旗下《半月谈》(内部版)4月号最新报道,2009年以来,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纪委先后查处了沈阳市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沈阳市于洪区公安分局局长袁长占等市局局长、副局长、区分局局长等一系列大要案。案件暴露出中国体制内干部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腐败生态链及生存腐败环境的难以遏制,仅辽宁省沈阳市被牵扯的公安干部就达数100人之多。这是中国反复出现的公安、法院等腐败案的再度爆发。

  2009年沈阳市纪委在调查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史超包庇儿子犯罪、受贿等问题时,发现沈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存在包养情妇、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于2009年1月22日对刘和采取"两规"措施。后经查实,刘和在领导岗位期间,受贿及非法获利500余万元。2010年4月刘和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年3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史超有期徒刑15年。据长达82页的判决书显示,史超涉嫌受贿达49项。据办案人员介绍,史超被"两规"后,从他家里查出大量现金、存单、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档住宅里,烟酒补品成堆,各类玉器、书画等收藏品达9000余件,办案人员用了两个月时间清理登记,之后用拉邮件的卡车运送,一天一车,一连拉了15天。

  2002年5月,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政委袁长占接替史超,任东陵分局局长,2004年3月又调任于洪分局任局长。在这两个分局局长任上,袁长占利用提拔任用干部之机,收受近百名干警贿赂及礼金,高达300余万元,人称"卖官局长"。2009年2月,袁长占被沈阳市纪委立案查处。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袁长占一案中,涉案干警99人,有的是于洪、东陵两个分局的骨干。他们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时临危不惧,在面对危险繁重的任务时不曾懈怠,却在面对官场潜规则时却一个个的倒下了。据调查,袁长占及沈阳公安腐败窝案,可谓中国官场、体制的一种必然现象:

  (a)是年节前后,特别是自2002年担任东陵公安分局局长后,随着权力的扩大,收受钱物也水涨船高。一到过年过节,到他办公室里的干警络绎不绝:"局长,过年了,我也没买啥,多少这点意思。"说完,把钱往报纸或者文件里一夹,转身就走。这样的人情往来,袁长占平均每年收受钱物达40余万元;(b)是干部晋级和岗位调整期间。一般都是副科长变正科长、副所长变正所长、正科变副处,价码不等,低的一两万元,高的五万元。这种用人标准深深影响了分局干警的积极性,不论工作好坏,只要想"进步"就得给袁长占送钱。一些民警私下里就送钱交流心得,个别家庭困难的干警,为了能早些提拔,甚至到银行贷款给袁长占送钱;(c)是红白喜事、生病住院时收钱。袁长占母亲去世时收下属钱款近50万元,父亲去世时收了20万元,�€
�袁长占自己两次生病住院,加上儿子结婚,一共收了130余万元。仅住房,袁长占就以其父母和子女的名义购买了6套,在沈阳市内五区均有房产。中国干部体制升迁变动,就这样60多年一直都漏洞百出、举不胜举,中国党政干部的各级书记、主席、省长、市长等一样不用公民来"举手"通过,通常根本不用公民和百姓有半句话说,就是一两个人就决定了这些干部的一生。

  这样的公检法体制,怎么来维护一个社会的正常、公正、阳光下来运行?日本大地震的核电危机,是当今世界的不治之症,可能将维害人类800年甚至更远。中国体制漏洞——当然腐败,长期生生不息的象"核泄漏"一样60多年一直存在、不断,谁也无法遏制的每每爆发。除了文中所讲的辽宁省沈阳市(710万人口)公安腐败窝案,还有广东省湛江市(750万人口)陈同庆党政腐败窝案、更有2011年爆发的广东省茂名市(720多万人口)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腐败大案,罗一口气供出超过数100多名党政官员党政干部腐败一锅端的天下奇案……这些一如一个新加坡国家般、超过500万人口的"亡国亡党"腐败案、前赴后继的不断发生,都一针见血的暴露了这种体制、当然60年长期存在、没有任何变动的"核泄漏"。                (作者系《国情内
参》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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